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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脚

2015-05-30孔明

小品文选刊 2015年13期
关键词:大脚金莲小脚

孔明

最古怪的是女子缠足。说轻些,是陋习;说重些,是恶习。此习虽已取缔,但在穷乡僻壤,尚可拾遗。我的故乡离西安市不可谓远,不可谓近,至今犹有小脚老妪存世。她们生不逢时,被缠了天足;又欣逢盛世,看着大脚片子妇女大阔步行走,好不羡慕。她们若在众里出没,必然引人注目。那一对小脚,在现代人眼里,就像古墓堆里的出土文物,稀奇古怪又别扭。就有人想不通了。妙龄女子,正在花季,拥有一副天足多好,何以自找苦吃?隆胸、纹眉、减肥是女为悦己者容,缠脚是为了什么?

缠脚始于唐末五代,祖师奶奶是南唐后主李煜的爱妾窈娘。也不知是天机神授,还是心血来潮,这位变态的美人竟然用帛缠绕自己的双脚,使之纤小屈突,好像一弯新月。据说她还在莲花上跳舞,真不可思议!后人赞美说:“莲中花更好,云裹月常新。”既然这样美好,就怪不得官方提倡,百姓趋之若鹜了。到宋明时代,卫道士掌权,理学家当道,鼓吹“存天理,灭人欲”,使缠脚风起云涌,势不可挡。

至于缠足之法,残忍复残忍,恶毒复恶毒。所以民间有谚语:“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缠足女子欲成正果,必须忍痛三载,历经四个阶段的肉体折磨。首先“试缠”。女子五六岁之时,就被亲爱的母亲强按双脚,置于热水盆中,洗得白白净净的,趁一双稚嫩的娇小天足湿热柔软,将除拇趾之外的四个脚趾人为地向脚心弯曲,并洒些药面,先用布条层层包裹 ,再用针线严密缝合,以免绽开。女孩子穿着缠脚专用袜,登着尖头小布鞋,开始苦熬三年暗无天日的缠脚生涯。“试缠”成功,即行“试紧”,约需半年时间。女孩子正在花季,生长发育奇快,脚自然也不例外,所以要紧缚力绑,与自然规律作斗争。日紧一日,那是什么滋味,完全可以想象。趾断骨折,出血化脓,脚背肌肉萎缩,甚至长出鸡眼。每紧缚一次,无异于一次酷刑。人是行走的动物,再痛苦也得用脚走路。受酷刑的女孩站立尚且艰难,何况走乎?无法走动,也得抓扶着墙壁,只脚跟着地,蹒跚而行。此中痛苦,真难以想象。到此为止,还没完没了。女孩子还须再经受一次更大的痛苦,那就是“紧缠”。顾名思义,就是紧上加紧,紧得疼痛难忍,还不得不忍,这种情形,纵然铁石心肠,也当为之落泪。脚已萎缩、变形,还嫌不够心狠手辣,非要加大力度不可!可怜女孩痛彻心肺,惊天地而泣鬼神,却动摇不了亲爹亲娘青石板上钉钉子的所谓良苦用心。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缠你的脚没商量!因为做父母的坚信,这是最后的冲刺,稍微心慈手软,就会功亏一篑!痛苦到极致,女孩子反而停止了反抗。持久的灵与肉的抗拒不但没有改变脚的命运,反而受到变本加厉的折磨。稚嫩的心和稚嫩的脚一样麻木了。脚已面目全非,完全畸形。脱皮,出血,溃烂,化脓,奇丑无比,不堪入目。然而,一经治愈,畸形脚又变得柔软红润,小巧玲珑,盈盈可握了。有诗为证:“小瘦尖弯香软正”。于是,很自然地进入善后工作,时人美其名曰“裹弯”。已经少了疼痛,而多了一种麻痒舒服的感觉。这时候裹脚,旨在造型。女子的脚背隆起如弓,脚底深深陷入,拇指下垂,其余四趾被压入脚底,脚的长度不超过一拃,约合十公分。达到这项硬指标,就是最理想的小脚了。所谓“新目”,所谓“金莲”,指的就是这样的小脚。至此,若说大功告成了,尚为时过早。实际上,对一个女子来说,这只是万里长征迈出的第一步。八九岁往后,仍不敢掉以轻心。脚要日日长,就得日日缠,缠脚的布条也越缠越长。有句俗话:“老太婆的脚布,又臭又长”,出处即在此。这样的漫长岁月,仍然有痛苦相随,因而常有偷偷放脚者。有好事者编了不少的歌谣来鼓励女子身体力行,持之以恒。歌曰:“三寸金莲最好看,全靠脚带日日缠。”有道是父母心一硬,金莲脚缠成,女儿一生一世,受人尊敬。倘若父母不能心硬如铁,缠脚有始无终,女儿落得个大脚片子,那就大事不妙了。她纵然有闭月羞花之貌,沉鱼落燕之容,也极有可能永远待字闺中了。

“莲步轻移,男人着迷。”脚的畸形,导致审美与爱的畸形。女性最隐秘、最神圣的不是现代人所理解的部位,而是那被又臭又长的裹脚布层层包裹的畸形的怪物。有一幅古人的秘戏图,最解其趣:丈夫自远方归来,沐浴后斜卧床上,翘首渴望,欲火中烧,双眼盯的是娘子的脚;那是标准的女子小脚,娘子正在一层一层地解着裹脚布,旁边已放好了烫脚水。那里火辣辣,这里羞答答,闺中趣味,尽在女子那一双小脚了。可以想象,那脚不见天日,泡在热水盆里会是什么感觉?丈夫盈手把玩,又是什么感觉?

古代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踩,原因之一就是怕露一对小脚。异性摸一下女子的脸蛋或胸只能算是轻薄,若果不慎触及女子小脚,那简直大逆不道,其恶也,无异于现代人作奸犯科。《金瓶梅》里西门庆追求潘金莲, 王婆为他设计的第一招就是摸脚。西门庆有意失落了筷子,装模作样弯腰屈背钻到桌下去拾,趁机在潘金莲的小脚上捏了一下。潘金莲半嗔半笑,西门庆便大功告成。换句话说,女子倘接受异性摸自己小脚,等于以身相许,所以不可等闲视之。正因为如此,女子小脚成了男性顶礼膜拜的对象。许多豪门大户婚聘,一看生辰八字,二看小脚是否合格,至于容颜品德倒成了其次的其次了。

古代文人雅士,还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怪癖,那就是喝所谓“金莲杯”。元朝有个名士,姓杨,名铁崖,风流好色,每次宴饮之时,见三陪小姐中有“金莲”奇小者,便强脱其鞋,放置了酒杯,捧在手上,开怀畅饮。时人谓之“金莲杯”。此事传开,竟群起效尤。明清时代,喝“金莲杯”酒,竟蔚然成风。

文人雅士,还热衷于品莲论足。清代名流李渔,就是品莲一族的行家里手,他曾经大谈特谈小脚的玩法,令后来人大跌眼镜。又一位清代名流方绚更是位品莲大师,所著《香莲品藻》,把小脚分成五类十八种,还提出小脚优劣九品之说,令后人目瞪口呆。此外,还有人专门撰文赞美女子小脚,认为小脚至少有四美,一曰形美,二曰质美,三曰姿美,四曰神美,其言之凿凿,令人不能不拍案叫绝。清康熙帝敕命修纂的《古今图书集成》里竟也有《弓莲篇》,专谈女人的小脚,足见缠脚之习,早登大雅之堂了。

文人爱小脚,女人又如何?既然缠脚乃是基本国策,主宰社会潮流的男性一族又情有独钟,视若珍宝,甚至爱小脚爱得痴迷疯狂,就怪不得念《女儿经》长大、只知道三从四德的女子们以缠小脚为荣了。空口无凭,有各地流传至今的旧歌谣为证。河南的歌谣说:“裹小脚,嫁秀才,吃馍馍,就肉菜;裹大脚,嫁瞎子,吃糠麸,就辣子。”四川的歌谣说得更形象:“一张纸儿两面薄,变人莫变大脚婆。妯娌嫌我大脚鹅,丈夫嫌我莫奈何;白天不同板凳坐,夜里睡觉各顾各;上床就把铺盖裹,奴家冷得莫奈何;轻手扯点铺盖盖,又是拳头又是脚;背时媒人害了我,满腹苦处对谁说;二位爹妈莫想我,女儿只怕不得活。”结论只有一个:惟有苦中苦,才有甜中甜。舍不得孩子,打不着狼。为了不低人一等,死活也要缠脚,而且越小越好。

缠了脚,甘苦脚知道,所以湖南的歌谣说:“裹脚呀裹脚,裹了脚,难过活。脚儿裹得小,做事不得了;脚儿裹得尖,走路只喊天;一走一忽闪,只把男人做靠山。”做了小脚女人,不任人摆布,又能如何呢?

明朝中叶,有个古怪的人叫黄冈瞿,曾提出过一个古怪的御敌方略。他在自己的大作《征君九思》里说,既然我国男人迷恋女子小脚已经不可救药以至于过分透支了精力、因而失去了战斗力,那么何不将缠脚之法向全世界推广呢?只要“诱化其俗,令彼妇女习中国法,俱束缚双足为弓样,使男子感溺,减其精力,惰于击刺”,则中国可以称霸世界矣!如此奇谈怪论,可算得上是缠脚之习最好的注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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