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中国经济转型期的小商小贩
2015-05-30金莹
作者简介:金莹(1990.01-),男,河南信阳人,西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的深入,中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许多问题。现在是中国改革的关键期,各项问题被提上工作议程,但是中国的小商小贩一直未被重视。他们处在企业的最低层,生活再复杂的环境中,他们的权益得不到良好的保障。如何让他们更好的成长,权益得到保障,急需我们的政府有所作为,出台必要的政策,规范街头行政,采取柔性执法等措施。
关键词:小商小贩;街头行政;柔性执法
引言
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普提高。随着中国改革到了深水区,越来越多的问题被提上工作议程,很多专家都说中国现在是问题倒逼改革,如户籍制度、金融制度、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等等都开始试点。可是还有一些人一直被忽略,他们就是中国的小商小贩。
小商小贩存在于中国各大城市中,因为中国处于转型期,各种制度和法制不健全以及中国贫富差距太大,还有中国社会结构的不合理等因素,导致这些小商小贩必然存在。小商贩一方面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做了一定的贡献,他们满足市民和务工人员的低层需求,更重要的是解决了社会上一部分人的生计问题,缓解了社会上的就业压力。
一、我国小商小贩的现状
(一)人员数量庞大
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城镇化进程的关键时期,科学技术的改进,导致农村农业机械化,剩余大量劳动力,进而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导致城市就业岗位饱和。经济体制改革与转轨,和谐社会、美丽中国的提倡,导致一些制造业升级或者重污染工业关闭,使得城市一部分工人下岗、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的来到城市和城市大学生毕业和失业人口增多的双重压力下,导致现在社会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二)人员构成复杂
在大小城市的繁华路段、广场、街头巷尾、学校门口、天桥,我们随处可以见到小商小贩的身影,不仅数量多,人员构成也很复杂。他们以中年人为主,一小部分是年轻人和老年人,年龄差最大能达到50多岁,相差悬殊。他们来自于全国各地,有本地的、外地的、城市的、农村的。他们基本上是农民、城市失业人员及待业人员,还包括了小部分的上班族和初到社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
(三)生存环境恶劣
小商小贩的主体主要是城市外来的农民和本地居民,他们没有工作,没有固定的收入和不能享受完善的社会保障。同时,市场竞争激烈,他们不仅要和网购及本地固定商贩的竞争,而且还要和来自不同流动商贩间的竞争。在激烈的竞争下,他们只能以物美价廉的物品取胜,就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和生活条件,导致利润很低。从总体上来看,小商小贩收入普遍较低,谋生手段单一,家庭生活压力大,社会保障水平低,生活满意度也较差,整体生存状况不容乐观,生存环境恶劣。
二、政府对小商小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市社会学家帕克认为,城市发展最重要的是要符合人性化生存与发展,因此城市中的小商小贩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目前城市对小商小贩的管理的主要是城市的基层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构,主要有街道办事处以及城管,他们执行公务属于街头行政,他们有很大的行政自由裁量权。
(一)政府管理理念的问题
近几年来全国旋起了争创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评比活动,加大了政府对城市的治理力度,促使城市政府对城市环境和面貌、街面秩序等要求提高。因此,一些城市政府要求管理部门对小商小贩实行“零容忍”,并列入他们的年度或者季度工作考核目标。一旦对小商小贩实行“零容忍”,就会让小商小贩另行“他路”,就会加深了政府管理部门与小商贩的矛盾。
(二)社会利益群体关系的问题
虽然在现代城市中,商业比较发达,交通比较方便,但是商品价格以及生活用品确实弥补了城市低消费人群,符合了低消费人群的利益,所以小商贩的出现确实满足了低消费人群的要求,并且小商贩作为一个利益群体,与社会也有着密切关系,影响着社会就业和稳定。但由于受城市的最大承受容量所限制,小商贩也不能超过它的极限,否则就会导致两方都受损。
(三)城管执法层面的问题
很多城市城管为了完成上级领导的任务,博取领导的好感,基本采取暴力执法,造成城管与小商贩矛盾加剧,严重的造成群体流血事件。还有一些地方城管成为小商贩的“保护伞”,一些小商贩是弱势群体,本着多一事不如小一事的态度,对城管的索贿也不敢拒绝,造成街头行政的腐败也很严重。当前街头行政存在相当的大问题,暴力执法经常被报道,不被报道的街头官僚的腐败也相当严重。
(四)法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方面街头行政人员没有法律意识,街头行政代表政府行政的权力,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必是须客观公正,不容乱执法、滥作为。然而在社会上,街头行政有着明显的滥作为、胡作为以及不作为的现象。社会上的一些小商贩明显存在违反相应法规的行为,执法人员应该给以查处的,但是执法人员存在贿赂或同情心,没有给予查处,有些还比较规范的,执法人员却去鸡蛋里挑骨头,没有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国公民的法治观念也不强,不懂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一些小商贩看到执法人员违法执行行政权力的行为时,被处罚不当时,他们也不敢争执、辩解,任之放之。
三、完善政府对小商小贩管理的对策建议
虽然中国政府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尤其是习主席和李总理上台,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和反腐取得了人民的赞赏,但是像社会中的街头行政腐败如何避免,如何防止,还有这些底层小商贩如何生存,如何规范也是政府急需解决的事。我认为政府应该对那些小商小贩给予关注,并给他们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政府可以做一下几项措施:
(一)政府在管理理念上要有所创新
政府要改变之前一贯“堵”的作风,改“堵”为“疏”。像治理黄河一样,只堵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反而会加重灾害,因此政府要正确认识创卫和民生两者之间的关系,因此政府在对小商贩的管理上不能“一刀切”。
(二)政府要协调好商贩与社会的利益
现在都提倡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要关注社会上各种利益群体的诉求,用正确的方法来解决各个利益群体的关系,给予各个群体以关怀,给予他们以服务。尤其是地方政府领导为了政绩,不顾各方利益诉求,变成群体事件的始作俑者,最后导致群体事件升级,最终导致街头行政的不作为,和小商贩的放任自流。
(三)对于城管的执法问题
政府可以变暴力执法为柔性执法,政府可以多招聘女城管員,她们相对理智,性格相对温和,执法就可以相对柔性。对城管多给予培训,让他们做到公正执法,保持街头行政的公正性,树立政府的在人民心中良好的地位,就可以保持政府的威信和合法性。
(四)对于法律意识问题
政府不仅要普及街头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还有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让普通民众学习法律,要有法律意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提出了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所以不管是街头行政还是小商小贩都要在法律的规范内行事,执法部门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制度和法制还不健全,在这个转型期,政府不仅要把握大的方向注意大的事件,也要关注基层人员,小商贩,引导他们走向和谐社会,让他们和中国共同迈入富裕社会。(作者单位:西藏大学)
参考文献:
[1][美]帕克.《城市社会学》[M].宋俊岭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