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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发展研究

2015-05-30谭芳

中国市场 2015年30期

谭芳

[摘要]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是继“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之后,国家提出的又一个面向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大战略。在介绍长江经济带建设背景的基础上,分析了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建设的发展现状,指出了实施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可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拓展物流业务范围、推动资源合理配置以及引领和推动全国通关一体化等重大意义,并提出了推动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 长沙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经济协同发展

[DOI] 10.13939/j.cnki.zgsc.2015.30.018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是继“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之后,国家提出的又一个面向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大战略。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是海关总署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对营造“可预见、低成本、高效便利”的通关环境,促进各类要素在区域内自由流通,加快长江经济带区域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长江经济带建设背景

从沿海起步先行、溯内河向纵深腹地梯度发展,是世界经济史上一个重要规律。我国白改革开放以来,东南沿海地区经济有了长足发展,随着成本要素的持续升高,制造业的内迁使中西部地区的投资和经济建设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依托黄金水道形成的长江经济带拥有我国最广阔的腹地和发展空间,对实现经济由东向西、由沿海向内地、沿大江大河和陆路交通干线,推进梯度发展、形成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具有重要作用。

2013年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武汉新港时指出长江流域要加强合作,发挥内河航运作用,努力把全流域打造成黄金水道;201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4月2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座谈会,长江经济带建设正式提上了日程;6月11日,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属建设综合立体走廊打造长江经济带;9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决定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海关启动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9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9省2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根据意见部署,长江经济带将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河经济带、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沿海沿江沿边全面推进的对内对外开放带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

2 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建设发展现状

长江经济带横跨长三角、长江中游和成渝地区,辐射滇中地区和黔中地区,与京沪、京九、京广、皖赣、焦柳等南北铁路干线交汇。“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包含了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共12个海关。2014年9月22日,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海关率先启动了通关一体化改革;2014年12月1日起,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海关正式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在一体化通关模式下,长江经济带的12个海关将统一执法规范、作业流程、参数设置、验放标准,建立区域通关中心,构建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专业审单平台和现场接单平台,形成涵盖长江经济带海关通关全流程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长江经济带地区的企业将被视为一个关区的企业,均能享受一体化通关待遇,真正实现“12关如1关”。

根据海关统计,2014年年底海关通过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平台共接受报关单近1800万票,占同期全国报关单总量的八成以上。2014年第四季度一体化作业的进、出口平均通关时间比传统的口岸清关进、出口平均通关时间分别节省9.18小时和0.31小时,企业通关成本降低的同时,通关效率也有了很大幅度提升。

3 实施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的重大意义

3.1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拓展物流业务范围

长三角地区城市在全国对外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区域通关一体化实现之前,各进出口企业需要选择“口岸清关;转关运输;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属地验放”四种模式之一。通关一体化改革后,区域内申报企业无论是否满足海关企业分类管理的评级要求、是否具备“属地申报”资格等条件,都可采用一体化通关模式在属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节省了清关时间和国际物流成本。进出口企业对于物流合作伙伴、物流转运方式的自主选择权将明显扩大,除海关布控查验的货物需使用监管车辆运输外,企业完全可以白行安排运输车辆而不必使用海关监管车,物流企业也可以承接一体化所有关区的业务,为物流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带来了巨大市场机会。与此同时,随着报关企业“一地注册、多地报关”改革举措的推出,对报关企业报关地点的限制也被打破,各地报关企业不但可以在本地区开展报关业务,也可以到其他地区发展业务,为广大进出口企业提供多种选择的同时也促进报关行业的竞争发展。

3.2 推动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协同发展

长江经济带建设是为抓住未来庞大的内需机遇,提前进行内向型经济布局的经济思维。长江经济带实现通关一体化后,12地海关均可以放行所在地区企业在一体化关区口岸进出境的货物,为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创造了更加便捷的条件,为长江经济带形成区域间产业合理分布和上下游联动机制创造了良好的海关监管服务条件。借助各地既有资源要素禀赋和便利的通关、贸易条件,能够吸引更多企业选择在长江经济带沿线省份和城市落户,相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能够根据资源配置条件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地在长江经济带及其辐射区域选择产销地,从而使产业要素合理集聚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协同发展,有效提高区域经济活跃度,提升对外贸易竞争力。

3.3 引领和推动全国通关—体化,实现对外开放新格局

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是继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广东省内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后,深化全国通关一体化、提升贸易便利化的又一重大举措,承担着先行先试和机制创新的重大战略使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于2015年5月向全国海关推广,跨关区通关将更加便捷、物流更加顺畅。长江经济带建设也将充分分享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带来的便利化,通过区域通关一体化引导,促进产业组织的变革,更好地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优化升级本地既有产业,为我国内河经济带建设提供支撑,为陆海双向开放和“一带一路”建设创造条件,实现我国对外开放新格局。

4 推动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的措施

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由海关总署白上而下推动,在通关流程与配套措施上均实现创新与联动。

4.1 机制创新推动跨区域软硬件互联互通

为推进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建设,海关再造区域通关管理流程,建立起区域海关的“一个中心、四大平台”。“一个中心”即区域通关中心,通过机制创新将原先各自独立的通关管理体系,实现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形成区域联动的通关中心。“四个平台”即统一申报平台、统一风险防控平台、统一专业审单平台、统一现场作业平台,实现了各关区的软硬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同时,针对企业分类管理、预归类、预审价、加T贸易合同备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流转以及保函等与通关密切相关的领域也同步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这一系列改革措施有利于企业生产要素的跨区自由流动,也有利于促进长江经济带各区域城市的经济协调发展。

4.2 责任共担促进深化协作与利益共享

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实行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间的保税货物流转,企业可以自行运输;在海关归类审价、许可证件、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方面各关区互认,企业只需办理一次申请。这些举措将有效实现区域内海关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执法联动,使关区间物流运作更顺畅、资源配置更合理,力求通过同步加强实际监管能力,将区域内的海关打造成为一体化的协作区域,促进各关区责任共担与利益共享,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客观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