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创作前后期赋的数量变化原因探究
2015-05-30孙畅
孙畅
摘 要:本文围绕建安七子的到来与离世、隐含读者曹操的去世、曹植心态的成熟与对政治的强烈诉求和赋体自身的发展对曹植前后期赋数量的变化做了阐释。建安七子对于赋的喜爱对曹植前期的文学创作有很大影响;而年轻时的曹植一直想要从父亲那里获得认可,因此以最能显露文采的赋来博取父亲的宠爱;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兄曹丕登位,曹植的命运发生了极大转变,这也影响着他创作后期的文体选择;此外,曹植所处的建安时期赋的发展趋势,尤其是诗赋之间的互相影响,也使其在文体选择上有了更大的空间,赋的创作因此遭到挤压。
关键词:建安七子 曹操逝世 前后期心态 赋体发展一、建安七子的到来与离世
建安七子对曹植前期的赋作全盛有着很大影响。
建安七子中生年最早的是孔融,为汉桓帝永兴元年(公元153年),最晚的应玚和刘桢则生于汉灵帝喜平四年(公元175年)。他们与曹植在年龄上相差了几十岁,离汉室一统的年代也更加接近,因此他们的创作即使在后期有了许多创新(如陈琳《饮马长城窟行》、王粲《七哀诗》等),但依然笼罩在汉赋的影响之下。尽管“自东汉中后期开始,文人在创作中也愈益重视了文学的慰志抒情和自娱的功能和特征”,[1]201-202 但由于乱之之中他们在政治上对曹氏的依附,这些作家(孔融除外)仍旧将赋视为一种可以上虞君主、下骋文思的文体。七子所作之赋,体裁众多,其核心目的往往还是逢迎曹氏政权。
以田猎体裁为例,这一时期建安诸子常常与曹氏家族出城游猎,留下不少记录这一事件的作品。如:“《古文苑》卷七王粲《羽猎赋》章谯注引挚虞《文章流别论》:‘建安中,魏文帝从魏武帝出猎,赋;命陈琳、王粲、应玚、刘祯并作。琳为《武猎》,粲为《羽猎》,玚为《西狩》,桢为《大阅》。”[1]230-231曹丕热爱文学,他更知陈琳等人皆为赋中高手,因此这样的“命题式作文”在这一时期为数不少。
曹植的前期创作生涯就是浸浴在这样一个后汉文人团体之中,出则随父兄宴猎征讨,入则与知己答问劝解,故而创作多用赋体。如曹植的《迷迭香赋》《鹦鹉赋》等,当时曹丕、王粲等人都有同题之作,应该是众人为竞文采,同时写就的;再如曹植的《酒赋》,王粲亦有一篇思想相近的《酒赋》,“盖二人在禁酒令颁布之际同题所作”,[2]《神龟赋》也有陈琳与之唱和。
可以说,曹氏一族对于建安七子的青睐,使其得以在乱世中求得一份安定,徜徉文学之林,为后世文学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反过来,建安七子对于三曹,尤其是曹植的文学创作,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然而曹植与这七子中间毕竟横亘着年龄的差距,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一场瘟疫夺走了七子中的四子的生命(陈琳、徐干、应玚、刘桢),再加上已死的孔融、阮瑀、王粲,七子一时尽没。失去了“笔友”的曹植在创作上的转变是比较明显的,即使作赋也是孤篇,少有应和,兴致不复从前。
因此建安七子的到来,可说对曹植前期的赋作有着启迪性的作用,也正是七子的陨落,客观上促进了曹植的创作文体进一步转型、拓宽。
二、隐含读者曹操的逝世
曹植前期的文学作品大多含有一个隐含的读者,即其父曹操。在曹操的众多儿子中,曹植本不是最受重视的,论才华曹操最青睐幼子曹冲,论辈分曹丕作为长子始终是焦点人物。然而登临铜雀台时的一首《登台赋》让曹植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宠爱,《三国志·陈思王传》中记载:“时邺铜雀台新成,太祖悉将诸子登台,使各为赋。植援笔立就,可观。太祖甚异之。”[3]89-90曹操因为欣赏曹植的才华,两年后封其为临淄侯,又令其代替曹丕守邺,已然将其视为储位的不二人选。
曹植也想要极力保住这一优势,期盼用最能彰显其文采的赋来打动父亲的心:曹操西讨马超,曹植抱病从征,并作《离思赋》颂扬曹军的气势恢弘,表白自己的一片赤子之心;曹操东征孙权,曹植留守邺城,作《东征赋》以表一统天下之情怀;曹操推禁酒令,一向爱酒的曹植作《酒赋》批判酒为“荒淫之源”……这样的例子在曹植前期赋作中还有许多,此处不再一一列举。
曹植的赋除了文采极佳之外,又兼具思想性,这一点在当时文人中是不多见的。这些赋在铺陈辞藻的同时也加入自身的感情见解,仿佛在告诉父亲自己绝非只会把玩文字,也完全有指点江山的能力。如《归思赋》最后两句“信乐土之足慕,忽并日之载驰”,就表现了他兼济苍生的雄心壮志;《蝉赋》最后的“皎皎贞素,俟夷节兮。帝臣是戴,尚其洁兮”,点出了蝉的高洁品性,同时劝诫君臣都应以蝉为榜样,廉洁为政。可以说,曹植这一时期的某些赋甚至有“表”的作用和意味,大多数作品虽是与其他建安文人切磋而得的,但他最想与之进行灵魂沟通的还是他的父亲曹操。
然而这种以赋见志的做法也有负面效应。《三国志·王粲传》引《世语》:“魏王尝出征,世子及临淄侯植并送路侧。植称述功德,发言有章,左右瞩目,王亦悦焉。世子怅然自失,吴质耳曰:王当行,流涕可也。及辞,世子泣而拜,王及左右咸欷歔。于是皆以植辞多华而诚心不及也。”此时太子已立,曹植愈展露才华,处境愈尴尬。
曹操去世后,曹植一心想要引起注意的对象不在了,赋的创作热情也就消减了许多。而随着才华稍逊于己的曹丕登位,曹植也不能再肆意挥洒自己的才气。政治失意的他心中积聚了太多情绪,而诗歌正是以抒情见长的文学体裁,因此曹植后期的诗歌创作数量较之前期增加了许多。
三、曹植心态的成熟与对政治的强烈诉求
公元220年“曹丕登位”这一事件,无疑是曹植一生的重要转折点,这其中也包含他的心态的成熟。在曹植前期的作品背后,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多情善感、才华横溢的贵公子,作品的内容往往单薄,即情多而辞滥,故此时曹植赋在数量上达到了顶峰;而他后期的赋作就凝聚了太多的愤懑与苦楚,情深反而语炼,故赋虽少而精,在思想内容上更加深入。
曹植对于政治的强烈诉求也是从黄初起显现出来的。之前在与兄长争储的过程中,曹植只是想要得到父亲的认可,却因生于王家而不幸沦为了政客集团手中的棋子。前期时,曹植因为处于统治阶层内部,从小养尊处优,对于政治的理解是较为模糊且幼稚的,更重类似于“毕力于旌麾”的豪情意气。而后期,随着他年龄渐长,经受了残酷现实的洗礼,又被软禁于封地,完全排斥在统治阶层外部,想要参与政治的心就愈加强烈了。文帝时他便屡次上表求自试,言辞直白到如“甘赴江湘,奋戈吴越”(《责躬》并表)之类,可惜一直不见用。明帝时,曹植的政治野心又死灰复燃,屡次上表(《求通亲亲表》《陈审举表》《谏取诸国士息表》等)。但明帝对曹氏一族的戒备使得曹植仍然未能如愿:“植每欲别求见,独谈论及时政,幸冀试用,终不能得。既还,怅然绝望。”[3]101-102
曹植在政治上的不得意,使得他彻底从一个宫廷公子转变为一个失志书生,其文学创作的目的已经不再是显才,而是抒情。这对他的诗歌创作是有促进作用的。“他虽没有遭受过国破家亡的不幸之痛,但在其父、兄、侄的歧视压抑下,尤其在其父去世后,真是历尽辛酸,受尽人生折磨之苦,从而使其诗歌有长足的发展。”[4]
此外,对于政治的追求使得曹植的创作更加“功利化”了,想要打动统治者,不能只靠逢迎之辞,也应有治国之策。曹植《与杨德祖书》甚至言“辞赋小道,固未足以揄扬大义,彰示来世也”,以为辞赋之道,不屑为之,志之所向,乃在建功立业,流芳百世。因此这一时期出现了如《请招降江东表》《谏伐辽东表》《辅臣论七首》等一批实用意义极强的作品。这些文体的出现也分散了曹植后期的创作精力。
四、赋体自身的发展
赋这一文体在汉代兴盛一时,到了曹植所处的建安时期又有了新的发展,影响了曹植的赋作。
这种发展是与诗的兴起紧密相连的。首先,汉代是赋体一家独大的时代,文学创作的文体比较单一。然而建安时期诗的发展(由四言发展为五言、七言并兴)分散了文人的写作。文人创作开始不仅限于散文,而向诗歌拓展。这种拓展在曹植的文学创作中也是非常明显的。曹植的诗赋数量走势截然相反,也反映出了建安时期大多数文人的创作规律。
其次,建安时期又是诗赋互相融合与学习的时代。文人在运用两种文体时,不自觉地就会将同样的艺术手法同时运用到这两者中,如“赋体作品中所体现的形象思维能力的发展和艺术技巧的进步,在汉魏南北朝乐府和古诗中也有反映。它们是相辅相成,互相影响的”。[5]曹植后期的赋作少,也应与其赋的逐渐诗化有关。
一方面,诗具备了赋的一些特点。如《平陵东》一诗,作者“乘飞龙,与仙期,东上蓬莱采灵芝”,想象奇特,描写华美虚幻,俨然是以诗的“新瓶”装了赋的“旧酒”,新在文体,旧则在思维。再如他的《远游篇》,全篇用五言诗体极尽语词描绘自己心中乐园的景象,这种铺陈的手法也是赋作中经常使用的。
另一方面,东汉末期始出现的抒情小赋冲破了传统汉赋铺张扬厉的特点,是向诗的靠拢。“这种抒情小赋,到建安趋于普遍,而且写得感情更为浓烈,更善于表达内心的细腻感受,有类于其时的诗歌。”[6]曹植的小赋也呈现出这一特点,往往能在状他物的同时抒己情:他的《幽思赋》就是很明显的例子:“顾秋华而零落,感岁暮而伤心”,“仰清风以叹息,寄余斯于悲弦”,几乎句句都提及了自己的忧伤之情。再如他的名篇《离缴雁赋》,通篇写离群孤雁,实际上却在以雁自喻。在此时期形成的对抒情的侧重使得曹植后期的诗歌创作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赋的诗化过程是比较缓慢的,因而曹植的赋创作也是逐渐递减的:从建安时的全盛,到黄初的诗赋相当,再到太和的赋之式微。赋的发展贯穿了曹植的整个创作生涯,因此便出现了前后期赋作数量大幅变化的情况。
参考文献
[1] 王鹏廷.建安七子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 夏传才.曹植集校注[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13:105-106.
[3] 缪钺.三国志选[M].北京:中华书局,1962:89-90.
[4] 吴云.魏晋南北朝文学研究[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1:567-568.
[5] 马积高.赋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45-46.
[6] 罗宗强.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想史[M].北京:中华书局,1996:6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