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进13个重点行业VOCs整治
2015-05-30郑秀亮
郑秀亮
未来3年,广东将大力推进石化、塑料、印刷、家具等13个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促使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大幅削减VOCs排放总量。
“到2017年底,全省VOCs重点企业全部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重点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已建治理设施稳定运行;重点行业VOCs排放总量比2013年削减30%,稳定达到相关控制标准要求。”2015年新年伊始,广东省《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公布。未来,广东将大力推动炼油与石化、印刷、制鞋等13个重点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以珠三角地区为重点,带动全省开展重点企业VOCs达标治理和污染减排工作,切实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污染现状催生《方案》出台
“2014年,我省首要污染物以PM2.5和O3为主。”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指出,2014年珠三角首要污染物中PM2.5占40.8%、O3-8h(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占34.3%,粤东西北首要污染物中PM2.5占51.6%、O3-8h占31.3%。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的数据也显示,广东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近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空气中二氧化硫和颗粒物的浓度明显下降,但以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为代表的二次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仍十分突出。
中国工程院院士郝吉明在2014年曾指出,PM2.5是困扰当前全国性的污染问题,而广东在此之外还有O3污染问题比较突出。“这两个污染不仅现在困扰广东,未来一段时间也仍将存在。”他分析说,“导致两者污染的主要原因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郝吉明特别指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异常分散,治理难度非常大。应该说,作为臭氧和其它细粒子形成的共同前体物,如何有效控制区域VOCs排放总量,是未来广东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关键所在。
另一方面,广东VOCs重点企业污染治理情况并不乐观。“全省首批VOCs重点监管企业共有1411 家,从我们调查的结果来看,污染防治水平普遍都比较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大气处有关负责人提到,制定《方案》之前,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曾组织人员随机对这1411家企业中的631家进行摸底调查,结果发现有269家无VOCs治理设施。
“有末端治理的362家重点企业中,使用活性炭吸附的就有215家。”该负责人表示,活性炭吸附是一个可行方式,但是需要经常对活性炭进行更换,如果长期不更换,治理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从检查的情况看,由于活性炭价格比较高,很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常年累月都不更换,处理效果几乎为零。”可以看出,广东VOCs重点企业整治仍任重道远。
面对污染现状以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现实需求,今年年初,广东适时制定并推出《方案》,具体指导和推动今后三年全省VOCs污染控制的各项工作,大力推进13个重点行业VOCs的综合整治工作,以此改善全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
13个重点行业需
全面提升VOCs治理水平
2013年,国务院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就明确提出“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要求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
2014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中,也明确将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列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指标,要求各地区“2014年制定地区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随着雾霾事件的频频发生,作为“元凶”之一的VOCs,其治理工作开始被列入国家污染整治的议事日程,并成为各省环保工作的主攻方向之一。
根据国家的任务指标,同时结合广东的实际情况,《方案》把13个重点行业纳入了整治范围,包括石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电子元件制造、纺织印染、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生活服务业。
“《方案》的覆盖面相关广泛,最值得关注的是,《方案》以重点行业污染整治为抓手,从技术的角度详细介绍了整治的要求规范。”中山市环保局大气科负责人表示,此前广东已出台了多个VOCs地方行业标准、行业整治要求等,但是缺乏与综合性管理要求配套的操作性文件。相比之下,此次的《方案》,对企业开展污染治理将能够起到非常好的指导作用。
“配料、混炼、造粒、挤塑、压延、发泡等各生产工艺单元应配置废气收集和净化处理装置;胶带制造的涂布生产工艺应配置有机废气回收处理装置。配料、投料、混炼尾气应采用布袋除尘等高效除尘装置处理,过滤、压延、粘合等尾气可采用静电除雾器对有机物进行回收处理,发泡废气优先采用高温焚烧技术处理。”以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行业为例,《方案》的整治要求十分明确而且内容详细。有行业老板就表示,“《方案》要求十分细致,我们企业照着方案一项一项来改就行了,这样就有的放矢,不会一头雾水。”
七项措施保障方案落实
“三年分三步走,2015年要完成摸底调查并完成整治任务的50%,2016年完成任务的80%,2017年完成全部工作。”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3月,珠三角地区各地市完成本地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纺织印染、电子元件制造4个重点行业VOCs排放现状调查工作;6月,其他地区各地市完成本地区重点行业VOCs排放现状调查工作。
同时,2015年期间,珠三角地区炼油、石化重点企业完成VOCs综合整治,广石化、中海惠炼、中海壳牌3家重点企业完成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技术改造,湛江东兴、茂名石化启动LDAR技术改造;其他地区炼油与石化企业,以及全省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还有如印刷、制鞋、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企业VOCs治理任务要完成50%以上,已建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珠三角地区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完成VOCs治理任务。
2016年,全省重点行业VOCs治理重点任务完成率要达到80%以上,已建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湛江东兴、茂名石化启动LDAR技术改造完成60%以上。到2017年,全省重点行业VOCs治理项目要全部完成,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炼油与石化企业全部完成VOCs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全面应用LDAR技术。
为了确保整治工作如期开展,广东也将分别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申报管理、严格监督执法、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宣传教育等七个方面的工作,保障《方案》的落实。
按照要求,重点企业应将VOCs的治理与监控纳入日常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基础数据与过程管理的动态档案、VOCs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明确记录VOCs污染治理设施年度运行情况、处理效率、排放浓度等,通过现场监测或物料衡算等方法按年度估算VOCs排放量,分析各类VOCs物质成分,并于每年2月底前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企业VOCs排放量、削减量情况。
各地也应积极完善有利于VOCs污染减排的财政、信贷和土地等环境和经济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防”“以奖促治”等形式,支持企业开展VOCs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引导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大对VOCs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各地还应该积极开展广泛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积极宣传VOCs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可采取的措施,全面提升全民环境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宣传先进典型,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强制重点企业污染治理的环境信息公开,包括企业在线监控、污染排放及治理情况信息,引导和鼓励公众和媒体加强舆论监督,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