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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感恩思想与期权腐败

2015-05-30蒋国宏

廉政文化研究 2015年4期

中国传统感恩思想与期权腐败

蒋国宏

(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江苏 南通 226019)

摘 要:中国传统感恩思想以儒家伦理为基础,具有义务的绝对性、对象的特定性、价值的增值性、行为的至上性、形式的物质性和时间的延时性等特点。其中的糟粕对期权腐败的生成及其治理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义务的绝对性增加了官员违法犯罪的吸引力;行为的非对等性使受恩者敢于逾越理智和法纪的雷池,通过违法犯罪的途径进行报恩;对象的特定性使官员个人错误地成为感恩的收益对象;方式的物质性使向官员行贿成为感恩的常用手段;报恩的延时性造成了权钱交易的历时性,增加了查处的难度。期权腐败的形式貌似延期报恩,实质是即时腐败的变种,前提是对施恩和报恩的错误认知,根源在于对不当私利的贪婪追逐。因此,对中国传统感恩思想进行理性分析,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对于预防和惩治期权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中国传统感恩思想;儒家伦理;期权腐败;延时报恩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15)04-0027-08

感恩是对他人、社会和自然给予自己的恩惠和方便在心里认可并希望对其进行回报的一种认知、心理和行为[1]。其中包括三个部分或三个环节:一是知恩,即受助者必须认识到帮助者的善意和为之付出的努力;二是感恩,即受恩者从内心珍惜这种帮助,并产生感激之情。三是报恩,即受施者将感谢付诸行动,对于施者的“恩惠”进行回报。可以说,这三者相互衔接、彼此贯通,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其中知恩是感恩的前提,感恩是报恩的基础,报恩则是知恩的必然结果和感恩的最终实现。

感恩报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有投桃报李之说,所谓“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2]。我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左传》中有衔环结草、以报恩德的故事。秦末汉初,韩信不忘漂母的一饭之恩,三国时期诸葛亮为感刘备三顾茅庐之德而鞠躬尽瘁都成为千古传颂的美谈。梁启超感慨,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就是“报恩”,其他一切价值观念都由其衍发而来,他说:“中国一切道德,无不以报恩为动机,所谓伦常,所谓名教,皆本于是……人若能以受恩必报之信条常印篆于心目中,则一切道德上之义务,皆若有以鞭辟乎其后,而行之亦亲切有味……吾国数千年以此为教,其有受恩而背忘者,势且不齿于社会而无以自存。”[3]

20世纪我国著名报人,天津《大公报》主笔张季鸾先生曾经这样写道:“我的人生观,很迂浅的。简言之,可称为报恩主义,就是报亲恩,报国恩,报一切恩!我以为如此立志,一切只有责任问题,无权利问题,心安理得,省多少烦恼。……现在中国民族的共同祖先正需要我们报恩报国,免教万代子孙作奴隶,人们若常常这样想着,似乎易于避免堕落,这就是我的思想……”[4]

对于感恩,中外学者多大加赞誉,认为其能够增加个体对自我、他人和世界的积极评价;有助于个体拓展认知图式,增强活动的灵活性,建构个人的社会支持心理和社会资源,并消除由负面情绪带来的消极影响;[5]有利于产生亲社会的行为,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利于控制自己的行为、思维、情感或感觉,怀有更为浓厚的兴趣和主观幸福感;[6]有利于减少躯体疾病,增进身心健康;有助于人们降低物质欲望,增强对内在目标的追求,从而在重要个人目标方面取得进步;[7]对学生而言,还能提高其创造性,甚至提高其学习成绩。[8]针对市场经济大潮冲击和社会独子化、少子化背景下我国年轻一代感恩意识缺乏的现状,人们对于弘扬民族传统感恩报恩思想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大声疾呼要加强感恩教育。笔者认为,这固然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国传统感恩文化毕竟是在长期封建社会中积淀和发展而来的,不可避免地打上了封建社会的烙印,其中固然有民主性的精华,但也不乏封建性的糟粕,因此,我们也必须对其科学分析,合理运用,反对绝对化和盲目化,惟其如此,方能真正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传承创新。笔者拟从期权腐败的视角切入,对中国传统感恩思想进行剖析,以抛砖引玉。

一、中国传统感恩报恩思想的特点

感恩是所有善良人的基本特质,自古以来即被视为做人最起码的修养和基本的道德准则。感恩思想在西方也颇受重视,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曾说过,“一个不懂得感动、感恩的人,就是一个最无知、最失败的人,也是最不值得别人尊重的人。”[9]与西方相比,中国传统感恩思想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特点:

(一)以儒家伦理为基础

西方感恩思想以宗教为依托,以基督教思想为基础,重视终极关怀,而中国传统感恩思想则以现世为主题,以儒家伦理为支撑。众所周知,儒、道、释三家思想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来源。作为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文化,道教教义中存在以报恩为重的思想,并有“四恩三有”之说,即“天地恩、君主恩、父母恩、师长恩”与“有情者、有识者、有缘者”。佛教的感恩思想在中国生根发芽后也逐步发展,形成了“报四恩”(报父母恩、众生恩、国主恩和三宝恩)的思想体系,在外患频仍、内忧严重的晚清民国时期,更是与爱国主义思想相连接,获得了新的时代内涵。有人曾撰《佛教与爱国》一文,主张报恩思想即是爱国主义思想,因为“在一爱国主义之报国主恩内,可以兼摄父母、众生、三宝之三恩,则一言爱国而四恩总报矣”[10]。但总体而言,中国人的感恩是建立在“天地君亲师”的基础之上,以忠、孝、义为核心的,所谓忠为报君恩,孝为报亲恩,节为报夫恩,义为报友恩,其理论和行为原则主要来源于儒家学派的思想主张。[11]

(二)感恩报恩义务的绝对性

中国人崇尚“知恩不报非君子”,把能否“知恩图报”作为衡量一个人道德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尺。[12]1在经过历代的推崇和实践,这种“软”文化已经演化成了一种在中国社会公认的处理人与自然和社会之间关系的“硬”规范。人们对于感恩戴德、知恩图报讴歌赞扬,对卸磨杀驴、过河拆桥的行为大加挞伐。《战国策·唐雎不辱使命》中有“人之有德于我也,不可忘也”[13]的记述,《敦煌变文集》中有“有恩不报,岂成人也?”[14]的诘问,《关圣帝君觉世真经》也认为“…不报有恩,瞒心昧己。……”[15]

人们之所以在获得别人的恩惠后必须进行回报,是因为:

首先,在中国古代社会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虽鸡犬之声相闻,但人们常老死不相往来。与此相适应,在意识形态领域,形成了“富以能施为德,贫以无求为德”的理念[16],认为施恩是一种高尚的行为,富人要乐善好施,穷人则尽可能不要去麻烦别人,总觉得求人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一旦接受了别人的好处,便必须主动偿还,尽可能的去进行回报。

其次,在儒家伦理的规范下,人们彬彬有礼,循礼而行,强调“来而不往非礼也”。受恩即意味着欠债,往往从此便背上了沉重的心理包袱,并备受折磨。因此,为了恢复心理平衡,受恩者势必倾向于设法回报,完成“还债”行为。其实,这种思想在东亚文化中并非个案,如在日语中,“恩”意即承受的负担、债务或者重负之意。[17]既然“恩”是债务,那就必须偿还,这是义务,是天职,但有时可能恩重如山,无以为报,于是,“难以报恩于万一”成为日本人经常说的一句话。

第三,如果受恩者不对所受的恩惠进行回报,施恩者就会觉得自己的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承认,失去了应有的价值,从而会倾向于告诫自己以后不要再做类似的“傻事”,去帮助别人,其结果也殃及那些真正需要得到帮助的人。

第四,传统中国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如果接受了别人的恩惠而不去回报的话,事情很快便路人皆知,人们会认为其“没良心”,倾向于以后不再给予其帮助,他因此就会被目为“白眼狼”,为周围的人所鄙视、排斥和孤立。这对置身于对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不强,经济脆弱,常常需要别人帮助的农业社会的个人来说,无异于被判了“死刑”,以后将很难在此地立足和发展。

总之,为了消除内心的不适,维护个人的社会关系,期待未来能得到更多的帮助,人们倾向于还债报恩。相反,如果蒙恩者有恩不报,则很难得到人们的理解和宽恕。当昔日的恩人有求于己时,尤其在自己显达之后,无论事情大小,违法与否,都应毫不犹豫,出手相助,否则便肯定会被人骂为狼心狗肺,忘恩负义,猪狗不如。

(三)感恩对象的特定性

西方的感恩思想提倡无差别的感恩,主张即使对待敌人也应当一样;提倡公德,要求人们认真工作,尽职尽力,努力在公益和私利之间保持平衡。中国人的人际交往本质上是乡土社会的同心圆结构,以“己”为中心的,像石子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一圈向外推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18]于是,感恩往往局限于一个狭窄的人际圈之中,基本未能走出“私德”的边界,突出地表现为对家人和朋友的无私、关怀、热忱、忠诚和惦念上,很少能将感恩的心惠及他不认识的或者没有帮助过自己的更为广泛的人群,对陌生人和公共事务一般比较冷漠、迟钝,甚至麻木不仁、寸利必争,所谓“私德丰厚,公德不足”。

西方的感恩对象总体来说带有明显的群体特征,比较抽象,可以向天地、神明和生活本身感恩,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自然、社会等对象,甚至是冥冥之中的一种力量,而不必落实为以一报一的关系[19]。但在中国传统报恩理念中,报恩的对象总是特定、具体而明确的,常常是对自己直接有恩的某个或某几个具体的个人,比如父母和家庭,施仁政、施德政的统治者等。报恩对象首先是施恩者本人,如果不能报于施者则转报于与其最为相关的人,如与施者有血缘关系的人,甚至延展及其家族,但不会泛化,转移到与其非直接相关的人。

(四)报恩价值的非对等性

所谓非对等性就是回报与所受之恩在价值上是不对等的,回报必须远远高于当初恩主施予的价值。由于有人情因素的掺入,因此“报”在中国超越了互惠,超越了布劳所说的一般社会交换所遵循的“公平合理可行”的原则,而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一饭之恩,千金以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古训至今仍广为流传。一个人受惠于他人,不仅应该回报,而且还要小恩大报、薄恩厚报,正如易中天所言“如果报恩的程度大大超过施恩,则会受到舆论的一致赞扬。无论怎样加倍地回报,都不会视为过分”。为报父母的养育之恩,不仅形成了官员“丁忧”制度,而且还发生了“郭巨埋儿”、“丁香割肉”等一幕幕惨剧;表现在婚姻大事上,就出现了儿女只能听从父母之命,放弃了自由追求爱情的权利,引发了无数人间悲剧;为报君恩,臣下不惜“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如三国时期的名相诸葛亮虽才华、能力远胜刘禅,但在刘备去世后仍全力辅佐阿斗,而无取而代之、黄袍加身的思想和行为。“士为知己者死,马为知御者良”[20]。为报知音,管仲宁愿舍去生命相随挚友鲍叔于地下;为报知遇之恩,许多侠士赴汤蹈火,即使是恩主在施加恩遇之时,就有要其搏命冒险的动机,也在所不辞。此类案例不胜枚举:为报燕太子丹之恩,荆轲冒死行刺秦王;为报严仲子之恩,聂政慨然刺杀韩相侠累;为报智伯之恩,豫让毅然前去刺杀赵襄子。唐代还出现了许多歌颂侠士的文学作品。王维《夷门歌》云:“非但慷慨献奇谋,意气兼将生命酬。向风刎颈送公子,七十老翁何所求!”杜甫《遣怀》咏:“白刃仇不义,黄金倾有无。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21]为报朋友之恩,人们不惜“两肋插刀”;为报救命之恩,女子不惜以身相许,甚至嫁给缺乏感情,各方面条件不佳甚至身有残疾的男人。

(五)感恩行为的至上性

所谓至上性是指在报恩时不计个人得失,不顾行为后果,甚至逾越制度和法律的雷池。《三国演义》中关羽为报曹操曾经的知遇之恩不惜违反军法,在华容道放走曹操。这种为报私恩而损害公共利益、大局利益的假公济私行为不仅未受到社会的应有谴责,相反赢得“义重如山”的美誉,受到赞美:“拼将一死酬知己,致令千秋仰义名”。关羽死后,刘备、张飞感兄弟之情而不惜代价向东吴发难,甚至置蜀汉的前途于不顾。这些以私废公的行为进一步将人们引入情绪化、极端化“感恩报恩”的误区。

(六)报恩形式的务实性和物质化

西方的感恩思想崇尚纯洁的,毫无所图的施恩,即使要求有回报,也旨在得到上帝的宽恕和庇护,注重来世灵魂的拯救。但在中国,传统感恩文化重视回报的务实性,强调回报应是实实在在的。语言上的感谢固然不可或缺,而行动层面的报恩则更受欢迎,否则便有流于空言,口惠而实不至的指责和怨言。报恩的形式往往视受恩者的能力和掌控的资源而定,在中国习惯中,通过奉献财物以表谢意成为常用手段。除钱财外也可以是官职、机会,或者是劳务。其实,无论是官职也好,机会也罢,都可以通约为财物。有学者曾研究中国民间故事中的“龙女报恩”题材,发现“报恩的过程始终以物质的回馈为主要形式”,在民间龙女报恩的过程中,“物质层面的回馈始终是第一位的”[22]。另外,在中国古代社会,女性活动空间狭小,掌握的资源较为有限,对施恩者的回报途径并不很多,由于性和生育体现着中国女性当时两个主要的社会价值,而自己的身体又是能自主支配的。于是,不论在女性眼里还是在男性眼里,以身相许便成了受恩女性最重的,也是最具意义的报答。[23]

(七)报恩时间的延时性

在传统农耕社会,国人长期在同一区域,按血缘关系聚族而居,“在这样的社会生活里,土地的不能移动与人们对土地的依赖使得一个家庭祖祖辈辈都生活在一个地方,并由此而衍生出家族、宗族和村落。如果不是发生比如战争、洪水或饥荒等重大的天灾人祸,中国人发生社会流动的可能性很小。这将意味着,一个个体一生所交往的人是相对固定的(开始是家中成员,结婚后会随之扩张一批人,再固定下来)。邻里是固定的,因为宅地和田地是固定的。一个人一生中的几个重要的礼仪以及这个礼仪会有哪些人参加也是固定的”[24]。社交圈子的相对固定和封闭决定了中国人人际交往具有长期性和连续性,导致了“报恩”不必立即进行,可以选择未来适当的时间报恩,施恩者也有足够的机会获得受恩者对其回报,当回报不能直接得到时,“人们会形成并接受在遥远的将来或者在某种其他不可验证的环境中获得回报的解释”[25]。

二、中国传统报恩思想与期权腐败

期权腐败是指腐败分子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企业或个人)谋取利益,不求立即获得回报,而是在事成后由收益人按照事前的约定,将好处交给其本人或亲属等利益相关人的行为。期权腐败古已有之,在中国古代被称作“事后受财”而被定罪量刑,受到处罚打击,不过,其大量出现则是近年之事。近年来,随着我国加大了对腐败的查处和惩治力度,公众对腐败行为关注度高、警惕性强、声讨强烈,使得腐败分子不得不改换策略,将违法收益由“现货”化为“期权”[26],使得期权腐败问题更加多见和突出,引人关注。对于期权腐败,自2005年以来,国内学界给予了广泛关注,对其定义、形式、特点和危害等进行了很好的研究①,但对其产生的文化基础尚未涉及。笔者认为,中国传统感恩思想中的糟粕对期权腐败生成及其治理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加强对其研究十分必要。

(一)报恩义务的绝对性增加了期权腐败官员违法犯罪的动力和信心

从形式上看,期权腐败就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先为个人或企业办事,事成后收取获益的个人或企业以谢恩、报恩的形式进行的贿赂,类似于一个施恩与报恩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否完整,官员能否成功寻租,获得回报,往往取决于获益者在官员违规使用公共权力后能否报恩。那么官员能否获得回报,或者说蒙恩者报恩的概率如何呢?从现实情况看,违法官员在为不法商人谋得利益并离开职位后,回报得不到兑付的风险很小,一般都能依约兑付。[27]这说明了行贿者在实践中大多遵守了有恩必报的“古训”。可以说,国人普遍具有感恩报恩思想,报恩义务的绝对性确保了报恩的高概率,使公共权力行使者有了贪腐的信心和权力寻租的动力。

感恩是施恩者与报恩者两个主体间的双向交流。报恩既是上一轮施恩的结果,又可以成为新一轮的施恩,引起新的报恩,如此循环往复、绵延不绝,升级提高。对企业或个人而言,事后报恩、贿赂是一种还债行为,是义务。对公职人员来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接受了对方的好处,欠了对方的人情,便有了进一步回报的义务,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继续为其谋利便成为必然选择。可以说,对曾经运用公共权力为其谋私官员的事后孝敬既是不当得益者感恩的一种体现,也是其对下一次权钱交易的必要投资和有益铺垫。

(二)感恩对象的特定性导致收益对象的私人性,使公权私用、假公济私、以权谋私获得了文化支持

中国传统感恩思想虽产生和发展于封建农业社会,但时至今日,其流风余韵仍在。许多人不感恩国家而感恩个人,不感激政策,而感激某个领导人。比如,有的人被提拔重用,嘴上讲的是“感谢党和人民对自己的信任”,但内心想的却是某位领导的关照、栽培,把这位领导视为“恩同再造”的“恩公”,[28]于是,效忠曾有恩于自己的个人,唯其马首是瞻便成为其行为准则,即使“恩公”做出错误的指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也遵照执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官员能经得起金钱、权力、美色的考验,但一遇到曾有恩于自己的老领导、老朋友、老同事相求,便很快败下阵来,因为不忍拂其面子,而把苦苦坚持的原则抛到九霄云外,最终违规违纪,锒铛入狱。在期权腐败中,当老领导退休或离职后,请其担任顾问、经理,通过给其发放工资、补贴、股份进行回报等就成为重要形式。

(三)感恩回报方式的物质性使国人通过奉献财物以表谢意成为常用手段

中国是礼仪之邦,重人情,讲感情,这既使得人际关系不再冰冷,带有一丝温馨和暖意,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文明与和谐。但感恩回报形式的物质性则使得事后行贿或者说是对有恩于自己的公职人员的“感恩回报”与正常的人情往来和相互救助有时难以区分,甚至可能成为不法分子行贿犯罪的掩护,也增加了惩治和打击的难度。

(四)报恩行为的非对等性和至上性使受恩者容易违法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期权腐败

鸦片战争爆发前,在东南沿海地区,有名“三山举人”者不仅充当间谍和外国侵略者的帮凶,为英国鸦片贩子刺探军情,提供内河水图,还为英国大烟贩子胡夏米送行,在信中称其为老爷,表示如有一天能获得官职,将做牛做马报其大恩。若今世不能得官,则来生做犬马去其家报“恩”。如此奴颜婢膝只因胡夏米曾赠与其书籍和钱财,他可凭此去求得一官半职。[29]类似为报私恩而有损国格、人格的案例可谓不在少数。施恩者(贪腐官员)对厚报的追求和期待是其进行期权腐败的动力之一。一些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把正常的工作看成是对企业或个人的恩惠和照顾,因此期待着企业或个人予以回报,受贿和索贿由此发生。总之,报恩行为的非对等性和至上性使感恩有时呈现非理性的特点,受恩者容易逾越法律法规的界限,陷入犯罪的泥沼,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期权腐败。

(五)报恩的延时性导致权钱交易的历时性,增加了查处期权腐败的难度

从不当得利的行贿者角度看,期权腐败类似于延时“报恩”。众所周知,按照施恩与报恩间隔时间的长短,报恩可以分为即时报恩与延时报恩。即时报恩是受恩者接受施恩者的帮助后,在较短的时间内立即对施者的帮助或馈赠进行偿还的行为。在中国文化中,它一般发生在陌生人之间,因为彼此可能再无机会交往。在熟人之间,如果采取即时回报的方式,一般是相互之间划清界限,以后不再往来的一个重要标志。另一方面,受恩者在当初接受别人恩惠的时候常常处于地位、能力较弱的位置,立即回报的能力比较弱,可能性也比较小,又不利于其避免巴结权贵的嫌疑,因此,延时报恩成为国人更加推崇、普遍采取、广为接纳的报恩方式。[12]24中国传统文化对延时报恩的推崇和普遍采用使得期权腐败在中国具有了广阔的生存空间。另外,期权腐败不是即时的,明目张胆的,像商品买卖那样一手交钱立即办事。一些官员在位时利用权力的影响,合法或不合法、合理或不合理地为某些企业、个人牟取非法利益,为了“保护”自己,逃避监督和查处,与请托人约定在未来某个时期接受好处。这一时间可以是一年、两年,也可以是十年、八年,甚至是几十年之后。由此也常造成证据损毁、灭失,证人难以寻找等问题。这种权力影响与职位在一定程度上的分离无疑增大了甄别和查处期权腐败的难度,而利益回报的高安全性则成为期权腐败受到愈来愈多腐败分子青睐的重要原因。

三、对中国传统施恩和报恩思想的理性思考

腐败的预防与制约呼唤理论的升华、概括、凝练和方法上的拓展、创新[30]。笔者认为,在期权腐败中,无论是官员的“施恩”,还是收益人的“报恩”都是不足取的,甚至是有害的,其实质是对中国传统感恩思想中糟粕的利用和放大,根源在于对施恩和报恩的错误认知,因此,科学地分析,理性地看待施恩和报恩十分必要。

《论恩惠》是西方思想中与感恩有关的最早论述,其作者塞涅卡认为恩惠接受者与给予者的动机很重要,上帝在给予恩惠时从来不求回报,这种只关注受益者的恩赐才是最值得提倡的。如果施惠者本身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帮助别人,带有明显的利益动机,那就不是一种道德行为,不能算是施惠,也就不值歌颂和回报了。在期权腐败中,不正确使用公共权力者的动机显然并非出于“好心”,而是一种交易,是出于某些利益性动机的寻租行为。因此,我们应看到其实质,将其与助人为乐、热心助人的善举区分开来。我们应回归施恩的本质,弘扬施恩不求回报的精神,努力塑造超越功利的理想人格,达到无私而施、与而无取、施不求报的高尚境界。[31]另外,施恩应基于爱民、便民的宗旨,以维护公平公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职志,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违规使用公共权力,不得损害第三方或社会整体利益。

关于报恩,笔者认为,首先,受助者应具备感恩的思想,做好报恩的准备。其次,报恩应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不能把报恩当成一种负担,并为此放弃个人的尊严和原则。再次,“报恩”只能是“私恩私报”,由个人通过适当的方式表达,而不能“私恩公报”,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给予恩主以政策或法律外的好处,否则最终只能危害自己、朋友和家庭。第四,报恩应当是有德之报。所谓有德之报就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在不违背道德、原则、政策法律的前提下进行回报。[12]25在这方面,包公和梁启超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包拯在审理“狸猫换太子案”时,公正执法,对曾在年少时因其相救才得以大难不死,在“铡国舅”被贬为平民时,又因其跪求而得以复职,与其有着同乡、同窗、同僚“三同”关系的好友太监郭槐予以严惩,诠释了知恩图报的真谛,也为其赢得了“包青天”的美誉。当年,曾有人以报恩为理由诱使梁启超媚日。后者义正词严,断然拒绝,指出:维护国家民族的权益是我的权利和义务。我难道因为曾受日本保护十余年,就可以放弃对国家的责任吗?难道要我“日思引外人以扰乱祖国而始为报恩”吗?他正告日本军国主义者:“凡以正义待我者,无论何国,吾皆友之;凡以无礼加我者,无论何国,吾皆敌之。”[32]相反,那种违背社会公德,仅仅根据个人的恩怨是非而进行的无原则的,甚至通过行贿等不法手段来进行的报恩则是无德之报,必然受到社会的唾弃。第五,报恩的形式应当多样化,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不一定非要以物相报,特别要谨防“报恩”的庸俗化和形式的物质化。作为公职人员,感恩国家和人民的最好方式就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清正廉洁,就是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和权力观,努力为民办事,为企业排忧解难,用好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抵制腐败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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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 王学青

Research on Chinese Traditional Thanksgiving Thoughts and Future Corruption

JIANG Guohong (Research Centre of Clean and Honest Government of Nantong, Nantong 226019, Jiangsu, China)

Abstract: Based on the Confucian ethics, Chinese traditional thanksgiving ideas have many characteristics, such as absoluteness of paying obligations, specificity of the objects, incremental value of paying, supremacy of behavior, the pragmatic characteristics of forms and time delay. Residues of Chinese traditional thanksgiving thoughts generate bad influence for future corruption and its treatment. Absoluteness of duties increase the attraction of offending the law; the asymmetry character contributes to the daring behavior of the benefited to go beyond reason and law; the material character of the methods helps make it a frequent way to show thanks; the delay in giving thanks results in delay of the trade of power and money, increasing the difficulty in these wrongdoings to be found. Future corruption shows the form as extension of gratitude but in actual fact is a mutation of corruption, the precondition of which is the wrong cognition of mercy and kindness, and the root lies in the pursuit of improper interests.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a rational analysis on Chinese traditional thanksgiving thoughts, and absorb what is best and discard the waste.

Key words: Chinese traditional thanksgiving thoughts; Confucian ethics; future corruption; delayed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