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长号演奏中的情感表达
2015-05-30张立鹏
张立鹏
摘要:长号历史悠久,能适应多种音乐形式,无论是交响乐队、室内乐团、爵士乐队、甚至现代乐队,都能与之完美融合。这就要求演奏者不仅要熟练掌握长号的演奏技法,更要深入体会这一乐器的内在情感,针对不同乐曲做出不同的情感表达,把对音乐的理解诠释到演奏中,使长号演奏不仅仅是音符的复写,而成为情感的流露与表达。
关键词:长号 情感 互动 融合
长号作为一种重要的铜管乐器,在整个交响乐队的演奏中发挥着自身独到的艺术作用。随着音乐氛围在全社会日渐浓厚,长号一枝独秀倍受青睐。长号又称伸缩号,拉管等,是交响乐队使用历史悠久的一种乐器,以演奏低音为主,但其音域较宽广,能够演奏出多种不同效果的音色,甚至能够做出类似人声的表达。
一、从乐曲理解情感
长号学习与其他乐器一样,要经历从基础基本功练习到乐曲学习的过程。到达乐曲的学习时,就已经不同于之前的练习了,需要的不仅仅是将乐曲完整连贯的演奏出来,更重要的是将乐曲所蕴含的思想表达出来。一首乐曲并不是简简单单的音符排列,而是作曲家通过音符与节奏的组合通过音乐的呼吸来表达情感语言,无论独奏曲或是乐队片段甚至几个伴奏跟音也是一样。
例如:在长号学习阶段很多人都会选择练习的经典曲目,如:由马尔切罗(BENEDETTO MARCELLO)作曲的《F大调奏鸣曲》(《SONATA》),这首乐曲的原作是由大提琴演奏,后由美国长号演奏家布朗改编为长号奏鸣曲,整首乐曲为古典风格,共分为四个乐章,第一乐章与第三乐章为慢板,在演奏中着重体现对声音的控制和力度的对比,第二乐章与第四乐章演奏速度较快,要求对每一个音符有很好的把握。这首乐曲在演奏中,尤其是速度较快的两个乐章,绝不可以单纯的追求速度和音符的单调表达,而要注重乐曲的整体性,寻找乐章所蕴含的内在感觉,从而将其灵活的表达。慢乐章的演奏要求气息的平稳与饱满,使演奏出的音符能够“站得住”,但这依然不够,更重要的是将乐曲的灵魂表达出来,使乐曲听起来优美动听。
若欲在演奏中完成情感的表达,首先要对乐曲有深入的了解,从谱面入手,感受乐曲整体内涵,再细致到每一节甚至每一个音符去体会。了解作者所思,融入自身理解,在此基础上,用心描绘,用手中的乐器将赋予了饱满情感的乐章奏出,必将有不一样的效果。俗话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笔者看来,一千位演奏员,就有一千种不同的乐章,这就是音乐的灵性之所在。
二、从技法理解情感
长号演奏技法包括呼吸方法、舌的运用、气息的运用等。无论是最基础的长音练习,还是更高要求的音准、手口配合,都会对乐曲的表达产生影响。因此苦练基本功,熟练掌握演奏技巧对长号演奏中的情感表达具有深远的意义。只有拥有扎实的功底,才能够在演奏中随心所欲自由表达,否则定会力不从心。
由此可见,必须重视看似不起眼的基本功练习。除了要了解长号基本功种类以及相应的特点和应用方法外,演奏者必须要经过长期的练习才能有所收获。因此,每日的长音、吐音、连音、滑音、颤音、琶音、同一把位吹奏练习、音阶练习等就显得必不可少。并且单一形式的各种练习是不够的,要多种形式,多种方法的练习,不断接受新的方法,不断练习新的基本功形式。在此基础上,敢于尝试多种风格的练习曲,尝试更多作曲家的作品,使得演奏者自身基本功过硬的基础上,能够适应,能够理解不同风格和形式的作品。力求做到人与乐器合一,感情与手口融为一体。这样才能在演奏中自由表达,表达出自己所想要的作品。在对作品感情有了理解和描绘的基础上,将他完美的展现出来,跃然于耳。
三、在乐队中注重配合
交响乐的核心是多种不同声线的乐器互相配合从而交织出一幅画卷。因此,在大多数时候并不要求某种乐器一枝独秀,而是要讲究和谐搭配。
在乐队演奏中,长号时常需要演奏伴奏、跟音,甚至是模仿一些特效声音。这就要求演奏员时刻把握乐曲主旋律走向,体会乐曲核心情感,并加入自己的理解,跟从指挥配合旋律声部,将自己所需演奏的乐章表达到位。这样,整首乐曲才能和谐表达,情感才能自然流露。
综上所述,在长号演奏中情感的表达,离不开理解乐曲、理解乐器、熟练运用技法这三个大的方面。理解乐曲又分为对创作历时解读、对作者的研究、对乐曲所描述故事情节的感悟这三个方面。理解乐器则体现在对长号起源发展的了解、对长号自身特色的把握、对手中乐器的熟悉这三个方面。熟练运用技法,要求苦练基本功、灵活掌握技巧、善于选择方式三方面。以上三个大方面,九个小点概括出了演奏中情感表达的内涵,但依然需要根据不同场景随机应变。优秀的演奏者不仅要有纯熟的演奏技巧,更要有出众的理解能力。情感是乐曲的灵魂,优秀的演奏员必须学会在演奏中表达最真实的情感。
参考文献:
[1]胡炳余.长号基础教程[M].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2004.
[2]张健.管乐团队实用教程大系: 长号演奏教程[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
[3]赵瑞林.长号演奏入门与提高[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