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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取向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

2015-05-30刘立新

教育与职业(下) 2015年12期
关键词:治理体制机制

刘立新

[摘要]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要采取“治理”而非“管理”的模式。在治理模式下,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应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从体制的角度讲,要落实“管”“评”“办”分离的思路,为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打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从机制的角度讲,应以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为重点,构建适宜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现代大学制度。

[关键词]治理  应用技术型人才  体制  机制

[课题项目]本文系攀枝花学院哲学社会科學创新团队2014年度项目“基于应用技术的新建本科院校内涵发展研究”和攀枝花学院201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新建本科院校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GJ2013—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5)36-0034-03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期,需要各级各类人才。应用型人才是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骨干力量,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必然催生应用技术大学。一些地方性高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地方高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最紧迫的是转变高等教育的办学观念,最关键的是开展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度改革,最核心的是实现与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相匹配的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最根本的是加强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最大限度地调动地方政府、产业行业和地方高校的积极性,释放各方面的正能量。改革体制创新机制,构建治理取向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是实现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核心问题。

一、治理模式: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内在要求

应用技术型人才的特点是地方性、适用性、技术性。要培养这类人才,根本途径在于产教融合,将人才培养过程与产业运行紧密结合起来,寓人才培养于产业生产之中,按照产业需要培养人才。由于人才培养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传统的靠上级指标和行政命令开展的人才培养显然不能满足要求,因此,从管理走向治理,成为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内在要求。

1.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基本特点。应用型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多样化趋势以及高校分类办学的必然结果。培养应用型人才是地方性院校的办学宗旨。应用型人才的核心是“用”,本质是学以致用。“用”的基础是掌握知识与能力,对象是社会实践,目的是满足社会需求、推动社会进步。而技术型人才,主要指掌握产业实用技术、在生产一线从事实际工作的人才。这里的“技术”是一种广泛意义上的“技术”,是蕴含“科学、知识、工程、技术、艺术”等应用性科学与技艺含义的名称。由此可见,所谓应用技术型人才,是指掌握产业一线基本技术、胜任生产一线实际工作的技术应用、开发、革新的人才,具有应用性、实践性、技术性等特征。显然,与研究型人才培养模式相比,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具有一些基本特征。

一是技术中心。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关键在于技术应用,核心是技术。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应坚持技术中心的教学模式,理论教学应按照学科专业特点,筛选具有基础应用性的技术理论,将基本的技术原理教给学生,目的在于为技术应用奠定基础,而不在于让学生把握技术理论的演变过程;实践教学应注重对学生传授专业核心技术,将这些技术与产业衔接,通过实习或实践环节使学生掌握进而内化为自身能力。技术中心教学模式与理论中心教学模式的最大区别,在于学生掌握知识的实践应用性和理论创新性。

二是产教融合。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需要构建开放的办学模式,将人才培养过程融入产业运行中,实现教学与产业的充分融合与互动。在理论教学上,应重点进行以应用技术为核心的技术理论教学,将涉及专业技术的理论构建为技术理论体系,围绕技术理论进行教学。在实践教学上,充分整合行业、企业的实验室、科研机构、生产线等资源平台,促使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实验平台、实习基地、教学场馆,实现资源共享、管理互动、人才互补、产教共赢的实践教学新格局,充分体现人才培养与产业部门的深度融合,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

三是学做合一。在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中,要融技术教育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采取“先会后懂”的方法,让学生先到企业、实训基地学习操作过程,亲手操作,获得实操能力。技术骨干作为指导教师,从事真实生产线上的生产实践活动。通过先做后学、做中学习、学后提高的三个环节,将理论与实践融为一体,提高学生对技术理论的理解、掌握和运用能力。这种学做合一的教学方法,还能够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习惯,缩短教学与就业岗位之间的距离,使学生毕业后立即上岗并独立承担生产或设计任务。

2.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需要治理模式。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是个开放的系统,体现了教学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在这个融合的过程中,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如学校、产业部门、学生、社会、政府等。传统的基于学校人才培养的单纯行政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因此,从管理走向治理,成为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必然要求。从内涵上讲,治理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联合采取行动的持续过程,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安排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认同的、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制度安排。面对产教融合的格局,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体系越来越开放化、社会化、实用化、多样化。平衡人才培养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解决人才培养中的矛盾和冲突,既需要“正式”的制度安排,也需要“非正式”的制度设计,是一个综合治理与不断提高治理能力的过程。

二、体制创新:治理模式下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制度环境

治理理念下,建设应用技术大学,总体来说就是构建管评办分离的制度格局,理顺纵向的治理体系,为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外部制度环境。政府、学校、社会以及管、办、评各方,应明晰权责边界,由此形成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现代教育治理能力。

1.管:政府职能的转变。地方本科院校大多是以行政为主导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不利于学校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干扰了学校自主办学,阻碍了学校的健康发展。治理模式下,地方本科院校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应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理顺政府与学校的治理关系。政府应改变以往行政干预过多的做法,给予学校更大的办学自主权,使学校按照社会需求自主办学,获得自由发展的空间。政府的“管”应立足宏观层面,合理定位“管”的范围和方式,把该管的管好,把不该管的放掉,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根据现代社会发展和大学自身规律,政府“管”的范围应定位在大学的分类、大学的标准、大学的规划、大学的拨款、大学的评估,通过对大学实行分类指导,使每一所大学都有明确的定位、责任、使命和發展空间。省级政府要加大对地方高校统筹的力度,探索建立适合省情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2.办:学校办学的自主。长期以来,由于政府是学校的举办者,地方本科院校办学受政府的层层制约,缺失办学自主权。政府按照行政化的管理模式来管理高等教育,违背了高等教育自由办学的基本规律,导致学校办学偏离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鉴于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因此,要充分扩大地方本科院校的办学自主权。学校自主办学,就是要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明确权利责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特别是应用技术型高校,要直接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办学,在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改革、招生改革、师资队伍建设、资源整合、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实行自主管理模式。学校要融入市场,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确定适合学校长远发展的办学思路、办学模式、办学策略、办学方法,采取更加灵活机动和科学有效的办学措施,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3.评:社会组织的参与。治理模式下,高校办学更加开放化和信息化,更为主动地接受社会的参与和监督。社会广泛参与,就是教育质量要接受社会评价,教育成果要接受社会检验,教育决策要接受社会监督,最大限度地吸引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尤其要充分发挥社会的广泛参与作用,发挥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在地方本科院校评估中的重要作用。地方政府要加强对地方本科院校的办学水平评估和目标审核评估,并面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地方本科院校要加快信息化建设,面向社会公布质量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发挥行业企业对地方本科院校办学质量的检验作用,把行业企业的评价特别是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衡量办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要重视社会中介组织的评价功能,加强对“教育现代化进程”的监测评价,开展“教育满意度测评”监测评估。

三、机制创新:治理模式下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制度设计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度是基础,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是加强高校内部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更要理顺学校内部横向的治理结构,完善基于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

1.理顺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新型职责关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管理制度,但长期以来,高校特别是地方本科院校在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之间的职责界限不清,在权力分配上存在偏差,在职责范围上存在互相越位或缺位的情况。学校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委书记和校长的领导魄力或魅力,导致有的学校校长说了算,有的学校党委书记是实质上的“一把手”,有的学校甚至出现校长和党委书记之间的工作不和谐、不团结、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的情况。为此,中共中央办公厅于2014年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建设应用技术大学,尤其需要理顺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制之间的新型关系。一方面,要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把握学校向应用技术大学发展的方向,决定转型发展的重大问题,监督转型发展重大决议的执行。校长在党委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校长应积极谋划转型发展的重大事项,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执行力,协调教学、科研、服务地方的关系,搭建教学与产业融合的平台,构建产学研对接的机制,制定与落实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要协调好党委与校长的关系,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和规则,做到分工明确,互相配合,互相支持。要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相关精神落实为一系列制度、文件、议事规则,坚持以制度管理,依法治理学校。

2.构建学术自由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新体系。高校作为学术性组织,不能按照行政化的模式来运作,而应按照学术自由的规律和模式加以治理。应用技术大学同样需要倡导学术自由的大学规律,为此,要协调好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关系,坚持“去行政化”,遵循学术的特点和规律办学,构建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新体系。一要提高学术地位,鼓励科技创新,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出台学术委员会规程,规范学术委员会的组成、权责和运行规则,做到重大学术事务由学术委员会决策。二要调动教师从事教学和科研的积极性,弘扬学术,繁荣文化,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人才培养氛围。我们既要尊重教师对学术研究的选择权,也要鼓励教师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教学内容。加强人事制度改革,理顺分配制度,做到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充分调动教师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整合各种力量,群策群力,按照应用技术型人才的特点与规律育人。

3.探索教学单位自主办学的教学与科研新机制。从总体上讲,地方本科院校在教学管理的不同层面存在一些弊端,特别是当我们从治理的视角审视新建本科院校的教学状况时,发现普遍存在体制机制重心居上、教学质量难以保证的根本性问题。治理模式下,地方本科院校应实行扁平式治理结构,改变过于统一化和约束化的管理体制,将教学管理的主要权力下放到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自主地开展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提高教学单位的教学自主权和管理积极性。学校应更加注重从宏观层面加强对教学单位的调控,不宜过多干涉教学单位的日常教学事务。学校应充分利用教学评估的杠杆作用,将评估的结果作为学校向教学单位分配人、权、物的基本依据,并以评估结果作为批准教学单位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的依据。只有这样,教学单位才会变被动应付式的教学管理模式为主动积极的教学管理模式,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学的积极性,并能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与教学规律,有针对性地完善教学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模式,不断加强改革创新,从而使提高教学质量成为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孜孜追求的核心目标和不竭动力。

[参考文献]

[1]吴中江,黄成亮.应用型人才内涵及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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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袁贵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J].中国高等教育,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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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袁贵仁.袁贵仁强调: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把握七方面重点任务[J].中国高教研究,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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