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共同富裕道路
2015-05-30杨梅
杨梅
[摘要]改革开放之后,我们选择了让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和沿海地区的人先富起来,先富帮后富,最后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选择这条道路的理论渊源是马克思主义,它的现实基础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它的实践目标是走向共同富裕。
[关键词]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共同富裕
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强调“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说“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共同富裕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然而,目前依然严重的贫富分化现象使得人们对共同富裕道路产生了怀疑。本文试图从理论、现实条件和实践成果的角度来阐述我国改革开放后共同富裕道路的科学性,从而坚定人们的信心。
一、改革开放后共同富裕道路理念的理论渊源是马克思主义
(一)马克思主义认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
马克思对共同富裕的未来社会的描绘激励着一代又一代无产者浴血奋战甚至为之奋斗终生。马克思认为:在“新的社会制度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列宁进一步阐明了社会主义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列宁深刻地总结说“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广泛推行和真正支配根据科学原则进行的产品的社会生产和分配,以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的、最幸福的生活。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这一点”。
中国共产党人在改革开放之前,尝试着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走共同富裕之路。毛泽东曾经提出:“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实现对于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改革开放之后,邓小平总结前人经验,对社会主义提出更深层次的认识,认为社会主义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进一步的改革开放中,江泽民对共同富裕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那就是要“逐步形成一个高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占少数、中等收入人群占大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分配格局,使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胡锦涛则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走共同富裕道路”。
(二)马克思主义认为共同富裕的物质前提是生产力的高度发达
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劳动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当集体财产充分涌流之后,才能各尽所能,按需分配!”邓小平认为,改革开放前二十年社會主义建设的经验告诉我们,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因此,在他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断里,提出实现共同富裕必须首先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江泽民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不能表现出较高的效率,就不能赢得与资本主义竞争的相对优势......也就失去了共同富裕的根本前提和基础。习近平指出中国共产党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三)马克思主义认为共同富裕要求社会财富的分配差距不大
恩格斯认为,人人必须劳动的情况下,人人都将同等地得到生活资料。并且认为,最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是能够使得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够人尽其能的那种分配方式。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发现:“反对平均主义是正确的;反过头也不对。我们的提法是既反对平均主义,也反对过分悬殊”。邓小平指出: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江泽民认为,在新时期“要鼓励先进促进效率,以便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胡锦涛进一步在科学发展观中提出:“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二、改革开放后共同富裕道路的现实基础是中国的基本国情
中国在改革开放后坚定地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走向共同富裕,其现实基础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从20世纪中叶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到本世纪中叶,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基本国情一是人口多,底子薄,社会生产力比较落后。二是长期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一直处于不平衡状态,总体来说东高西低,各个地区发展程度不一样。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鼓励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的人先富裕起来,作为榜样带动、激励和帮助其他的人共同富裕;同样也是为发展生产力,我们鼓励沿海地区的人先富起来,影响、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的人走向共同富裕。
(一)让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的人先富裕起来的现实基础
1、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决定必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分配体制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共存。这样的分配制度是由我国改革开放后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决定的。按劳分配的原则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人的劳动能力在天赋上有差别,后天由于各种原因也有差异;按劳分配的劳动的数量是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劳动熟练程度等都会影响劳动者的劳动效率;劳动的质量是按照社会劳动的要求,私人劳动被承认为社会劳动的程度不一样,直接影响对劳动者劳动的认定;分配的个人消费品以货币形式出现,必须进入市场才能获得个人消费品,市场的个人消费品的供求关系会影响个人消费品的实现程度等。而私有制为基础的多种分配形式的实质是按对生产要素的占有状况来分配。每个人对生产要素的占有情况不一样,获得的分配结果不一样。改革开放后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以价值规律这只无形的手来调配,必然导致一些企业越做越大,一些企业则落魄或破产。这些都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要求充分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并且要求先富起来的人对社会有积极的引导作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尽一切可能创造社会财富,为共同富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怎样才能创造社会财富?根据马克主义政治经济学,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里的劳动指的是一切创造人类财富的劳动。包括体力劳动、脑力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劳动的管理者和指挥者出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资本家在劳动过程本身中起着积极的作用。……这种与剥削相结合的劳动……当然就与雇用工人的劳动一样”。“服务只是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的表现,因为服务不是作为物而有用,而是作为活动而有用。”“对于提供这些服务的生产者来说,服务就是商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我们鼓励诚实劳动的人先富起来,是因为诚实劳动为我们的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这种劳动推动社会历史的进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样的劳动者受人尊重和敬重,这样的劳动是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法经营有利于市场环境的良好维护,市场秩序的有序进行,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因而同样成为我们鼓励的对象。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不是一分为二而是合二为一的。即,诚实劳动必然是合法经营,合法经营必然是诚实劳动。没有非法经营的诚实劳动,也没有合法经营的不诚实劳动。我们看到一些人利用法律或者制度的不完善,把国家、人民或者他人的财富据为己有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不是因为他们做的对,而是我们的制度建设相对落后。那些巧取豪夺即使在合法形式的掩盖之下其实质还是非法的,所以我们说合法经营中的法既是现有之法,也是应有之法。这样的合法经营才是我们所推崇的。为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一方面在全社会要形成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光荣的社会风气和社会价值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让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的人先富起来,除了国家和政府要予以一定的制度保障之外,劳动者和经营者必须懂得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管是按劳分配还是按生产要素分配,其中“劳动”必须是社会劳动而不是私人劳动。不懂得这一点,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脱节的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还是无法实现先富起来。
(二)让沿海地区的人先富起来的现实依据
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历史的渐进的长期过程。质量互变规律认为,事物发展只能是由局部到整体,由量变到质变。我国选择沿海地区先富起来主要出于以下现实考虑:
1、区位优势。我国沿海地区临近日本和亚洲四小龙这些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受市场经济影响比较大,容易接受改革开放,也有利于发展对外贸易。
2、交通优势。海洋运输具有运量大、通过能力大、不受道路和轨道限制、运费低廉等优点。目前,国际贸易总运量的70%是通过海洋运输。海洋运输已成为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运输方式。我国海岸线长约18000多公里,沿海有许多优良的不冻港口,具有发展海运的有利条件。
3、历史基础。沿海地区有着历史悠久的对外贸易的基础。历史上著名的“泉州港”和“广州港”,早在唐宋时期已经负有盛名。甚至于有人称唐代的“广州港”是“全国的第一大港”、宋元时期的“泉州港”是“东方第一大港”。1840年鸦片战之后,中国被迫开放的通商口岸,也多在沿海地区。
4、人脉优势。沿海有大量的侨乡,如:广东省西路、广东省东路、潮州附近(潮州汕头揭阳)、高州附近、泉州附近、江浙福州附近、海南。其中以福建,浙江和广东地区的侨乡比较集中。这些侨胞凭借天然的地缘和亲缘优势成为中国吸引外资的主要来源。2001年9月19日,在中国内地首次举行的第六届世界华商大会上,时任总理的朱熔基动情地说:“迄今为止,在华投资的外资企业,大多数的项目和资金来自华商……中国经济取得的辉煌成就,海外华侨华人功不可没……你们的创业精神已经载入中国经济发展的辉煌史册!从海外华商在国内各地从国内各省市的投资情况看,天津2004年以来华商投资项目已占外资企业的52.74%,合同投资额占全市外资金额的48.66%;海南目前已注册成立的7000多家外资企业中,海外华商占了80%;安徽省所有外资企业中,海外华商占70%以上;石家庄现有三资企业585家,80%以上是華商投资的……”。华商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事实证明,沿海地区的发展,带动了内地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也促进了内地相关产业的发展。作为发展模式,也为内地人民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很多内地企业的产生和发展都是沿用的沿海模式。沿海地区率先富裕的示范作用是明显的,有了沿海的成功实践,才有了我们从沿海到沿河、沿江,而后进一步向内地发展的改革开放。
三、共同富裕道路的实践结果是走向共同发展
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改革开放后几十年来中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举世瞩目。坚持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只是我们追求共同富裕的手段不是目的。
实现共同富裕,我们主要通过三个层次的宏观实践:第一个是区域经济发展平衡问题。我们采用了从不平衡向平衡发展的道路。首先采用了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也就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两个大局思想。在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实施10年后,开始实施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总体战略布局。2013年4月5日光明日报发表了“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新趋势”,以图表的形式展示了我国改革开放之后区域经济的发展变化状况: 从表上我们可以看出,1978年我国四大区域经济发展就处于不平衡发展状态,但是相差不大,1990年到1999年四大区域的经济发展距离拉大,2000年到2010年四大经济区域的经济发展的差距逐渐平稳,升幅放慢。从区域总体发展战略以及新规划的实施之后,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区域经济增长不平衡的空间格局被打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作用开始显现,标志着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相对均衡发展的时期。
二个是城乡经济发展平衡问题。新中国成立之后,实施的是先城市后农村,先居民后村民的发展道路,因而城乡差距越来越大。1978年-1985年由于农村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渐拉近了两者的距离,但是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城乡差距重新拉开。1996年-2000年期间城乡收入差距逐年回落,特别是“2000年-2005年”期间“两免三补”等中央一系列惠农利农政策实施,农民增收速度加快,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下面是2010年和2012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发展变化图表:
三个是收入分配公平问题。2000年之后,中国的社会矛盾凸显,其中分配不公平现象尤其突出。温家宝说,收入分配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这件事不可小视。我们追求的社会不仅是一个经济发达的社会,而且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2010年他在《求是》上发表《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几个问题》中提出要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并且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2年过去,虽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较大的收入分配差距。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显示,我国工资水平的地区差距、行业差距、岗位差距仍然存在,有的表现还比较突出。例如,2012年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仅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61.5%,年平均工资最高的金融行业(89743元)则是年平均工资最低农林牧渔业(22687元)的3.96倍。2013年5月24日,国务院批转发布了《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再次提到要出台收入分配改革实施细则。该意见指出,要贯彻落实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制定出台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加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调控、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重点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
在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实践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目前来说既得利益层的阻挠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由于既得利益层在很大程度上与我国精英层重叠,使得目前的改革很大程度上是精英层在利益上为自己减肥,从而在改革的决心上更加谨慎,力度上显得过于温和。但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精英阶层都懂得这个道理,人民群众也都有这个意识,共同富裕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这个改革的进行也就成为必然。
目前,人們对共同富裕的不满意状态,恰恰说明人们对共同富裕的渴望。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对自身利益的变化程度比较敏感,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发展变化相对迟钝,是人们对共同富裕道路信心不足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官方对改革成果的宣传力度不够,也使人们对改革的信心不足,甚至产生误会。为此一方面要加强政治宣传,坚定人们对改革的信心,一方面要加强人们对共同富裕的认识引导。最重要的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人们实际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参考文献
[1]http://www.12371.gov.cn/html/zqdj/rw/gcdt/2012/11/21/145508220670.html.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22页.
[3]按照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处理财富分配关系——访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卫兴华教授,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年第6期
[4]《毛泽东文集》第六卷,第437页,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5]《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3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6]http://theory.people.com.cn/GB/41038/4337695.htm.l
[7]http://www.sznews.com/epaper/szwb/content/2006-10/12/content_423475.htm.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05-306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9]http://baike.baidu.com/view/428037.htm.
[10]http://news.cntv.cn/18da/20121115/106508.shtml.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691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218.
[13]《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4页.
[14]《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39页.
[15]http://baike.baidu.com/view/428037.htm.
[16]http://baike.baidu.com/view/428037.htm.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8]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1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19]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6861470100axzp.html20[20]http://biz.163.com/05/0627/11/1N8H5P0300020UPH.html.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5页.
[22]http://news.youth.cn/sz/201211/t20121112_2606116.htm、[24]http://www.cs.com.cn/xwzx/hg/201302/t20130222_3870417.html.
[25]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3/0517/c1004-21517644.html.
[26]http://roll.sohu.com/20130525/n3770210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