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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代书法”之“书”与“法”

2015-05-30梁达涛

文艺生活·上旬刊 2015年10期
关键词:中国美术学院汉字出版社

梁达涛

摘要:“现代书法”其主语是“现代”还是“书法”?学术界曾进行过讨论,其结果各持一方,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本文试图从“现代书法”之“书”与“法”这一角度进行探讨,认为“现代书法”的本体应该是“书法”,“现代”只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一种风格体现。

关键词:“现代书法”  本体  “书”  “法”

“现代书法”的出现,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必然。改革开放以来,国门的打开,各种西方思潮及先进文化技术如雨后春笋般进入中国。在经济发展得到飞跃的同时,文化领域产生的影响同样不容小觑,“现代书法”也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出现的。然而,“现代书法”并非中国独创,而是源自日本。在二战前后,日本便已孕育“现代书法”的胚胎。据宇野雪村所著《革新书法的发展》一文记载,战败的日本在受美国接管时“强行推行否定书法这一东方艺术、限制汉字、贯彻国粹主义的方针”①。一些革新的书派到后来则发展为“近代诗文书法”“少字数·象书”及“前卫书法”等三个流派②。“近代诗文书法”是汉字与假名的调和;“少字数·象书”是指以表达字意为目的或通过形式因素等渲染达到某种视觉效果;“前卫书法”是以破坏字形、甚至不以汉字为素材的非书非画创作。

那么,“现代书法”是否必须是书法呢?

书法,包含“书”与“法”。在日本则被称为“书道”。笔者认为“书法”比“书道”更具实际意义,“书道”则显得玄乎。“道”是中国古典哲学中最基本的概念,是指宇宙万物的本源、本体,为老庄哲学思想的基本范畴。然而,“道”是不可企及的,体现于书法中的“道”同样是一种理想的最高境界,是永恒的追求。虞世南《笔髓论·契妙》中云:“故知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③而“法”是指书法创作中的基本规律与法则,包括笔法、字法、章法,三元归一,构成书法的本质。“法”是“道”的具体体现与反映。“法”是可以践行的,而且伴随书家的一生,从依法而入,到目无定法,再到勇于变法,最后自成一派。其中,依法是基础,变法是重要的环节,不知变法,不能化为已用,终将沦为书奴。然而,变法又必须建立在古法的基础上,清代冯班《钝吟书要》云:“变古法须有胜古人处,都不知古人,却言不取古法,直是不成书耳。”④我们先从“法”或者“变法”这个角度来讨论“现代书法”的概念问题。

围绕“现代书法是不是书法”这一命题曾进行过一次讨论:正方认为“现代书法”的前提必须是“书法”,书法的本质不能动摇;反方则认为“现代书法”已不是“书法”,也不必是“书法”,其核心在“现代”。前者以白砥为代表,白先生并不反对书家对“现代书法”所进行的探索,但要致力于传统中寻求营养。“现代书法”必须有两个前提:首先是书法的,即具有用笔、笔势、线质、汉字(或类汉字)字形等抽象因素,以体“道”为目的;其次是现代的,即与以往任何形式、流派的表现有所区别,具有耳目一新的感觉。⑤后者以高天民为代表,他认为“现代书法不是书法”是一个必须确立的观念,“现代书法”的目的不在“书法”本身,而在于“现代”。⑥

笔者并不认同高先生的观点。书法需要创新,需要与时俱进,否则优秀的传统在我们手里也没有意义。我们并不反对在形式上做文章,但书法不能脱离汉字,这是基本前提。1985年的“现代书法首展”中的文字形象化,甚至通过改造工具,以彩代墨,以纯绘画手段进行文字表现,而90年代初对汉字进行肢解或脱离汉字的一些书法作品,其目的均为追求空间上的形式感。其实,“象形书法”不过是春秋时的装饰文字的翻版,是书法的俗化,或者说是在玩文字游戏。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脱离汉字的书法已不是书法,充其量只是一种抽象绘画。自汉字经历甲骨文、商周金文、秦汉石刻、简牍帛书以及隶、行、草的演变,方形字已成为中国书法的载体与根源。鲁迅先生曾有文字“三美”之说:“意美以感心;音美以感耳;形美以感目。”倘若“现代书法”不建立在字型结构之美的基础上进行革新,抛弃传统,最终将会走下坡路,是舍本逐末的探索。书法离开了汉字就等于是无水之源、无根之木。

白砥先生对“现代书法”的观点是较为中肯的。书法有三大要素:笔法、字法、章法。赵孟頫云:“结字因时相沿,用笔千古不易。”当下的书法展厅给书家创作巨幅作品提供了条件,但此类作品对字形的把握,对章法的驾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具备深厚的笔墨功夫,更要有强烈的空间意识,并不是一般书家能够应付。“现代书法”的魅力应更多体现在线条的张力上,体现在对章法的各种巧妙处理上,其实质依然是从书法的本质上挖掘出符合时代气息的因素,而不应该离开书法这个界限去寻求另一片天地。比如说建房子,古人用木头泥砖建房子,今天则用水泥钢筋建房子,只是在材料与造型上稍有异同。我们可以在形式上融入更多西方的风格,可以根据人口需要对不同的房子做出不同的规划,也可以对房子内部进行各种形式上的点缀或装饰,然其用途都是用来居住的,这一本质并没有发生改变。如果“现代书法”一味铤而走险,偏离书法的边界,终将沦为“非书法”。中国书法重在“变”,变则通。然而,纵观书法历史上的“变”,是相对“温和”的,而不是绝对“叛逆”的,变的只是书法“风格”,并没有触及书法“本质”。书法必须要有一定的法度与疆界,这是书法之所以为书法的基本保障。“如果书法尚继续存在的话,笔墨、书写性、汉字或类汉字结构是它必然要坚守的底线,因为在它的外面,书法没有生存的基础与土壤。”⑦

我们再来探讨“书法”之“书”。“书”在古汉语中有多层意思,如:(1)书写、记载;(2)文字;(3)字体或书法;(4)书籍;(5)书信;(6)文书,文件;(7)指《尚书》。其中,与“书法”之“书”相关的意义有书写、文字、书信、文书、书籍等,我们可以概括为书写与文化,或者为书写的文学性。众所周知,历史上的大书家大多为当时文坛政界的显赫人物,其中不乏文学家或思想家,他们大多有深厚的文学修养,书法只是他们为学从政的基本功夫,是他们抒发自身情感的一种方式。书法作品亦多为文学作品,如《兰亭序》《黄州寒食诗》,撇开书法艺术角度来评价,从文学作品来看,也堪称是佳作。历代碑刻作品,也多是在表达文字意义的过程中创造书意的。古人重视读书,重视文化修养。正因为苏轼自身“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才有黄庭坚感叹“余谓东坡书,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之间,此之所以他人终莫能及尔”⑧。没有“读书万卷”的积累,书法作品哪能流露出“学问文章之气”?

然而,当代书法的“专业化”淡化了书法的“文学性”,使用毛笔书写也只是一部分从事书法工作者或爱好者的“刻意书写”,已非古人的“无意书写”。书法从“泛化”变成了“专门从事”的工作,从实用性变成了艺术性。大众与书法的距离也进一步拉开,从原有的书信来往、文书抄写,到现在的展厅书法、即席挥毫。书法所呈现的方式亦发生变化,书法作品更重视其书写性,不重视其文学性。“同历史上大量书信、书札相比,当代书法失去了很多文化内涵。”⑨书法过去多为文学的副产品,即文学作品以书法的形式表现出来,而现在却与之相反,即为了创作书法作品而抄写文学作品。书法的根基正在动摇,“专业化”也许能够促进技巧的提高,然而忽视书法的文学性,书法将丢失其文化内涵。

由于一些书家认为“现代书法”对文字内容方面的要求可以放低,因此出现了一系列的“无题”作品,内容不可读,甚至以它作为主流趋势。王冬龄认为,视觉艺术是超载国界的。“现代书法”就是要在视觉艺术领域,在大美术的范畴(而不是文字学、文学的范畴)和背景下研究笔墨表现,向世界展示中国书法艺术的独特魅力。⑩

我们应该对此予以重视,探讨中国书法是否需要依靠“视觉艺术”呈现于世界?笔者认为这不必是最佳方式。书法作为中国文化的精髓,将在全球化时代作为中国文化的指纹。书法若脱离文化范畴,而仅仅依靠“视觉艺术”的形式向世界展示书法的魅力,这是抛弃书法的精髓、仅以其皮毛见诸于世界的做法。这不仅无益于中国文化的传播,而且容易给予西方人错觉,以为中国书法艺术也只是抽象画,与西方一些抽象艺术并无甚差异,那岂不是得不偿失?诚然,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书法不能“闭门造车”式地发展,关起门来自说自话最终将会失去竞争力。中西文化交流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不过西方文化对中国文化的渗透却明显多于中国文化对西方的影响。随着西方思潮的涌入,中国大量翻译西方的思想、学术著作,然而我们又有多少传统经典书籍被翻译成西文呢?很明显,这其中存在着不平衡发展。中国已经在“透支”着西方的思想,如果我们仍然披着西方的袈裟向世界传播中国的传统文化,将会导致“民族虚无主义”与“西方中心主义”愈演愈烈,最终失去自我。中西文化融合并不是将西方文化凌驾于中国文化之上,而是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互促互进。书法需要走出国门,但不能与文化脱离,并且应保持其应有的独立性与持续性,否则书法将不会走得很远。只有在扎根于深厚的传统文化土壤中,书法方能真正“可持续发展”,一时的“文字游戏”只是一种“行为艺术”。事过境迁,最终只会被人们所遗忘。“要想走出行为艺术试验场,他必须将头伸向天空看看世界(人类),将脚真正踩在大地(传统)上,不然他们将永远在‘行为‘游戏中飘浮。”

综上所述,“现代书法”的核心必须是“书法”,“现代”只是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风格体现。“‘现代书法是现代与历史的统一、当下创造与文化积淀的统一。表现在书家身上,则是资质与学养、现代情操与传统文化修炼的兼备。”“现代书法”的宗旨不能与“古典”“传统”决裂,而要发展“传统”,赋予“传统”的“现代”意义,寻求最佳表现形式。如此,热衷于“现代书法”的书家们才能创作出具有当下时代气息的优秀作品。

注释:

①宇野雪村.革新书法的发展.见:郑丽芸、曹瑞纯译《日本现代书法》.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86.237(转引白砥《空间的新秩序──关于“现代书法”》)

②白砥.空间的新秩序──关于“现代书法”.见:王冬龄主编《中国“现代书法”论文选》.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4.186

③虞世南.笔髓论.见: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113

④陶明君.中国书论辞典.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01.3

⑤白砥.空间的新秩序──关于“现代书法”.见:王冬龄主编《中国“现代书法”论文选》.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4.333

⑥高天民.“现代书法”的含义.见:王冬龄主编《中国“现代书法”论文选》.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4.194

⑦马啸.书法的疆界.见:王冬龄主编《中国“现代书法”论文选》.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4.127

⑧屠友祥校注.《山谷题跋·卷五·跋东坡书远景楼赋后》.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139

⑨沈鹏.传统“一画”.见:王冬龄主编《中国“现代书法”论文选》.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4.11

⑩王冬龄.现代书法精神论.见:王冬龄主编《中国“现代书法”论文选》.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4.321

王岳川.当代书法问题与艺术生态重建.见:王冬龄主编《中国“现代书法”论文选》.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4.38

郎绍君.“后现代”原则──也谈“现代书法”.见:王冬龄主编《中国“现代书法”论文选》.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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