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思考
2015-05-30贺娟
贺娟
摘 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方式存在很多问题,影响整个课程教学效果,如何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考核方式,准确检验教与学在知识、能力、素质目标方面的实现情况是一项重大课题,本文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考核方式 改革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思政”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必修课程,是德育的主渠道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该课程的考核是教学中的重要一环,是检验教与学的一个重要手段,科学合理有效的考核方式能准确检验教与学在知识、能力、素质目标方面的实现情况,为教学改革整体效果提供真实的信息反馈,对发挥“思政”基础课程的育人功能,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起着重要作用。“思政”基础课程传统考核方式采用的是期末试卷考试,在课程教学过程中,为了检验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掌握和运用,这种考核方式无疑是有必要的,但是这种考核方式不断显示出问题和弊端,导致很多大学生厌恶和反感,改革这一传统考核方式,构建新的考核方式是目前很多高校面临的重大课题,以下就“思政”基础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提出几点看法。
一、考核方式改革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思政”基础课程考核应帮助学生从死记硬背的应试教育怪圈中解脱出来,在学习上拥有更多自主性,考核方式改革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遵循现代教育发展规律,倡导素质教育理念,不仅发挥教师的主导性作用,更体现学生的主体性作用,给学生提供自由思考空间,激励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引导他们在学习生活中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合理的行为选择,促进学生提高运用理论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坚持知行结合的原则。“思政”基础课程是一门具有很强实践性的课程,要求我们坚持知与行的统一,引导学生在学好马克思主义伦理、法律知识的同时,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实际,身体力行,努力把道德法律认知转化为道德法律实践,因此课程考核上,既要进行理论知识方面的考核,又要加强社会实践环节考核,促进理论与实践统一。
3.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结合的原则。“思政”基础课程考核应改变过去只注重结果的静态考核,把对学生的考核贯穿整个学期教学全过程,并把学生平时在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所有思想行为表现都纳入考核内容中,建立动态考核模式。这种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考核模式,体现考核时间的连续性,从科学发展角度看待学生的成长,体现学生主体性作用,更能有效反映学生真实学习状况和行为表现。
4.坚持全面考核的原则。“思政”基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考核内容的全面性,考核内容必须包括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目标、行为表现与实践活动等方面。“思政”基础课程考核应该改变过去单一片面的考核方式,贯彻全面考核原则,对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进行全方位综合评定,这样的考核才能以考促教、以考促学,体现教与学统一,提高教学实效性,达到课程教学的真正目的,为培养全面发展合格的人才奠定良好基础。
二、考核方式改革的途径
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考核方式,重点对考核内容、形式、标准等方面进行改革。
1.充实考核内容。过去传统试卷考试侧重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考核内容取自教材,内容固定有限,考核方式改革首先要充实考核内容,摆脱教材束缚,把考核内容辐射到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和领域。
第一,完善理论知识考核。一方面,理论知识考核仍由期末统一考试完成,发挥试卷考试的积极正面作用,但制卷时要提高命题质量,压缩死记硬背试题所占的比重,增加设计新的试题类型,如材料分析题,增加学生自由发挥空间。另一方面,平时课堂教学中进行随堂考核,通过这种期末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检测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更培养学生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人合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与创新能力等。
第二,加强日常行为规范评价。“思政”基础课程的目的是促进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不断完善自我,从而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因此,课程考核有必要与学生日常行为表现结合起来。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考核涵盖学生整个学期在学习态度、行为习惯表现、思想道德素质状况、参加劳动及学院系部班级活动等方面的内容,是全面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体现。
第三,注重社会实践考查。为了将学生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能力锻炼相结合,“思政”基础课程可开展暑期社会实践,要求学生深入生活、深入社会开展社会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社会实践考核内容从校园延伸至社会,以课程大纲要求为标准,以时代变迁、社会发展、学生的思想行为特点为结合点,着重考查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思考社会和人生问题的能力、对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力、知行统一的践行能力,从而全面提升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道德品质和能力水平。
2.丰富考核形式。灵活多样的考核形式在当今开放教育理念背景下更符合学生成才需要,更受学生欢迎。
“思政”基础课程理论知识的考核不应局限于传统闭卷形式,可采用写论文、开卷考试、口头答辩、平时作业、课堂讨论、辩论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考核可通过参加课内实践活动、院系班级组织的竞赛、公益性劳动、自愿活动、助人为乐行为等形式进行评价,体现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及学院对学生评价三个方面的统一。另外,社会实践考核通过感受、体验和践行三种类型引导学生知行统一,具体包括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经典爱国主义影片、阅读本课程相关书籍、假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了解新农村建设情况、观看庭审现场、听报告会或参与座谈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这些多样化的考核形式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实现“思政”基础课程育人功能产生了积极意义。
3.严格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是考核方式改革中的难点问题。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能客观公正有效地反映学生在本学期“思政”基础课程中的学习效果和思想素质整体状况。
首先,要认识到不同考核形式有不同的评分标准,每种考核形式都要确定评分标准。因此,制订考核方案时要明确具体考核形式。其次,确定考核形式之后,再对该考核形式中的内容项目进行具体化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评分细则。最后,在考核方案实施过程中,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对学生进行考核。因此,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是考核公正有效的前提,而教师的严格把关是考核公正有效的关键。
4.完善考核功能。“思政”基础课程考核归根到底只是手段,以此检测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学习效果,但传统考核方式侧重知识层面考核,导致学生只注重考试结果,过分夸大分数的功能,功利主义实用主义对待考核,完善考核的功能重点要改变单纯以求知为主的考核目标,转变为以全面提高素质为主的考核目标。
三、考核方式改革的建议
在考核方式具体操作执行过程中难免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则容易导致考核方式改革流于形式,特提出几点建议。
1.更新教育理念。教师是课程考核的主导,自身素质与能力是考核顺利进行的关键。改革需要教师改变过去思维定势与习惯做法,在开放的教育背景下,真正树立素质教育理念,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每一位学生得到公平公正合理的评价。考核方式改革不仅增加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而且使我们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原有工作模式和工作经验已经很难适应需要,教师丰富的知识积累、迅捷的反应能力、较强的组织能力都有助于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因此,每位教师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技能,提升自身素质适应更为具体、复杂、细致的考核工作。
2.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一系列考核制度:建立平时考核制度,如建立大学生操行管理档案。完善统一考试制度,尤其是考虑建立考试题库制度、网上考试制度等。另外为了解决考核过程中学生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等问题,完善考核监督管理制度。对于教师在评价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学校应考虑出台相关政策予以解决,并形成制度文件,比如:“思政”基础课程面向全院所有一年级新生,考核人数多,考核面广,有些考核在操作时有一定难度,像口试是一种很不错的考核方式,但实施的话,一个教师面对那么多学生,时间如何安排?课时如何保障?像社会实践考核,参加实践的费用开支、安全及组织工作,难度也较大。这些都是要精心策划、全面分析的。
3.整合教学资源。在“思政”基础课程考核方式改革中,一定要注意了解、学习和借鉴国内外院校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以利于我们开阔视野,促进改革,同时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立足自身优势资源开展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制订实施科学合理又可行的课程评价考核方案。
4.形成教育合力。“思政”基础课程考核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操作难度大,要使改革真正实现预期目标,仅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单兵突进,效果肯定大打折扣,需要学校和其他相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政策、经费扶持和技术支持。只有全院上下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才能克服改革中的阻力,突破改革中的难关,真正让“思政”基础课程考核发挥应有功能和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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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毛海波,赵树涛.锦州市渤海大学社科部.改革考核方法,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谈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方法创新.
[3]傅麟雅.北京城市学院吴昌盛,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考试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