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心村”该如何养老
2015-05-30赵越超
摘 要: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贫困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都涌入城市,这些农村就剩下一些老幼妇孺,形成了所谓的“空心村”,“空心村”老年人口比率增大,老年人的养老也变成了一个全社会关注的问题。文章对此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空心村” 老年人 养老问题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11-067-02
改革开放以来,很多农村人口都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投身到城市化的建设中来,从而导致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缺失,形成了很多只剩下老人、妇女、儿童的“空心村”。全国第6次人口普查的数据结果表明,201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高达1.7亿多人,而超过65岁的老年人的比例高达近9%。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量相比,无论是60岁以上还是65岁以上的人口比例的比重都有所上升。我国农村,尤其是“空心村”的养老问题亟待解决。
一、“空心村”是如何形成的?
理论上,是农村的推拉力和城市的推拉力相互作用造成了“空心村”,其中农村落后的发展、低下的农业生产效益以及严重缺乏的农村发展机会是造成人口流失的原因,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是吸引劳动力的动力。实践上,“空心村”的形成是自然因素和历史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1.农村经济落后。农村人口的家庭收入主要来源是务农,但是随着人口的增长,人均耕地面积减少;农作物种植技术落后,基本上靠人力进行劳作,种植的农作物品种单一,前期投入大,经济收益小。务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小,不足以支撑家庭的发展。城市发展机会多,经济收入也远高于农村,农村中的青壮年劳动力都大量流向城市,导致农村剩下老弱妇孺。
2.农村交通不便。在很多落后的农村尤其是山区的农村,交通非常落后,道路没有硬化,人们只能依靠马车或者步行与外界的人进行沟通,村里有同条件的人都会选择到外村建设新房或到城市打工。
3.村民观念落后。农村人民观念相对落后,现代消费意识薄弱,挣了钱都用来修建新房,甚至没有条件的人家也会负债建房,很少有人将钱用在投资上,攒钱建房的生活观念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村民的生活水平,在村里的经济收入不足以满足生活需求。
4.村庄缺乏科学的规划。村干部文化水平低,对村庄没有合理的科学的规划,导致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家庭困难的村民闲置宅基地,家庭宽裕的村民建设新房后不拆除旧房,而且无人监管,这种情况时有发生。
二、普通农村如何养老?
1.家庭养老。农村中的大多数老人都是依靠家庭养老,他们一般有几个子女,生活在其中一个子女家,剩余子女每月给老人提供经济上的支持;或者轮流住在几个子女家里,老人的衣食住行基本上都是子女提供,基本上可以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在农村这种养老方式是最普遍和可靠的,它以血缘为基础,是一种对父母几十年养育之恩的报答。而且在农村商业保险、社会保险的普及率并不是很高,家庭养老是中国几千年传承下来的文化,非常普遍。但是家庭养老也有弊端,当老人没有自理能力的时候,必须有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留在家中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只能进行简单的劳作。这样就会把劳动力束缚在土地上,减少家庭的经济收入,从而相应地也会降低老人的生活水平。
2.个人养老。对于还有劳动能力的老人来说,大多数出于对子女的爱,并不会仅仅依靠子女,他们也会通过各种方式来提高自己的经济收入,他们种地或者去市场进行各种交易活动。在中国一直有“养儿防老”的观念,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经济的发展,城乡差距的拉大,农村人民生活的压力也随之增大,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情况,他们更意识到了个人养老的重要性,并不将所有的养老压力寄托在子女身上。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劳动能力也会丧失,个人养老并不能伴随一个老年人的所有老年时光。
3.社会保险养老。社会保险养老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未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可靠的生活来源。养老保险具有法制性,是国家法律强制实施的,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它还具有普遍性,它针对的是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老年人并不会因为各种原因得不到生活保障。但是养老保险是国家、单位、个人共同缴纳的保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老人来说,一生都在土地上进行劳作,并没有单位给其缴纳保险费用,自己的经济能力也不足以支付费用的时候,社会保险养老这种方式就失去了任何意义。
4.集体养老。这种养老方式是老人缴纳一定的费用,或者实力雄厚的村集体经济缴纳,由村集体将老人集中起来进行养老。老人集中养老可以减轻子女的精神负担,同时老人生活在一起也有精神寄托,满足精神需求。这种养老方式需要村里具有完善的养老机构,同时还要求老人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或者村集体有经济能力。现在老人对于这种养老方式的接受程度还比较低。
5.社会救济和商业保险。这两种养老模式在现在的农村并不普遍存在,社会救济主要是依靠国家的救助生活,给国家财政造成很大的困难,而且这种方式仅对于那些没有子女、生活困难的老人。商业保险是针对那些经济收入高的老人,可以缴纳商业保险,也不适用于大部分农村老人。
三、“空心村”养老为何如此困难?
1.家庭养老的瓦解。大多数“空心村”的老人虽然还和自己的子女住在一起,但是子女大多都外出打工,并不能担起照顾老人的责任,同时他们还会将自己的子女留给老人照顾,这样就更加加重了老人的负担。“空心村”中有劳动能力的老人都会下地劳作,他们也是以此为生,土地是他们唯一的经济来源。随着城市化的推进,“空心村”老人的养老在经济上和精神上都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就算没有外出打工的年轻人,基本上都是“上有老下有小”,不外出打工,仅靠土地的收入根本不够承担家庭的各种开支,间接地降低了老人的养老质量。传统文化的缺失,使一些子女并没有给老人养老的意识,很多人对老人不闻不问,或者是仅仅寄钱回家,对老人的生活并不关心,并没有对老人进行精神上的慰藉。
2.个人养老的困境。个人养老仅仅存在于有劳动能力的老人,但是“空心村”的老人不仅要照顾自己、配偶,还要照顾自己的孙子、孙女,他们的微薄的收入不足以支撑家庭的发展;“空心村”交通不便利,他们一般只能通过种地获得生活来源,与外界交流甚少。
3.社会保险养老的不认可。大多数老人都抱着“养儿防老”的观念,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子女身上,但是子女大多数不在身边,老人的经济能力不够支付社会保险;老人文化水平低,对国家发行的“新农保”没有认识,导致对其不认可,对其的参与程度并不高。
4.集体养老的设施不健全。“空心村”村委会对本村的老人养老问题没有足够的重视,没有专门的机构对其进行管理;村委会的经济能力薄弱,没有进行集体养老的资本,没有建立相应的老年组织。
5.社会救济和商业保险养老的不现实。完全依靠国家救济的养老模式,对国家的依赖过大,给国家的财政造成很大的负担;“远水解不了近渴”,仅仅依靠国家的救济并不是很可靠的保障,“空心村”地处偏远,国家的政策有时候鞭长莫及。
商业保险需要老人自己缴纳保险费用,但是“空心村”老人的经济能力低下,支付不起高额的费用,老人对这种养老方式几乎没有参与。
四、“空心村”该如何养老?
随着社会的进步,一个老人的养老问题不仅仅是个人问题,也是一个家庭、一个政府、一个国家的事情,“空心村”的养老要依靠来自个人、家庭、社区、政府、国家等各方面力量的支持。
1.加强子女的思想教育,强化家庭养老的功能。在城市化的进程中,“知识反哺”的现象越来越多,子女对父母的孝顺与认同逐步减少,建立于血缘之上的亲情也变得越发淡漠,家庭的凝聚力变得非常松散,家庭养老的模式也受到极大地冲击。在这种情况下,村委会可对中国的孝文化进行宣传,对孝顺父母、给父母积极养老的子女进行表扬,对不孝顺父母、不给父母养老的子女进行教育并监督其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在修建房屋时,村委会应考虑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将子女与父母的居住地批在相邻的地方,方便子女对老人进行照顾;一个家庭对老人的养老并不能仅仅局限于一个家庭之内,这样会给这个家庭造成极重的负担,应该延伸家庭养老的功能,借助社会的力量,强化家庭养老的功能;在情感上,子女应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在父母年老时,积极对父母进行养老,这种养老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支持,还包括和老人情感上的交流。
2.改变老年人的养老思想,完善养老机构的建设。“空心村”老年人,大多数不和自己的子女居住在一起,但是他们从年轻时就抱有“养儿防老”的思想,想要依靠家庭进行养老,在子女不在身边时,对其他养老模式的接受程度也不高;农村邻里之间关系较近,在农村,父母不在家养老,子女将会被视为不孝,父母出于对子女的爱护,并不希望子女受到别人的非议,也不会接受其他养老模式,村委会应积极对老人进行开解,让他们转变思想。
现存的养老机构并不完善,村委会应建立更加舒适、轻松的养老机构,给老年人提供一个温馨的养老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3.加强老年人精神建设和邻里关系的建设。在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加强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的建设,村委会可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发挥每个老年人的所长,不让他们感到孤单;增进邻里之间的沟通,大家互帮互助,共同养老。
现阶段,“空心村”的养老不是一个人的问题,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应共同努力,给老年人打造一个舒适的养老环境,争取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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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冯晓明,贾琳.我国“空心村”形成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现代农村科技,2010(7)
[3] 钟建华,潘剑锋.农村养老模式比较及中国农村养老之思考[J].湖南社会科学,2009(4)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 山西太原 030006)
(作者简介:赵越超,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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