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别“误伤”职工正常福利
2015-05-30
新传奇 2015年4期
在反腐败新常态下,对节日腐败的预防和提醒已成为近两年来的常规动作。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地也纷纷要求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与此同时,也明文规定,要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正常福利待遇。
这句与往年的通知相比多出来的话,显然有其特殊的含义。
自去年中秋节以来,一些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乃至民企的福利问题一直是大家的热议话题。
而在反腐的强劲“台风”之下,有些领导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他们宁愿不发,也不愿意发错,不发福利,只不过是被职工埋怨,但发错或是发多了,则会被处分。
新华社发文称,八项规定出台后,一些人借反腐之名拿掉老百姓应有的职工福利,甚至妇女节女职工的体检也没了。人民日报客户端就此发评论认为:反腐不应该反职工正常福利。舆论普遍认为,中央八项规定反的是官场腐败,并不是职工的正常福利。而反腐的最终目的之一,其实就是为了增进公众福利。
使“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落到实处,最重要的还是制度建设。一是明确“正常福利待遇”的内容;二是规定相关标准,规定具体的数量、价格标准等,以增强可操作性;三是将发给员工的福利向社會公开,发放的名义、发放的范围、发放的标准等都有一本明细的台账,经得起审计审查,经得起民众监督。
对于不发放“正常福利”或是泛发福利行为均要进行追究。如此,才能切实保障干部职工的“正常福利”,否则,保障干部职工正常福利待遇可能会成为一句空话,或是静悄悄地被“异化”了。
(《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