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反私人语言”的分析和讨论
2015-05-30陈云
陈云
摘 要:维特根斯坦指出对语言的误解和滥用是产生不必要哲学问题的根源,他的这一思想在其后期著作《哲学研究》中得到集中体现。本文通过研究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针对其中有关“反私人语言”的哲学思想作出了具体的分析和讨论。
关键词:维特根斯坦;反私人语言;《哲学研究》
维特根斯坦依据日常语言基本规则考察哲学问题,并在具体运用中分析语词结构及语词意义。因此,其有关“反私人语言”的哲学思想看似简练,实则深邃。
1.“私人语言”的介绍
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正式提出“私人语言”的哲学概念,由此引起深刻讨论。然而,私人语言并非其最先发明,其在哲学史上有其广泛的历史渊源。
私人语言的形而上学方面由笛卡尔哲学完成,其认为:“虽然我会说,我确实有一个身体与我紧密相连。可是一方面,我有一个明白而清晰的‘自我观念,而且我只是一个有思想而无广延的事物;另一方面,我对物体有清晰的观念,知道物体只有广延而无思想。”不难看出,私人语言有其深厚的理论背景。那么,维特根斯坦的私人语言究竟指什么?《哲学研究》已给出明确规定:“鼓励自己、命令自己,这是一种自我语言……他人无法理解此种语言。我们每个人好像有判断他人不能理解自己某种意思的能力……‘私人语言即别人‘无法理解而我们‘似懂非懂的声音。”
笔者根据《哲学研究》的内容总结私人语言的基本特征:“只有自己才能真正理解这种语言的具体所指;只有自己才能真正具有这种语言的内在感受;这种语言对于别人无法理解,因为无法传递。”
2.“反私人语言”的论证
维特根斯坦认为不可能有私人语言,其向传统的身心二元关系提出挑战。“反私人语言”的论证集中于《哲学研究》第243节至315节。
结合文献研究,大致有两种论证:
第一种论证即从“私人语言不成立”和“私人语言成立”两个角度进行“反私人语言”的论证,另一种论证是从“私人语言”和“日常语言”两者区别的对立中进行“反私人语言”的论证。然而,笔者认为存在第三种“较直接”的论证:从界定“私人语言”的文字表述中概括其三个基本特征,进而结合文本逐一进行“反私人语言”的论证。
“指称感觉的词如何作用?……‘痛仅仅描述哭喊而不是代替哭喊,而实际刚好相反。”笔者认为维特根斯坦在此探讨语言怎样表达人的感觉和名称的意义,其认为:只有在公共领域的公共语言中,语言意义的相互传达才能进行;所以,仅仅用自己的经验不可能构造出概念;如果此概念符号能构成一种“私人语言”,其甚至对其作者本身也无意义。因此,私人语言的第一个特征无法成立:“只有自己才能真正理解这种语言的具体所指。”
“让我们大胆设想这样一种情况……因此其更像一个形式而不是本质。”笔者认为维特根斯坦在此列举的事实在正面回击私人语言的第一个特征。自己的感觉和字母“E”,依靠私人指示定义把名称赋予体验的过程并不能建立名称和感觉之间的联系,因为我们没有区分正确使用和不正确使用的标准。判断主观的标准需要客观的标准,而私人语言中没有这样的客观标准。因此,私人语言的第二个特征无法成立:“只有自己才能真正具有这种语言的内在感受。 ”
“别人不能具有我的痛……不过它与那把椅子完全一样。”笔者认为维特根斯坦在此想说:如果有人说“其他人不具有我的痛”时,他不外是说“其他人不能和我具有相同的痛”。显而易见,我们拥有某种判断两个人的痛是否一致的能力,同理,按照我们语言的惯常用法,当某个人说他具有什么东西时,也就意味着我们能有意义地说别人也能具有这个东西。因此,私人语言的第三个特征无法实现:“这种语言对于别人无法理解,因为无法传递。 ”
3.“反私人语言”的意义
对于他人的心理现象, 人们常有经验论、唯我论、怀疑论三种看法,其都认为:感觉经验是私人的;感觉经验或内在的心理现象是可以被自己所直接感知的;对于其他人的心理现象是不能直接感知的,能直接感知的是外在行为。实际上,这些观点是私人语言赖以建立起来的基础。因此,维特根斯坦“反私人语言”的哲学思想,实质就是要从一定的意义或范围内批判经验论、唯我论和怀疑论。
参考文献:
[1]陈嘉映.语言哲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英)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M].陈嘉映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3]张大明.论维特根斯坦的私人语言论证[D].长春:吉林大学,2010.
(作者单位:四川文化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