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网络诈骗犯罪预防和对策
2015-05-30王生辉
王生辉
摘 要: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商平台发展规模逐渐壮大,网上消费和支付更加普及,我国网络诈骗犯罪也呈直线上升趋势,互联网通信在给人们带来便捷和高效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少的问题,本文主要对网络诈骗犯罪的现状、特点和手段进行分析,结合工作中遇到的网络诈骗案例,提出一些预防措施和对策。
关键词:网络 诈骗 现状 预防 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4.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9(a)-0007-02
1 网络诈骗的现状和特点
1.1 网络诈骗犯罪的现状
网络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危害社会的行为。 网络诈骗犯罪与传统意义上犯罪不同,它是一种利用通信、网络、金融电子支付等手段实施的非接触性的新型犯罪。因其诈骗手法多、蔓延速度快、波及范围广、受骗群众多,对公安机关传统侦查理念、侦查模式和破案机制带来巨大冲击和挑战,传统的侦查方法已无法适应打击网络诈骗的需要。网络诈骗犯罪为智能型犯罪,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犯罪手段隐蔽性、技术性强,跨地域行,往往“取证难、抓捕难、追赃难、打击难”。 破案率相对较低,也造成了部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不满,而诈骗分子得手后没有得到及时的法律惩处,使得网络诈骗分子变得更加猖獗。
1.2 网络诈骗的特点
1.2.1 没有时空限制、缺乏传统意义上的现场
犯罪嫌疑人无需露面即能完成犯罪,难以通过传统的技术手段来获取直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证据。网络诈骗往往是跨辖区、甚至跨境实施的,整个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不用见面就能完成。这一新型的犯罪手法打破了传统犯罪的时空界限,没有现场,也就没有能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
1.2.2 诈骗花样繁多,手法翻新快
这是传统型犯罪所不能比拟的,犯罪嫌疑人会紧跟社会热点,针对不同群体量身定做行骗方式,千方百计运用信息设备变换作案手法,编造五花八门的虚假信息。从最原始的中奖诈骗、消费信息发展到各类补贴、电话欠费、邮包藏毒、个人信息泄露、涉嫌犯罪、加工加盟、网络购物、购车购房退税、部队采购等等,诱使人们上当受骗,每种骗术都会在被人识破后就花样翻新,令人防不胜防,稍不小心便会上当受骗。
1.2.3专业化、集团化趋势明显
一些网络诈骗实施过程中各种角色都有专人扮演、协同诈骗,网络诈骗团伙一般都由数个相对独立的犯罪单元组成,即组织领导、拨打诈骗电话、提供网络技术支撑、转账取款等部分,其中有的技术支撑组、转账取款组同时为多个网络诈骗团伙服务,逐渐演变成一种专业化、职业化的犯罪团体,彼此相对独立。致使公安机关往往只能打其一部,难以触及其核心。
2 网络诈骗的原因
2.1 部分群众防范意识不强,没有深刻认识到网络诈骗的根本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根本目的,骗子无非是想让受害人汇款或者套取银行卡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而网络诈骗受害人对虚假信息的鉴别能力较差,在先进的网络技术面前忽视了信息的真实性,对相关的防范宣传知识没有深入了解,未引起思想上的重视,很多群众认为这种骗局从未遇到,更不可能在自己身上发生,从而放下了自己的戒备心理。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针对的是不特定对象,对症下药。其一是抓住人们的“贪小”心理,采用中奖、加工加盟、各种名义补贴返款、高价采购等借口,引君入瓮;其二是利用人们不懂政法机关办案流程,威吓被诈骗对象涉嫌犯罪、个人信息泄露,引诱被害人将钱款转入其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上。
2.2 公安机关打击能力有限
由于网络诈骗案件具有跨地域的特点,作案现场很难确定,而且犯罪嫌疑人几乎全部使用虚假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破案难度。办案过程中公安机关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办案成本大大提高。基层公安机关在接到群众报警后,只能先对事情经过进行简单登记,要想破案,还需网监技术部门的支持,而技术部门的精力大都投入到了大案要案中,对普通的网络诈骗案件根本无暇顾及。再加上我国警力严重不足,基层所队接到有关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时,更是心有余力而不足,犯罪分子没有得到有效打击,在屡次得手变得更加猖獗。
2.3 网络、通信运营商、银行等部门未切实履行实名登记职责
网络诈骗犯罪必需的是网络、通信工具和银行卡。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都明确规定了办理手机卡和银行卡必须实名制,但是作为国有企业的网络、通信运营商、银行,为利益驱动和抢占市场份额,对员工下达考核指标,实名制流于形式,对办卡(开户)人证件审核不严谨,助推了网络诈骗犯罪的蔓延。这些泛滥的非实名手机卡、银行卡、伪基站在为网络诈骗提供便捷安全的作案、转账的同时,也给公安机关侦查破案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通信运营商、银行在一定程度上是助纣为虐,如果能真正做到银行开户、手机号码、网络域名注册实名制,此类犯罪必定无疾而终。
3 网络诈骗案件的预防措施
(1)防范为主,网络诈骗案件属可防性案件,打击此类犯罪的关键要在宣传防范上下功夫。基层公安机关应该切实担任起预防网络诈骗的责任,社区民警要深入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入校入村入户,采取发放卡片、开展座谈会,通过辖区重点部位大屏幕曝光典型案例,向单位或者社区每月通报发案情况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宣传的内容要通俗易懂,使人印象深刻,做到家喻户晓,结合当地发生的典型案例,让广大群众了解网络诈骗的常见方式,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信息不被泄露,了解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根本目标,如果有新的诈骗手段出现,公安机关要在第一时间向大众发出预警信息,扩大社会知晓面,通过公安机关、社会单位、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争取在全社会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2)以打促防,目前,公安机关在打擊网络诈骗犯罪过程中,破获一起案件,往往是抓获一个团伙,没有深挖犯罪,更没有追查上线。在办理此类案件上养鸡下蛋、割韭留根。如果全国公安机关在打击此类犯罪上都能坚守“一查到底、不漏不枉”的工作原则,以“我为人人”的势态办理此类案件,那么自然也就形成了“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既大幅度提升破案率、打击面,又震慑了那些临界观望分子,使其不敢以身试法。
(3)国家网络监管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出台相应的法律制度。对于网络市场主体,国家网络网监机构要进行制度管理,使得网站管理拒绝登载未经核实的广告信息,设立网民举报途径,及时了解调查相关信息,关闭或者删除照片虚假信息,降低广大群众受骗的概率。
(4)通信部门加强电话网络业务的核准进入和监管制度建设。对于一些容易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的电信网络服务设置安全保障制度,严格审查设置虚拟号和网络电话服务,保障广大群众的财产权利。通信部门不仅要注重经济利益,同时还要考虑社会效益。
(5)银行机构应该严格审查银行卡业务,同时建立回款保障机制。应该加强对办卡身份真伪的核查,办理银行卡应该本人亲自到相关营业厅办理,同时银行应该研究建立汇款保障制度,使得有疑虑的客户选择相关汇款保障制度,如发现汇款人发现被骗及时向银行反映,及时追回被骗钱款,最大限度的降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网络诈骗犯罪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定产物,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打防管控并举,才能有效遏制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网路诈骗犯罪一定能够得到有效遏制。
参考文献
[1] 周凤祥.网络诈骗主要手法及防范[N].江苏经济报,2013-01-23(3).
[2] 冯前进.试论网络诈骗犯罪的遏制对策[J].问题与对策,2008(4):32-34.
[3] 皮勇.略论网络上计算机犯罪与对策[J].法学评论,1998(1):8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