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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湾河

2015-05-30王璞

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 2015年11期
关键词:农场

王璞

下雨,刮风,或下雪吧,

如果夜长,就让它短。

——引自夏多布里昂《墓中回忆录》

序  西湾河

如今什么都讲究原汁原味,我想,若要把发生在50年前的那个故事原汁原味地讲出来,那就得从3年前,也就是2009年那天去西湾河吃鱼蛋河讲起。当然,这就得先讲那间炮制出了这一美味的粉面店,以及粉面店的所在地——西湾河,在那里我初次见到这个故事的主人公纪丁四——那位其形象与其名字一样怪诞的老人。

西湾河并非一条河的名字。许多许多年以前,这里也许曾经有过一条河,但今天这里只有一条叫这个名字的大街。顾名思义,这条大街位于港岛东端,依傍着一道像河的海湾。那海湾也许有过开阔清澈的往昔,但那天,当我在那间粉面店面海的窗口朝它望过去时,它已经狭窄灰暗,支离破碎得不河不海。一片旧船烂桅把它切割成一摊摊死水,像是厨房里长年没更换的抺布,颜色可疑,气味怪异,即便是在记忆中也毫无浪漫可言了。

那时我刚从报社跳槽到那家周刊做记者。那是一家面向大众读者的通俗文化周刊,销路多年来都稳定地保持在五万本上下。员工待遇也就相应地比我先前所在的那家报社优越多了。这是我转工到这里的主要原因。

我们编辑部在北角一座大厦里,离那间粉面店也就两三站电车路而已。不止一名同事告诉我那家店子的猪肝面美味无敌,跟深水埗那间猪肝面大王的招牌产品都好有一比。我跑去一试,发现他家的猪肝面倒不见得有多好吃,最合我口味的食物是鱼蛋河。“河”是我们香港人对宽粗米粉的特称。内地人叫作“米粉”的吃食,在我们这里单指细圆米粉。而“河”则特指粗宽米粉。一般茶餐厅的河粉都是从河粉工厂批发来的,这家的河粉啦鱼蛋啦却都是自家手工制作。日产日销,新鲜筋道。雪白河粉和油黄鱼蛋旁配上几条碧绿的青菜——生菜或菜心任选——那真是色香味俱全。桌上还放有自家制作的潮州辣油和泰式辣酱供顾客选用,两种辣油都香气扑鼻,连我这种从不吃辣的人也忍不住要加几滴。于是我变成该店常客。心情好时跟同事一道来,心情差时独自来。

就是在一次独自来吃鱼蛋河的日子,我注意到了那个老人。

首先引起我注意的是他的瘦。那不是一般的瘦,那瘦让人不由得想起“油干灯尽”“劫后余生”这一类形容悲惨的词语。然后我注意到了他行走的步态,那令我蓦然想起中学时那位体育老师责骂我们的成语:“行尸走肉”——老师的花名就因此叫了“走肉”。哈,我倒真想看看“走肉”老师看见眼前这人时的表情!不过,再往老人脸上一看,我便连忙抬手把嘴一捂,以防那个时尚词语从我嘴里脱口而出:僵尸!那种呆若木鸡的神情,简直就像一具僵尸活现眼前啦!

可是细看之下,这老人与僵尸电影里的僵尸还是不太一样的。首先,他的面色不是惨白,而是灰白。灰白之中透着暗黑,像是刚到地狱里走了一遭回来。其次,他那干瘪的腮帮虽然像僵尸,却没有僵尸那种阴冷之气。对,这是因为他那张嘴巴紧闭得几成一条缝,实在难以想象会有一双獠牙从里面伸出。加之他衣着虽平实却色彩反差强烈,上身是一件天蓝色腈纶褛,里面是一件雪白的衬衫,纽扣一直扣到下巴,下身则是一条黑色西裤。概而言之,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令我触目惊心的人,黑与白、鲜亮与腐朽、生命与死亡之间的反差如此强烈,以致我不由得向四周扫视一圈,以判断我自己是否还在现实中?还好,四周仍是人头攒动人声嘈杂,飘散着咖喱鱼蛋和骨头汤的香气,人们匆匆享受着自己碗里的美食,除了我,似乎没人注意到这位怪异老头。

那天我坐的是店堂顶里面的一个二人厢座,旁边就是杂物间的门。因这座位仄逼兼昏暗,我平时是不会坐的。那天人太多,只有这位置空着。只见那老人径直朝我走过来,走到我身边才停下,我呆住了,僵尸找上我啦?还好一名侍应赶紧跑过来了,招呼我道:“小姐,不好意思呀,纪伯一向坐这里的,你不介意跟他拼台吧?”

不等我回应,他就回身对那老人道:“纪伯,你坐你坐。这位小姐不介意的。”

老人却并不立刻落座,他先朝我鞠了鞠身,然后又点了点头,脸上虽仍是表情淡淡,但动作礼貌,姿态谦卑,我就也朝他点了点头算是招呼。老人这才在我对面坐下了。

“牛腩河生菜?”侍应对他道。

“是,谢谢。”

他说的是广东话。虽然那种一字一顿的语调显得有点怪异,但不失纯正。他坐下来就将面孔礼貌地朝着窗外,虽然座椅对于他那副身躯来说足够宽大了,但他双臂夹紧,身子挺直,一只手放在膝盖上,一只手握住茶杯,给人一种极力要将身体缩到最小的感觉。我不由得心中一抖,动了恻隐之心。再朝对方握住茶杯的那只手一望,心里不由得又是一抖,那只手没有拇指!手腕上还有一条长长的伤疤。大概意识到了我的目光,他将衣袖往下扯了扯,直拉到手背上。然后他侧过头来对我望了望,目光令我想起天天在我家门口游荡的那只流浪猫,每当我朝它投去匆匆的一瞥,它便报之以这样的眼神,胆怯而哀怜,温顺而忧伤,让我觉得必须要有所表示。

“这家的鱼蛋河也很好吃的。”我道,朝他淡淡一笑。

“是、的。”他惶然道,似乎没想到我会跟他搭讪,“是的。”

“您试过吗?”我又道。

“试过……没试过。”他似乎更惶恐了,好像我的问话还有什么别的用意。他胡乱应过这么一句,赶紧又将面孔对着窗外。我只好保持沉默,看来这才是对他表示友好的唯一方式。

但不管怎么说,我们这就算认识了。当我到收银台埋单时,收银台阿婶对我阴阴笑道:“到底是无敌靓妹啦。纪伯帮衬我们十多年了,大家都只听见他说过两句话:是。谢谢。跟你倒好像讲得很热情嘛!”

见我脸色一沉,她忙又道:“讲笑的讲笑的,你这位靓妹对人一向都好友善的啦。”

那以后我跟纪伯又拼过两次台,都是我主动坐过去的。因为我喜欢看他见到我时目光一亮的神色,喜欢听我向他招呼时那非常热切的响应:“好!好!谢谢!”那让我知道,他心里面还是高兴有人来接近他的。老妈总对我说,帮人最开心。的确如此。我开心地看到,纪伯的话越来越多,举止也越来越放松了。我甚至知道了他最爱吃辣,有胃病,住在西湾河已经30年了。不过,想到要去跟他攀谈,则是好几个月之后的事了。

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我们周刊的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劣,销量每况愈下。老板说,我们跟网络媒体拼速度拼数量是拼不过的,只有在质量上下功夫,对于我们这种通俗周刊来说,像以前那样一般性地接地气不行了,必须大出位大刺激大视野地接地气。就有同事想出了那个“一人一故事”的纪实专栏。老板也算是豁出来了,他甚至放弃他恪守多年的中立保守立场,说是不管什么人,从东方到西方,从老左到老右,从暴发户到连环杀手,只要有故事就可以上这个专栏,越出位越好,越刺激越好。

开头的几期反应很是令人振奋,刊物销量因之明显上升不说,读者互动也相当热烈。后来就有问题了,稿荒!策划这栏目的那名老编原来拍胸脯说稿源没问题,包在他身上了。他也的确包下了前面那几期的稿件。但他的强项是小说,那些稿子基本上都是他闭门造车突发奇想的产物。他没有想到的是,互联网时代的读者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他们动辄发动网上人肉搜索,追查那些奇情故事的来龙去脉以及人物出处。这一来,老编那从头到脚都整过容的所谓纪实就混不下去了。老板情急之下,只好追逼我们这班小记:说是每人每月必须交一篇纪实长稿,优稿有重赏;任务完不成者则月奖和年终双粮危矣。

无奈之中,我就想到了鱼蛋河热气中那双忧伤的眼睛,以及眼睛里那种似乎茫无所见又深不见底的眼神,第六感告诉我:那里面有故事。

这时我与纪伯的交情已到了只要我开口他就有响应的阶段。我便拿了份我们的周刊给他看,当他诚惶诚恐一个劲儿说谢谢时,我便指着“一人一故事”的栏名说,我想让他做下一期的主人公。记得我送给纪伯的那期刊载的是个伦常惨案故事,丈夫杀死了出轨的妻子然后自杀。目录页配了一幅精心剪裁过的图片,血淋淋的惨案现场上是那妻子生前的照片,青春靓丽,貌美如花。纪伯瞠视着那一页,突然,他抬起头直瞪着我,提出问题:

“你怎么会觉得我的故事比这更出位?”

“我、我只是这么感觉啦,因为……”

“你的感觉可能……”纪伯慢吞吞道,“我意思是,你的感觉可能有道理,我是有些……不过也许不适合你们周刊。”

有门儿!我心里想,忙道:“适合的适合的,我们老板说了,只要够出位够刺激,其他都不是问题。如果您不想用真名,也可以用化名。”

“名字……倒无所谓,反正我已是老朽之人。我担心的只是……”纪伯嗫嚅着,似乎有难言之隐。

“唉呀您不用担心什么啦。”我循循善诱地游说,“这里是香港,我们是百无禁忌的大众周刊,我们老板黑白两道都有人,兵来将挡火来水挡。上一期我们还登了个黑道故事呢,其中一名黑老大想来找我们麻烦,老板一餐饭就把他搞掂了。另一名黑老大也找上了门,你猜怎么着,他是来感谢我们的。因为他是个生意人,我们的文章无形中给他做了广告,让他的生意火爆起来。哈,连我都拿到了一大包巨无霸干贝——他是做干鲜水产生意的。”

我这样信口开河胡扯着,也不知道是其中哪句话说服了纪伯,他终于沉吟着道:“好吧,我可以,跟你讲讲。不过……我有个条件。”

“你讲你讲!”

“除了我,别的人都不能用真名。”

“没问题没问题。”

于是,第二天下午,就在西湾河街心花园的一条石椅上,纪丁四给我讲了他的故事。从两点钟一直讲到六点钟。我回家后便连夜炮制出一篇一万多字的长稿,足够我应付3个月了。为了符合版面所规定的字数(每期5000字),以及老板的偏好,我在一些细节上做了些无损整体事实的增删,并尽量保持了客观的新闻语调。以下就是我第二天拿去交稿的全文。后来得以发表的文字是在这篇文字基础上加了些料而成,所以我将之标作“正文一”。

正文一  间谍与爱情

50年之后的今天,这位名叫纪丁四的老人还清晰地记得他与邢子絮那一场致命的相遇,一言一语,一笑一颦。那次相遇将他的一生分成可叹可泣的上下两阕,风格虽然都可以标注为悲怆,但感觉是不同的,“完全不同的。”他说。

他是一位高高瘦瘦的老人,头发虽然全白了,却依然能够覆盖住整个头颅。脸色虽然黝黑,皱纹却不多。再加上身形非常高瘦,使得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要是他自己不说,谁也不会想到他已经72足岁了。上海人讲虚岁,但纪丁四从17岁开始就习惯了报实足岁数。那一年他在台湾,经人介绍加入国防部情报局,填写表格时人家惊问:“怎么是17?张子林说你18。”

张子林就是他的介绍人,也是上海人。不过他把纪丁四年龄报成18倒不是习俗使然,其中很有点儿蒙混过关的意思,因为加入情报局是有年龄要求的,最低年龄18。

那是在1955年,纪丁四当时在北投一间脚踏车行做小工,负责洗车之类的简单工作。张子林就是他在洗车时认识的一位顾客。他们从口音上认出了老乡,就用上海话聊了起来。纪丁四有点小激动,这位大叔在上海的家跟他的家相隔不远,都在静安寺一带。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热烈地谈论起附近的街道和商铺。尤其是有一间名叫大好友的小吃店,店里的生煎包好吃得很,“流口水!流口水!”两人不约而同叹道。立时结成了忘年交。

听说张子林在政府部门有一份工作,纪丁四顿时对他肃然起敬。因他叔叔生前老是跟他讲能进政府做事就好了,生活就有保障了。叔叔本是个军人,在内地时官届团长,来台之后却变成了老百姓,只能靠做小买卖维生。这位叔叔是纪丁四在台湾的唯一亲人。1949年,他父母托人将他带来台湾投靠叔叔,当时他离12岁生日还差13天。也不知道当时他父母是怎么想的,大概他们反正孩子多,在那兵荒马乱的年月,从分散投资的层面考虑(他父亲是个生意人),安全系数大一点。就算遭到损失,也不过是损失了潜质最差的一只股票。

很长的年月里,纪丁四就是这么推断他父母送他来台湾的心理的。他小时候其貌不扬,笨口拙舌,读书成绩一般般,又没有任何特长,学校里任何才艺选拔都轮不到他。在家里另外六个各有千秋的孩子里,排行第四的他,自然做了这一高风险投资的首选。

叔叔对他倒是不错,安排他上了一所可以寄宿的学校。每个周末还会接他回家住一天,虽说那所谓的家也不过是一间小破屋,摇摇欲坠地跻身于同样破的一条小街上。但那毕竟是个家,有男主人女主人,有床铺被褥锅盆碗盏。早晨有人唤着他的乳名叫他起床吃稀饭馒头,黄昏有一盏灯亮起来,大家围在灯下吃饭。然而有一天,婶婶破天荒地来学校接他。她哭腔哭调地告诉他,叔叔突发心脏病“没了”。又过了些天,这个本来就对他不冷不热的女人也不见了踪影。据说是去了台南。那年他15岁。有个好心的邻居便介绍他到这间车行打零工,让他好歹可以半工半读的方式读完中学。

张子林很同情他的身世。他们认识了大约半年之后,有一次张子林来到车行,给纪丁四带来一个好消息。他说有个政府部门正在招人,他在里面有朋友,就把纪丁四的名字报上去了。

“什么部门?”纪丁四虽然很激动,还是问了这么一句。

“国防部。”

“这么高级!”他不由得惊呼出声。

“还是干训班呢。”

“干训班?”

“就是干部训练班。你从里面毕业出来就是专业人才了。”

那晚纪丁四激动得彻夜难眠。叔叔生前的最高理想也不过是在政府里当份小差。有一次他带纪丁四经过士林,指着街对过那座庄严肃穆的深灰色建筑对纪丁四郑重介绍道:“那就是政府官邸。”又指指大门口身着华丽制服站岗的门卫道:“别看他们站在这里很辛苦,收入很好的哦。”言下之意,就算到这里站岗放哨也是个优差。可现在,国防部干部训练班耶!比门卫何止高出一个等级。

干训班招聘人员不知是认同了上海人的计龄习惯,还是考虑到纪丁四的身世,他们收下了他。当然,这时纪丁四已经知道这干训班隶属情报局,将来他要做的是情报工作。但这也没有把他吓退,甚至还令他热情倍涨。

“你以为你有机会变成占士邦了吧?”我道。

对我的这一调侃,纪丁四严肃以对:“不对,”他说,“那时还没有007电影呢。我的偶像是鲍嘉,鲍嘉演的里克。”

纪丁四是个电影迷。最迷的男星就是亨弗莱·鲍嘉,他说,鲍嘉与英格丽·褒曼主演的《卡萨布兰卡》是他的最爱,他百看不厌。只要看到电影院上演这部片子,不管怎样他也要进去看一场。

“那么,你周遭朋友会不会因为你进了情报部门当特工而鄙视你呢?”我又问。

“鄙视我?怎么会!”这位过气特工诧异地反问,“有谁会鄙视占士邦吗?从鲍嘉到康纳利·肖恩,他们都是靠演特工角色成的名嘛。”

谈起间谍电影,老人一下子就打开了话匣子。他双目放光,侃侃而谈。原来五六十年代流行过的间谍片,从西方到东方,他竟没一部没看过,提起主角和主演者的名字如数家珍。他说曾几何时,那是他的最大爱好。一部新间谍片的出街日就是他的节日。而且基本上每一部片子他都会看上三遍。第一遍看情节,第二遍看细节,第三遍把最中意的对话和结局反复咀嚼。

“可它们的结局难道不都一样吗?”我打断他的话道,“所有的反派角色都被打得人仰马翻,最后,悲凉的音乐中,遍体鳞伤的主人公与心爱的女人相拥相扶,走向远方。难道你相信这样的结局?”

听我说出这话,纪丁四像个被人一把抢走了玩具的小孩,那副张口结舌的神气,让我不由得后悔我的自作聪明。

我连忙又道:“其实我的意思是我们大家都相信那样的结局。内心深处,我们都有对那样一种人生的向往。只是我们大多数人都只是把这份向往寄托于电影和小说,只有极少数特别浪漫特别勇敢的人才会真的去体验。在我看来,您就是这样的人。我想知道,是什么给了您力量和勇气?”

如果把震惊分为十级,纪丁四刚才的震惊算是一级的话,那么,他现在的震惊就达到十级了。他完全被我的问题雷翻了,一时说不出话来。我后来才知道,55年来,他从来都把自己当成懦夫、逃兵、罪人,于国、于家、于自己最爱的人都是如此。海峡两岸的人全都这么对他说,他自己也这么相信。所以他的第一反应是被吓到了。我这番恭维别不是什么阴谋诡计的前奏吧?他不肯继续讲下去了,起身要走。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让他相信我说的是真心话。我把我身上所有的证件都掏出来给他看,香港身份证、回乡证、记者证、银行卡、信用卡、健身卡……我着重向他指点上面的出生年月日和出生地:1986年6月21日,香港。以证明我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无党无派,客观中立。跟两岸政府都没有任何关系。不过,最后让他相信我的却是一张只用过一次的医疗卡,“您看,”我向他指出上面的地名,“这家医疗所就在西湾河大街,我总是去找那个刘医生看病。”

不知是他跟那名慈眉善目的老医生有什么交情,还是这一地名对他来说具有某种特殊魔力,总之从这时开始,他就不再犹疑,对着我侃侃而谈了。

他说当初加入情报局的时候,的确怀着的是一份尽忠报国之心。当然,那时他心目中的“国”,是在台湾挂青天白日旗的那个国。从小到大,他接受的都是那个政府的爱国爱党教育,尤其是到了台湾以后,从课本到报纸到广播,宣传的都是这个政府才是中国合法政府,而对岸的那个政府是土匪是恶魔,是自由世界的死敌,终将在他们这些民主义士的勇猛反击下彻底灭亡。那时候来自内地方面的所有新闻均被封锁,像纪丁四这种不曾想过、也不曾有机会接触到其他新闻渠道的一般民众,成天耳闻目见的都是一些胜利的、乐观的、所谓正能量的消息,以至于在他刚到台湾的那几年,他们这些外省人都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他们在这个小岛只是临时落一下脚,很快就会“反攻大陆”成功,回到故土。直到1954年韩战结束,大家才从政府的种种动作中感觉,一年半载回不去了,大家在这个小岛上的日子将要无限期延长了。

纪丁四在干训班受训的时间是1955年至1957年,他在那里受的是以上那套思想教育的强化版。当时给他们上思想教育课的不乏学者,时有高官。有一次部长大人还亲自来给他们上课,讲了很多忠孝礼义爱党爱国的大道理。按照这位部长的说法,内地同胞目下正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日夜盼望着他们这班忠义之士回去解救。部长身材高大,威武堂堂,而且神色肃然,一脸正气。而且后来他脸色一转,面露慈祥,讲了一段纪丁四至今都铭记在心的话:“经国先生让我向各位问好,他密切关注着你们每一个人的进步成长,他像爱护自己的眼珠一样爱护你们每一个人。”

纪丁四听了十分感动。从小到大,没人把他当回事;可现在,他甚至感觉到了冥冥中正在注视着他的那双慈祥的眼睛。想想看,当初就连他的父母也未曾对他说过这样的话。他最后一次迈出家门,母亲也只是淡淡说了一句:“到了写封信来。”她因为忙着照看正生病住医院的小妹,只把他送到家门口。

“你想呀,那时我正当热血青年的年纪。”纪丁四说,“听了他的话,我想到自己在干训班里的优厚待遇,简直热泪盈眶。”

他感念正在困难时期的国家拿出这么大的财力物力栽培自己。干训班住宿条件一流,伙食也没得说,天天都有肉吃,早晨还有牛奶。每个月都有津贴可拿,虽然不太多,但据从军中过来的弟兄说,比他们在部队里要多很多。教官们虽然严厉,也比军中那些动辄拳打脚踢的野蛮上司强多了。而且这些教官都是有真材实料的角色,教给了他们各项知识和技能。从擒拿格斗术到驾驶各种机动车辆、轮船快艇,以及无线电收发报技术,都有所涉及。纪丁四说他最爱的一门课是语言课。那让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发觉自己还蛮有才的。不要说国语和上海话了,就是最难学的广东话和闽南话,他也很快就说得字正腔圆。这门课程他轻而易举就拿到了第一。这让开头对他并不看好的长官和同学都对他刮目相看。纪丁四以优异成绩结业,还有生以来第一次得到了奖。

然而正如老话所言,“祸福相依”。干训班结业时,大多数同学都分配在台湾工作,纪丁四却与其他几名尖子生被挑选出来又特训了三个月。长官告诉他们,他们将充当“反攻大陆”的先遣队,派到内地去执行特别任务,有机会为“民主自由的崇高事业光荣献身”。

“当时你怕不怕呢?”

“怕。当然怕。”纪丁四说,“不过为国牺牲的豪情压倒了恐惧之心。现在想想,正如你刚才所言,我那时其实真的很勇敢,虽然明白此行危机四伏,有可能一去不复返。但是风萧萧兮易水寒,自古以来有多少英雄豪杰走了这条路,何况我区区一介草民,被寄予了如此厚望。心里当然是很自豪的。当然,其他方面的因素也起了些作用。例如我们同期结业的同学都不过是士官,我却被破格授予了少尉军衔。他们还告诉我说,完成了任务胜利归来,立马就可以连升三级甚至四级,成为校官。万一不幸以身殉国,家属也可以享受到校官级别的烈属抚恤金。”

这不是黑色幽默吗?要知道他的家属都在内地呀!怎么抚恤?对岸那个政府可是从相反的角度来理解他的行为的。

对我这一问题,纪丁四报之以苦笑。他摇摇头道:“可我那时哪里会想到这一层呢?当时我满脑袋都是他们告诉我的那一套,什么内地人民在共产党暴政下正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啦,什么内地到处怨声载道义旗四举啦。不瞒你说,我甚至以为,只要我们一到就会受到民众夹道欢迎。然后我们就会光复全中国。这样一来,就算我不幸光荣牺牲,那个反攻回到了内地的政府也一定会履行他们的承诺,让我的父母享受到烈属待遇。到那时,我父母就会知道,当初被他们当作冗余物质踢出门的这个儿子,其实是家里最厉害最有用的一个。”

于是,1957年9月21日,纪丁四来到了香港。他牢牢记住了这个日子,这一天世界上没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发生,但对这位年方二十的青年来说,却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他的人生在这天翻开了新的篇章。那天下午,载着他的那架客机安全降落到香港启德机场。作为一名间谍,他被安排到香港潜伏下来,随时待命潜入内地。他进入一间英资公司做文员,并在离公司不远的一个村子租了间房子住下来。那个村子如今已经不复存在了,其所在地现在变成了一个大型屋村。不过村子旁边的那条大街还在,名字叫作西湾河。

1958年的香港已经是个国际化都市了,比起今天来,它当然细小和老土得多,但在青年纪丁四眼中看起来,它却比今天的香港温馨浪漫。“没有如今这些钢铁色调刀剑身形的高楼大厦,没有这么多川流不息的大小车辆,也没有今天这些举目皆是的连锁快餐店。那时候吃东西都是到大排档、粉面店、茶餐厅,每个店门面都不大,但里面的食物大多是自家手工制作,新鲜美味,各有各的精彩。哪里像这些连锁快餐店。门面千篇一律,菜单也是千篇一律。”纪丁四不无惆怅地回忆。

在他的回忆中,那时候的西湾河只是一条窄窄的小街,中间一条巴士道,两边是行人道。行人道两边的房子都很低矮,最多不过两层楼高。这让它们看上去显得古朴和悦,平易近人。不管朝哪边望去,都可以看到一大片一大片的天空。而天空下面,便是山峦和大海,青是青蓝是蓝。那时候的居民住宅群都叫作什么村什么村的,它们跟真正的乡村一样,有山坡有池塘有菜地,还有一条石板小街,街口大多有一间士多店和一间茶餐厅。纪丁四就在他家附近的那个小茶餐厅初次见到邢子絮。

纪丁四一提起邢子絮,我就明白他为何这么痛快地接受我的采访了。本来尚算思路清晰言简意赅的他,一提到邢子絮就变得唠唠叨叨答非所问,他好像希望我记住有关那女子的每句话每个细节,不断地提醒我:“这个很重要。”“这个别忘了写上。”天吶,他是不是把我这份文稿当成寻人启事了呢?

他向我详细描述她的面容体型,衣着打扮,好像忘记了今天已是40多年后的21世纪,就算她还活着,也早已面目全非。当我向他提醒这一点,他却很自信地道:“不,她不会变。她是绝对不会变的。”他说,从他认识她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她都身段苗条,体态轻盈,圆圆的脸上有个酒窝。酒窝在右边,一笑就会显露。“没人能笑得像她那么甜!”纪丁四叹道,他甚至说得出那天邢子絮的衣着:白衬衫蓝裙子,脚上是一双黑色丁字皮鞋。

“印象中她一直都是这么一身。”

“那冬天呢?”我问。

“没有冬天。”纪丁四说,“我们在春天相遇,秋天就分别了。”

在认识邢子絮之前,纪丁四从未交过女友,他的工作不允许他随便交友,更不用说女朋友了。所以那天在茶餐厅见到邢子絮他虽然心动,并没有贸然去跟她结识。直到一个多月以后的一天,他到市政局图书馆去借书,在一列书架前正信手拿本书翻看着,一道蓝白色的身影飘然而至,停在他的身边。他抬头一看,不是别人,正是那个他心仪的少女。她没有看见他,她的目光盯在面前的书籍上。

“我这个人是有点迷信的。”纪丁四说,“当下我就觉得,哇,我跟这女孩有缘吶。再一看她从书架上抽出来的那本书,我心中更是一动:这不就是前天我刚还回去的那本书吗?夏多布里昂的《墓中回忆录》。你读过这本书吗?当然啦,你们现在这班青年连雨果和狄更斯都不读了,怎么会去读夏多布里昂。即使是我们那个年代的人,知道夏多布里昂的人也不多,更不要说那本《墓中回忆录》了。但我们两个人却不约而同,都停在了夏多布里昂这本书面前,你说是不是有缘呀!”

他们攀谈起来。纪丁四说他很快就发现,他跟邢子絮之间共同之处太多了,他们都是文学青年,都偏爱夏多布里昂这一类个性忧郁的诗人。跟这位废墟、落日与坟墓的歌者差不多,他们也都是家中遭到忽视的孩子,孤苦伶仃,生活无聊,工作单调(纪丁四这么说的时候当然忽略了他的另一重身份)。他们甚至还是同龄人。邢子絮只比纪丁四小一个月。更有甚者,邢子絮也出生在一个子女众多的家庭,排行也是中间。她上面的两个哥哥读了大学,家中经济发生危机,她只好高中毕业就出来赚钱养家,这样下面的两个弟妹才得以继续升学。她也是做文员,不过是在一间学校里做。还有,她跟他一样是文艺青年,在学校一直参加合唱团和文学兴趣小组,还曾跟团去澳门和新加坡表演。还写诗,有一首诗还曾发表在校刊上。

他们开始约会。最常去的地方是位于北角的一间不大的西餐厅。纪丁四还记得那间餐厅的名字,叫作“皇室餐厅”。其实它相当的平民,至少从价钱上看是如此。比茶餐厅贵不了多少,却拥有茶餐厅不具备的浪漫情调。走道曲里拐弯,面带温馨微笑的侍应悄没声响地在其间出没。座位的间隔也十分人性化。大多是厢座,靠背高得足以让情侣们隐身其下。而且它通宵营业,专做情侣生意。到了晚上,除了调到最暗的顶灯,就只有一张张桌上闪烁不定的烛光。让一对对小白领得以在爵士风的轻音乐中,享受烛光晚餐。

“我常常一下班就跑过去,”纪丁四神往地回忆,“好占一个最为安静的座位,跟她好好享受如梦如幻的二人世界。”

“你们都谈些什么呢?”我忍不住好奇地问。

“当然是文学啦。”纪丁四好像没听出我的弦外之音,一本正经地道,“我都说了我们是文学青年嘛。文学青年自然谈文学啦。”

“那你们会不会谈点比较现实的东西呢?”

“现实的东西?你是说……”

“比如说家庭啦、职业啦什么的。”

“当然有啦,不过从我这方面说,都是可以公开的那一部分,也就是说,我说给她听的大多是假的,包括名字在内。”

“你觉得愧疚吗?”

“愧疚?不,当时一点也不觉得愧疚。因为已经习惯了自己的双重身份。而且我当时觉得,跟邢子絮交往的那个我,虽然从姓名职业方面来看是假的,从情感性格方面来看却是真的。而叫作纪丁四的那个我,因为应付生活不得不作七十二变,倒是假的。不瞒你说,直到今天我还觉得,我这辈子活得最真实的日子,就数跟邢子絮在一起的那106天了。对,从1959年5月21日到9月3日,每逢我想到这一段日子,我就觉得我比世界上大多数人都要幸运。”

但是,纪丁四的幸运生涯在一个下着细雨的傍晚被打破了。那天纪丁四跟平常一样走出写字楼,上了一辆巴士。他跟邢小絮约好了在皇室餐厅见面。正当下班时分,巴士里人很多,他没有找到座位,就站在车厢后部的过道上。突然,他感到身子被人撞了一下,回身一看,却只看到了一圈陌生的面孔,个个神情疲惫,面无表情。可是与此同时,他感到衣袋里被塞入了什么东西。顿时,他那间谍的本能苏醒。下车一摸衣袋,果不其然,里面有一张巴掌大小的纸片,上面只有一行字:姨妈去世,准备参加葬礼。

跟邢子絮交往以来,纪丁四第一次痛切感觉到了自己的真实处境。

那时纪丁四从台湾来到香港已经一年多了。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台湾方面除了不定时不定点地派人跟他见一下面外,并不要求他有其他的行动。“见面也就是喝杯咖啡或茶什么的。”纪丁四告诉我,“来人并不跟我谈工作,只要我谈谈近日的生活和思想。因我的工作出来时已交代得很明确——伺机潜入内地。他们现在只是来考察一下我的思想状况有没有发生变化而已。”

纪丁四当然竭力向来人表示他的坚定和忠诚。其实这时他的思想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一年多来,在开放的香港,他得以接触到四面八方的信息,东西方面的,左中右方面的。本来他由于固有的政治倾向,看得比较多的是观点偏右的报纸杂志。可他的房东却属于那种典型的不问政治的香港人,是个赌马迷和武侠小说迷。那人每天都买两份报纸,一份是《天天日报》,一份是《大公报》,看前者是为了它的马经版,看后者则是为了它的副刊。

那些日子,《大公报》正在连载金庸的《雪山飞狐》和梁羽生的《萍踪侠影录》。房东就住在二楼,住在四楼的纪丁四不免时常碰见他,碰见了大家不免要寒暄几句,房东的话题大抵是他当天看到的武侠小说内容。“那位老兄口才十分了得,”纪丁四说,“而且他为人特别热情,把我礼貌的倾听当成热衷,就要将他那份《大公报》跟我分享。”

这一来,纪丁四在浏览完小说之余,也不免会对报上的新闻扫上几眼。他发现这家报纸报道的内地新闻,跟他在台湾听到的正好相反:内地人民不仅没有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还非常幸福快乐。那些图文并茂的新中国建设成就的报道,让他对上级灌输给他的那些东西不免发生怀疑:内地政府真是那样不堪一击、一推就倒吗?内地人民真的会见到他们就义旗四举、迎接解放吗?反攻内地的前景,真的是那般光明美丽吗?

“你动摇了?”

“也不能这么说。”纪丁四缓缓摇头,“与其说是动摇,不如说是没有先前那么盲目乐观了。何况我还看其他报刊,上面的新闻倒是跟台湾方面的宣传大致吻合。比如说内地在搞什么大跃进人民公社啦,很多地方发生饥荒啦;1959年以后,更有了大批饥民逃港的新闻。一些报纸刊载了一群群面黄肌瘦衣不蔽体的饥民坐在新界的山野里等待遣返的新闻照片,他们那凄凉绝望的神色,看得让人心里难过。”

那时他在台湾方面的默许下,已经与上海的家人取得了联系。母亲代表一家人跟他通信。信中言辞风格与《大公报》如出一辙,满是对新国家新政府的赞美,对毛主席共产党的歌颂,感觉上他们好像生活在天堂。然而,接踵而来的一个情节令这种感觉打了折扣:当纪丁四提出要给他们寄些东西聊表孝心时,母亲没有拒绝,只是提出不要什么人参海参,只要猪油白糖就好,要是能寄点奶粉饼干之类则更佳。

比起这些疑幻疑真的两岸信息,相对而言,香港的生活却是真实的、平静的、通俗的,符合纪丁四的天性的。他发现自己其实很喜欢这种朝九晚五的工薪阶层生活,工作虽然沉闷,但无惊无险。他们公司不大,只有30来人,老板在英国读书多年,讲究喝下午茶。每天下午3点的下午茶时间雷打不动,公司有免费奶茶和咖啡供应,茶点则由大家轮流做东。于是每天下午3点,写字楼里便会响起一阵欢呼,那是他们在打开那份吊了大家半天胃口的茶点:牛角包、葡式蛋挞、干炒牛河、扬州炒饭、上海小笼包……每天的内容都不尽相同。有一天,一名家住深井的同事打开他携来的大纸包——竟然是一只大烧鹅!

当然,最好的是下了班走上街头,在多士奶茶和煲仔饭的香气中,赶去跟那个美丽女孩相会。“人生至此,夫复何求?”纪丁四微眯着眼睛,那副怅惘的神情令他的话像是呓语,“所以你可以想象,当时我看到那张字条,感觉上好像遭到了当头一棍,被人从天堂打落到了尘世。”

他思想斗争了一夜,最后决定向邢子絮坦白一切。

他说出了自己的真名,自己的身世,还有自己的真实身份。就连先前收到字条的事也说了。当他说这些话的时候,邢子絮始终低着头,一言不发。他们还没有点餐,每人只是要了一杯冰水。她双手握住那个长长的玻璃杯,幽暗的烛光中,纪丁四看见那手指越来越紧地压在玻璃杯上,苍白得不像是真的。

后来,她慢慢地侧过脸,望向旁边的窗外。“完了,”纪丁四心里想,“她看都不想看我一眼了。”

于是他沉默了。想着怎样有个比较体面的结束。

这时邢子絮却开口了:“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因为……”纪丁四说,“因为我不想骗你。”

“那你先前又为什么骗我?”

“因为……因为现在我爱上了你。真的,我想跟你共度今生,白头到老。”

他看见对面那张面孔转了回来,一双大眼睛直对他望着,目光清澈:

“那就行了。”她说,把一只手放到他的手上。

邢子絮这句话,纪丁四是用广东话转述的,并且放慢了语速。这就让这个句子有了吟诵的意味,尤其是那个“行了”在广东话里变成了“得了”。真奇怪,平时我总觉得这个词把广东话之俗之粗表现得最为经典,但此刻听在耳里,却有一种柔媚的味道。

纪丁四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沉默片刻,他道:“这就是她当时的语气。她这人不太会说话,尤其不会说甜言蜜语。不过说出来的话都是真的。”

他们彻夜长谈,激情的表白之后,爱情变得更加不可抗拒,分离比死还难。种种既不背上叛国罪名又能长相厮守的可行性方案都探讨过了,但都因经不起推敲而被推翻。最后,当门外响起早班电车丁零零的声响,纪丁四突然心中一亮,福至心灵,叫道:“有了!我先去立一功,然后回来跟你远走高飞。”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去内地拿个情报来给他们交了这份差,然后就跟他们永远脱离。”

“啊!这都可以吗?”

“有什么不可以。我老家不是在上海吗?我回去探亲,顺便搞点什么情报,那还不是小菜一碟的事情。只要我为他们做了点事,也就算对得起他们了。好吧,就这么定了。”纪丁四对他的情人说。

“你怎么会这样幼稚呀!”我不由得惊叫,“还是经过训练的特工呢。我从电影都知道,只要加入了间谍就不能随便退出来,就算你没被内地抓到,台湾也不会放过你。”

“是的,我知道。但是,也不明白我自己当时是怎么了,竟然会想出那样愚蠢的主意,而且立即付诸行动。我真是……唉,我真是……”纪丁四摇头叹息着,说不下去了。

一失足成千古恨,真应了这句老话。

总而言之,事情就是这么发生了。邢子絮默认了纪丁四荒唐的计划。纪丁四当天就去公司请了假,第二天就将计划付诸行动。他一大早就起了床,穿上自己最高级的一套西装,找了条红格子领带,认认真真打好,皮鞋也擦得锃亮。他手提一个大旅行袋,背着个大包出了门,包包里装满了送给家人的礼物,都是一些食品,饼干巧克力之类,当然也不乏奶粉、猪油和白糖,这些他母亲信中一再提到的物资。

当他以这么一副回乡客的姿态到达红磡火车站,却惊异地发现邢子絮在进站口等着他。她脸色苍白,目光坚定,一见他就走上前来对他说:“我也去。”

这时纪丁四才注意到她手上的那个旅行袋,还有脚上那双白色帆布鞋。他们上次去南丫岛郊游时她特意买的。“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我看到她时的第一感觉竟是欣喜。”纪丁四对我叹道,“因为那一刻我才发现,离别对我来说多么艰难。”

这两个疯子很快就取得了共识——立即结婚。那邢子絮就可以以新娘的身份跟纪丁四一道去上海。再没比这更好的掩护了。他们可以去度蜜月、办公事两不误。搞到了一点可以交差的情报之后就马上回来,跟台湾那边说拜拜,远走高飞,去美国,去澳洲,去巴西,去毛里求斯,去任何可以让他们永不分离的地方。

接下来那三天里发生的事简直就像一场梦,扑朔迷离,大起大落。这名九死一生的老人对我回忆那些奇异的情节时,脸上一直都有一种梦中人般迷离恍惚的神情。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香港女孩,我始终无法断定,我所听到的这一切,究竟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还是出自他的幻觉。毕竟他岁数这么大了,又在两岸三地都生活过,思维方式跟我肯定不一样。我只是以一名记者的职业素养,把它们记录下来,供大家自己去辨识真假。

他们登上一辆开往广州的直通车,顺利进关。在城里找到一间酒店住下。美梦成了真,他们成为事实上的夫妇。“那时候国内正处于困难时期,”纪丁四对我描述,“街上样样食品都要凭票证供应。人们穿的衣服好像都一式一样,身材脸色也好像都差不多,都瘦瘦黄黄的,不过这些都是我后来回想起来才发觉的。当时竟一点也没有异样的感觉。因为太飘飘然了,太得意忘形了。跟邢子絮在一起,什么都是美好的,就连那些守在饭店门口,盯着我们桌子上食物的叫花子们,都成了异域风光的一部分。”

他俩有华侨的身份,住在高级酒店里,身上带有港币,可以到酒店的商店买到食品,也可以在酒店餐厅享受有鱼有肉的餐饮。酒店里甚至有个咖啡座,咖啡的味道虽然有点怪异,但喝在这两个疯狂情侣口里,却依然是香滑的。从落地大玻璃窗里望向窗外,灯光萧瑟,天与地一片漆黑。但他们俩却是在一起的,互相倚靠着,坐在柔软的沙发椅上。这还不是幸福的话,什么是幸福呢?

他们在广州玩了两天,第三天才来到上海。纪丁四的父母还住在老地方,看到10年不见的儿子突然出现在眼前,而且还带来那么一个漂亮懂事的儿媳,老夫妻俩自然感觉喜从天降。再一看他们从行李里掏出来的那一大堆紧俏物资,大家更是笑得合不拢口。母亲老多了,头发花白,原本瘦削的面孔变胖了,脸色却有些黑黄。她说是得了水肿。父亲则与之相反,瘦了白了,一向总是挺直的背也弯了。不过胃口超好,一口气就把他们路上吃剩的两个大面包吃得净光,跟着就嚷嚷着叫他妈赶快做猪油炒饭。

“我后来才知道,”纪丁四说,“那不是胃口好,而是饿坏了。在新疆农场里,我梦见最多的就是埋头吃猪油炒饭的老爹。我完全看不到他的脸,只看见他埋头其中的那碗堆积如山的猪油炒饭。”

他们立即把在上海的儿女都召集了回来,让大家分享猪油炒饭和巧克力蛋糕。纪丁四告诉家人说他已经定居香港,这次回来是蜜月旅行。大家听了之后更是皆大欢喜。尤其是他那位在中学教书的二哥,当即大大吁出一口气道:“这下好了,我解决入党问题有希望了。”

纪丁四告诉我,当他听到他二哥这么说的时候,心中不由得闪过了一丝愧疚之意,不过立即就消失了。因为他毕竟是个受过国民党多年教育的台湾青年,无法同情二哥对敌对政党的这种热爱与向往。再说,他从小就和这个二哥感情不好。二哥是兄弟姐妹中最聪明最能干的一个,17岁就考上了复旦大学。自然看不起他这个资质平庸的小弟,动不动就管他叫白痴。

“唉,其实他是对的。”纪丁四叹道,“我真的是个白痴。我把他害惨了,也把我全家人都害惨了!”

警察是在第二天半夜出现的。这对新婚夫妇被分别带上两辆警车。纪丁四至今也不明白,警方为何推迟一天才对他们采取行动。尤其是后来他从审讯中知道,其实他们一进海关就处于警方的监控之下。他们早已对他的身份和动向了如指掌。但不管怎样,他还是感激人家给了他和邢子絮这一天时间,让他们的一生中多出了24小时幸福的回忆。在之后的20年严酷岁月里成为他活下来的精神食粮。事实上,我们那4小时的采访中,纪丁四至少花了一半的时间叙说那三天的生活,尤其是在上海那24小时的分分秒秒,从早上起床到被人从酒店的床上带走,邢子絮的一蹙一笑,一言一语,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包括她说出每句话时的表情、背景、时间、气氛。他不厌其烦地讲着讲着,脸上显现出的那种神色,使我想到一个正在享受着美味佳肴的美食家,我简直都有点儿羡慕他了。相对而言,他谈到自己后来20年牢狱之灾的话语就太简略,简略到词不达意。事实上,除了几个时间和地点,根本没有细节,谈到具体情况,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话:“别提了。”“总算活过来了。”“没什么可说的。”

我不得不将问题提得具体细微,但得到的回答却还是简单句,比如:

“你在上海关在什么地方?”

“提篮桥。”

“一直都关在那里吗?”

“不,后来去了新疆。”

“新疆哪个地方?”

“劳改农场。”

“哪年释放的?”

“1975年。”

“释放以后你就来香港了吗?”

“是的。”

“为什么不回台湾呢?”

“台湾不接收。”

“邢子絮去哪儿了?”

对这一问题,纪丁四更是连语言都免了,只是微微摇了摇头。

从酒店各自上了警车之后,纪丁四就再也没见到过邢子絮。在新疆劳改农场的第二年,他曾经收到过她的一封信。用一个没有寄信地址的信封装着,只有一页纸。他向我背诵了信的内容:

丁四:你好!

我一切都好,多蒙政府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我获得了宽大处理,只判了3年劳教。现在湖南的一个农场劳动。所以你不用为我担心,我一定会好好改造,将功抵罪,脱胎换骨,重新做人。希望你也如此,这就是对我最大的安慰。

此致

敬礼!

子絮

信纸后面还有一行几乎辨识不出来的字,是用铅笔写的:

下雨,刮风或下雪吧,/如果夜长,就让它短。

“这是夏多布里昂在《墓中回忆录》中引用的一句诗。”纪丁四对我解说道,“只有我们两个人懂得,因为我们曾经一起背诵过。看到这两句诗我便明白了,她没变心,她在关心我,她在鼓励我,她会等着我。没错,不管她是在什么情况下写出的这封信,只有这句话才是她心里真正要说的话。”

纪丁四把这封信看了又看,然后把它小心地用块布包起来收藏,只在必要的时候才拿出来看一看。一是怕把它看坏。二是上面的话他已经背得烂熟,不用再看了。

“这封信还在吗?”我问。

纪丁四摇摇头:“不在了。”他说,“出来时被他们拿走了。”

“出狱时还是出内地时?”

这个问题似乎难住了他,他怔了怔,才淡淡道:“我忘了。唉,刚才忘了跟你说,她写得一笔好字,清秀极了,真是字如其人吶!”说这话时,那副沉浸在梦境里不能自拔的神色又出现在了他的脸上。啊,也许今生今世,他们都只能在梦中相遇了。

天早已黑了,街心公园里已经是一片入夜时分的喧嚣。跟纪丁四说再见的时候,其实我心里说的是永别。采访一开始就有的压抑感,到此时沉重得简直难以承受。再谈下去我都快要得抑郁症了。而且作为一篇专栏稿,它的材料也足够了。

我在当天晚上就写出了这篇稿,并不无得意地想出了《间谍与爱情》这个题目。这是眼下最有市场效应的两大卖点,多少可以补足内容方面的某些欠缺。对身为一份通俗周刊小记,我当然知道这份稿子不大符合我们周刊的格调。但由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我不想把它往流俗方面靠。

也就是出于这一考虑,我略去了纪丁四出狱后去寻找邢子絮的情节。因为在整个讲述中一直保持着冷静的纪丁四,讲到这部分时有点小激动了。在此之前,他是我们记者最欢迎的那种受访者,冷静、温和、理性,有问必答,答不跑题。不知道是职业训练使然还是心有所惧,或者他生性就是平和内向的,纪丁四的讲述很少主观评论色彩,基本上就是陈述事实,我记录时只用逗号和句号这两种标点符号就够了,连问号都免用,更不必说感叹号了。可是当我追问邢子絮的下落时,他的脸色变了。他抬起一直像小学生般平放在膝上的手,理了理额上的几丝碎发,那手如帕金森病人般颤抖着:

“你问这个?”他的声音也在颤抖,“你问这个?该怎么说呢?能怎么说呢?说真的,我不知道。其实是……我也不想……知道……不,不,不是这意思,我的意思是……”他似乎陷落在某一思虑的泥淖里了,极力挣扎而出,我便赶忙插进来助他一臂之力:

“她死了吗?”

“我不知道。”纪丁四说,“也许……我说过了我不知道嘛,”他抬起眼睛直对着我,声音里竟有了一丝怒气,“我要是知道的话,就不在这里了。”

这是什么意思?是知道“她死了”而不在这里呢?还是知道“她还活着”而不在这里呢?不在这里又在哪里呢?换句话说,在这里是等待她呢还是在等死?可我看着他那双失精无神的眼睛,就把这些话咽回肚子里去了。

好在已经有的素材就足够写出一篇长稿了。而新闻纪实不就像人生一样,常常是没有确定结尾的。

附录一 柳林铺

稿子交上去之后我就去拿了个大假,跟一个朋友去了湘西旅游。

这位朋友——这里我且叫他汤马斯吧——可以算是我的现任男友,之所以用“算是”这个词,是因为我们交往才不过两个月,还处在周末才去钟点酒店开房的磨合阶段。汤马斯比我年纪大了10多岁,他60年代生人,快40了,头发都有了谢顶的迹象。他在美国拿到了名校MBA硕士学位,现在是一间英资公司的高层,好像还是董事会的成员。我是在他们公司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认识他的。那天他是公司的发言人,身着笔挺西装打着名牌领带的他,算得上个大帅哥。加上那一副对任何问题都不动声色,以一套外交辞令予以回应的冷峻面容,那真的是,酷呀!

我对他可谓一见钟情,我看上了他的年轻有为,他呢也许是看上了我的天真清纯,这倒不奇怪,只要是我看上了的男人没有看不上我的。说句不太谦虚的话,我是那种不婚男人们梦寐以求的女孩,活泼、开朗、长相不俗,最主要的是,也抱定了不婚宗旨。

第一次约会我们就成了情人。之后的接触中,感觉一次比一次好。与我之前的那些男友相比,汤马斯优秀得太多了,他博学多才,风度翩翩,慷慨大方,体贴周到,总之凡是好情人应有的优点他都有,这些且不说,对我而言最具杀伤力的,是他身上那股男人味。我自己是个弹性很大的人,最容易被人影响和说服。体现在日常生活上就是遇事总拿不定主意。哪怕是在冲咖啡加不加奶这样的小事上都拿不定主意。汤马斯则不然,他志得意满,自信爆棚,样样事都有主意,主意一拿定就雷打不动,有时简直到了独断专行的程度。开始时这让我有点不适应,到后来反倒觉得省心又省力,小鸟依人的感觉不就是这样来的嘛。如此这般,我们很快发展成了每天都互打电话互发短信的亲密关系。

不过一起去长线旅行这还是第一遭。发起人是我,地点却是他提议的。“你不是最喜欢自然风光吗?”汤马斯说,“我领你去个地方,风景之美丽绝对超过九寨沟张家界,却没有那些地方的旅游污染。”

听说那地方是在内地,我有点犹豫。因我几次去内地旅行都搞得不太愉快,食物倒是很好吃,卫生状况却实在不能恭维。尤其是厕所,即便是在机场这样的高档地方,厕所都发出一股令人为之掩鼻的异味。但是汤马斯坚持道:“别傻了。那绝对是个你见之难忘的人间仙境。《边城》你看过吧?那地方的风景比边城美十倍。”

我还能说什么呢?这样,我就跟着他来到了这个名叫林西的小城。可当我走出火车站,一眼看到那个脏乱差的站前广场,无论我怎么敬服汤马斯的男人气概,也无法掩饰我的失望了。这真是我所到过的最丑陋的地方,举目四望,到处都灰蒙蒙,天空、地面、街道、房屋、高楼大厦,都仿佛笼罩在一片尘雾中。站前广场上倒是有很多商铺,但全都脏兮兮的,而且光线幽暗得像是原始洞穴,让人不由得生出些可怕的联想。

不过最让我惊异的还是人,此地的人。

一眼看上去说不出什么地方不对劲,就是感觉他们跟我们不一样,就像海水跟河水不一样似的。稍稍接触就发觉,是他们脸上的表情使然。他们似乎只有两种表情,要么热情洋溢,要么粗暴无礼。一出站就有一堆人朝我们冲来,人人手里挥舞着大小纸牌,脸上堆满笑容,口中大呼小叫。我虽听不懂他们的方言,但看着他们这种肢体语言,对照那些纸牌上的字,大抵明白他们都是在推销着什么,从旅店到电话卡。他们你推我搡,争先恐后,恨不能把纸牌顶到我鼻尖上,把话语灌入我耳朵里。但只要你表示坚决拒绝,对方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变成冷漠甚至凶暴,有个大汉甚至上来拉扯我的背包。

我正不知如何是好,耳边突然响起一声怒吼:“滚!滚!给老子滚!”

回头一看,天吶,发出这怒吼的不是别人,竟是汤马斯。眨眼之间,那个风度翩翩的香港绅士不见了,走在我旁边的这个男人,脸色铁青,目露凶光,跟旁边那帮土著好有一比。他一手拉着我的手,一手拿把长柄伞,挡开那些围过来的人众,口中不断呼喝:“滚!滚!”无论人家冲我们嚷嚷什么,他都以这个字眼应对,眼睛里声音里透出的那股子蛮横之气,别说我了,就连那帮拉客仔也为之惊惧,纷纷后退。

可我们一冲出重围,来到广场外面的一条较为僻静的小街上,汤马斯神色顿时一松,又变回原先那个文质彬彬的香港绅士了,没等我发问,便和颜悦色对我解说:“对付那些人就得这样。以狠制狠,以毒攻毒。”

“可是……”

“唉呀你就别少见多怪了,”对我的惊异,汤马斯淡然一笑,“以前这里是出土匪的地方,民风特别剽悍。若是温良恭俭让就只有给人斩的份儿。‘文革时这里搞武斗都是真刀真枪地干,杀人如麻,单只我们那个小镇就死了上百人。”

我这才知道汤马斯有内地背景,而且是本地人,在本地从小学一直读到高中,考上北京的大学之后才离开。“你家里还有人在这里吗?”对我这一问题,汤马斯好像没听见似的,不予理睬,继续着他关于风土人情的话题。

接下来我们就去了他老家所在的那个小镇。那地方有个童话式的名字,叫柳林铺,它的地址有点偏,离最近的城镇也有一小时车程。到了那地方我才知道汤马斯的推荐果然有道理,至少从风景上看是这样。柳林铺真是我曾到过的最美丽的地方,它依山傍水,那山虽秃了半边,但另一边却一派青葱翠绿。尤其山脚下流着一条玉带般的小河,河水清澈碧绿。我们找到一间面朝小河的酒店,放下行李就跑到小河边,坐在河岸边的一块大石头上,我脱了鞋袜,把脚放在凉幽幽的河水里,河水静谥得一眼可以看到河底雪白的鹅卵石。抬眼向对岸望去,啊,一座接一座如假包换的吊脚楼呀,上面缭绕着青白色的炊烟。汤马斯说得一点没错,这真的是比《边城》那部电影还要美丽十倍的地方呀!

我激动不已,不时指着对岸某一处景色发出大惊小怪的赞叹:

“看那边,是牧童赶牛回来了吗?”

“看,好美的小船!荡到吊脚楼下了呀!”

“那个女孩蹲河边在做什么?是在洗衣哦!我还以为是翠翠来了哦!”

相对于我的兴奋与激动,汤马斯是一副超然物外的淡定。他静静地在我身边一块小一点的石头上坐着,脸上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介于怅然与沉思之间。

“啊,那片绿地是什么?”我指着一片小树林叫起来,“《柳林风声》里的柳林就是这样的吧?真的好有诗意哦!”

“诗意个屁!”汤马斯肩膀一耸,粗声粗气地道,“那是一片墓地。喂喂,你别老是哦呀哦的好不好?我最讨厌这种台式嗲腔了。”

“你?你!”我一愣怔。他今天这是怎么了?我传染上台式嗲腔又不是一天两天了,他从来没表示过反感,有时还开玩笑似的模仿我一句。

“哦,墓地呀,”我怏怏地道,“我,我哪儿知道呀。”

“唉,傻女孩,”汤马斯叹口气,大概也感觉到自己的失态,他伸出手来拍拍我的肩膀,又像是解说又像是安抚地道,“那里面真有一片墓地。刚才我跟你说过‘文革暴民的事吧?墓地里埋的,就是‘文革中一场杀戮的牺牲者。”

“啊对不起!我不知道。”

“你当然不知道了,连我都有点认不出来了。20多年过去了,没想到它都变成一片树林了。当年只是一片草丛。”

“你知道那些人的故事?”

“知道。故事。”汤马斯说。声调很平缓,可里面透着一股含讽带刺的意味,好像这两个普通字眼里有什么深奥的含义,而我竟然没有玩味出来似的。我便道:

“讲来听听。说不定又是一条猛料。”看汤马斯脸色一暗,我忙又解说,“我们报社最近稿荒,生死存亡了呀。”

“倒没看出来你这样敬业乐业爱社如家。”

“才不是,我关心的只是自己的钱包。发一篇大稿不仅能保住年终双粮,还有5000大元奖金。前些日子我好不容易才整了一篇,还不知道能不能通得过。”

“整了一篇?”汤马斯把重音嘲讽地放在那个“整”字上,“噢,讲什么的?”

“讲一个台湾间谍的爱情传奇。”

“哇噻!连编带造吧?”

“真的。绝对是真的。我采访了那个阿伯整整一天。事实上,我已经跟他交上了朋友。是个非常忠厚老实的阿伯啦。”

“忠厚老实?讲笑吧!他要忠厚老实就不是特务了。”

“所以他才没有当成特务呀,才到内地3天就被公安抓到。跟他的太太一起。啊对了,他说他太太就是给送到湖南这边一个农场的,他还曾经去找过她。啊,说不定就是这一带?”我朝四下里张望着,好像那个目标触目可见,“汤马斯你知道这一带有农场吗?好像是叫作什么劳、劳动农场。”

“劳动农场!”汤马斯嘲讽地道,“还动物农场呢!连农场名字都说不清,可想而知你那篇稿写成什么样。”他腾地站起身来,夸张地大力拍打屁股上的尘土,“走走走!咱们回酒店吧!我肚子饿了。”

直到这时为止,我还没发现他有太大的异样。毕竟,我已经习惯了他总是拿我当小女孩,对我的工作含讽带刺。他看不起传媒,老认为干这一行的不是白痴就是混蛋。所以我一边快步跟上他,一边仍然嘻嘻哈哈地讲着要他帮忙打听邢小絮的农场:“帮帮忙啦,人家真的特别想找到那间农场嘛,可记性不好怎么办啦?啊,我想起来了,他说的是劳改农场。”我说,“又或者是劳教农场?或者真的就是动物农场啦,嘻嘻嘻,反正差不多。”

我一边说着一边拿脚尖踢着路上的小石子,那条路上的小石子特别多特别光滑。汤马斯先还走在一边看着我踢,还笑笑地说了句:“你真是小孩子。”可是他接着就站下来了,生气地看着我:“喂,不要拿自己不懂的事乱开玩笑好不好?难怪报上尽是一些胡编乱造的狗屁文章,都是你们这班白痴记者搞出来的,真是无知者最无畏。”

“你!你怎么了?”我愤然道,“我说错什么了?”

“劳改农场是关正式判了刑的人的,劳教农场是关没正式判刑的人。”汤马斯似乎注意到了我的情绪,口气缓和了点,带点循循善诱的味道了,“管劳改农场的是公安,管劳教农场的是民政部门。劳改农场里的犯人全部都是敌我矛盾,劳教农场的犯人有些是敌我矛盾,有些是人民内部矛盾。比如说右派分子,关在劳改农场的右派分子是当敌我矛盾处理的,关在劳教农场的右派分子是当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

他絮絮叨叨地这样说着说着,说了很多。我只记住了这几句。因我当时根本不觉得把这两个概念区分得那么清楚有什么必要,我也可以肯定,我那些八卦读者们跟我是一样的想法。之所以装出一副洗耳恭听的神气,只是为了稳住这怪胎的情绪。对,这时候我已经觉察出汤马斯的怪异来了。不过想到身在异地他乡,两个人一道是出来寻乐子来的,总要尽量友好共处才好。

我有一句没一句地虚应着他,突然,我抬头一看,发出一声惊叫:“哎呀我们走错路啦!”

我发现我们并不是走在回酒店的路上,而是走到了一座黑森森的树林边。

汤马斯却不动声色静静道:“没走错,我特意领你来看看的。这就是你刚才说好美的那片小树林嘛。”

我愣怔住了。也许是天黑下来了的缘故,刚才那么美丽的风景,走到旁边一看,却是杂树荒草乱生的一处小山冈,树啦花啦草啦都是一个颜色——黑颜色。看不到路,更看不到人,一阵冷风吹过,窸窸窣窣地一片声响,令我不由得打了个寒噤。

“要不要进去看看?”汤马斯的声音在旁边响起来,“看看里面那片墓地是不是还在。让我来找找,这地方原来是有条路通去的。”

又是一阵风吹过来,突然,噼里啪啦一阵乱响,跟着是一声凄厉的长啸,有只大鸟从我们头上呼啦啦飞过。

“走!快走!”我忙拉着汤马斯的手臂往后退。

可汤马斯纹丝不动:“去看看吧,”他说,“你刚才不是说想找什么农场吗?这里面埋的人就有几个是旁边一个农场的人。一个劳教农场。”

“真的吗!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在那座农场长大的。我认识他们。”汤马斯说。

那天晚上,在我们临时找的那间小酒店,汤马斯给我讲了那些遇难者的故事。房间里很暗,好像是停电了。月光从那面朝河的窗户照进来,把一些奇形怪状的光斑投在床上、桌上、地板上。有时静止如剪纸,有时鬼祟如陈年往事,让我时不时地朝我身边这男人雕像般的面孔望去,以证实自己这是在人间。

他说,在那片小树林里埋葬了他最亲的一个人,他的小姑。1967年,小姑23岁,本来是在县剧团当演员的。小姑是方圆几百里有名的美女,又能歌善舞,在剧团里总是扮演女一号。姑夫则是剧团的编剧,两个人郎才女貌,本是一对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但是那一年,一股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风暴刮到了林西。县城里人人自危,小姑一家也不例外。小姑父出身倒是不错,他父亲就是此地这个劳教农场的场长。但小姑的父亲是中学教师,人家说他解放前在国民党军队里做过事,“文革”一开始就被关进了牛棚。由于她父亲远在省城,这事当地没几个人知道。不过小姑夫妇俩心里还是不踏实,加之小姑刚生了孩子,便以到婆家坐月子之名,跑到爷爷的农场避难。谁知小姑跑到农场没几天,一天夜里,一帮手持大刀鸟枪、臂佩红袖章的凶神恶煞呼啸而来,他们闯进农场,直奔场长、也就是他姑爷爷的家。而领头者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姑父。姑爷爷一看来者不善,赶紧叫姑奶奶趁乱把婴儿从后门抱走。他自己则迎上去,劈头就给了儿子一个大嘴巴。这一打不要紧,把那帮本来就疯的人完全打疯了,有的动刀,有的动枪,枪声响处,小姑和爷爷倒下了。

当然这里我略去了一些细节,比如小姑是怎么从省里下放到此地的,又是怎样和小姑父相知相识,恋爱结婚,后来又怎么冒险逃出了县城,等等。不过,不知道是因为汤马斯讲故事时那种不动声色的口气,还是屋子里那种影影绰绰的气氛,总体上我感觉这故事更像传说,而不像真实发生过的事情。这样,当汤马斯最后一句话的余音消散,屋子里归于沉寂时,我知道我必须说点什么,但头脑里却乱糟糟地拎不出一句适宜这场合说的话来。房间没有沙发,只有两张硬靠背椅,在汤马斯讲述的过程中,我俩是并肩靠坐在床上的。沉寂中这种姿势就显得有几分尴尬。感觉上好像沉寂延续得越长,我们之间的距离就越大似的。这时候,我便傻傻地说出了最先浮上心头的话:

“埋在那座小树林里的人就是他们?你小姑和你姑爷爷。”

“嗯。”

“那时你多大了?只有一两岁吧?这故事是人家讲给你听的是吧?”

“是的。”汤马斯说,声音听上去干巴巴的。

这时我就应当有所感觉适可而止的。但职业习惯让我忍不住继续追问:“你刚才说小姑是你最亲的人。一个人最亲的人不是他爸爸妈妈吗?再说你又没跟她生活过。”

汤马斯并没有立即发火,只是低声咕噜着道:“也许因为我奶奶一天到晚讲她吧?”

“你爸爸不讲吗?还有你妈妈?他们那时在哪儿?”

“你管呢!”汤马斯道,声音提高了,“你刚才不是追着问我树林里坟墓的故事吗?我讲了,你无动于衷,倒尽问这些东扯西拉的问题!”

“噢,对不起,我只是觉得,我想……”

“想什么?”

“就像你刚才对我那篇采访稿的意见似的,我总觉得你这故事有些地方不太、不太真实。”

“那就算了,”他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冰一样冷,“别以为什么事情都可以让你整出一篇稿去拿奖金。”

这时候我要是听了他的话及时闭嘴就好了。但鬼使神差,我继续说道:“问一个问题不行吗?比方说,那些暴民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冲进一所农场想打死谁就打死谁?而且,只是因为对方出身不够好?打死了那么多的人,就没有人来管管吗?警察呢?警察上哪儿去了?还有,姑父那么爱小姑,还帮她逃去自己老家,为什么突然要出卖她呢?他疯啦……”

我的话还没说完,因为此时我身边发出稀里哗啦一阵声响,转头一看,原来是汤马斯躺倒在床上了,把个硕大的后背对住我。

“喂,你怎么啦?”我推推他,“别睡呀!咱们买来的一大堆东西还没吃呢,喂喂,还有啤酒……”

“我累了。”黑暗中他的声音有点朦胧,“对不起我要睡了。”

我还没搞清楚状况,便听见了低低的鼾声,从那个背对着我的黑沉沉的身体里。我呆愣愣地对着那身体看了半天,赌气抓起床头柜上那罐只喝了一口的啤酒,一股脑儿喝进肚子里,昏昏沉沉也睡了。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天已经大亮,阳光从窗帘缝里照射到我身上,一种不祥的预感令我腾地一下坐起身来。果不其然,身边空荡荡的,那个庞大身躯已然不见。屋子里到处都空荡荡。汤马斯不见了。他的背包也不见了,他所有的东西都不见了。我在床头柜上发现了一张纸,纸上是汤马斯工整漂亮的字迹:

“对不起,我临时接到个电话,公司有急事叫我赶回去,我不得不先走。你回去的路线和方式我写在下面。”

没称呼也没落款。但却一、二、三、四地清楚列出了我回程的每一步骤,下面甚至还画着一幅简明但不失清晰的路线图。

附录二 西湾河

回到香港,第二天我就到杂志社上班。上班后第一件事就是找我们采访部主任要回那篇稿子。还好,稿子没发。他说有个新闻性比较强的连载要先发。“不过你这篇稿子是一定要发的。”他说,“我看了,基础很好,又间谍又爱情的,就是真材实料少了点。你拿回去再加加工。”

他是个开口就是黄段子的中年男人,又正好姓黄,我们私下都叫他黄黄。我当然明白他口中的真材实料是怎么回事。要在以往,见他这样理解我这篇稿子,我一定火冒三丈。但现在却只是淡淡问了句:

“怎么加工?”

“加料啦!越出位越好,越刺激越好。放心好啦,有我给你挡着。你只要给我记住一点即可:千万别高估我们这班读者的智商,他们只懂欣赏见血见肉的东西。”

我又一次被黄黄的贱格雷倒了。不过,不能不承认他的告诫一针见血。我自己也觉得这稿子这样子发出去反应肯定不理想。虽然我现在想要做的修改与他的期待正好背道而驰。

在从湘西回到香港的路上,我曾一遍又一遍地回想我跟汤马斯在柳林铺的每一个细节,想要搞清楚我们之间到底是在哪一个环节上出了问题。为什么他会这样对待我?从小到大,在同学同事们中间,我虽不能算智力超群的一个,却也一向以聪明能干著称,中学当过班长,大学一连两年成功入选学生会,在里面扮演的还是出谋划策的角色,而这个衰人显然把我当成了白痴。为什么?为什么?

每次的答案都一样:那篇采访稿。在提起那篇稿子之前,汤马斯虽说时有怪异之举,但一直表现得像个好情人,甚至比在香港时更温柔更体贴。可自从我谈到那篇稿子之后,一切就都不对了。所以我想拿回稿子再仔细看看,说不定真给他不幸而言中,我的确是无知者无畏,对那名茶餐厅怪老头的故事偏听偏信了?说不定那故事跟汤马斯的故事一样,都有神话的成分?对内地和台湾的事,我真的太不了解了。

但那也不会让他如此生气呀!竟会以倒头就睡,然后一走了之的方式跟我决绝。而且,回来以后也不见他打个电话来道歉,哪怕是解释一下也是好的呀。我越想越想不通,越想不通越生气。也许这种情绪影响了我的自信心,我越看越觉得这篇稿子满是漏洞。虽说对那怪胎恨得咬牙切齿,我却不知不觉用他的眼光来掂量这篇稿子了。冥冥中,我老是看到那双讥讽的眼睛,还有他的话:有这么忠厚老实的特务吗?连农场的名字都拎不清,可想而知……是的呀,一名受过专业训练的间谍,居然一夜之间为了一份爱情就去自投罗网?太荒谬了吧?还有,那纪丁四为什么一说到寻找爱人的细节就含糊其词呢?对,我想起来了,不是我没记住那个农场的名字,而是他根本就没说。

如此这般,左思右想之下,我把这篇稿子往废弃稿堆一扔,算了。

再次想起这篇稿子已经是半年之后的事了。那时我已经离开那家周刊,去了一间地产公司。这是一间财力雄厚的上市公司,雄厚到足以支撑起一份公关性质的内部刊物,一份不卖,全部赠阅。所以我们完全没有发行的压力。而刊物制作之精美,远远超过大多公开发行的刊物,内容也不拘一格。老板亲切而随和,放手交给主编去做,只要外观够漂亮够大气,放在同类型刊物中够醒目就行了。而要达此目标,压力也都在主编和美编身上,我只不过是一小记,跟着玩玩就好。

那一期我们本来要上一篇财经大佬的专访的,版都排好了,只等着后期制作,却接到那名大佬助理的电话,叫我们抽下那篇稿。“为什么?”对我们的质疑,对方只回答了一句话:“我们老板会跟你们老板沟通的。”口气倒是很礼貌,但丝毫无助于改变我们临时少了六个版面的窘境。主编抓狂了,忙叫我赶紧找个人采访一下弄个急救篇,我就想到了那篇稿。把大意跟主编一说,他只问了一句话:“多少字?”我回答说一万八,他立即拍板:“正好六个版,上。”

其实我知道那稿只有一万五千字,不够填补六个版面。但是正好,我可以利用这三千字加材加料,以加强稿子的力度。

我当即拨了纪丁四的电话。电话铃响了好久,才终于传来一道有气无力的声音:“喂,哪位?”

我报出了我的名字。电话里沉寂了会儿,才听到了一声低低的“哦”字,微弱而含糊。

难道他不记得我了?或是生我的气了?毕竟,离上次采访都半年了,我不仅没有如约把样刊拿给他看,甚至没给他打个电话解释一下。

我连忙道:“不好意思啦!这些日子里我家里发生了好多事,我大病了一场,男朋友又跟我分了手,所以我……其实那篇稿我早写好了,可是因为跟老板意见不合,嗯,当然还有些别的事,他炒了我鱿鱼。对不起哦。”

“哦。”电话里声音依然微弱,但听上去清晰多了,“那真不好意思,害得你……”

我忙打断他的话:“没事。跟您没关系的。现在我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了,也是编杂志,也有人物专访的栏目。事实上,我已经将那篇稿拿给了他们,稿子通过了。只是有几个细节想跟您核实一下,为了对您也对读者负责啦。时间紧迫,我现在就过来行不行?”

“现在?”他道,显然被我的突然袭击搞得有点不知所措,“现在不太好吧?我、我这几天身体不太好,过两天等我身体好一点了,我给你打电话好吗?”

“您身体不好?那我马上来看望您吧!对,我来看望您。我来了呀!”

我不由分说,放下电话就往纪丁四家里奔。好在上次他留给我的家庭住址还没有删去。我知道那地方就在西湾河,离那间茶餐厅不远的地方。

那是西湾河老街的一座老式五层楼房,香港人管这种房子叫唐楼。没有电梯,一般都是一层一房。纪丁四所在的那座楼也如此,他住第二层。对着楼梯口就是那张老旧得已经看不出原来颜色的铁门。我按了半天门铃,才有个穿睡衣的老女人来应门。她听我说找纪丁四,一脸诧异地把我上下打量一遍,不过还是开了门,然后嘴角朝最里边的一张小门撇了撇道:“呐,那边。”

我抬手敲了一下门,里面立即响起一声低低的应答:“进来,门没锁。”

我抓住门把手一转,门果然开了。纪丁四半躺在正对着门的一张躺椅上,虽然我对将要看到的景象有心理准备,还是暗自吃了一惊。老头比以前更要憔悴十倍,完全就是一具僵尸了。枯干的身子紧贴在那张颜色如出土文物般的藤椅上,好像随时都有可能萎缩成它的一部分。只有从那双深陷于眼窝的眼睛里,还射出似曾相识的目光。那种深邃阴暗的、令人想起地狱那一类事物的目光。顿时,我又体验到了半年前的那种震撼,我有点儿为我先前对他的冷漠无情愧疚了。

“是这样的,”我斟词酌句地开口道,“我想,我想,我这次来是想跟您……”

他误会我的意思了,他打断我道: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不用为难的,稿子发不了没关系的,你能耐心地听我讲了那么久,我已经很感激了。”

“您说什么呀!那是我的工作啦。有什么可为难的呢?稿子真的已经写好了。我现在的这位老板跟我的新闻理念比较一致。我们是个高雅刊物,比先前那个刊物不知高雅多少倍啦。我们的读者都是政经界人士,文化精英,所以我们才要精益求精。”

“哦,那好。那好。”

“所以,所以我急着来找您,想把稿子弄得更加完美。是这样的,主编的意见是,稿子从技术上来看有个比较明显的缺失,头重脚轻,相对于台湾那几年的详尽,内地那20年就写得太简略了。可不可以请您补充点这方面的细节呢?”

纪丁四脸上那副客气的笑容消失了,他本来是坐了起来的,现在又躺下去了,他沉默着。好像在考虑如何回答我的问题,又好像陷入到了某种回忆中。我耐心地等待。不知道为什么,我在这个人面前总比较轻松自在。

过了会儿,又过了会儿,我看见那枯枝一般的脖子上有了令人无法忽略的蠕动。跟着,我就又听见了他的声音,微弱,但字字清晰:“那些事情……我不大记得了。”

“不记得了?”

“是的。”

“怎么会呢?20年那么长时间里的事全部不记得了?不太……可能吧?哎呀纪伯您给我讲讲嘛!不然我回去怎么对老板交差呢?我们这刊物只在香港赠阅,随便什么话都可以说的。就讲讲您后来去找您太太的事情。上次您讲过的,只是简单了一点。”

“我讲过?”

“讲过,真的讲过。”我忙道,“您还说了地名,让我想想,想想……对了,是在湖、湖南的一个地方。啊,我记下来了的,让我看看。”我从包包里拖出IPAD,手忙脚乱一阵狂按。其实这玩意儿是新公司刚给我配置的,上面根本不会有当时的采访记录。但我这一招还真管用,纪丁四接茬了:“不是湖南,是湖北。”

“对对对,湖北!湖北的一个劳教农场是不是?”

纪丁四扬起眉毛惊异地看我一眼,反驳道:“不是劳教农场,是劳改农场。”

“对对对,劳改农场是吧?叫什么名呢?讲讲吧!讲讲吧!要是她还活着,要是她也跟您一样回了香港,也许还能看到我们的刊物哦。”

不知道是被我的哪句话说服,纪丁四开始讲了。虽然讲得断断续续,时不时犹豫地停下来,自我质疑:“是这样的吗?这里好像我记错了吧?”但总归是讲出了一些新的东西。足够被我加工整理成以下这一段,补上了那3000字的版面。

正文二  野鬼谷

“我想起来了,”纪丁四慢悠悠地开口说道,“我的确是去找过邢子絮的。我,到了那个也许是她最后归宿的地方,那是个有着恐怖名字的地方——野鬼谷。

“刚才你说什么?她也许还活着?是的,也许。我年岁大了,又有病。离天远离地近了,很多东西都不很确定了,很多事情都忘了。但其实,大概,也许……说不定有些事情我们也不想记得那么清楚吧。让我想一想。哦,我是1979年出来的,那时候内地的政策已经比较宽松了。他们跟我说,如果我选择回台湾的话,可以;如果我选择回香港的话,也可以。当时我毫不犹豫地回答说,我就留在内地好了。他们很吃惊,说你倒真的改造得很好呀,你很热爱我们的社会主义祖国嘛。我说是的是的。其实并不完全像他们说的这样,我对台湾很失望,不想回去是真的,而且我一直都怀疑当时就是他们出卖了我,不然公安怎么会那么精确地掌握我的行踪呢?但我当时其实最想回香港。之所以决定留下来,只是因为我想去找找邢子絮,说来说去,她就是我唯一的亲人了。当时我心里想的是,要是我找到了她,要是她肯原谅我,我就跟她在一起。

“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度却颇大,因为我当时对她的去向茫无头绪,手头上唯一的线索就是那封信,而那封信并没有提供地址。”

“你可以去有关部门查找呀!”我说。

对我这一建议,纪丁四似乎很吃惊,好像从没想到过还有这样一条途径似的:“有关部门?”他疑惑地看着我,“什么部门?警署?民政局?社会福利署?人民入境事务处?是的呀,为何我怎么一点也没想到去这些地方查询呢?”

他敲打着额头,好像要把什么东西从那里面敲出来。突然,他目光一抖,又盯住了我:“唉呀不对啦,这些部门都是香港的啦,内地没有。你不要打岔嘛,我心里本来就是一团乱麻,被你一打岔就更乱了。当时我是在内地,内地的机制跟香港完全不同的。不是什么事情都有地方给你去查的,也不是你想查什么就可以去查什么的。尤其是像我这样的人,一个劳改释放犯,有那样难看的前科,门都进不去的哦。我想想,让我想想,我后来是怎么跑去湖北找她的呢?”

他沉默了下来,似乎迷失在纷繁的记忆中。屋子里很静,听得见桌上那只电子钟嘀嗒嘀嗒的走动声,时间一秒一秒地流逝。仿佛是我的心跳,我答应了主编明早一定交稿的哦。

“那封信!”我忍不住又插嘴,“是不是您从她那封信里找到了线索?”

“对呀!”纪丁四一拍脑袋,如梦初醒般地看着我,“对对对,就是那封信。信不是都有信封吗?信封上不是有邮戳吗?对,我就是从这里找到了她的踪迹。”

他就又讲下去了。像是被按下了开启键的仪器,以后的讲述就畅通无阻,绵绵不绝了。他说他就那样去了湖北。不过邮戳上好像没有具体城市的字样,或者字样模糊不清,湖北那么大,他从哪里找起呢?“你猜怎么着?”纪丁四道,“也算是皇天不负苦心人,我就业的那个单位有位工友正好是湖北人,而且他有位亲戚在湖北劳改局上班。他帮我打听到了全湖北所有劳改农场的地址。”

这个时候已经是80年代初期了,内地也可以自由找工作了。纪丁四就辞了工,跑到湖北去做“游击师傅”——他说这是对当时那些在农村小工厂之间流动打工者的专指。纪丁四按照工友给他提供的农场名单寻找。如此这般,在3年的时间里,他走遍了湖北,找过了无数劳改农场。但毕竟20年过去了,当中又经历过了“文革”,连公安局的档案都经过了冲击,更别说下面的机构了。“像我们这种小人物,往往一纸记录消失,人也就消失了。”纪丁四说。这我相信,因为我曾看过一本讲甘肃劳改农场的书,书里就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数以百计的人死了连墓碑都没有立,几年过去,连坟头也平了。人们甚至忘记了那里是坟场,当然更忘记了那些人曾经在世界上生存过。

不过纪丁四不肯放弃,他总不肯相信那个曾经那样美丽的女孩就这样在世界上彻底消失。“你想想,”他用一双干涸的眼睛热切地盯着我,“她是邢子絮呀!她不会无声无息消失。而且,如果没了她,我为什么还活在这世界上呢?”纪丁四说,像是在征求我的意见,但那恍惚的神色却令我不由得怀疑他的精神状况。

“因为您相信能够找到她呀。”我说。

“对。”他点点头。好像我的话真有什么权威价值似的,就又继续讲下去了。一个个怪诞的地名从他口中吐露,一个个支离破碎的细节被这位风烛残年的老人用讲述童话般的口气说出,令我怀疑那一场历时3年的寻访是否真的有过。而就在我实在难以承受这种诡异的气氛,想要草草结束采访的时候,峰回路转,他讲了下面这个较为完整的故事。

有一天,纪丁四照例利用休假去一个偏僻山区,这是他名单上最后一个地名了,他在那一带瞎转了一整天,毫无所获。傍晚时分,他看到路边有个农户人家正在盖房,一群工匠围着张大圆桌在吃饭,就过去讨杯水喝。主人颇为友善,看他疲累不堪的样子,便让他坐下来一起吃饭。席间大家聊了起来,有个木匠就说,他老家那边好像有个女人姓邢,名字里好像也带个“子”字。

“是不是外地人?”

“是的嘛,反正她说的话我们听不懂。”

“外地哪里的?”

“不知道。只知道是从我们旁边那个农场出来的。”

“哦,那农场叫什么名字?”

“新生吧?新华吧?总之带个新字。是个劳改农场嘛。”

“她什么年纪?”

“30多吧,也许40多,人模子还蛮标致的,要不我那老叔也不会要她。我老叔是打铁的嘛,一年四季都有饭吃。”

纪丁四很激动。他第二天一大早就往那边赶。那地方叫野鬼谷,顾名思义,地处两座大山之间的一道小山谷里,从那盖房的农家去到那里要走五六小时的山路。纪丁四路不熟,走了一天才终于看到了一座茅草房,门口有个正在剁猪草的女人。他上前去一问,那女人就说:“是这里嘛。”

“啊。我想打听个人。”纪丁四便把邢子絮的情形如此这般地一说。谁知女人竟道:

“有的嘛。老铁家里的嘛。”

“那,你快带我去!”

“你是她什么人啊?”

“我?我不是……我受人之托。”

女人就露出有点诡异的神色:“哦——她好了。”

“好了?”

“好了不懂吗?好了就是死了。不用再受苦了,另找好人家投胎了。”

“那,这女人叫什么名字?”

“谁知道?她是老铁第三个女人了嘛,我们就叫她三子。从北边过来的,逃荒的。老铁给她一个饼子吃,她就住下来了。作孽嘛!也是该她倒霉,撞到那畜生手里。打铁的嘛,头两个女人都被他打死了。这三子本来就瘦得很,哪里经得起那畜生七整八整嘛。现在好了,死了,早死早投胎嘛。”

“死、了?”

“对,死了嘛。模样蛮周正的一个女子……”

在纪丁四的要求下,她描述了三子的外貌特征:高个子,长头发,尖下巴。纪丁四又问:“下巴上是不是有颗大痣?”

“好像有的嘛。我记不大清了,我也就见过她两三回,老铁不准她出来。你自己去老铁家里问嘛。”

她对纪丁四向更深的山里一指,纪丁四又在山谷里转了半天,才找到了老铁的家。那是一座孤零零窝在一个山坳里的破草屋,比那女人的草屋更破十分。可以说就是一个茅草棚,而且里面一个人也没有。他在外面转了半天,才碰见个背着柴火的小孩。过去一问,孩子就说:老铁早不在这里住了,因为这里闹鬼。

纪丁四就问:“是不是他打死的女人太多了,都来找他偿命呢?”

孩子竟点头,反问:“你怎么知道的?”

“我就是知道嘛。我还认识那个叫三子的呢。你认识她吗?”

孩子摇摇头:“不认识。我只认识哑子。”

“哑子?”

“对,因为她从来不说话。”

“是不是身材瘦瘦,个子高高?”

“高?不高的嘛,比我只高一点点嘛。”孩子抬手在自己脑袋上一比画,显示出一个高度,只及纪丁四的肩头,又回头往他身后的树林指了指,“她的坟就在那里,你要过去看看吗?”

“不不不!不不不!”纪丁四掉头就走。

纪丁四一口气逃出了那道山谷。他告诉我,他宁可这就是这场寻访的结果,传说中的那个人不是邢子絮,邢子絮没到过这地方。

“那最后呢?”我问纪丁四,他似乎被自己的讲述吓住了,久久地沉默着。听到我的问题,更吓了一大跳,身子猛地一抖:

“什么?”

“那最后你找没找到她呢?”

“哦,没,没找到。也不想再找了。你想想,要是那女的真是她,我怎么能受得了?我就……”他望着我,好像迷路者望着一名突然冒出来的过路人。空气压抑得似乎快要爆炸了,我忙道:

“你就回了香港,回到这个老地方等着她?”

纪丁四怔怔地看着我,那目光可以解作茫无所见,也可以解作若有所思。突然,眼睛一亮,他连连点头:“对,对,对。”他朝四下里扫视一圈,目光飞到窗户那边。那边,两座紧挨的楼房之间,露出一道空隙,隐隐约约,灰灰白白,是海吗?是天吗?

“对。”纪丁四肯定地点了点头,“我回到了这里,西湾河。”

“对对对。”我也赶紧得救般地接住了他的话,“您回到西湾河来等着她。只要您活着,就有等到她回来的希望。”

我就用这句话结束了我的文章。当我在计算机上打出最后一个字,不由得吁出了一口长气,像终于摆脱掉了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我情不自禁地举起双手朝空中挥了挥,喝一声彩:“Yes!”不知是给自己,还是给那个可怜的老人。

附录三  兰桂坊

接到汤马斯的电话是在那篇专访刊出整整一星期以后。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那天正好是我生日,一班朋友为我在元朗的一座乡村别墅举办一场庆生会。正在切生日蛋糕这一气氛最热烈的程序时,米高把手机塞到我手里道:“喂,在你包包里响个不停,”他体贴地看着我,“也许是报料电话呢。”

我接过来一看,就看到上面闪着汤马斯的名字。

分手这么多天了,我一直没删去他的电话。虽然从柳林铺回来之后我们就再没有联系过,但我已经彻底把这个人从心里删除掉了。哪怕是作为旅伴,他也是个避之则吉的奇葩,更别说做男朋友了。毕竟生长环境和背景相差太大,我俩简直不像是生存于同一空间同一语境中,没办法沟通。事实上,我已经开始跟这位名叫米高的学弟交往,他跟我一样是土生土长香港人。年纪比我小两岁,早就在我身边拱来拱去的。我一直嫌他幼稚嫌他低能,除了名牌车的性能和掌故,没一件事他比我厉害。可他家境贫寒,别说名牌车了,至今连辆普通牌子的座驾也没有,只能过过口水瘾。然而,跟汤马斯的交往令我明白,宁穷宁傻勿怪。作为男朋友,最重要的质量是忠诚可靠。米高会在我需要的任何时候出现在我身边。有次我在巴黎机场皮包遭窃,打个电话给他,他竟在15个小时后便奇迹般地赶到了,带来了三万港币。钱不算多,但足以让我摆脱身无分文的窘境。汤马斯倒是拥有一辆法拉利,不过当我独自坐在一辆臭气熏天的巴士上,从柳林铺往长沙赶时,这一事实只会让我对他更为咬牙切齿。

可一听到电话里这磁性十足的男低音,虽只有一个“喂”字,我立刻明白,那怪胎还没从我心里删除干净。

“哪位?”我说,竭力抑制住声音里的激动。

“是我。”他说。

“哦你。有什么事吗?”

“没、没有,我只是,想跟你谈谈。”没等我找到合适的回答,他下面的话就来了,“是这样的,我拜读了大作,嗯,就是讲间谍的那篇。的确……确实……不错,总之……我有些想法想跟你交流一下。”

不得不说个“服”字。

这怪胎真的很懂心理学哦!我胸中的怨恨顿时变成欣喜。哪个写稿佬不喜欢人家夸他文章写得好呢?何况那篇稿子费了我大力气。更何况,那篇稿子刊出之后,这还是我听到的第一声回响。也许这一期出彩的热门稿太多,我这篇万多字的大稿竟石沉大海般连个水漂漂也不见。不要说点赞了,就连骂声也没见到一句。当然,相比于那什么前特首的专访、赌王家族的争产风云、风流富豪之小四现身,这些万众瞩目的话题,谁会关心一名过气间谍的倒霉情事呢?何况我们本来就是用这稿子当救场,排在最后面。目录上也是用的小号字。主编在编后总结会上甚至忘了提它,只是在会后碰到我时,才拍拍我肩膀说了句:“对了,你那篇稿也不错,解了我们的困。”这话比不说还让我郁闷。可现在,竟然有个人特意打电话来告诉我,他读了这稿且认为不错,还有感想要发表,而且他不是别人,是我的前男友,而且,这篇稿子正是我们分手的主要缘由。

直到我第二天夜晚坐在这间小酒吧,面对着汤马斯那张含蓄淡定的面孔,我才从那令我昏了头的兴奋中清醒,恍然醒悟:我是不是又傻啦?

我向四下里张望了一下,没错,一切都没有变,这烛光幽然的店堂,这陈设着各种形状酒瓶的吧台,甚至吧台后那名一头卷发的拉美裔调酒师,都像冻结在时光隧道里的一景。我跟汤马斯热恋时期,每逢我打电话邀他,就在这间位于兰桂坊的小酒吧见面。因为这地方离他家近;而若是他邀我,就会到尖沙咀赫德街,因为那地方离我家近。今天是他约我,怎么会到这里来?或者是我多心,唉,在朋友中素以没心没肺著称的我,一挨这男人边就变得小心眼了。

汤马斯已经先到了,并已经坐在我们常坐的那个座位——靠窗最右边的一个厢座。他面前放着一杯喝了一半的暗红色饮料。我知道那是血腥玛丽,他总是点这个。我望望他的脸,他的脸上看不出有什么异样,还是那样淡定,还是那样自信。只是一向光溜溜的下巴上有了一层淡淡的胡茬。

以前我总是给自己要一杯不加水的威士忌的,但这天我让侍应在酒里加两份水。酒水一眨眼就送来了。我把它拿在手里还没来得及喝,汤马斯便朝我举了举杯子道:

“对不起。那天,我走得太匆忙了。本来我……后来,我一直想打电话给你的,但是考虑到你也许……再加上最近事情特别多,就这样拖下来了。”

“哦……没什么……”

“前天我在公司看到了这本刊物。”汤马斯向我拍了拍桌子上的一本杂志,我这才注意到了原来这是我们最新这一期的杂志。

“以前我是不看这种无聊刊物的,”汤马斯继续道,“看到目录上有你这篇文章,我才看了。我一口气就看完了。”

“啊谢谢!”这下我怎么也掩藏不住自己口气中的欣喜了,“你觉得怎样?”

他又拍打一下那本杂志,并翻开一页给我看:“你看,我这里还折了页,这里,还做了标记。你看,我真的是请你来谈谈你文章的,也算是表示下我的歉意。我看了这篇稿,的确对你刮目相看,你有做记者的资质。你有想法有追求,这个题材也找得不错,但你就这样把它写出来实在是浪费。故事不会这么简单的。你太年轻,容易被故事表面的戏剧色彩迷惑,只看到它煽情的一面。可你要知道,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那个香港女孩真是那么纯情?那个台湾特务真会那么天真?几十年如一日地等待,童话呀!”

本来我已经被他诚恳的口气和前边那些话打动,边听边在频频点头了,可听到后面这几句话却又觉得有点不对路了,不由得争辩道:

“但真正的爱往往是盲目的,没理由的。喜欢一个人就是喜欢。比如说……”本来我想说比如说我今天跑这里来见你,就是因为这种盲目的喜欢,但看了看他那牛逼烘烘的脸色便改口道:“总之我就是相信那阿伯没有骗我。”

汤马斯没立即反驳我。他端起他面前那杯血红玛丽喝了一口,才道:“总而言之,这是一篇能够令我有所思考的文章。嘿嘿,也的确是独家报道嘛,至少,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物成为专访主人公。嘿嘿,所以你这也算是独辟蹊径啰。”

“啊,真的吗?谢谢啦!”

我后来回想那一切时,才感觉出他口气里的嘲讽,尤其是那时不时来一下的“嘿嘿”,其实不无阴险意味。不过,也应当承认,汤马斯不是故意要出我洋相。当他看到我那样的反应,他是有点意外的。没错,因为我清楚地想起他迷蒙的目光,以及那突然变得结巴的语气。这在他可是少有的现象。但当时我竟都没有注意到,还继续抒发着自己的喜悦之情:“你真的一口气看完了?故事很悲催吧?”“情节很感人吧?”“说起来我还得感谢你哦!”

当我抒发着前面那些感想时,汤马斯还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还口气暧昧、若有所思地重复我的话:“悲催?”“感人?”可当我说到应该感谢他时,他一愣,反问道:

“感谢我?为什么?”

这时我才发现情况有点危险,要触及危险话题了,我口气有点犹疑:“哦,应当说是因为、因为你在林西的那一连串怪异行为啦。对,当时我的确很生气,我真的不能理解。可我回来把稿子又看了看,觉得你的话还是有几分道理的。我的确不了解内地,我的确有点草率。所以我后来又去采访了一次,把稿子修改了一下。”

“是吗?修改了哪些?”

“主要是加上了男主角寻找女主角的那一段。”

“是吗?那我就太遗憾了,因为我觉得恰巧这一段是整篇文章中最弱的一部分。”汤马斯道,直直望着我,“他骗了你,他肯定骗了你。要不就是他没去找,要不就是他瞎编的。”

我惊异地看着他。汤马斯自信心爆棚我是早有领教的,但他对一个我亲身采访过两次的故事说得这样肯定,却出乎我的意料,我反问:“怎么见得呢?”

“破绽太多了,俯拾即是。这里我且指出两点,第一,你文中说他70年代末辞了职去找邢小絮,但据我所知,不,我可以肯定,70年代末甚至80年代初内地那种政治环境,是不可能让一个劳改释放犯辞了职到处乱跑的。第二,他后来是怎么来香港的?如果他被特赦时没选择来香港,后来就不可能出来了。你文中说他在香港无亲无故,所以他也不可能通过投亲的途径来港。”

他口气那么肯定,我本来就不足的底气有点泄了,但口里还是不甘地道:“也许吧。但也许他在香港是有亲戚的,只是忘了告诉我;再说,他骗我干什么呢?为钱吗?为利吗?唉,说起来我们公司还真是要不得,一毫子钱也没付给他。”

汤马斯冲我摇摇头,阴阴一笑:“肯定是你一个劲儿地傻追人家,又尽问些傻问题。”

“你什么意思?”

“意思很简单,人家为了打发你,只好编个故事糊弄你。”

“你!”我气恼道,“那你那天讲的故事也是糊弄我的?”

“哪个故事?”

“柳林铺你小姑的故事。”

谁知汤马斯竟然点点头,道:“差不多。”

“啊!你小姑还有你爷爷的死都是编的?”

“也不都是。他们是死了,不过不是同一天死的。”

“啊,那姑夫出卖他们引狼入室的事呢?也是编的?”

“那是真的,只是主人公不是姑父。”

“是谁?”

“我父亲。”

这下我真的目瞪口呆了,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闪烁不定的烛光中,这张离得这么近的脸也闪烁不定,尤其是那目光,忽而熟识,忽而陌生,忽而贴近,忽而远离。

“天呐,”我嚷嚷道,“那被他出卖的那个人也不是小姑,是你……”

“我母亲。”他说。

“你父亲害死了你母亲,还有他自己的爹?”

这当儿汤马斯的脸对着窗外,我只看得到侧面。泥雕木塑般的线条,那样的寂寞,那样的忧伤,那样的陌生,剎那间我不认识了。窗外是大街,已经到后半夜了吧,暗黄色的路灯光下,没有一个人影。可他还是一径朝那儿望着望着。我的心脏似乎不跳了。蓦地,柳林铺那个夜晚的情景又回到了心里,那古老神话般的诡异气氛。我不由得往四周看了看,店堂里除了我们只有一桌客人了,是三个年轻人,看上去像是大学生或是小白领,到这里来过一个欢聚的周末,时而窃窃私语,时而哈哈大笑。

汤马斯终于回过头来了。但他还是避开我的目光,端起酒杯来,饮了一口,然后把杯子往桌上轻轻一放。道:“是的。”

“为什么?为什么?”

“这也正是我的问题。”汤马斯说,“20年来,自从我从旁人那里得知真相之后,一直没有解答的问题。”

“他,你父亲,还活着吗?”

“活着。”

“那你为什么不去问问他自己?”

对我这个问题,汤马斯没有回答,而是反问我一句:“你认为我会相信他的任何回答吗?”

没等我回答,他便自问自答:“从那以后,我就不再相信任何人任何事了。也不会相信世界上有所谓的爱情了。你明白吧?我希望你明白,那你也许就不会把我看成一个大坏蛋,会写出更好的稿子来。”

正文三 塔塔让

我去了这个名叫塔塔让的地方,并且加写了这么一段,完全出于偶然。

跟汤马斯分手之后我就把那篇稿子抛到了脑后,虽然我并不完全相信他的话,也不明白那天晚上他为何与我有那一番长谈。那就如同一个已经有了结局的故事又来一段不必要的补白似的,怎么看怎么是个赘余。而且天天有那么多的事情,天天有那么多的人来人往,再加上,有个米高就够我应付的了。人总是本能地避开烦恼是吧?我就不去想那件事了。

这时主编派给我一个美差,公司在新疆入股了一间内地公司,老板让我们派人去采访一下,写篇宣传稿发到我们杂志。“你可以顺便去哈密呀吐鲁番呀那些景点转一转,给旅游版写点稿。”主编善解人意地对我道。

工作很快完成了。我一说要去四周转转,那间公司便马上派车派人全程陪同。那一天,在从阿克苏返回乌鲁木齐的路上,一连四个小时,汽车在一片沙漠中奔驰。怅然望着窗外那苍凉单调的风景,我正百无聊赖,突然,一个黑色的木牌在路边一闪而过,但我还是看清了上面那三个白色的大字:塔塔让。于是,已经被我压到心底的那个故事又蓦地浮上心头。对了,纪丁四跟我提到过这个怪怪的词儿,这是个地名,他劳改农场的所在地。

我便跟采访团领队说要在这里看个朋友,在前面的小镇下了车。

前面我说过,我曾看过一本记叙1959年至1961年甘肃一个右派劳改农场的书,里面写到种种惊心动魄的饥饿故事。说是两年之后当上面发现问题派人来此纠偏时,三千来名在此劳教的右派已经饿死了一大半。塔塔让的情况想来应当比那还要可怕。首先,它地处戈壁滩深处,离公路都有两三天路程,更别提火车站了。其次,被送到此地的劳改犯都是重刑犯,不是坚持反动立场的政治犯,就是屡教不改的刑事犯,并不存在纠偏问题,死多少人都很正常,活出来的反而算是命大。不过以上这些是我到了这地方之后自己想到的,不是纪丁四讲的。纪丁四对那段经历讳莫如深,无论我怎么问,他要么王顾左右而言他,要么轻描淡写地说一句:“记不清了。”他甚至连那个农场的名字也含糊其词,一会儿说是叫解放,一会儿说是叫新生。我只好让他说个离农场最近的城镇,他就说了“塔塔让”。这怪怪的名字令我感觉,在那一片混沌中,它像是茫茫大海中的一个神话似的小岛,绝域蛮荒中的一块绿洲,格外的清晰与醒目。

现实中的塔塔让却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可以说它是美丽的反义词。我一看见它,就立时对“大漠穷秋塞草腓”这句古诗有了感性认识。小镇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地带,看去就像个刚从这片死亡沙漠中挣扎出来的幸存者。一条晒焦了般的小街上游荡着几个晒焦了般的行人,望去个个都七老八十,走近一看才发现其中有的还是少男少女,有着少男少女的明眸,只是皮肤在烈日和风沙中提前老化。跟我一道下车的还有个人,声称他在此地工作过,自告奋勇陪我。他领着我在一个挂有好几块各种怪异名目牌子的小院里打听了半天,都说不知道这一带有什么劳改农场。“木有。木有。”听着这些维族人的汉话,我想我明白这一网络语言的来历了。

已经是傍晚了,送我们来的司机说夜里在沙漠赶路不安全,我们便只好在招待所住一夜。那所谓的招待所,其实就是一排比较齐整的平房,只是玻璃窗看上去要比别的房子稍微完整光亮一点。我们在顶东头的那间房里看到一个老太太,我们进去时她正在看电视。听我们说要找所长,她说她就是。接待员呢?也是她。收银员、服务员、保管员什么的全部都是她。后来我才知道她其实不老,40岁还不到,“我还要做11年才退休呢。”对我们“老太太”的称呼,她半是气恼半是自豪地如此回应。

其实她是个挺友好挺健谈的女人。大概一个人待着太寂寞了,看着外面有人来就有点兴奋。不像刚才我们在政府大院碰到的那些人,一派神秘,连厕所在哪儿都国家机密似的不肯痛快告诉。这所长基本上是问一答十,我就趁机跟她打听劳改农场的事。谁知她竟道:“听说过。”

“啊!在哪儿?”

“现在没了,早撤销了。撤销好些年了。”

“那总有遗址吧?遗址在哪儿?”我问。

所长说不知道。不过顿了顿又说,有个人好像知道。“对,他应当知道。他是半个汉人,他爹是汉人,他妈是维吾尔族。”

原来他就是招待所的另一要员——保安,镇守在招待所的另一端,顶西头的那间屋子里。

他是个30来岁的青年。是我在本地所见的人当中唯一样貌与年龄基本接近的人。他脸上皱纹很少,肤色也比较白净。这大概跟他干的这份悠闲的工作有关。他告诉我们,上面有人来检查,他才出来保安一下,平时就在这屋里待着。“我和所长俩一东一西守卫着招待所的大好河山。”他这样解说,似乎还颇有幽默感。但当我问起劳改农场,他便脸色一沉,反问我:“谁让你来找我的?”

我说是所长。

“那女人就是个话痨。”保安嘟噜道。

要不是这时候正好有位维吾尔族老太太来给他送饭,我们的谈话也许就到此为止了。老太太说:“别这样说人家领导同志。”

保安不响了,好像很听老太太的话似的。

原来这老太太是他老妈。这是个看上去很慈祥的维吾尔族老太太。我这一路上碰到过的维吾尔族老太太基本上都有一副古老传说般祥和的外貌。这位老太太还要更祥和,那张面孔由于习惯性微笑,都变成一副活脱脱的微笑化石了。而且她不像别的维吾尔族老太太因汉语表达能力比较差,见了汉人只是笑而无话;这老太太的汉语很顺溜。她告诉我们:“其实我孩儿真的不知道。你们要问农场的事,可以问我家老头子。”

这才叫作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她家老头子,也就是保安的老爸,太了解那间劳改农场了,因为他自己就是从那劳改农场里给放出来的。我在小镇西端的一个小院里见到了这位老人。他也拥有一副沙漠式的枯老容颜,说是70岁,老得像是有100岁了,眼窝深陷,脸上皱纹密布。我分辨不出他到底是维吾尔人还是汉人。他话很少,问一句答一句,答话也大都是简单句。老太像是他的新闻发言人,不时给他的话作解说,例如:“他进去是遭人冤屈。”“他现在平反了。”等等。

不过老头的身体看上去还行,本来他是躺在床上的,看到我们进屋就立即坐了起来,坐得还挺直。这一动作令我不由得想起了纪丁四,他也是爱躺着,也是看到我进来就立即坐起,并尽可能地坐直。

我就问他知不知道纪丁四这个人。

“谁?”他问,声音不高不低。

我又把纪丁四三个字重复一遍。他摇摇头,那神情与其说是表示不知道纪丁四这个人,不如说是表示不知道我在说什么。我有点失望,但接下来我问他还记得他那个农场叫什么名字时,他的回答却令我一喜:

“新光。”他说。

我依稀记得纪丁四曾对我提起过的这个名词。

“对对对!”我忙道,“你还记得你是哪年出来的吗?”

“1995年。”

“不对的,”他老伴纠正他,“1995年咱都搬到这儿住啦,1995年,离我第一次在村里见到你都十几年了,咱孩儿那会儿都10岁了。”她说着冲我使了个眼色,意思我只能理解为:“他脑子不清楚了。”

但老头儿下面的表现却令我大为惊喜,他说出了这次访谈中最有逻辑性的一句话:

“就是1995年嘛。”他说,“搬到这里来才算真出来了。你不是吗?”他好像在征询他老伴的意见,但不等他老伴回答,自问自答道:“我是。”

“这倒也是。”老太太对我道,“我们原先住的那地方条件太差了,几十里地只有我们一家人。没有水,没有树。很少很少的草,很多很多的狼。有一天他来了,跟我们要吃的,我们就留他住下来了。”

这就对了。我又问老头儿他是怎么从农场出来的?放出来的?逃出来的?还是农场解散以后大家各奔东西?

他又糊涂了,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眼神直直的,脸上却有笑的模样,是那种痴呆人的笑,结实而滞重。带着这样的笑容,他又说了句话:

“没人可以逃出来。”

“那他们都上哪儿去了?”

“都上哪儿去了?”

“我就是问你嘛。”

“我就是问你嘛。”

他像个正在玩“学你话”游戏的儿童,重复着我的话,不过他脸上那恐怖的呆笑却没有变成顽童式的嬉笑。笑意不见了,只剩下了惊恐,他像个被自己的噩梦或回忆吓坏的人,一脸惊恐地瞪着我,嘴唇抖动着,抖着抖着,终于抖出来了两个字:“死了。”

我们——我、小李(就是陪我来的那位朋友),还有他老伴,我们面面相觑。屋子里一片沉寂。

是他老伴打破了沉寂:“你不是说里面的日子很好吗?”

“好。好。”老头儿说。

“那你刚才怎么说……”小李问。这还是他第一次开口提问,他其实不大明白我为何上这儿来,我并没有跟他完全透露我的来意。

现在,听到小李开腔,老头儿朝他看了看,好像刚刚发现他的存在。这一看不打紧,只见老头儿脸上一紧,那副惊恐的表情一下子凝固住,好像有只无形的手在上面抹过。紧接着,那张脸上就奇异地显现出另一副笑容,张皇、虔诚、热烈、巴结、谄媚。只见那张岁月般苍老的脸上全部皱纹如裂帛般绽放,刚才被那些皱纹挤压成一条缝的嘴巴一咧,大张开来,像吐出一块石头似的吐出来两句话:

“感谢共产党。感谢毛主席。”

附录四  维园

带着这次采访留下的强烈印象,回港以后我就把那篇纪丁四采访稿拿出来重看一遍,一边看我一边摇头苦笑了。我怎么会把这故事写得像是一则浪漫传奇似的?我怎么会给它起了那样一个哗众取宠的题目,却又说了那么一个并没有情欲色彩的故事,难怪到处不讨好了,难怪会引起汤马斯那样的质疑。不过我现在知道了,我之所以被他那样质疑,并不是因为我写了这样一个故事,而是因为我没有把这故事写好。

我试着将稿子重写一遍,把塔塔让之行的经历加进去。这是一次奇妙的写作,因为不是为了交差而写,也没想要投到什么地方去赚取稿费和名声,因而也就完全不去考虑刊物的立场、老板的喜好、读者的认同这样一些功利因素,写起来出奇的顺利。两万来字的文章,一天一夜就完成了。

写完之后我就睡了。第二天早上打开计算机才把它看了一遍,再看一遍,自我感觉甚为良好。但当我从本港各种立场不同读者对象不同的报刊角度把它衡量一遍之后,就不这么乐观了。我觉得似乎没有一家报刊会刊发它,因为它既无宣传价值也无娱乐价值。可那种良好的自我感觉并未因此消失。多日来一直困扰我的失败感消失了。生平第一次,我发现自己还蛮能写的,说不定竟可以试试去写小说。我尤为得意的是那一采访的收尾部分,“像吐出一块石头似的吐出一句话:感谢共产党!感谢毛主席!”天呐,简直有“此时无声胜有声”之妙!哈,我倒要看看汤马斯看到这一段会怎么说。

汤马斯,怎么又是汤马斯?

我气恼地将鼠标点到“关机”上,计算机屏幕顿时出现春暖花开的背景画面。

这件事似乎就此告一段落,假如不是在一次活动中邂逅那位老人。

那老人属于一个名叫“海峡两岸受难者协会”的民间组织,其会员都是当年国民党派往内地被抓获的间谍。这帮人在内地服刑多年,被释放之后要求回台湾。内地方面倒是答应他们的要求,把他们放出了境;不料台湾方面竟不予接纳,害得他们只好滞留香港。那天,他们由两家同乡会赞助,在维多利亚公园餐厅举办一个酒会,我闻讯前往。这倒不是对他们这帮人有多大兴趣,而是因为听说有个商界大佬会来出席,我想趁机采访他。可一直到自助餐酒会都开始了,还不见那大佬现身。我正拿着杯饮料百无聊赖地在人群中晃荡,就看见了那位相貌堂堂的老人。

确切地说,我不是先看见他的,而是先听见他的。

“美丽个屁!”这句话炸雷般轰地在我身旁响起,回头一看,我就看到了他。原来这位老者正在接受一名记者的采访,我先还以为是那记者提出的什么问题惹恼了他,仔细一听,才发现言辞激烈声若洪钟是他的说话风格。无论人家说什么,他都以这一类攻击性话语作发语词。偏那记者看样子是个出道不久的传媒新丁,说一口结结巴巴的国语,说出来的话也傻得很。比如刚才他跟老者说:“你说的那个地方我去过,碾子山,很美丽呀!”这才引起老者那声怒吼:

“美丽个屁!”老者叫道,“夏天一片荒草冬天一片冻土。零下30度的日子里让你在无边无际的冻土地里开荒,你去试试看!就你这小身板儿,只怕不到三天就玩儿完了。”

“那,你们这‘受难二字是针对内地的啰?”

“也针对台湾。”

老者开始唾沫四溅地痛骂台湾当局,出尔反尔无情无义等等,这傻仔却打断人家的话又来了一句:

“你们这么恨台湾,那怎么不回内地呢?”

“这是什么话!”老者即刻怒吼,“你懂得台湾吗?你懂得内地吗?你哪里来的?”

可怜的新丁被他这一连串反诘句搞得张口结舌,采访没法继续下去了。我就走过去跟那老者攀谈起来。因为我突然发觉虽然他跟纪丁四是同一类人,其举止神情却跟纪丁四完全两码事。老者相貌高大轩昂,一脸义正词严,说起话来那股意气扬扬的劲头,完全不像是个在内地坐了几十年牢出来的人。看了我递给他的名片,他“哦”了一声道:“你们的刊物我看到过。对,前不久我拜读过贵刊的一篇文章,嗯,很长的一篇文章。”

“啊,什么题目?”

“题目很混账。叫作什么《间谍与爱情》。”

“那、那内容怎么样?”

“不怎么样。我们这一行传奇人士这么多,他们却找了那么个窝囊家伙采访。那家伙也算是个间谍吗!简直是给我们间谍脸上抹黑。那个记者肯定是个香港人对吧?年纪跟刚才那个男孩子差不多对吧?他们这班香港年轻人不管写什么都一个路子——搞笑搞哭,赚人蠢笑和眼泪。”

我暗自庆幸我用的是笔名,搭讪着问道:“那他赚到您的眼泪了吗?”

“当然没有。你看我像个动辄哭天抹泪的八卦读者吗?再说,那家伙的事情我知道得最清楚了。”

我一惊,忙问:“谁?是主人公纪丁四吗?”

“对。”

“您认识他?”

“当然。他也是跟我们一起1975年大赦出来的嘛。”

“那也是你们协会的啰?”

老者,他姓王,我且叫他王老吧。这王老一听我这么一问,好像我冒犯了他似的,立时抬高了嗓门正色道:“他怎么会是我们的会员?漫说他没来找我们,就是他来找我们,我们也不会收他。”

“为什么?”

“他是变节分子。我们有位会员当年是他的上司,一提起那件事就火冒三丈。那叫什么出走?明明就是叛逃。为一个女人背叛自己的理想和信仰,那算什么爱情?那是孽缘。”

“可他不是也被抓了吗?判的刑也不比你们轻。据我所知,他在新疆一个条件很差的劳改农场熬了20年。跟你们一样也吃了很多苦。”

“对,但我们是苏武,他是李陵。”老人说,将那本来就蛮挺直的身子又挺了挺。

“但是他忠于爱情,”我不甘地道,“他一直到现在还在等那个女孩,要有多少的爱才能支撑起这么漫长的等待哪!”

一听我这话,王老脸色一沉,上下打量了我一眼,厉声问道:“你对那篇文章倒很熟嘛。你什么人?你哪里人?”

我忙道:“我?一个读者而已。我只是觉得那等待很是难能可贵。”

老者嘴角一撇,声色俱厉地道:

“恰恰相反,我认为那种等待很可鄙。与其说是坚持,不如说是愚蠢;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残忍。”

“您的意思是?”

“意思就是——唉,亏这家伙也是在内地劳改农场待过的人,亏他还有脸去找她!我若是他,我若是真的爱那个女孩子,经历过了那样的噩梦,心里对她只会有一个念头。”

“什么念头?”

“盼她早早死了,越早越好。”

后记 西湾河

我决心把采访纪丁四故事的过程如此这般地写出来,只不过是一个星期之前的事,离我与那王老邂逅的日子差不多过去了5年,我也差不多把那篇稿子忘光了。事实上,我早已离开了那家内部刊物,改行去一个购物网站做推广策划。这工作的成就感比当记者大多了,相对而言也简单多了,只要能帮老板赚到钱就好,完全不用有其他考虑。

这工作还有一个好处是上班时间和地点都比较灵活机动。所以那天下午,大约两点半时分,我是在自己家里接到那个电话的。当时我正摊手摊脚躺在沙发上,打开的电视里正播放一台美女厨房节目,所以乍一听电话里那个低沉滞重的男人声音,我头脑一时还真转不过弯来,这低哑沉重的声音跟电视里那阳光小美女的柔美声音简直天上地下,以致我一时没听懂他在说什么,只好要求他再说一遍。他便一字一字地又道:

“你认识纪丁四先生吗?”

“纪……哦,认识,认识的。他、他怎么了?”

“他身体不是很好。希望见一下你。”

“为什么要见我?其实,其实我跟他并不是很熟,我只是……”

但对方不由分说地打断我:“不管怎样请你来一趟吧!就算是出于对孤寡老人的爱心好吗?他晚期肝癌,分分钟有可能过世。”

“啊,你是他的……”

“我姓林,他们这个小区的社工。”

我答应去。但又拖了好几天才终于成行。总是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忙:开会啦,见客户啦,家人生日啦,等等。那位可怜老人的事总归可以往后推一推的。也许,我下意识地要逃避那种压抑的感觉。最后,在一个与老同学聚餐的午后,我搭上一辆开往西湾河的巴士去纪丁四的家。

那趟去西湾河的路途好像格外漫长。巴士在每一个站头都停,每一站都有人上上下下,动作迟缓的老人、大腹便便的孕妇、拖儿抱女的主妇。终于,在一条车水马龙行人如织的大街上,我看到了那个怀旧电影色调的街口。巴士把我放到一间连锁便利店门口,我慢吞吞地沿着那条青白色的石板路走下去。两边都是一张张紧闭的铁门,看上去大同小异,谦卑而怯懦,沉默而幽邃,只是颜色有稍稍区别,深灰、浅灰、铁灰。我记不清哪一间是我曾经来过的那张门了,只记得旁边有间士多店。但我从街头走到街尾,也没见一间士多店,都被连锁便利店取代了吗?

我只好站下来给社工打电话,请他告诉我纪丁四的门牌号码。

电话里那人的声音比上次更低沉了,听上去好像是从地底下发出来似的:

“啊,你在哪里?就在楼下?那快上来吧!我现在正在他家。”他报出了个门牌号,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原来我记错了,那张小门是全黑的。二楼的木门半开着,一张年轻男人的面孔在铁门里朝我望过来。一看他脸上那副职业社工的微笑,我就猜到他是谁了。果不其然,他立即把门打开招呼我:“张小姐吗?我是阿林。”

阿林告诉我,纪丁四是昨天下午过世的。是送晚餐的社工发现了这一死亡,他敲了半天门不见动静,这才报警求助。

“我们来时阿伯已过世了,穿得整整齐齐地躺在床上。”阿林告诉我,“样子很安详,好像睡着了。真是一位好体贴人的阿伯哦,屋里的东西都收拾得干干净净。枕头边放着一张纸,上面写好了后事交代。一条条开列得清清楚楚。”

看来他对纪丁四的故事毫无所知。我问他可不可以看一下那张纸。

“不可以,”他说,“我们在这方面是有规定的,要保护死者的隐私。不过他有一封信是写给你的。喏,在这里,你签个字就可以领走了。”

这是一个白色小信封,所有的文具店都可以买到的那种最普通的小信封,两边封口都用透明胶纸封得严严实实,好像里面藏有一张大支票。其实里面只装着薄薄的一张小纸条,纸上也只有寥寥数行字:

张小姐:

谢谢你!我很幸运能碰到你这样的好女孩,好记者。你的文章我仔细拜读过了,写得非常之好。只是,我要请你原谅一件事,我去找邢子絮的那个情节是我编出来的。我真的一直都想去寻找她。但是,经历过了那么多事情以后,一想到是我的自私和愚蠢把她送到那种人间地狱,我便没了找她的勇气,只好独自在这个地方等待着,在悔恨的煎熬中走完自己的路。现在,我终于蒙主召返要去见她了。我们会在那个世界一起为你祈祷。

纪丁四顿首

我是在回家的巴士上打开信封来看信的。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好像那是一篇深奥的理论著作。当我终于从信纸上抬起头来望向窗外,闪过我眼前的是一片接着一片的璀璨灯火。我心中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念头时不时地闪烁一下:不知道其中哪一片灯火是西湾河呢?回到家我就直接坐到计算机台前开始打字了。我不知道写出来的文字像什么,新闻还是散文?纪实还是小说?能不能够发表?投到哪里去发表?我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够把它写出来,但篇名已经想好了——西湾河。

2010年写于惠阳棕榈岛

2015年改于惠阳棕榈岛

原载《花城》2015年第5期

原刊责编  朱燕玲

本刊责编  黑  丰

创作谈

王  璞

好多年里,特务在我的辞典里一直是个贬义词,是比“地富反坏右”更恶劣更可怕的一个贬义词。这当然跟我那时所能看到的电影里的特务都是坏蛋有关,更与我父亲曾经被诬告是特务而遭牢狱之灾有关。父亲后来又被加之右派分子等罪名,但这些罪名都没有特务这个罪名令我母亲深恶痛绝:“他怎么会去当特务!”记得当时母亲总是跟人这样说,年纪那么小,我也能听出她在“特务”这个字眼里所倾注的憎恶、鄙夷与仇恨。

后来到了香港,开始接触007这一类谍战电影,好久我还不能把“特务”跟“间谍”这两个词放到一个层面认识。风度翩翩的绅士占士邦,也许是间谍,也许是杀手,但绝对不是特务。更不用说《卡萨布兰卡》里那个侠骨柔肠的男神鲍嘉了,他跟英格丽·褒曼诀别的那一幕真是令人动情。我跟朋友谈起我对他的崇拜,他却道:“其实鲍嘉最好的片子是《非洲女王号》,他演特工不如演硬汉。”

他虽然说的是“特工”而不是“特务”,听在我耳里仍然不舒服,忍不住纠正他:“是地下工作者,不是特工。”朋友诧异道:“不是一回事吗?”

他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他自然不会明白,在我心里地下工作者和特工不是一回事,特务与特工也不是一回事,间谍与特务更不是一回事。要在这些符号之间打上等号,花去了我大半生的时间。

多年来我从各种渠道听来各种特务故事,主人公两岸三地都有,不过其中最令我震撼的,却是一位社工朋友说的那个孤寡老人的故事。比起其他特务故事来,这故事其实很平淡,但其中有点什么东西令我久久不能释怀,是那个每日傍晚出现在街心花园长椅上的沉默老人,还是他遗物中那张发黄的照片和字迹模糊的信纸?他唯一的遗愿,是将照片和信纸跟他的遗体一起火化。

大约两年多前吧,有一天我约朋友在柴湾见面,因为算错时间早到了很久,我就到西湾河一间茶餐厅去坐一坐。

那间茶餐厅位于街角,灰不溜秋的小小门面,谦卑地挤身于一堆光鲜靓丽的时尚店铺中间。我坐在靠窗的一个厢位,从这里可以从楼缝里看到远处的一线海,朦胧的、阴郁的、实在不经一看。转头往店堂里看去,我就看见了对面厢位上那个孤独老人。

老人面前放着一只大碗和一只琉璃杯,杯碗都还是满的,飘着奄奄一息的热气,他却只是一径望着窗外,那里有什么醉人的风景?我看不到他的眼睛,只看到那个枯瘦沉默的侧面,冷峻嶙峋的线条,蓦地,我感到在心底埋藏已久的那个社工故事在蠢蠢欲动。

那天晚上,夜不成寐,一些零乱细节在心中蠢蠢欲动,道听途说的,耳闻目睹的,声光色影,色彩斑驳,从各种角落向着那个渐次清晰的忧伤形象集结。第二天早上,我坐到电脑前,便打下了这三个字:西湾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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