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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30徐中起

大学生 2015年5期
关键词:部门法教义法理学

徐中起

学习法律有不同的层次,法律专业学习之阅读,非专业人士的阅读,法律专业本科生之阅读,高年级和低年级又有所不同,以及研究生、博士生之阅读。即使法学大家也不是读遍了天下法书,可以随心所欲而不必再读书。面对如此多样的法律阅读状况,要以一篇短文介绍法学名著确实有难度。本文主要面对法科学生,主要是本科生和法律专业硕士生,适当兼顾其他。

法律的精髓是法典,法典是对法律规范的分类和集成。在法规多如牛毛的今天,法典在法律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因此,读典是法律学习的重要任务。当代法律分为很多部门,法律的这种分部门发展始于拿破仑五法典。此前,无论中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都是诸法合体。十九世纪初,拿破仑主持制定了五部法典,分别是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加上此前法国大革命时期制定的宪法,总共六法。这六法结束了诸法合体的历史,立法与法学从此走上了分类发展的道路。我国的法律分为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共七个法律部门,可简称“七法”。法律部门下又作进一步划分,比如诉讼法就分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及仲裁法等。

目前我国法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大致上会列出五十门左右的课程,其中大部分与部门法学有关。在这繁多的部门法中最为基础的是民、刑、诉讼。民、刑、诉讼是最古老的法,凝结着人类社会数千年积累的法律经验,其它部门法都是以其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因此,读典首先应当读民刑诉讼法典。我国目前没有民法典,但有一系列的重要民事立法,如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十八大四中全会决定制定民法典,将会以这些民事立法为基础编纂中国民法典。在民法典制定之前,这些民事立法都是我们学习中应当读的。民事诉讼法典、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都是我们学习法律必读的。学习中可以这些法律文件为基础,将阅读的范围逐步扩大到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中所列举的大量具体法规。

要深入了解法律,还应当阅读一点古代的和外国的重要法典。代表中国法制史立法和释义水平的《唐律疏议》,罗马法系的《查士丁尼法典》,以及当代的《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大陆法有代表性的国家,如法国、德国,以及英美法系国家的重要的民刑诉讼方面的立法。《唐律疏议》虽然与今天中国的法律没有直接关联,但它仍然是了解中国人如何理解法律的绝佳文本。《查士丁尼法典》是古代罗马法的集大成之作,它往上总结了罗马帝国经千年积累而成的法律经验,往下则开启了大陆法的发展。当今世界凡受大陆法影响的立法,都与其有法理上的关联。

法典虽然重要,但不能先读法典,而应当先读法律教义学。所谓法律教义学,就是我们的各种法学教材,当然,并不是法学教材中的任何内容都是法律教义学。法律教义学的内容主要是与立法有着相同意义那一部分,以及为了说明这种意义所作的理论阐释。大致上我们可以把这两方面的内容叫做法学通说。教义学法学的基本使命是解释法律,具体有三:建构和解释法律概念;说明法律分类体系和结构;阐述前二项的内在原理、价值取向及应用机理。教义法学的内容受制于立法,主要是受制于法典,而法典之制定需要以法律教义学理论支撑。同样一种法律的意义循环于立法文本和法律教义学之间。

按照重点学习民刑诉讼的思路,列出相应的法学教材如下:

王利明主编《民法》(第五版),高铭暄、马克昌主编,赵炳志执行主编的《刑法学》(第五版),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第四版)陈光忠主编的《刑事诉讼法》(第五版)。以上只列了民刑诉讼方面的教材,这些都被列入国家级规划教材。当然学习法律只学民刑诉讼是不够的,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专业培养方案中的法学核心课程有十六门。这十六门核心课程分别是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十六门核心课程中,除了法理学和法史学外,都是部门法课程。学习民刑诉讼以外的部门法也应当照此办理,选读国家级规划教材。

前面谈的是部门法学习,对系统学习法律来讲是不够的。法理学、宪法学亦是法科学生应当学习的。法律与技术规范相比,最大不同是法律规范有强烈的伦理色彩。法律的运用是一个高度技术化、程序化,又时时受到法律内外各个方面的伦理评价和批评的过程。法理学是法学中以阐述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正当程序等法律价值为主要研究内容的学科,当然其研究范围不止于法律价值,它也描述和介绍法律的概貌和运作过程。面对庞杂的法律体系,学习部门法有如了解树木,学法理学则有俯瞰森林之用。宪法是法律之母,在现代国家宪法为其它各种立法提供立法依据,同时也是法律运作的正义之源。

这里推荐两本著作,一本是刘星的《法理学导论》,一本是胡锦光、韩大元著的《中国宪法》。如果要深入学习法理学,以下著作可读:苏力的《送法下乡》,作者以自己的亲身观察展现了中国农村司法运作状况及对基层司法改革的关切,是一本理论联系实际的好书。美国法官波斯纳的《超越法律》,这本书中分析了面对当代复杂的社会现实和案件,因循守旧并不能解决问题,而是要求法官和律师作有深度的理论思考。英国法官丹宁勋爵的《法律的界碑》,作者对英国法律面对的一些涉及公民权利的重大案件作了深刻分析,其特点是将传统的法律原则应用于新型案件,稳妥地实现法律变革。这些书读来令人耳目一新。

上世纪末以来,法学方法广受我国法学界重视。初学法学方法,可读杨仁寿的《法学方法论》,以及德国学者拉伦兹的同名著作。如果要深入学习,可看美国法官波斯纳的《法官如何思考》和德国法学家阿列克西的《法律论证理论》。《法官如何思考》是波斯纳较新的一本著作,用实证的思路总结分析了法官判案的思想进路,是一本具体而真实的法学方法论著作。在《法律论证理论》中,作者提出的普遍实践言说理论为法律判决中的说理性提供了哲学支持。

学习法学应当了解法律史。中国法制史可看张晋藩主编的《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思想史可看刘广安著的《中国法律思想简史》。如果想学得细一点,还可看杨鸿烈著的《中国法律发达史》和瞿同祖著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外国法律史可看徐爱国著《西法肄言 漫话西方法律史》和爱尔兰学者凯利著的《西方法律思想简史》。要深入学习,可看英国学者梅因的《古代法》和德国学者维亚克尔的《近代私法史》(上、下册)。前者对早期罗马法的研究颇见功力,其影响已经超出法律史学的范围,后者对大陆民法的近代发展作了细致的梳理。

学习国内法是法律学习的重点,但仅此是不够的。我们还应当了解国际法和外国法。国际法有规划教材,这里不再细说。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组织法,如世界贸易组织(WPO)法、欧洲法引人注目。如有兴趣,可读韩立余撰写的《世界贸易组织法 》和张彤主编的《欧盟法概论》。了解外国法有一个重要视角,就是学习比较法。德国学者茨威格特和格茨的《比较法总论》虽然有些老,但对不同法系的深刻洞见并未过时。

无论法典还是法教义学,都比较枯燥难读。比较好的办法是先读一点导读性的书,对法律法学有了大概了解后,再读法教义学,尔后再读法规。我建议读以下两本书:一本是吴祖谋和李双元主编的《法学概论》,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的基本内涵作了全面介绍,另一本英国学者辛普森写的《法学的邀请》。这本书以不大的篇幅对法律的体系、传统、分类等作了简明易懂的介绍,两本书都是很好的法学入门书。如果并不想全面学习法律,只是想了解一下,那么读这两本书足以让你对法有个轮廓性认识。

最后说一下法学阅读的方法。学习法学必须把读典、读法教义学结合起来读,最好是把法律的学习与法律实践结合起来学习。重要的法典法条、法学通说要烂熟于心。解释法律和适用法律时,一定要将法条之意义与个人之看法作严格的区分,不要把个人观点充作法条之意义。法律人的境界,就是说法时随心所欲不逾矩。这里说的不逾矩,就是不以个人看法替代法律。

责任编辑:陈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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