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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孝文帝廉政思想考论

2015-05-30袁宝龙

廉政文化研究 2015年4期
关键词:孝文帝

袁宝龙

摘 要:北魏中后期,贪污之风盛行,这种现象的出现有其历史原因。孝文帝元宏在执政之后,开始大力实施改革,一方面健全完善了官吏的俸禄制度和监察机制,使廉政工作具备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他以身作则,大力倡导清廉之风,注重精神层面的廉政文化建设。北魏官员群体的贪污之风因此大为收敛,只不过孝文帝的廉政思想有着无法超越的时代局限,所以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北魏以贪亡国的最终结局。

关键词:孝文帝;廉政思想;俸禄制度;监察机制

中图分类号:D691.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15)04-0085-06

北魏孝文帝元宏是南北朝时期的杰出政治家,在其执政期间,通过推行一系列全面汉化政策,极大地促进了中原地区各民族之间的深度融合,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南北统一的历史进程,而孝文帝本人的雄才大略、文治武功也向为史家所称道。不过与其汉化改革所取得的巨大功绩相比,孝文帝在治贪倡廉方面所取得的诸多成就,学术界一直乏人问津。实际上,孝文帝执政之时,正值北魏贪污之风盛行之际,史称当时“爵而无禄,故吏多贪墨。刑法峻急,故人相残贼。不贵礼义,故士无风节。货赂大行,故俗尚倾夺。”[1]3065孝文帝执政以后,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大力治贪,北魏官场风气为之一变,史称其“肃明纲纪,赏罚必行,肇革旧轨,时多奉法”[1]1899。本文拟对此进行梳理与研究。

一、孝文帝廉政思想的具体体现

统治阶层的贪污腐败,强烈地动摇着北魏政权的立国之基,整个国家社会生活的客观现状和最高统治者的主观纵容又使这一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直到孝文帝元宏登基为帝,始在王朝内部建立起一套系统、完整的廉政思想体系,并以此来实现止贪倡廉、破旧立新的政治目的,北魏政权此后得臻鼎盛,实有赖于此。孝文帝的廉政思想体系有着鲜明的主导宗旨和终极目标,而其思想理念也在制度健全和文化建设等方面有着具体的体现。

(一)完善俸禄制度建设

北魏拓跋鲜卑起源于大鲜卑山,史称其“统幽都之北,广漠之野,畜牧迁徙,射猎为业,淳朴为俗,简易为化,不为文字,刻木纪契而已,世事远近,人相传授,如史官之纪录焉”[1]1。此后逐渐向南迁徙,至力微时“迁都定襄之盛乐”。力微“有雄杰之度,时人莫测”[1]3。他在部落大会上告诸部大人时称:“我历观前世匈奴、蹋顿之徒,苟贪财利,抄掠边民,虽有所得,而其死伤不足相补,更招寇雠,百姓涂炭,非长计也。”[1]3可见力微不再满足于抄掠边民的游牧状态,从他此后与魏和亲的举动看,力微此时已经具备了初步的国家意识。而北魏从部落联盟向国家转变正是始于力微,真正开始形成国家则始于猗卢时期,完成于道武帝时期。[2]187-233

这一时期,也是北魏贪污之风最盛的时候,太武帝时号称“天下守令多行非法”[1]73,公孙轨治上党“受货纵贼”,“其初来,单马执鞭;返去,从车百辆,载物而南”。太武帝称:“轨幸而早死,至今在者,吾必族而诛之。”[1]784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固多,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则是由于北魏政权自成立之日起,向无俸禄之制,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使贵族王公贪污索贿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少数民族政权官吏无俸的情况亦非北魏首创,据严耕望先生考证:“是盖永嘉之后,诸胡入主中原,即无俸禄制度。拓跋氏亦游牧民族,既入中原,亦承旧规耳。”[3]871由此可见,永嘉后中原地区官员无俸的一个重要原因当是五胡政权均以武力建国,官吏每以军功缴获财富或受到奖励,由此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经济来源。北魏政权同为胡族政权,传承了这一传统也就不足为奇:道武帝登国三年(388年)大破库莫奚,“获其四部杂畜十余万,渡弱落水,班赏将士各有差”[1]22。太武帝始光四年(427年)大破赫连昌后“以昌宫人及生口、金银、珍玩、布帛班赉将士各有差”[1]73。北魏与此前诸国的不同之处在于,十六国政权多短祚而亡,从寿命上来说远不及北魏历久悠长。拓跋鲜卑在中原区域的统治相对稳定后,军事战争已经不再是国家政治生活的常态,这就意味着在庞大的官吏群体中,绝大多数处于中低层的官员失去了稳定的经济来源。尽管北魏前期通过大规模的赏赐来缓解百官无禄的矛盾,但是这种班赐制也随着战争的减少而逐渐走到尽头。[4]

由于百官无俸,在客观上助推了贪污之风的盛行,而廉洁自好的官员则往往陷入经济困局,如文成帝时名臣高允“虽蒙宠待,而家贫布衣,妻子不立”,家中“惟草屋数间,布被缊袍,厨中盐菜而已”。“时百官无禄,常使诸子樵采自给。”[1]1076

对此,孝文帝于太和八年(484年)下诏称:“置官班禄,行之尚矣……朕永鉴四方,求民之瘼,夙兴昧旦,至于忧勤。故宪章旧典,始班俸禄。”[1]153-154对于百官班禄的后果,当时名臣高闾称:“君班其俸,垂惠则厚;臣受其禄,感恩则深。于是贪残之心止,竭效之诚笃。兆庶无侵削之烦,百群备礼容之美。斯则经世之明典,为治之治术……今给其俸,则清者足以息其滥窃,贪者足以感而劝善。如不班禄,则贪者肆其奸情,清者不能自保。”[1]1198-1199高闾所言,或难免有臣子对君主的溢美之辞,不过毋庸置疑,百官班禄之举,使廉政工作具备了最基本的物质基础,也使以后一系列打击贪污行径的政策有了实施的基础,其在孝文帝的廉政思想体系中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二)完善监察制度与考课制度

孝文帝以前,北魏政权一直处于封建化的进程之中,国家制度缺失的特征极其明显,在监察方面尤其如此,而最高统治者对官员的监察不力、考绩不明很容易导致官吏群体中触犯国法纲纪的普遍化,这同样是北魏前期贪污之风盛行的原因之一。

实际上,针对地方官吏贪污失察的现象,孝文帝之前的历代统治者已经做过多种尝试以行监督之责。针对性最强的方法是皇帝本人或由中央派遣官员到天下四方巡视,这种并未形成制度化的监察手段往往能大有斩获:明元帝永兴三年(411年),北新侯安同、南平公长孙嵩循察并、定诸州。安同至并州后,上表称:“窃见并州所部守宰,多不奉法。又刺史擅用御府针工工古彤为晋阳令,交通财贿,共为奸利。请案律治罪。”[1]713始光四年,太武帝亲巡中山,“守宰贪污免者十数人”[1]73。这一方面说明巡察的方式的确能起到对地方官员的监察作用,另一方面也表明北魏官吏群体贪污现象的普遍化,仅以这种不定期的非制度化措施已经不足以担起监察之责。北魏诸君显然也在考虑监察机制的制度化,至迟到道武帝皇始年间(396~398年),北魏已经出现了专司监察的机构御史台。①可是此后几经废立革易,机构的存废不定,以及职责分工的混乱,使御史台空具监察之名,却未能真正地行使监察职责。

北魏官员监察和考核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均完成于孝文帝时期。孝文帝颁布《御史令》,规定:“(御史)中尉督司百僚;治书侍御史纠察禁内。”且规定“中尉出行,车辐前驱,除道一里,王公百辟避路。”[1]353太和二十年(496年),孝文帝又在诏书中说道:“邪佞毁朝,固唯治蠹;贪夫窃位,大政以亏。主者弹劾不肖,明黜盗禄。”[1]180再次强调了御史台的监察职责。故在孝文帝时期,御史台的监察功效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化,御史中尉李彪“秉志信行,不避豪势,其所弹劾,应弦而倒……天下改目,贪暴敛手”[1]1392。孝文帝称其“李彪之直,是我国家得贤之基”[1]1391。治书侍御史高道悦“正色当官,不惮强御”[1]1399,孝文帝称其“资性忠笃,察操贞亮”[1]1400。

同时孝文帝继承了北魏历代君主巡行的习俗,如太和五年,孝文帝南巡至中山、信都以及肆州等地,“所经,考察守宰,加以黜陟”[1]150。太和八年秋,班禄之后,孝文帝“遣使者巡行天下,纠守宰之不法,坐赃死者四十余人。食禄者跼蹐,赇谒之路殆绝”[1]2877。由其出行的记载可知,孝文帝的巡行其实与官员的考课密切相关,这也与御史台职能的强化,共同构成孝文帝廉政思想体系中的制度反贪思想。

北魏的考课制度同样由来已久,天兴元年八月(398年),道武帝在迁都平城,营建宫室宗庙之后,“遣使循行郡国,举奏守宰不法者,亲览察黜陟之”[1]33。这可视为北魏政权考课制度的初始状态,考课也是北魏国家建立后产生的新型监察需求。此后考课制度继续发展,建立起根据官员政绩升、降并行的两种考课模式,具体的考课周期为:“三载一考,三考黜陟幽明。”[1]136孝文帝亲政后,于太和十年颁行了《三等黜陟法》:“三载考绩,自古通经;三考黜陟,以彰能否。考即黜陟,欲令愚滞无妨于贤者,才能不壅于下位。”[1]175即把黜陟周期由九年改为三年,缩短了官吏的任职周期,加快了官员进退流通的速度,这也标志着北魏考课制度的成熟。而考课制度的确立与成熟,无疑为反贪倡廉提供了最好的制度保障。

(三)以身作则,提倡清廉之风

前述两点,孝文帝分别从俸禄制度和监察机制方面入手,使反贪工作具备了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孝文帝以身作则,倡导清廉之风,把廉政工作提升到了精神层面。

前文已述,北魏政权直至太武帝时期,始完成国家化进程。不过在国家政治生活的诸多方面,游牧部落的习俗仍被保留下来,时人的价值观也处于激烈的转折与嬗变之中。孝文帝与前代诸君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提倡对个人品德性情的磨砺修养,试图使贵族官吏集团通过提升自身的素养,意识到贪污秽行的可耻,从而在精神层面上实现廉政工作的深度开展。

延兴二年(472年),孝文帝即位次年即下诏:“尼父禀达圣之姿,体生知之量,穷理尽性,道光四海。顷者淮徐未宾,庙隔非所,致令祠典寝顿,礼章殄灭,遂使女巫妖觋,淫进非礼,杀生鼓舞,倡优媟狎,岂所以尊明神敬圣道者也。自今已后,有祭孔子庙,制用酒脯而已,不听妇女合杂,以祈非望之福。犯者以违制论。其公家有事,自如常礼,牺牲粢盛,务尽丰洁。临事致敬,令肃如也。牧司之官,明纠不法,使禁令必行。”[1]136把对孔子庙祭祀的相关事宜上升到国家的法律层面,不考虑其中有关男女性别歧视的时代局限,对孔子先师的重视,明确体现了孝文帝对儒家学说的重视以及试图以此治国兴邦的价值取向。

孝文帝称:“夫忠臣生于德义之门,智勇出于将相之族。”[1]1133表明了他对于德义这种个人操守的重视。他重用李冲,使为咸阳王元禧之师,诏称:“仲尼在乡党,犹尚恂恂,周文王为世子,卑躬求道,禧等虽连萼宸晖,得不尊尚师傅也?故为置之,以加令德。廷尉卿李冲可咸阳王师。”[1]534强调元禧要有尊师之道,而宗室元嵩以其叔“薨殂甫尔,便以鹰鹞自娱。有如父之痛,无犹子之情,捐心弃礼,何其太速!”[1]486最终被免官,这同样体现出他希望王室宗族能提升个人品性。

太和十一年,孝文帝在修改不孝罪诏中称:“三千之罪,莫大于不孝,而律不逊父母,罪止髡刑。于理未衷,可更详改。”[1]2878北魏时期曾有多次律令修改,这种律令修改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完善国家法律,间接目的则是为了更好地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体现最高统治者的意志。更具体地说,通过制度完善来促进官吏群体的清廉化,自然是修订目的之一。孝文帝此次修改律令,实际目的是要通过严惩不孝者来引导社会的孝义之风,也可以视为廉政工作的一部分。除此之外,在同一年的另外一道诏书中,孝文帝称:“乡饮礼废,则长幼之叙乱。孟冬十月,民闲岁隙,宜于此时导以德义。可下诸州,党里之内,推贤而长者,教其里人父慈子孝、兄友弟顺、夫和妻柔。不率长教者,具以名闻。”[1]162-163文明太后去世后,孝文帝复诏称:“苟孝弟之至,无所不通。”[1]669

孝文帝以上的种种努力,最终在北魏贵族官员阶层内引领了一股廉洁自好的风尚,此后以个人修身而名扬天下者不计其数。如延兴年间鲁郡太守张应:“履行贞素,声绩著闻。妻子樵采以自供。高祖深嘉其能,迁京兆太守。所在清白,得吏民之忻心焉。”[1]1901时人宋世景:“少自修立,事亲以孝闻……高祖亦嘉之。”[1]1901-1902这种风气在孝文帝之后依然有所存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北魏官吏群体的品性修养。

由上可知,孝文帝的廉政思想是在实现了官吏薪酬保障的基础上,完善了监察及监管机制,这均可视为让贵族官吏止贪的客观因素,而此后在精神层面的建设则是使贵族官吏在止贪同时,有向廉之心,从而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构建起一套强大的廉政思想体系。

二、孝文帝廉政思想之渊源

孝文帝的廉政思想层次分明,自成体系,成为中国古代廉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如果追根渊源,可知其思想大致渊源于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源于周秦汉魏以来的中国古代传统廉政思想。自周初以来,周公制礼,开启了影响中国两千余年的政治制度变革。王国维称:“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殷、周间之大变革,自其表言之,不过一姓一家之兴亡与都邑之移转;自其里言之,则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5]51中国古代社会的等级制度、君臣观念多于此时奠定,而最早的廉政思想亦发轫于此。《周礼·天官冢宰》载:“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这种最初的考课思想处处都以廉字为先,体现出了中国古代廉政思想的初始状态。至春秋之际,齐国名相管仲认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管子·牧民》)管仲把廉政与礼、义、耻三者共同认为决定国家兴亡的重要因素,也凸显了廉之重要性。

秦代以法家完成一统之业,秦也成为廉政思想发展的重要时期。秦简《为吏之道》称:“凡为吏之道……临材(财)见利,不取句(苟)富;临难见死,不取句(苟)免。”且提出了吏的“五善”:“一曰中(忠)信敬上,二曰精(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龚(恭)敬多让。”“五失”:“吏有五失:一曰夸以迣,二曰贵以大(泰),三曰擅裚割,四曰犯上弗智(知)害,五曰贱士而贵货贝。”[6]281-283汉代武帝时期,董仲舒认为:“天施之在人者,使人有廉耻。有廉耻者,不生于大辱。”(《春秋繁露·竹林》)此后,他以天人三策面见武帝,促使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奠定了儒家思想官方统治思想的地位,在这种时代背景下董仲董重廉的思想也势必会影响到整个汉代,并且延及魏晋后世,成为孝文帝廉政思想的重要来源。

其次,源于礼制制度化的时代文化背景。孝文帝的廉政思想除了重视法律建设与机制保障之外,还重视在主观上对人的思想意识的改造。他试图创建一套精神层面的思想秩序与习俗,使官员群体通过对自身品性的完善提升,实现由贪向廉的集体转化。这样礼法结合的廉政思想,除了源于对古代既有思想的继承吸纳之外,还与当时五礼制度化的文化大背景息息相关。

魏晋以前,时人对礼的社会功能的认知有两个方面:对人的教化功能以及对于国家治理的影响,两者之中前者的认知水平远高于后者。[7]18但此后礼与国家政治关系之间的互动认知渐被强化,西晋之后,中原地区常年战乱不断,各政权的统治者固然有过对礼的思索与尝试,但往往兴灭匆匆,未能形成足以影响时代的文化洪流。直到北魏拓跋族统一北方,且其政权的统治逐渐稳定,人们对礼与社会政治关系的认识才显现出一条由隐到显、由浅到深的轨迹。[7]24文成帝和平六年(465年),时特进、征南将军刁雍曾在上表中称:“臣闻有国有家者,莫不礼乐为先……臣识昧儒先,管窥不远,谓宜修礼正乐,以光大圣之治。”[1]869-870由此可见,在孝文帝以前,北魏君臣已经有过对礼制建设的深入思考,不过北魏礼制大发展仍然要等到孝文帝时期。孝文帝称:“营国之本,礼教为先。”[1]469他此后的一系列汉化措施几乎都以礼教为建设中心,体现了他欲通过礼制建设而使北魏获得传统正统观认可的政治愿望。孝文帝改革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成果之一,就是使重视礼对社会政治的作用成为政治家的共识。[7]26魏晋时期五礼制度化的时代背景必然会深刻地影响着孝文帝的思想,从而间接成为孝文帝廉政思想的理论源泉。

三、孝文帝廉政思想的时代局限

孝文帝堪称魏晋时期廉政思想的集大成者,不过受限于所处时代和视角因素,孝文帝的廉政思想依然有其难以克服的时代局限。

首先,北魏政权仍处于深度汉化的初级阶段。孝文帝最大的贡献当属其毕生引领的汉化风潮,汉化对于中国古代历史进程的巨大意义毋庸赘述,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汉化固然是魏晋时期的大势所趋,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来自多方的阻力使得汉化的进程步履维艰。

而最大的阻力则源自鲜卑与汉族之间剧烈的文化冲突。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太武帝时期名臣崔浩事件。崔浩“齐整人伦、分明姓族”,陈寅恪先生指出他的真实目的是欲藉鲜卑统治力,以施行其高官与儒学合一的贵族政治。这种政治设想由于欲把缺少文化底蕴的鲜卑人排除在贵族之外,故而引发了鲜卑权贵的强烈反对,而崔浩也最终因此罹难。[8]249

孝文帝之汉化,则是使鲜卑贵族向汉人转化,这样更易于减少来自统治集团内部的阻力。可是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这种变革势必要承担转化行为发生之后的种种不适所带来的巨大风险。鲜卑族由游牧部落过渡到国家形态,许多旧有习俗以及依附其上的固有价值观很难在短期内彻底改变,孝文帝想通过法礼结合的方式禁绝贪污行为,可是汉化初期的现状,又使得他所创建的法律制度无法实现监管机制效用的最大化。在有关迁都洛阳的争议中,鲜卑守旧势力的强大力量已经可见一斑,虽然孝文帝最终在争议中获胜,但是汉化进程的速度以及法律的监管力度显然均低于他最初的预期。如汉化之令颁布后,元丕“雅爱本风,不达新式,至于变俗迁洛,改官制服,禁绝旧言,皆所不愿。高祖知其如此,亦不逼之,但诱示大理,令其不生同异。至于衣冕已行,朱服列位,而丕犹常服列在坐隅。晚乃稍加弁带,而不能修饰容仪。高祖以丕年衰体重,亦不强责”[1]360。而后元丕、陆睿等人与穆泰之谋,却均因曾受不死之诏而未严格按叛国罪论处,对此司马光叹道:“刑政之失,无此为大焉!”[9]4409史称孝文帝其人:“虽于大臣持法不纵,然性宽慈,每垂矜舍。”[1]186由于汉化初期阶段导致既定法纪未能严格执行,这使孝文帝的廉政思想在实践阶段大打折扣,从而影响了执行效果。

其次,北魏高度集权的政体缺乏系统的监管机制。北魏作为高度集权的封建王朝,其制度层面的弊端同样严重地影响着孝文帝的廉政思想的实践效果。前文已述,孝文帝为了完善对官员的监察制度,强化了御史台的监察职能。如薛聪为侍御史,“凡所弹劾,不避强御;孝文或欲宽贷者,聪辄争之。帝每云:‘朕见薛聪,不能不惮,何况诸人也?自是贵戚敛手。”[10]1333不过御史台官员直接对最高统治者皇帝本人负责,这也就意味着在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封建政体下,得到信任的御史台官员权力被无限放大,一旦御史台官员本人有贪赃枉法之事发生,将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管问责。如孝文帝时期著名的李彪,“迁御史中尉,领著作郎。刚直,遂多所劾纠,远近畏之,豪右屏气。高祖常呼彪为李生,于是从容谓群臣曰:‘吾之有李生,犹汉之有汲黯。”[1]1390而其与仆射李冲有隙,“彪素性刚豪,与冲等意议乖异,遂形于声色,殊无降下之心。自谓身为法官,莫能纠劾己者,遂多专恣”[1]1391。李冲称其“专恣无忌,尊身忽物,安己凌上,以身作之过深劾他人,己方事人,好人佞己。听其言同振古忠恕之贤,校其行是天下佞暴之贼”[1]1393。缺乏系统的监管机制还体现在,御史对受监察对象有选择性,权贵枉法往往无法受到有效的制裁,如太和中,荥阳大姓郑羲“多所受纳,政以贿成……以李冲之亲,法官不之纠也”[1]1239。御史中尉甄琛“俯眉畏避,不能绳纠贵游,凡所劾治,率多下吏”[1]1512。由此可见,御史台官员个体行为就足以影响监察机制的公正性,这自然会影响到廉政政策的整体实施效果。对御史台官员缺乏有效必要的制度监管,致使其权力畸重,成为孝文帝廉政思想中的又一个无解死穴,在其死后,北魏上层集团有所收敛的贪污之风卷土重来,最终导致了北魏政权的东西分裂乃至灭亡。

孝文帝一革旧制,在北魏国内实施俸禄制,使和平时期的官吏群体拥有了稳定的经济来源;在此基础上,孝文帝完善了监察机制,通过礼法结合的手段把廉政工作上升到精神层面。史称孝文之世,“肃明纲纪,赏罚必行,肇革旧轨,时多奉法。”[1]1899不过由于固有的时代局限,孝文帝的廉政思想并不能真正地从根源上解决北魏的贪污问题,但是这种勇于超越时代的尝试和变革,值得我们深入的思考,且能以史为鉴,建立起最行之有效的当代廉政文化体系。

参考文献:

[1] 魏收撰.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 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

[3] 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乙部《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下)[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0.

[4] 高敏.有关北魏前期百官无禄制的两个问题[J].历史教学问题,2004(1):4-8.

[5] 王国维.王国维考古学文辑[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

[6]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

[7] 梁满仓.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考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8] 陈寅恪.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M].合肥:黄山书社,1987.

[9] 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

[10] 李延寿.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责任编校 王学青

Emperor Xiaowens Honest Government Thoughts

YUAN Baolong (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2488, Beijing, China)

Abstract: The official ethos of corruption was prevalent in the mid and late period of North Wei Dynasty, and it had its historical reasons. Emperor Xiaowen began to forcefully implement reforms after he ascended the throne. On one hand, he perfected the system of salary and supervision of the officials, laying a solid system foundation for clean governance; on the other hand, he called for integrity and set an example by himself. Measures he took effectively controlled occurrences of corruption. But Emperor Xiaowen could not overcome restrictions of the era in his honest government thoughts, and the destruction of North Wei Dynasty by corruption could hardly be avoided.

Key words: Emperor Xiaowen of North Wei Dynasty; honest government thoughts; salary system; supervision mech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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