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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与广告的行业融合

2015-05-30王竹君

国际公关 2015年4期
关键词:广告公司甲方公关

王竹君

编者按:在“互联网+”时代,自媒体风头正劲,客户的需求越趋多样化,公关和广告的市场竞争也越趋白热化,二者交集迅速扩大,服务界限也趋向模糊。在广告中有公关,公关中有广告的今天,两个行业有何具体的联系和区别?又各自面临着怎样的挑战?二者能否在未来形成一个新的行业?这都将是本期嘉宾在沙龙“公关与广告的行业融合”中重点讨论的话题。

本期沙龙的特邀嘉宾主持是危机管理专家曹志新,对话嘉宾分别是迪思传媒集团副总裁沈健,北京优势普元营销传播机构总经理邱子真,北京千美奇智广告有限公司公关部副总经理张东徽。

曹志新:“真知灼见,一期一见!”欢迎各位在百忙之中参加《国际公关》杂志主办的第64期“公关与广告行业的融合”主题沙龙。

在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体、自媒体高度融合的今天,在公关与广告服务边界越趋模糊的今天,公关和广告的概念在互联网+时代是否出现了新的变化,二者在服务本质上又分别有怎样的标志性表现?各位嘉宾都是公关、广告界的资深人士,就让我们与读者朋友一起开始今天的“分享之旅”!

沈健:从多年的实践经验来看,公关基本上是一个组织或公司,对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关系进行沟通,其中利益相关方包括顾客、供应商、内部员工、NGO,政府、股东等等。虽然沟通过程中的部分情况是付费的,但不是以付费为主要目的。而广告则是通过付费的方式在短时间内快速的做到广而告之,传播的内容由付费方决定。比如直接买一个版面就可以决定标题和主体内容,详细介绍品牌的产品优势。而和媒体沟通后,策划有新闻点的稿件,吸引媒体主动刊登,公关的成分就多一些。

公关和广告都要跟目标受众沟通,只不过方法不同。广告是直接付费,迅速增加知名度,公关则是通过一些有技巧的方法,使受众对产品和品牌产生好感。所以从整个营销的实践来看,广告用于快速的增加知名度,而公关则注重增加好感度。但是公关和广告运用过程中不能偏重任何一方面。如果某品牌通过广告,迅速增高了知名度,但公关做得不太好,面对突然爆出负面的新闻,没有处理好危机公关,也是一种失败。

张东徽:公关多是内容的策划,进行品牌的推广,广告更多的则是在形式和表现力上使人留下更深的印象。所以,广告更偏重形式,公关更偏向内容。广告在设计和创意上,要有视觉的冲击效果,这是画面广告上要达到的效果。另外一些视频广告,要求能够给观众带来震撼的感觉,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而对公关来讲,稿件的发布或事件的策划,需要让人从心中感受到品牌的优势,愿意去阅读或参与。一篇稿件是新闻稿或软文稿,投入的精力不太一样,普普通通的稿件也能够发布出去,但我们更希望创作出高质量的稿件,吸引媒体和网友自动转发和阅读。

我们在服务甲方的过程中,能够比较清晰的感受到,品牌的关注点更倾向于自己想要传递的东西,而不是受众真正需要的信息。而实际上,作为乙方,既要满足客户的需要,更要保证写出的稿件的质量,让用户和读者主动去阅读。有些比较强势的客户,更多的是以自己为中心,他想要告知消费者什么,就会要求乙方写什么,而这些信息很多时候并不是用户想要看到的。目前公关或广告公司能做的,就是在公关工作的过程中,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与甲方进行沟通交流,革新传播的方式方法,更高效地为品牌服务。所以,公关和广告公司目前一个较大的挑战,就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协调好与所服务客户的传播需求与受众阅读习惯的矛盾。

邱子真:有句话是这么说的:除了硬广之外的全是公关,即不用硬广方式去做宣传的就叫公关。从客户的角度来说,公关的意义在于品牌的塑造,培养消费者对品牌的良好信任。而广告的最大价值,则在于敏锐的创意点,将一个最核心的关键点,用烙印的方式无限地表述出来。广告公司要不断的去想大创意,而公关公司则是系统化的传播和深度的说服,这是广告和公关最本质的区别。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说,公关和广告的标志性区别,就在于一个经济投入较少,一个经济投入相对较多。

曹志新:各位都从不同角度说了公关和广告的本质区别和表现,毋庸置疑,公关和广告之间存在着息息相关的联系,那么这些联系的根源又在哪里呢?

沈健:从整合营销的链条来说,公关与广告是相互配合的。广告负责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增加品牌知名度,然后公关可以增加美誉度,引起消费者的兴趣,最后通过现场的促销活动,鼓励消费者购买,这是整合营销的一个成熟模式。公关与广告在宣传中必须互相协调,如果广告主要传播产品的一个价值,而公关又宣传产品的另一个价值,这样就可能出现南辕北辙的现象,不仅浪费投资还大大削减了传播效果。

公关与广告的总目的都是希望影响消费者,不仅要让消费者知道品牌的存在和具体内容,更要他们对品牌产生良好印象,最终影响到他们的购买决策。所以二者的目标是一样的,只不过实施的阶段和采用的媒体有所区别。苹果手机在各大公交站牌上展出图片,是为了宣传手机的拍照功能,这是广告行为。可是在图片出现之前,要征集很多人到世界各地去拍照片,这就是公关的行为。所以公关和广告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可能不一样,但是整合营销的核心概念还是协同,在宣传产品的时候,公关和广告要确定上市时间、核心卖点,以及产品的整体调性,相互合作。

当然,这个模式在新媒体环境下也有所改变,消费者在购买之前,会通过搜索引擎查找品牌的口碑,这时如果品牌在网上拥有很好的口碑,那么消费者产生购买行为的可能性就加大了。同时,消费者在购物之后,会在网上点赞或吐槽,相关信息被搜索引擎抓取,就会影响下一批人的购买行为。所以,不仅要做好公关和广告的工作,更要对搜索引擎上的品牌口碑进行管理,尤其是大件产品,或涉及自身安全的母婴类产品,更要注重口碑的管理。

曹志新:甲方在寻找合作伙伴时,是找公关公司还是广告公司,还是需要二者的协同作战?在这个选择的过程中会有什么明确的标准吗?

张东徽:公关和广告之间的共同点,就是都关注用户的触媒习惯,即用户通过何种方式接触到品牌传播的内容。举例某档综艺节目,内容很丰富,广告植入的方式也不错,但是传播效果不大。原因就在于平台的选择问题,平台得不到足够的认可,再优秀的内容和再多的投放,所收到的效果也可能不显著。这个对公关和广告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正确选择媒介投放平台,可以有效扩大受众的数量和影响的效果。

传统媒体进入黄昏时期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广告和公关为了在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上实现更高的传播率和覆盖率,都要考虑“三端打通”,即PC端,移动端,WEB端。数据显示,内容一样的新闻稿,放在PC端和移动端的点击量相差20倍。所以公关和广告都应非常重视传播渠道的选择,现在很多自媒体的点击量已经超过了四大门户等传统平台,这直接关联受众的阅读量和点击量。所以公关和广告在投放的渠道上有很大的一致性,有很多可以互相借鉴之处。

谈到我们公司内部的公关和广告的分工,关键还取决于客户的任务诉求。因为广告和公关只是营销的两个方法,在不同阶段要用不同的传播策略,根本目的都是要达到最大的营销效果。一些快销用户,可能会选择以广告带公关,或者客户推荐的方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更倾向于一种组合性的传播策略。要有广告前期、中期、后期的工作,以及相关公关活动,还要包括消费者口碑的维护,走打组合拳的套路。

邱子真:公关跟广告之间的联系,要结合服务客户的规模来讨论。比如汽车行业本身已经非常成熟和精细,就要求有更多的突破和创新。而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公关和广告需要迅速把握品牌形象,在这个过程中明确以销售为导向的目标,以消费者为中心。在公关和广告方法的选择上,则要依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宣传一品牌,那么事关它的产品的商标、历史、销售业绩等明显的外在特征,就要用广告的方法。而如果要分析产品的核心价值、未来发展、人文关怀等内在特征,就需要用公关的方法来帮它塑造品牌形象。可见公关和广告是在同一个平台上协同服务的,哪种方式最利于传递品牌的信息,能够最有效的吸引受众,就会选择哪种方法。

曹志新:所以说,客户的选择标准是跟自身所处的行业特点和企业规模有直接的关联。“公关就是广告,广告就是公关”,不知各位是否听过这句话?又如何看待这个观点?

邱子真:近几年一直在说类似的话:“公关广告化,广告公关化”。但是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一个品牌的稿件过于公关,缺少了广告传播效果,受众连基本的品牌名称和产品性能都没有记住,客户是不会买单的,所以即便是公关文章也要明确一些。而如果广告宣传核心只谈自己的利益点,缺少对品牌形象的维护和对消费者的关心,那么受众也不会相信,所以要通过权威的媒体,宣传一种人文关怀,才会增加品牌和产品的可信度。公关和广告最根本的目的还在于建设良好的品牌形象,品牌寻找公关或广告作为助手是希望产品能够长久的销售,广告的出发点是激起购买欲,而公关则是建立品牌的好感度,让消费者信任自己并逐渐成为忠诚客户,重复的购买,甚至是主动进行二次宣传。所以说“广告公关化,公关广告化”。

沈健:公关和广告的的操作方式、付费方式、表现形式都不一样,所以“公关就是广告,广告就是公关”,是不合理的。但广告和广告有互换的趋势,广告开始通过讲故事,拉近跟消费者的情感距离,甚至汽车的广告也要讲究人文关怀。

曾经公益组织在宣传活动,是将故事用广告的方式呈现出来,然后快速传递。现在,多是在前期将公益活动以广告的形式呈现出来,呼吁大家积极参与,参与者上网注册,报名参加活动,后面的工作就是公关应该处理的了。实际上这就是整合营销,线上线下,无论是从内容还是从配合上,公关和广告都有融合的趋势。目前包括客户、公关公司、广告公司在内,甚至是媒体都已经意识到整合传播的重要性,同样的投入需要包含更多的内容。活动策划要把握好活动前后的广告和公关内容,更要整合频道、微博、微信等媒体资源。

张东徽:我们要认清,公关终究不是广告,广告也绝对不是公关。但“公关广告化,广告公关化”其实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公关要让受众产生共鸣,甚至产生争议,以实现有效的互动。近几年,对广告也陆续提出了类似的要求。比如让有话题的人物去拍广告,口碑管理好的话,也可以实现公关所要达到的效果。可见公关不可避免的,与广告在商务操作方式上有相似之处。实际操作过程中,在商务这个领域去谈公关的创意和策划,自然会有广告的痕迹,这就是二者的融合。

曹志新:在利益第一,效益为王的今天,公关公司是否会将原本倾向广告公司的业务拿下,正如广告公司能否得到公关公司的业务一样,实际工作中是否会因为与甲方的人际交情或者其他公共关系等原因出现类似情况呢?甲方如何确定项目归属,是否有自己的分配原则呢?

沈健:正规的甲方最关注的不是人际关系的好坏,而是乙方的专业性。毕竟业务的归属不取决于某个人的决定,所以人情不会影响业务的判断。虽然以公关为核心的公司,如果在广告方面有所建树,也可以参与招标,但是甲方更希望在品牌和产品整合传播的过程中,由几个公司一同提出解决方案。比如汽车公司在新车上市之前,会在汽车论坛、杂志等汽车专业媒体上发布一些相关的稿件,同时也会有广告和新媒体的参与,也会举办大型的汽车会展。可见这是包括公关、广告、会展等因素在内的精细传播战略,只不过汽车厂商根据传播策略有所侧重。

当然一个公司的新产品上市,要分别和公关、广告、媒体进行沟通,人力和时间成本很高。所以如果一家公司有足够的实力,可以兼公关、广告、媒体、营销等多方面,也不排除会拿到更多相关业务的可能性,甚至于可能会与甲方达成长期合作。

曹志新:早些年我们为公关公司或者广告公司起名字,都会有关键字,比如公共关系、公关顾问等,广告公司会有广告、广告策划、广告传媒等字眼。现如今在公关、广告界出现了不少新的命名方式,如传播集团、传播机构或营销传播机构等,它们都至少涵盖公关和广告两项职能,这是否意味着公关与广告已经融合到一起了呢?

沈健:公关与广告确有融合趋势,特别是随着新媒体的出现,它们的边界越来越模糊。但是要说公关和广告完全融合成一个全新行业,在短时间内可能性不大。二者各有所长,较大型的广告公司里又有专业的创意公司和投放公司,任何一项工作对创意的要求都极高,广告公司有时甚至是几个亿的投放,公关难以在短时间内将其完全取代。同样,公关公司在活动策划,沟通交流,讲故事等整体操作的能力,也不是广告公司能够很快掌握的。

张东徽:一些快销或中小型民营企业,为了保证策略的一致性,会将公关和广告交给同一家。但是实力较强的甲方,更注重分工的专业性,会清晰划分公关和广告业务,因为单一投入的风险难以控制。其中汽车企业的分工更加精细,不仅对公关和广告会有区分,而且为了能够使工作更加高效,甚至会在展会、客户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有专业的细分。

从商业利益来讲,签约更多的客户自然是好事,但从术业有专攻的角度来讲,做自己最擅长的,才能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因而我们公司的公关部和广告部分别有自己特定的用户类型。事实证明,公关和广告在一个公司内都没有实现完全融合,更别提对整个行业来说的融合成一个新的行业。至于未来是否能融合成一个新的行业,则要看时间和未来的发展。

邱子真:我们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会结合客户的实力、目标消费群体等因素,推广过程中也包括平面的设计,代言人的选择,奖项的申请,公益活动的举办等工作,体现了公关和广告的融合,才有可能取得最大的营销传播效果和商业利益。

虽然已经有公关和广告融合的成功案例,但二者融合成一个新的行业还需要一段时间。这中间的“矛盾”主要出自行业的差别,典型如汽车行业。很多汽车厂商一年的营销投放是以亿为单位的,自然要分工明确。而快速消费品类的小型企业,只要能够实现预期销量,就不会注重这种严格精细的划分。所以,公关和广告行业的融合甚至是合并成一个新的行业,要分情况而讨论。

曹志新:在互联网+时代,新媒体不可避免地对公关和广告行业形成了巨大的冲击,甚至是出现了服务费用的分流,此种状况,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

张东徽:新媒体对于整个媒体行业的冲击巨大,随着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普及,移动客户端的触媒习惯更加有效。数据显示,同样一篇稿件,在移动客户端上的传播量要高于网页传播量的十倍甚至以上。所以在为品牌服务,比如在新媒体上发布产品时,一定要考虑最有效的媒介组合策略,让传播更加有效。

随着新媒体的变化,对媒体的选择和管理,直接关系到公关和广告的工作。曾经有一个汽车客户,在汽车上市的时候大量使用了新媒体平台,并选择在晚上7点到12点高峰期发布,当天每家媒体的点击量就破了3万,这是非常喜人的成果。新媒体对于传统媒体的颠覆,还在于以速度取胜。部分新媒体或自媒体,能够做到新闻发布会或专访结束之后立马发稿,在速度上已经完全超越了都市类媒体或大众类媒体,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沈健:新媒体如微博、微信的出现带来最大的改变,就是人人都是可以向世界发声的自媒体。从而出现了一批意见领袖,他们的声音会被媒体转载扩大,颠覆了公关公司维护与主流媒体良好关系的工作模式。与这些意见领袖的关系处理的好,能够成为品牌的另一宣传渠道,但如果处理的不好,就可能会对品牌造成巨大的威胁。相类似,微信作为一个传播渠道,如果不能把握好防护工作,也容易形成危机。这是新媒体时代对公关和广告的行业冲击。

过去和意见领袖合作的时候,误将他们用作广告渠道,直接写一篇与品牌相关的软文,支付相应的报酬,让大V帮忙发布或转载。往往效果寥寥,因为意见领袖的影响力还要取决于所发布内容的质量,能够知道行业内幕,或者分析更为长远的文章,才会让网友及客户端自动传播。所以与意见领袖的合作,要本着为粉丝服务的处事原则,才有机会扩大影响力,提升品牌在网络上的话语权。

大数据虽然还未发展成熟,但有很大的市场前景,是公关和广告面对新媒体的共同机遇。如手机客户端“今日头条”,凭借强有力的竞争力,成为了主流的客户端。它的运行是没有编辑操控的,主要工作是综合分析读者的爱好进行文章推荐,是完全靠大数据的技术派。这类客户端的出现正是大数据作支撑快速发展的最好例证,能够有效利用大数据的公司,才能在新媒体时代下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

曹志新:甲方在选择公关公司或者广告公司为自己品牌服务的时候,他们的标准是什么?是更注重公关公司或广告公司曾经的工作业绩?还是现行规模?或者是员工构成、性价比等因素呢?

邱子真:中小型企业在选择乙方服务的时候,很多时候不会仔细划分公关、广告、询公司的区别,而是倾向于带着问题去选择,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公司会更易受到亲睐。我在甲方做过四年的策划总监,参与招标的多是国内的一线公司,但还是存在他们提案的内容根本不是甲方所要的东西的情况,即便再完美,没有办法解决问题的提案,都不会被看好。

相对规模较小的甲方,很多时候并不关注乙方的专项,也许公关有公关的方式,广告有广告的方式,网络传播有网络传播的方式。因为甲方的相关责任人往往是特别敏锐的,能够清晰地看出哪一家的解决方案适合自己,如果提案和需求相契合,就易达成合作。所以甲方并不是选择你能够做什么,而是根据自身需要去选择能够胜任的公司。

沈健:大型企业对于公关和广告的服务是有严格划分的。广告和公关都是单独的招标,工作和服务内容划分很细,不会出现掺杂的情况。

在具体到选择公关或广告之后,甲方会有几方面考虑因素。

第一,考虑乙方的规模,核查硬实力。比如年营业额,公司的员工数量,公司的分支机构等。一般大公司的服务团队就有百人,小公司无法完成服务,甚至无法入围招标。

第二,考虑乙方的行业经验。比如是否服务过相关行业,还要核实原来服务过的公司的级别,了解他们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三,考虑招标会上的提案。比如乙方对任务的理解程度是否专业,解决方案和策略的提案是否有足够的水平,能否与甲方的需求相契合。

第四,考虑性价比。对乙方报出的价格进行全方位比较。甲方不会因为某一因素的突出而忽略其他因素,而是要对乙方进行综合考量。

曹志新:拿人钱财,为人做事。作为乙方来讲,受到甲方指标考核或者评估是再正常不过的了,那么甲方是如何评估乙方服务质量的?甲方目前的评估标准与早些年相比又有了哪些变化?新的评估标准是否会对公关公司或广告公司形成工作压力?

沈健:投入产出的问题,一直是广告和公关,尤其是公关行业评估上的难题,近两年因为新媒体的发展,有了很大的改变。所有的文章只要一经点击就会留下记录,PC端能得出点击量,但是不知道点击的来源。而手机本身有定位功能和手机型号的详细区别,能够知道点击来源和点击次数,甚至通过分析了解手机用户的“身份”。

可见通过大数据的分析,能够对乙方的传播效果进行精确的判断。比如豪华汽车品牌的销售,要分析销售对象的购买实力,考虑他们的年薪。这种大数据的分析能够判断投放的客户是否精准,将人力、物力资源最大限度的有效利用。大数据的分析工作虽然还没有成熟,但是精准投放和评估已经形成雏形,很多公司都在向这个方面努力,未来的评估工作还会面临更大的革新。

近两年,广告业纷纷转向以手机用户为核心的精准投放。过去投放广告,就是购买某网站的首页或手机版的某一位置和时间段,现在投放广告不再追求浏览的用户数量,而是关注接受信息的群体类别。比如30万元的汽车销售,要针对有能力且愿意购买30万元汽车车的消费者,通过大数据精准分析之后,进行精准投放。

随着新媒体的出现,网页和媒体的数量剧增,出现了海量数据,但是人的阅读时间是有限的,如何针对受众碎片化的时间进行精准投放,是公关和广告共同的行业革命。

邱子真:目前因为点击量能够转化成购买行动,甲乙双方都越趋认可大数据所表达的信息。曾经的广告和公关投放,即便媒介是中央电视台,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接受到了传播的信息,而现在有了大数据的分析,可以知道点击量的详细信息,甚至细化到在哪个平台里面进行点击的。

新媒体出现之后,推翻了曾经的评估标准,曾经以发稿为主要业务的公司都无法生存了,数量由原来的几百个降到几十个。近年来,随着跨界营销不断发展壮大,公关和广告的竞争对手都不见得是对方了,比如摘得15年广告业最大奖项的是百度。仔细分析,因为百度是中国少数几个掌握互联网入口的公司,对消费者的画像是最全的。公关和广告公司需要这些数据资源,以便为甲方提供更好的服务,就要跟他们购买。

曹志新:引用大数据作为对乙方的考核指标说明甲方的成熟与进步,说明了甲方面对互联网+时代有了思想和行动上转型。

那么现在风头正劲的H5,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服务形式,是应该归到公关行业,还是广告行业,或者是自成一派呢?

张东徽:H5、微博、微信,对公关和广告公司来讲都只是企业营销的方式方法,核心目的还是传播。现在公关和广告工作对它们的需求很大,然而乙方所服务的客户对使用它们的目的还是不太一样。企业总部的相关工作人员,主要是为了做品牌的推广和宣传,最终目的是塑造品牌影响力。而从落地经销商和区域客户的角度,他们更为关注如何抓住有效用户,实现销量的快速增长。

所以说,微博,微信,H5,只是营销渠道,属于公关还是广告行业,这取决于客户的需求。曾经是1.0时代,2.0时代,而当代的微博、微信、H5都只是新的传播概念和方法,而不是自成一派。

沈健:H5页面,与微博,微信,实际上是涉及新媒体和手机的两类服务。

H5页面是适合微信传播的一种表现形式,公关和广告公司都在参与,甚至H5的技术供应商,可能已经成为公关和广告活动中的丙方或丁方,成为服务链条当中的一个环节。H5涉及IT技术,要关注客户的真正需求,就需要公关公司或者广告公司的参与并提出建议。原来的新闻稿变成了H5页面,这中间的转换需要既懂新媒体,又懂企业营销的各方人才参与。公司的传播团队,原来仅是文案团队,现在是文案和技术人员组合的团队,一篇新闻稿出来之后不再只是文字,而是增加了很多图片和动画效果。

微博、微信属于自媒体运营的服务,是一个比较大的领域,相比广告而言,公关公司接触的较多,因为可以增加粉丝,扩大自媒体的影响力。微博是一对多,广播性较强。微信真正的功能是熟人之间的及时互动,虽然微信公众号的数量达700多万,真正有价值的却只有几十万个。微信是有6亿人参与的大社区,如何进入朋友甚至熟人的推荐圈,是一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曹志新:公关与广告最终能否走向融合,就目前而言,都需要有一段路去走,或者说还要经历一个过程。那么公关公司和广告公司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是否都面临着转型升级的需求呢?

沈健:随着媒体环境的改变,消费者的触媒习惯也改变了,客户的需求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公关公司和广告公司的融合与否,并不是根本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要做到与时俱进。在新的媒体环境下,不断更新传播形式,为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和最大的价值,这才是真正的共赢之道。

张东徽:现在经常讨论的是3.0时代,未来可能还会出现4.0或5.0时代。公关和广告公司的根本,还在于能够紧紧跟随用户的触媒习惯,改变传播策略。公关和广告公司随时都在面临转型,也都在克服来自新媒体、客户、消费者等多方面的挑战,同时在机遇中寻求机会,实现自身发展。

邱子真:任何大业务板块都要聚焦“三巨头”,即策略型、资源型和综合型。同时公关和广告行业还不应忽视营销要素的加入,目前对乙方的策略能力,塑造能力,和对消费者的洞察能力的要求都有所提升。公关和广告公司需要做的是,在新媒体带动的营销方式不断更新换代的情况下,努力提升自己的各项能力,为品牌提供更好的服务,打造自身的良好口碑。

曹志新:公关公司和广告公司的服务若想转型升级,一是要适应客户的需求,客户变则服务变;二是要责任紧跟时代发展,去引导并促进甲方进行与时俱进的转变。

公关与广告最终能否融合,融合之路还有多长,正确答案也许只有时间才能给出,但这并不妨碍公关与广告在未来能够各显身手,以创新、卓越的质量服务甲方,最终取得齐头并进的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嘉宾精彩的观点,感谢大家对品质沙龙的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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