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内部控制审计实证研究
2015-05-30覃文
覃文
摘 要:人民银行内部控制的完善是人民银行自身生存与发展的要求。如果没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人民银行的各项业务和政策执行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甚至在特定条件下社会经济的生存发展都会受到威胁。如何完善人民银行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是我们应当认真深入探讨的关键问题。
关键词:人民银行内部控制 审计实证
人民银行内部控制的完善是人民银行自身生存与发展的要求。如果没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人民银行的各项业务和政策执行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甚至在特定条件下社会经济的生存发展都会受到威胁。如何完善人民银行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是我们应当认真深入探讨的关键问题。
一、内部控制存在不足
我们人民银行在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乐观的方面,尤其是内部控制体系上,具体表现在如下几点。
1、控制环境方面。一是员工内控理念有待提升。如员工风险认识比较模糊,不能列举所在部门的主要风险点。二是支行制度建设存在修订、补充不及时和不够完善的情况。三是部分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没有以文件形式上报,有的没有执行强制休假制度。有的工作人员无从业资格证。四是计划管理与控制存在不足。有的没有开展行政执法申报立项和建立档案案卷评查工作.
2、风险评估方面。一是应急预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如个别支行没有建立IT系统应急预案。二是风险识别和评估不到位。有的缺乏风险识别具体的程序和措施。如有的没有成立内控委员会将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到人。三是安全目标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如个别支行没有签订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3、控制活动方面。一是岗位管理欠严格。如存在岗位职责分工不相容和违规兼岗的情况;二是复核与确认手续不规范。如贷款卡发放或年审控制不严格,资料不完整。三是记录控制不严。如没有对枪支进行保养的场景。没有建立值班情况交接、没有设立值班记录登记薄。四是实物接触与保管不规范。
4、监督检查方面。一是没有认真开展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不定期检查之规定,且每年不得少于二次。二是没有执行完整的行政执法程序。没有将执法检查资料立卷归档。三是个别分管行长有时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查库。四是对代理国库业务检查资料未按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现阶段人民银行内部控制制度所存在问题已经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严重。分析这些问题的成因是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的关键所在。
(一)控制环境方面。一是一些基層人行的领导与员工依然存在计划经济影响的思想,片面追求业绩,在管理、实践方面不合实际。二是内控定位偏低、管理层凌驾于内控制度之上、管理层内部集权较为严重、人治代替法治等。三是一部分支行没有将内部管理控制的决策权与执行权严格分开,这就会导致违规、无标准操作。
(二)风险评估方面。目前大部分人民银行支行在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对风险评估的认识较浅,导致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无法更好的发挥可规避风险的职能。
(三)监督检查方面。大部分基层人行的内控制度都缺乏监督机制,尤其是在信息系统方面,主要是由上级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来监督,而大部分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工作缺乏独立性和严谨性,久而久之难免使得监督机制过于形式化,另外,在内控监督检查的职能上,大部分监督检查工作仅限于日常管理和操作流程,对于人民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与严谨性的评价,和各职能机构执行情况的评价没有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很多监督检查工作要让步于业务部门的经营发展和创先争优,会接受基层人行提出的不合规定的要求,甚至为基层人行出具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监督检查报告。
(四)控制活动方面
一是基层人行的风险管理意识普遍较为薄弱。控制活动的目的偏重于单纯的人员管理,缺乏与风险管控的结合,绩效管理理念是指人员管理应当从“效率性”和“效果性”两方面衡量经济性是否必要和合理,通过创新性的风险管控手段和方法增强人民银行发展创新动力。二是控制活动不仅仅包括人员管理,它还包括人民银行内部一些无形的基层人行文化,因此控制活动应当延伸到各个部门,需要依赖于所有员工的配合和实践。三是人民银行不应当只注重于控制过程,增强风险评估、监督检查和审计整改也非常重要。控制活动可以通过审计调研,对于风险等级等进行计算和预测,研究人员管理与风险系数之间的关系,最终确定最大化降低风险的人员管理管控方案。
三、对策和建议
内审转型需要正确处理好转型与稳定之间的关系。对人民银行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改革,并非消除原有制度并重新建立新的制度,而是对原有内控制度进行适当的规范与调整,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
(一)优化内部控制环境要素
首先,管理者应充分了解本支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设计,不要处处拿他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来套用。其次,管理者在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时,要避免过于谨慎和处处追求“完美”。第三,管理者在完善支行内部控制制度时,应注意加强支行内部组织机构之间的相互配合又相互牵制的作用,增加支行自身的查错防弊能力。第四,一个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该不断随支行自身因素的变化以及外部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切不可固步自封,墨守成规。
(二)风险控制管理。内控制度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内控发现基层人行内部管理和财务方面存在的潜在问题和风险,但是发现问题是手段,解决问题才是目的。因此通过建立一套健全的风险评估和标准体系,才能真正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
(三)监督检查方面。基层人行纪委监察部门与审计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行政监察、内部审计的人员配备,职能整合和职责完善,加强业务指导。集中交流监督工作情况,研讨和解决监督工作中共同面临的重要问题。
(四)控制活动方面。一基层人行应以完善业务管理事前、事中和事后业务规范为主线,加强管理人员自我规范和自我完善在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在后,实现静态监督和动态监督的良性互动,突出控制重点。二是在强化内控机制的同时,主动把控制范围向外部延伸,建立以监督检查为经、部门联动为纬的“复式”交叉监督机制,提升控制管理活动的内涵。三是坚持“横向管人,纵向管责”的责任追究理念,严格责任追溯,加大管理控制力度。成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机制,确定控制活动范畴的责任对象、控制范围、审批原则、审核依据和检查标准,负责对控制管理的问题进行分析、追究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