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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媒体艺术在公共空间的应用与研究

2015-05-30郭涛

美与时代·城市版 2015年3期
关键词:艺术家空间艺术

一、公共空间艺术(public art)

公共空间艺术是目前城市空间发展的一个重要发展环节,由于我国城市迅速地扩张,随着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国家在制定计划时已经将公共空间艺术列入必然的规划范畴,这在赋予城市空间灵魂的同时,也为老百姓提供了具有趣味性及同时也有文化内涵的生活以及休闲环境,给予人们休憩放松的外部环境并且无形中拉近了人与人,市民与市民以及人与城市之间的距离,同时也让人们感受到城市除了生活便利以外的精神力量。不论是艺术创作者还是公众,对公共空间艺术的认知都在不断的加深和进步中,对于优秀公共空间的需求在不断地增大,但是对于公共空间艺术所处的阶段,发展中和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距,由此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发达国家的发展现状来展望我国未来公共空间的未来。

目前,国内的公共空间发展现状中,由于公共空间艺术尚处于初级阶段,创作手法相对单一,形式也比较保守陈旧。首先对于“公共空间艺术”一词的定义还没有明确的定论。一般人还是简单地将其理解为摆放在公共空间或各种场所的雕塑或者纪念碑,或者对公共空间或场所起艺术装点作用的艺术,例如浮雕,一般对其形式的认识都停留在雕塑,壁画等传统形式。其次,能够考虑到周边环境以及趣味互动性的作品不多,一般都是生硬地把一件雕塑作品放在城市某个角落,或者按照规划需求较简单地创作一些具象而没有深刻内涵的雕塑作品,在规划时并没有考虑到它的作用和意义,其它设施建设完毕后才将雕塑“填空”进入,由此使作品的体量材质受到限制,效果不好。但是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将各类创新的手法及材料运用到公共空间艺术中来。

所谓公共空间艺术,可以是任何一种艺术形式,但被设计及研究而最终被摆放在某一个特定的公共场所,这个场所通常会在室外。它同时也是当代艺术范畴内的一个观念,具有“公共性”,即具有普遍意义的“公众精神”,首先它是开放的,直接面向公众,没有特殊性。其次,它的主题必须尊重和关心社会所关注或者社会共同情感和利益,所以很重要也是很根本的特征是空间艺术往往表达了某地的或者某种特定的思想,往往折射出公共事务和社会问题,文化特点,甚至关于人类的哲学思考,并且可以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共鸣。再者,公共空间艺术在管理和制定规划中一般应包含广泛的民主决策和公众意愿。当然,除了雕塑,壁画这些传统创作形式,也有装置,地景,景观等其它的造型方式,风格上也越来越趋于从传统的具象艺术走向抽象带有隐喻主题的表现方式,从更加广阔的范围来界定,它甚至还包含诸如戏剧,音乐,影像以及舞蹈等等这些艺术表演形式以及公共参与的艺术活动,行为过程。公共空间艺术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室外的公共场所,本质在于能够使不认识的人群可以加快交流的速度以及共享原本就相对狭小的空间,所以它可以是街道,美术馆,公园。同时,公共空间的创作者也不同于一般艺术家的创作行为,而应更具有“公共精神”。通常艺术家所要表达的主题和地点的设点一样重要,有时甚至超过地点的重要性。通过艺术家的创作生动地反映和干预观众的思想,为社会公众和各阶层架起交流的桥梁,使观众激起思想的灵感并达到情感的共鸣和升华,而不能刻意地表现个人观点和强调艺术家身份。当然,公共空间艺术在赋予城市空间以全新内涵灵魂的同时,自身的审美规律不仅不能丢失还要符合大众的基本审美范畴,无视作品的观众接受度和本身的美感,一味强调艺术家本身的意愿,这样的公共空间艺术必然丧失生命力,同时也就丧失“公共性”。总之,公共空间艺术是一个蕴含着深刻社会性和政治性内容的概念,它以任何艺术的方式介入社会生活中,对城市空间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和警示作用。

二、互动媒体艺术(Interactive art)

在1970年代,计算机技术开始了其发展的脚步,并带动了人类社会的信息技术走上了一条全新的道路,随之而来的是新媒体艺术的蓬勃发展,到了90年代后期,前卫艺术家们开始用这些新的计算机技术作为艺术表现方式创作和表达思想,很多作品在各类展览中出现并引发来更多人的尝试,于是出现这种新的具有创造性和前瞻性的艺术形式——互动媒体艺术。互动媒体艺术当时还是非常稚嫩,但却是跨学科的综合性较强艺术形式,它包括了当时开始流行的装置艺术、以及本来就已经很盛行的设计艺术,还有本属于理科的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图形技术,并涵盖传媒材料学等。“互动媒体艺术”最初产生于当代艺术创作中,延展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诸如: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网络传播等等。它强调人与作品的互动,最早的实际应用有很多科学博物馆的手动试验装置,后来才出现在一些其它性质的博物馆中并作为艺术作品而设置。

近年来各种互动媒体艺术频繁出现在了当代各种艺术展览中,比如每年的大展——奥地利电子艺术展(Prix Ars Electronica),荷兰电子艺术节(DEAF Dutch Electronic Arts Festival) 等;还出现在了各种建筑设计应用当中,其中有英国国家艺术馆(The National Gallery) ,伦敦V&A 博物馆 (Victoria and Albert Museum);不少国家还出现了相关的主题博物馆,如德国就有ZKM 艺术和媒体技术中心(Center of Art and Media), 科隆媒体艺术学院,奥地利的电子艺术中心AEC ;在亚洲有日本东京的互动艺术中心ICC;美洲有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MIT Media Lab等,这些机构除了收藏一些知名的互动媒体艺术作品外,还定期举办论坛,工作营,并提供艺术家教育,出版计划等活动,为推动新媒体艺术的发展做出了很多贡献。

互动媒体艺术不同于传统艺术的特点是将观赏艺术品的过程,从观者与艺术品只有一个思想交流过程而且观者只能被动接受,到转变为让观者在欣赏的过程中不自觉地成为作品的一部分,并与之形成互动,交流,使得艺术品更加饱满多元也更具亲和力。但是目前大部分作品主要集中在商业和实验性展览性领域,真正能够用于公共空间设计的尚不多见。互动媒体艺术要产生互动需要媒介,一般的理解大概包括键盘,鼠标,幻灯机,跟踪球,声音输入设备等等;也有信息输出载体如:声音输出设备,投影,视频输出设备等。互动的类型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单纯的指令式互动,也就是一般由观众向计算机发出指令,计算机按照指令完成某种反应;第二种式则是反过来,设计了特定互动方式后,观众能够从装置或者环境中接受信息,并进行主动的反应,也被称作反应式互动;第三种双向式交互,它不仅有观众的主动参与与反应,而且也要求计算机根据反应进行判断,并不时地调整或者作出更复杂的反应,这三种方式基本是递进式相继发展起来的,而且随着计算机科技的不断发展而逐渐被后一种掩盖或者超越,相信在未来还有更多的新科技出现,带动互动媒体艺术的更新,但是互动方式基本不会有除这三种以外的很大变化。按照媒体艺术的形态又可以分为:以动态影像为表现形式的互动影像,以装置为媒体的互动装置,还有以游戏方式和网络方式,比如互动舞蹈和互动音乐。

作为近年兴起的热门学科:“公共空间艺术”与“互动媒体艺术”之间其实已经联系在了一起,作为公共空间艺术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互动媒体艺术”早已赫然列入公共空间艺术的列表,并且逐渐发展到世界各地,但是国内的公共空间艺术领域本身还处在起步不久阶段,随着国内城市化发展的突飞猛进而出现井喷式发展,同时大部分作品比较单一,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互动媒体艺术的深入探讨几乎很少,而且互动媒体艺术的研究和实践也大都停留在展览馆阶段,实际应用到真正的公共空间中的作品少之又少。

三、互动媒体艺术的运用

近年来,互动媒体艺术的实践创作给观众带来全新的艺术感受,全球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很多艺术家和创作团队也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德国的建筑师和艺术家,克里斯蒂安穆勒(Christian Moeller,) 他从1990年成立了自己的团队开始,就致力探讨如何将互动媒体技术应用于建筑等设计中,他在很大程度上重现审视和探讨了建筑,声音,技术以及移动影像之间的联系。他通常利用现代传媒技术来制造创新,通过手动控制影响建筑的作品。在过去的20年中,他的作品基本都集中在“公共空间艺术“和“监测艺术”。代表作主要有:“音频森林”(Audio Grove)和“直播”(On Air)。荷兰艺术家旦罗斯格登Daan Roosegaarde也是较代表性的年轻艺术家,他在2006年成立了工作室以后,主要关注于人类与计算机空间的纽带,主要作品有“沙丘”(Dune)以及“莲花7.0”(Lotus7.0)。

大家都知道,传统的艺术表现形式基本都是静止的,所以很难表达时间的延续性,通常在静止的艺术作品中可以看到时间在过去的或者现在的某一结点而使观众产生对时间概念的想象或者感受,但是无法直观的看到时间的流逝。然而互动媒体艺术却恰好能弥补这个缺憾,观众通过作品的流动性或者变动的画面来感受,参与者有时也能够通过自己的一些行为更直观地体现这种时间的重构或是流淌,甚至干预时间。欧斯曼坎(Osman Khan)的“静物光流”(Sur la table,2003)采用了非常直观的方式让观众感受物体的存在与移动,时间的转换与物体的关系:一个白色桌面上散放着色彩斑斓的静物,在桌子上方装置的摄像机撷取每一种实体静物影像之后再解构成光点投射到桌面上,光点在桌面上形成如溪流般不断流泻的彩色直线。当观众移动桌子上的东西时,计算机处理后产生的所有线条影像将象水流中的彩色墨水一样朝一个方向晕合流逝。影像在作品中从实体的定义变成光点的堆积线条,并且呈现实体与数位光点的循环关系,对于最基础的线条、结构与色彩持续进行实验,实体变成流体,仿佛将静物压缩成时间的小河,抽象的时间在作品中转换成具象的河流。这样能够使参与者通过自身的行为干预时间河流的艺术体验,的确是互动媒体艺术才能够带来的全新感受。

除了能够将持续性概念具象化,互动媒体艺术还能够将虚拟的或者远在其它地方的空间放置到有限的实体空间当中,令人产生错觉,能体验相隔很远或者完全不存在的空间形态所带来的全新感受,也可以将对某个影像的感受进行加工产生更多体会。荷兰艺术家马尼克斯德奈斯Marnix De Nijs在访问北京后感受到北京飞速的变化,并创作了一件作品-“北京加速器”。作品参与者坐在装有操纵杆的电动转椅上,面前屏幕上显示出北京的全景,电转椅随着参与者的方向与速度旋转。在旋转时,当参与者控制坐位的方向和速度与画面无法同步时,由于人体平衡系统会发出不同的信息到大脑和眼睛,然后导致激烈的失控感觉并最终感觉恶心。但假如动态影像与坐位的旋转速度一致,参与者就可以观看图象,也没有失去方向感和恶心。不过画面在很短的时间内会改变,新的画面会用更高的速度旋转,使参与者对速度的控制和平衡变得更难,测试总共由六个级别组成。该作品表现的正是速度对现今城市生活以及变化速度对人们的影响。

互动媒体艺术的另一个特点是自由转换信息的呈现形式,日本艺术家儿玉幸子(Sachiko Kodama)和竹野美耐子(Minako Takeno)作为亚洲互动媒体艺术家中比较突出的组合,创作了《突起,流动》(Protrude,Flow,2001)。作品主体是在计算机屏幕上播放的具有强烈视觉冲击力的三维立体形态,这些立体形态其实是利用电磁力所控制磁性流体(Magnetic fluid)的形态,在主体附近有拾音器用以收集作品周围环境的声音,这些收集到的声音通过计算机处理后就可以改变电磁电压以控制和改变磁性流体的形态。简短地解释就是通过声音来控制形状,将声音可视化具象化,这也是其它艺术手法所不能达到的。这样的案例还有拉弗伦斯克(Ursula Laverencic)和托斯拉赫(Auke Touwslager)的作品“手机迪斯科”(Cell Phone Disco)这是把原本不可见的电磁波信号可视化的成功案例。这个特别的装置是由闪光格子组成的一面墙,这些闪光格子由多个LED、电池以及监测手机电磁辐射的高灵敏度传感器组成,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探测到周边手机的电磁辐射。当带着手机的参观者走近,传感器就探测到手机的电磁波信号,LED就会发出信号闪动几秒钟,如果挥舞起来,LED上就会出现像跳舞一样的图像,观众甚至可以把手机当作画笔,在墙边移动进行绘画。这个作品使得本来看不见的电磁辐射成为可视的表现工具,也让人对实际上早已处处充满电磁波信号的“人类空间”,尤其是越加密集的城市空间有了一个全新的体验并引发参与者对科技的更深思考。类似的案例在国内被应用到公共空间的虽然很少但是也有,比如在江苏南通的星湖101广场中心,有一个将踩踏力转化为可视灯光的装置,观众可以在装置上随意踩踏,而地面上的玻璃格子会随着人的踩踏而发光并变幻颜色,很有趣味性。类似的借助电路,激光,自动化感应设备等作为触发媒介的方式最有名的要数荷兰艺术家旦罗斯格登(Daan Roosegaarde)的“沙丘4.0系列”,该作品在空间中布满无数光纤组成的电子群组。这些电子群组内部都有麦克风和传感器,能捕捉到人类的活动,然后透过发光的电子元件输出信息,其敏感程度极高,电子植物的灯光变化甚至可以达到128种,作品被放置在走道上,没人时它会进入休眠状态,变得温柔暗淡;参观者一旦靠近灯光就会亮起,当参观者接近或者触摸电子植物时,设备就会发亮;当参观者发出较大声响时,植物又变幻出疯狂的灯光,猛烈的闪烁起来。

四、互动媒体艺术在公共空间中的现实应用

目前,互动媒体在公共空间的作品不是太多,但在发达国家已经得到了运用。例如位于墨尔本的安大略(Ontario)科学中心前广场的喷泉“水声筒”(Hydraulophone)首先是一座环形雕塑,同时也是一座巨大的乐器,观众可以在任何时候去接触,用阻挡水出口的举动而令不同的声音从乐器中产生。荷兰艺术家旦罗斯格登(Daan Rosegaarde)的作品“水晶”(Crystal)在荷兰小镇安妥芬,用700个散落的小LED灯石搭建的地面,成为一个“电子篝火”的圆环状,电力通过地垫传输,这些小灯也是一块块的盐石水晶,内装LED灯,只有在观众触碰或移动后才能亮起。作品鼓励人们通过自己的行动去点亮黑暗中的灯光而产生人,科技,灯光之间的联系。还有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作品《兆头》(Mojo),由德国艺术家克里斯蒂安穆勒(Christian Moeller)创作,该作品是一个在马路边的巨大圆柱,顶端装有一个能够跟踪的聚光灯,每当有行人在柱子下端移动时,灯光就会自动亮起并跟随移动,仿佛在舞台上表演。这个作品非常有趣味性,满足了很多人内心深处希望被关注的小小愿望,而且作品设计时考虑到面向整个人群,没有任何人不能参与到艺术过程中去并为之感动。这些作品都是能够完美的将互动媒体艺术和空间艺术结合在一起,让人们在接触艺术品的同时产生思考,又具有趣味性和艺术美感,而且有较强生命力的作品。

公共空间艺术的基本前提是“公共性”,互动媒体艺术形式与其它艺术形式的最大区别,是观众不仅要观看还有通过自身的行动来体会艺术作品的含义,通过和作品在某种程度上的接触来达到与艺术家的思想交流目的。观众本人或者其行为在这一交流过程中也变成了艺术品的一部分。基于这点,互动媒体艺术这种表现形式必定能成为公共空间艺术理想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在其它传统的表现形式已经在艺术史的历史河流中倘佯多年的今天,它将更具有优势也更拥有未来发展的前景,将互动媒体艺术引入公共空间艺术中就是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公共空间艺术注重公众参与,公众意志,实现与公众形成良好交流的目标。随着科技的进步与发展,互动媒体艺术无疑将被越来越多地运用到公共艺术空间当中去,而由于互动媒体艺术的可参与性和趣味性,相信会迅速得到广大观众的喜爱。

作者简介:郭涛,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美术学、雕塑及公共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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