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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时期青海省阳光型地方政府的构建

2015-05-30王仁雅

2015年19期
关键词:法制青海阳光

作者简介:王仁雅(1989.07- ),女,汉,甘肃庆阳人,本科,西北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

摘要:阳光政府是指政府行为的透明化、公开化,即政府的行政立法过程、法律文件、行政措施、行政执法程序的透明与公开。自2009年以来,青海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阳光型政府的建设,着力扩宽信息公开范围,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总结了新时期青海省阳光型政府建设取得的一些成绩,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地方政府建设阳光型政府给出一些政策建议。

关键词:青海省;阳光型;地方政府

一、青海地方政府在建设阳光型政府方面取得的成就

(一)阳光政府的涵义

阳光政府是指政府行为的透明化、公开化,即政府的行政立法过程、法律文件、行政措施、行政执法程序的透明与公开。

阳光政府既然是责任政府,那么就必须要依靠完善的制度去管理和贯彻相应的责任,从而达到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阳光政府的目的。要使得相应的地方政府也是实施阳光型政策,那就更加要使得相应的后备力量得到充分的补充或是加强,从而达到阳光型的目的。

(二)新时期青海地方政府在建设阳光型政府方面取得的成就

新时期的青海地方政府在建设阳光型政府时一直高度重视投资建设发展,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积极采取诸多措施,支持和推动全社会基础设施投资保持在良好态势上运行,投资力度不断加强,投资结构不断优化。据全国工商联十届五次执委会和全国民营企业助推青海发展大会组委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10日,青海省各市州地累计上报投资签约项目1205个,总投资额达1.4亿元,达到目标任务的145%。①为贯彻落实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年动员部署会、省直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年动员部署会和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好“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各项任务,研究部署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目标绩效管理,经党组研究决定,于2012年3月16日上午召开了基层组织建设年动员部署会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绩效管理大会。②

上面的成果及实例告诉我们,青海省地方政府在贯彻落实阳光型政府的同时取得了一定的效益。没有地方政府的相应举措,估计也就很难完成得具有如此成效的业绩。

二、新时期的青海地方政府在建设阳光政府方面存在的不足

(一)没有统一的行政公开立法,无法可依

国家的好多相关法律法规都无法再当地政府中得以贯彻,当地的人民群众就不可能知晓国家有出台了什么法律法规的,那么要行使自身的相关权利就是天方夜谭了。

据了解,目前,青海县级政府法制机构除极少数落实了“三定”规定外,83%以上都没有单独的编制,51%省级政府部门没有独立的法制机构,89%市县政府部门没有法制机构或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③因此说明青海省地方政府、特别是市县政府法制力量薄弱,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明显不相适应。

(二) 暗箱操作式的内部文件大量存在

由于青海地方政府部分法制的相对不健全,政出多门,暗箱操作式的内部文件大量存在。

许多行业部门从本位利益出发制定了大量内部掌握的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多数属于行政主体的内部文件,并未向社会公众公开,这些内部文件往往又成为为政者不依法执政的依据,成为有权机关处理行政相对方的依据,作为一般地方群众不可能知道这些未公开的规则和信息,也不知道到哪里能够找到这些未公开的规则和信息,人民只能被动地接受有关部门愿意公开的部分或全部信息。

因为,在如此没有法律法规可以依据的青海地方政府,其内部的暗箱操作文件肯定是不会少见的。

(三)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救济手段

据报导,青海地方政府的部分执法人员未持有合法的行政执法证去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甚至是无证执法或者持着不合法(包括过期)证件执法。④作为立法系统内的专门监督的立法监察,由于它与立法机关有着立法隶属关系,使得这种监督在实践中很难真正履行其监督职责,以致弱监、虚监、失监现象相当严重。

另外,又由于青海省的很多地方都处于经济比较落后,人民生活水平还得不到稳定的保障,道路交通也不发达,因此信息的散布也相对缓慢,国家的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也很难立即到达,地方政府自然也就不可能对此作出及时有效的监督,相应的救济手段也是很匮乏的,即使有一定的救济,也很可能会因为其他的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而使救济物资在上级政府就被吞没。

所以,青海地处偏远,百姓贫困,上级监督不便,也为地方官员关起门来打狗、鱼肉百姓提供了“物质”条件。

三、新时期的青海地方政府建设阳光政府的解决措施

(一)法律法规要健全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法

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青海地方政府也制定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法律。因此,2011年,青海政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自身法制工作实际,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常规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且并取得了一定成效。⑤

2、制定行政程序法典

要在青海的地方政府实现阳光政府,就必须加快制定行政程序法典步伐,改变某些领域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状况。抓紧制定立法程序法,改变立法程序缺乏法律规范的现状。

3、制定《个人隐私权法》

我国现行法律主要是通过采取间接、分散的立法方式来保护公民隐私权。青海地方政府也要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个人隐私权法》,保护个人隐私⑥。

4、修改《保密法》、《档案法》

高度重视档案、保密工作,档案规章制度健全,档案工作体系完善,贯彻落实《保密法》、《档案法》的基本情况及档案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情况,将《保密法》和《档案法》得到更加完善。

(二)改革行政机构,约束行政权利

1、做好行政机构的改革。通过改革,实现青海地方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青海地方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2、财物配置要透明。财物去向要限期公开。要求全部政府财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归定管理部门,建立相应的保管场所及电子账户和台面账户。

3、改革行政权利运用。改革行政权利运用,建立行政权力运行考核委员会,促进行政权力廉洁高效运转。

4、改革施政方式。改革施政方式,要以地方政府的党内民主推动社会民生,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案的处理和回复机制,扩大在县、市进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

(三)监督机制要到位

1、做好人大和政协对行政权利的监督

各级地方政府的行政机关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更加重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大和政协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资格管理。研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监督的信息化水平。

2、调动社会媒体和舆论的监督

舆论监督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是和谐社会的动力和保障。2011年12月13日,青海省政府依据黔档(志)通〔2011〕92号文件要求,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处(所)、机关党委及时将2011年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交于综合处(人事处),由综合处(人事处)会同信息中心及时按要求公开。⑦

3、落实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

开展群众工作进行舆论监督,是传统媒体的优良传统和新闻报道的重要内容,不但造就了一大批政策水平高、新闻业务强的群工部门的记者、编辑,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群众工作的经验。(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皮纯协.论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现状及其走向[J].法学杂志,2008(01).

[2]黄德林.公民的“知情权”及其实现[J].法学评论,2009(05).

[3]颜海娜.试论构建与完善公民知情权的保障机制[J].理论导刊,2009(05).

[4]颜廷锐.透明政府的起源及其在当代的发展[J].理论与改革,2010(03).

[5]马红.论公民知情权与政府信息公开[J].理论研究,2009(02).

[6]陈宏.行政公开:制度文明的新发展[J].南京社会科学,2011(11).

[7]曹勇,高新华,吉明明.西方国家行政公开制度的理论基础及立法模式[J].南通工学院学报,2010(02).

[8]刘杰.日本情报公开制度概论[J].法学论坛,2009(05).

[9]姚西科.中美行政公开制度比较研究[J].行政法学研究,2010( 02).

[10]王丛虎.“入世”后中国构建透明政府的战略选择[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1(05).

[11]王亚范.行政公开概念辨析[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学版),2009(01).

[12]张成福.信息时代政府治理:理解电子化政府的实质意涵[J].中国行政管理,2010(01).

[13]丁力.论美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J].人大复印资料,2009(01).

[14]张淑芬 周艳 李庆芬.各国政府信息公开现状比较[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09(11).

[15]周汉华.起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家建议稿)的基本考虑[J].法学研究,2011(06).

[16]姜晓萍.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思路与对策[J].四川人学学报.2011(04).

[17]郑丽霞.电子政务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行政与法,2010(09).

[18]郑其.加快“阳光政府”工程建设的若干思考[J].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2011(11).

注解:

①来源:金黔在线-青海日报的《青海与全国民企谋共赢——写在全国工商联十届五次执委会和全国民营企业助推青海发展大会召开之际》,2011年12月21日。

②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的《2012《法制工作动态》第14期》,2012年03月30日。

③来源:中国学术期刊联盟《青海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幼力研究》,2011年8月13日。

④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 《关于换发毕节、铜仁等五地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黔府法发[2012]2号)》,2012年02月09。

⑤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的《省政府法制办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2年03月30。

⑥隐私的范围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

⑦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的《省政府法制办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2年03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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