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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圈》中的架“桥”之思

2015-05-30门莹

北方文学·中旬 2015年5期

门莹

摘 要:在邵丽的中篇小说《第四十圈》中,“桥”这一意象耐人寻味,不仅指小说中的“我”指挥建设的现实中的大桥,还有其深刻的象征意义:“我”作为挂职副县长,试图在官与民之间架“桥”,作为作家,努力在叙述者与故事之间架“桥”。作者通过这些象征意义揭示了小说的创作意图。

关键词:桥;官与民;叙述者与故事

作者邵丽在《第四十圈》的创作谈中说道,她在写完《刘万福案件》之后原本发誓不再写类似题材的小说,因为小说即使引起众人的注意,这一类人的命运也不会被改变,“他们为生活的重轭所规定和压迫,几乎没有翻身的能力。”[1]但是,当看到了齐光禄这个人物,作者决定再次拿起笔来,“颠覆自己的想法”。我认为,作者所说的“颠覆”不仅是指颠覆自己“不写”的想法,更重要的,是颠覆过去的“写”时的想法,如小说中的学弟所说,“一个小说家要有穿越情绪的能力,要找到苦涩背后真正的味道。”[2]17她在这部小说中,不再只是通过描写苦难传达同情,而是表达超越同情层面的更深层次的思考,思考原因,也思考解决的办法。这种思考以“架桥”的形式在小说中出现。

一、现实之桥

先说现实中的“桥”。现实中的桥是和“建桥”这个项目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第一次出现是在小说的第三节,“我”作为下基层挂职锻炼的机关干部,想办一个有形的项目,司机刘师傅建议修一座县城通往天中镇的桥,但是因为齐光禄的案子,天中镇人有了“不好惹”的名声,修桥的事情就一直没人办。“我”决定前往天中镇,一探究竟。第二次出现是在小说的第八节,县政府常务委员会讨论“我”提出的这个建桥的项目,天中县官员對天中镇的讳莫如深再次引起“我”的困惑,“我”第二次前往天中镇。第三次出现是在小说的第12节,学弟作为上面负责项目的领导要来视察项目进展情况。最后一次出现是在小说的最后一节,在小说最后还要特别提到这座大桥,可见“桥”在作者心中必定是一个贯穿小说始终的重要的存在。“我”在离开天中县的前一天来到这座刚刚通车不久的汝河大桥,在桥上感慨万千,想到人类与河流的关系,想起坠子讲的笑话,小说由此结束。前两次“桥”的出现,都促使我走出政府,去往天中镇,前三次“桥”的出现,都为我引出了对于齐光禄案的全新的叙述者,“桥”的出现有力地推动了情节的发展,最后一次“桥”出现之后“我”生发的感慨更是将小说主题作了一个深化。由此看出,“桥”在这部小说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然而,最值得注意的,是“桥”的象征意义。

双重身份的“我”自觉担负起了双重的责任:作为挂职副县长,她指挥建造县城通往天中镇的大桥,在建桥的过程中,她发现存在阻隔的不只是县城与天中镇的交通,还有政府官员与底层平民之间的沟通,她以亲身经验重新讲述特定身份的人物,以期还原真实的生活,是在架一座“官民之桥”;作为作家,她对齐光禄的案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凭借职业敏感,她预感其中的张力可以构成一部好的小说,所以主动倾听众多不同身份的人的讲述,力图找到通往故事真相的道路,是在架一座“叙事之桥”。这两种努力都是在架“桥”,是在两相阻隔的事物之间寻求可以打破僵局、营造和谐的途径。

二、官民之桥

《第四十圈》有两个生存空间,一个是由政府官员组成的“官场”,另一个是由底层平民组成的“民间”。

描写官员的小说在中国由来已久,在中国古典叙事中,官场小说多是揭露官场黑暗、权贵腐败的文学作品,如《儒林外史》、《官场现形记》等,它在众多听着贪官与清官故事长大的中国人心中种下了许多根深蒂固的念头:贪官常见而清官难得、遇到冤情只能寄希望于清官的出现等等。这样的集体无意识背后还潜藏着一种对待人的二元对立的判断方法:要么是好人,要么是坏人。正如小说中所言:“谁有这么大的能力,说你不是好人,你立马就变得不像好人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3]19事实上,没有谁是天生的好人或坏人,是我们的文化传统或者一些错误的思维定势引导出了这样简单粗暴的论断。在民间,这样的传统意识尤其强烈,小说中牛大坠子的两段唱词都是取自包青天的故事,包青天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形象,寄寓着老百姓最朴素的依靠清官惩治贪官、伸张正义的愿望,上世纪九十年代,《抉择》、《人间正道》和《苍天在上》等反腐小说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正是因为这些小说“依靠‘青天的力量完成了‘惩戒的实施,满足了中国人自古及今一直固有的对‘青天的期待”。[4]牛大坠子一家的悲剧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他们对官员的误解造成的,比如牛光荣认定齐光禄被抓是政府势力打击报复,大叫“老天爷还不睁开眼吗”跳楼自杀,再比如齐光禄将种种不幸归咎于前派出所所长查卫东,犯下故意杀人的重罪。这其中反映出的不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误解,而是来源于传统文化的,整个民间对官员群体的误解。

邵丽认为“官场是整个社会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是一种常态。官场生活和我们普通的市民生活有什么不一样吗?其实那些个官员,与我们从事任何行业的普通人一样。一样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甚至是油盐酱醋吃喝拉撒。”[5]所以在邵丽的笔下,“我”接触到的和了解到的官员既没有传统叙事中那种十恶不赦的贪官污吏,也没有像包青天那样官场英雄般的可歌可泣的人物。小说中着墨比较多的的官员办公室副主任赵伟中和“我”在发改委任职的副处长学弟,虽然给人一种圆滑世故的感觉,但是圆滑并不妨碍他们的善良,世故只是他们以其敏感与智慧熟悉规则之后在官场自保或者进取的一种生存方式。

“我”对官场空间的审视与描写打破了传统的叙事模式,呼唤民间对官员的重新认识,这是架构官民之桥的第一步。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官员对民间的态度问题,如果官员能够在生存规则、法律原则与为民考虑之间建立一种平衡的话,小说中的悲剧或许也可以避免。

三、叙事之桥

《第四十圈》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文本,故事里面还有故事,简单梳理文本中的情节,大致分两个故事,一是齐光禄的杀人案,二是“我”来到天中县之后一点点了解案件。杀人案在前,“我”的故事在后。但小说没有采用常见的倒叙结构,而是采取了穿插并置的叙事形式。如果以A代表“我”听故事的故事,B代表齐光禄杀人案,数字代表故事情节的推进,小说就是A1B1A2B2A3B3……式的结构。A故事里“我”打听的故事正是B里面所讲述的故事。那么B故事究竟是真相,还是A故事里众人叙述的拼图,或者只是与众人叙述都不同的另一个版本而已?作者没有告诉我们答案,她以这样穿插并置的形式安排文本,就是想提醒我们注意,讲述与真相并不是同一个东西,在两者之间其实有一道我们常常忽略却一直存在的鸿沟。故事越复杂,这道沟就越深。意识到鸿沟就是跨越的第一步,作者架桥的努力从这里开始。

A故事里的叙述有以下几种声音和态度:

司机刘师傅:以“狠”字评论齐光禄。认为既然张鹤天已经赔偿了损失、政府作出了补偿、相关官员也被免职,齐光禄就不应该再起事端。

天中镇镇长和书记:几杯酒下肚,打开了话匣子,但却是七嘴八舌地胡乱插话,“我”到末了也没听明白他们说什么。

天中县县政府的领导们:回避天中镇的事情,生怕与那里有任何牵扯。

办室副主任赵伟中:他一开始也是讳莫如深的态度,后来为我解释了为什么副县长们都不敢负责与天中镇有关的事务,因为如果下面出了问题,分管领导就要负连带责任,跟着受处理,他们回避是怕群众上访,受牵连。

天中镇船工:大赞齐光禄的岳父牛大坠子,称他这样好的富人已经绝种了,慷慨助人、恩泽乡亲。

邻县挂职副县长周友邦:(听查卫东的同学说的)齐光禄家一家人都不好惹,被杀的派出所所长死得太冤枉。

赵伟中的小舅子(也是县政协副主席的儿子、齐光禄的初中同学):齐光禄从小一根筋,出这种事是他的性格造成的。

因为各人身份立场不同,认识水平也有差别,所以同一件事才会有如此多不同的描述与反馈,通过梳理众多声音,这个道理显而易见,然而故事中的众人却始终未得清醒。他们一直都拘囿在自己的认知里不肯回头,终于离真相越来越远。作者在文本中安排众声喧哗,就是想在讲述与真实之间搭一座桥,使人们明白,只局限在自己的偏见中是永远无法抵达真相的。

参考文献:

[1]邵丽.继承与颠覆[J].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2014 (3):32.

[2][3]邵丽.第四十圈[J].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2014 (3): 4-32.

[4]王萌.新时期以来官场小说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3:80.

[5]邵丽.我的生活质量[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