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流氓如何“漂白”
2015-05-30
2000年,内地第一轮“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2006年至今,第二轮专项斗争仍在继续。10年间,内地仅有两年8个月没有进行打黑除恶的专项斗争。重压之下,内地各地黑社会性质案件依然层出不穷。中国政法大学有组织犯罪研究专家何秉松认为,中国黑社会成长经历了3个10年。
流氓团伙、车匪路霸是主力
1986年,内地正处于1983年开始的“严打”斗争的第三阶段。这一年3月,公安总将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列为3大重点打击目标之一。
当年7月,湖南省邵阳市连续发生6起恶性案件,一个名为“中国枭雄会”的暴力犯罪集团浮出水面。当年,该组织枪杀一名警察后,还贴出布告“处决公安人员一名”。
各种名号的帮会遍布全国。浙江卖淫集团有“市队”、“黑猫帮”、“蝴蝶帮”;车匪路霸有“虎头帮”、“红太阳帮”;北京中学生帮会有“闪电帮”、“逍遥帮”、“铁拳帮”。
中国政法大学有组织犯罪研究专家何秉松认为,这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末)是内地黑社会性质犯罪发展的第一阶段。此前,中国内地刚刚经历长达25年的黑社会犯罪历史空白期(1953年-1978年)。
这一时期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的萌芽,带有改革开放初期市场经济不发达、人口刚刚开始流动的烙印,显现出暴力发泄、却缺乏相应的经济领域供其控制的特征。
流氓团伙、拐卖妇女犯罪团伙、卖淫团伙、流窜犯、车匪路霸成为主力。强奸、轮奸妇女成为他们的主要罪行之一。
这一轮“严打”中,名震全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包括1990年8月哈尔滨警方摧毁的宋永佳(乔四)、王伟范、郝伟涛3大犯罪集团。3大犯罪集团的破获成为内地黑社会从第一阶段发展至第二阶段的转折性案件之一。
与先前流氓团伙的低级不同,宋永佳等人已经摇身一变,成为企业家、港商代理人,具有经济实体。同时开始向政府部门,尤其是政法部门渗透。其成员中包括5名警察,被拉下水的警察多达62人。
涉黑组织向一些行业渗透
1990年后,内地黑社会性质犯罪发展进入第二阶段(1990年-1999年)。何秉松认为,这一阶段的特点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加速了自身的成熟化和黑社会组织的转化,有的地方已出现了个别的黑社会组织。
1991年被摧毁的山西“狼帮”,1992年被摧毁的辽宁营口段氏犯罪集团,被称为1998年“第一号黑社会案”的长春梁旭东(原名梁笑溟)犯罪集团,1998年被破获的张子强、叶继欢跨境黑社会犯罪集团,1999年被破获的广东佛山的“水房帮”成为代表。
传统的敲诈勒索、暴力袭击之外,黑社会开始操控矿山、车站、码头、农副产品收购、地下赌场、建筑工地、酒店、洗浴中心、快餐店。汽车修配厂、卖淫等多种行为。
一些黑老大“漂白变红”
内地黑社会性质犯罪发展的第三阶段是2000年-2009年。
这10年间,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多轮打击之后,依然蜂拥发展。警方发现,黑社会呈现“割韭菜”现象:盘踞某一行为领域的黑恶势力被打掉后,很快有新的黑恶势力企图取而代之。此时的黑社会组织,无论是组织规模、组织结构,还是拥有的暴力、财力的势力范围以及控制程度,都是10年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无法比拟的。仅刘涌、张畏、封曼3个组织就拥有资产10亿元人民币。
当前一些地方黑恶势力的突出特点是“权金化”,一方面加紧经济渗透;另一方面则加紧政治渗透,打造保护伞,在极少数地方,甚至影响到基层政权运行。
黑社会性质组织普遍“漂白”,成为企业。明显的“帮名”、“帮规”、“惩戒条例”逐渐消失。一些黑老大开始“变红”,成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1990年-2001年,仅辽宁省涉及此类案件的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已达8人。中国黑社会地图上,有的地方黑老大们还手拿刀枪,有的地方黑老大已进化到掌握了正确喝红酒的姿势,甚至是高尔夫球的好手。
警方不得不从治爆缉枪扩展到打击金融、财税、商贸领域经济犯罪,深挖保护伞。公开出版物可见,2006年2月“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已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221个。加上2000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两年多时间里打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600多个,以及1996年4月-8月“严打”期间,查获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900多个,内地仅此三段时间,就查获(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超过2700个。
2009年9月1日,全国“打黑办”召开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爭新闻通气会。自2006年2月全国(除港、澳、台外)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1267起,打掉恶势力1.3万多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9万多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8万余起,缴获各类枪支2700多支。
(《方圆》20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