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日本碳税立法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5-05-30章琳

2015年50期
关键词:碳税日元税率

章琳

摘要:近年来随着对气候变暖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认识的逐步加深,全球范围内已逐渐开始了对于碳税这一复杂课题的行动与探讨。虽然2014年我国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指出了要做好环保税立法的相关工作,征收碳税也是大势所趋但时至今日对于碳税的开征始终存在争议。我国和日本都属于计划性很强的亚洲市场经济国家。而日本对碳税的研究长达20余年,拥有丰富的经验。本文以对日本碳税立法内容的借鉴为出发点,探讨我国碳税制度的构建,以期对我国的碳税立法有所贡献。

关键词:碳税;地球温暖化对策税;环境税

一、引言

在现有税收法律手段中,碳税以石油、煤炭以及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中的二氧化碳为对象进行征税,碳税的实施可以使相关产品的价格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成本相配比,通过价格传导机制促使人们主动的去选择更加节能环保的生产消费方式,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随着对气候变暖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认识的逐步加深,全球范围内已逐渐开始了对于碳税这一复杂课题的行动与探讨。就各国推行碳税的进程来看,这些国家主要可分为三类:一是北欧国家,芬兰、荷兰、挪威等国均1990左右就开始推行碳税,力度也较大,作为首先进行碳税立法的领头羊,这些国家在碳税的立法和实践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第二类是欧美经济发达国家,例如美国、德国等,这类国家在欧盟和经合组织的领导下,于2000后相继开征了碳税;第三类则是日本、新加坡等类似的国家,这些国家在20世纪前也缺乏运用税收的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驱动力,直至20世纪末期才逐步开始启动碳税等环境税制的构建,积极摸索环境税征收的途径。日本与我国同属亚洲国家,且其经济体制和我国相似,都属于计划性很强的市场经济。日本对碳税的研究长达20余年,且经过了多次修订,碳税法律体系较为完善,对日本的碳税方案进行深入剖析,借鉴学习,进行本土化发展对我国碳税制度的征收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日本引入碳税的实践

(一)日本征收碳税的背景

由于日本国内钢铁等行业的强烈反对,日本国家与欧美国家不同,至今也未能建立起强制性的总量限制碳交易市场,作为《京都议定书》的缔约国之一,一直以来日本减排的主要手段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核电,但2011年的大地震使日本的核电站遭受重创,舆论的压力,核电站区域的环境修复重建,日本的许多的核电计划都一度被逼停,减排压力巨大。在环境和行业的双重压力之下,通过价格刺激效果促进二氧化碳减排已经成为日本唯一的可行手段。

早在20世纪90年代,日本的环境省就开始专项研究碳税在本国的可行性,在签定《京都议定书》后,碳税方案也进入了实质阶段,日本环境省在2004年正式提出了碳税方案,并于2005年、2006年相继公开修正版,2007年日本的碳税制度正式开始实施。2008年提出新版本,2009年环境省提出“地球温暖化对策税具体案”,原定于2010年4月开征,但如果开征,产业界的成本、煤油价格、电费价格都将上涨,国民生活将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该计划在2011年再次进行讨论,并最终通过了税制改革大纲,决定对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新设“地球温暖化对策税”,事实上这也不能算是一个全新的税种,本质上也只是提高了现有石油煤炭税的税率,“地球温暖化对策税”将依附于已有的石油煤炭税种内并于2012年10月1日开始征收。日本政府目前的目标是在2030年前将因能源消耗排放二氧化碳的数量削减30%(相比1990年),为了缓和多方的矛盾,该政策在5年开始实施,预计税收规模将达到2400亿日元左右。所征碳税将主要用于环保方面的支出,如节能环保产品补助、可再生能源普及等。在经历了碳税方案的多次重复修改之后,日本的碳税方案已经进入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具有深刻的借鉴意义。

(二)日本碳税的内容

日本碳税主要是根据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中的碳含量进行纳税,税改之前碳税的税率标准分别为:原油、石油制品779日元/CO2吨,气体碳氢化合物400日元/CO2吨,煤炭301日元/CO2吨,税改将于2012年,2014年和2年分阶段提高征收标准。最终环境税将在石油煤炭税的基础上对所有化石燃料加征289日元/CO2吨的附加税,形成新的石油煤炭税。具体征收标准如下图1、表1所示:

环境税虽然主要由使用化石燃料的日本各电力公司和燃气公司支付,但最终承担者仍然为消费者,这主要将通过油价、电费和燃气费的方式进行转嫁。环境省以总务省统计局2010年的家庭经济情况中的能源使用量为基础进行预算,2012年10月至2014年4月间家庭平均能源支出每月约增加30日元,2016年4月1日后预计家庭平均能源支出每月大约增加102日元,具体如下表2所示:

但不得不考虑到实际情况下,预计的价格上升额和家庭能源支出的增加额可能会有些不同:除了在计算能源消耗量的时候,没有考虑由于环境税的开征而减少的能源消耗外,这一预算是基于所有的税收均转嫁给消费者这一假设的。而在开征后我们可以看到转嫁到实际产品价格中的金额因企业而不同。例如,东京电力公司自2012年10月起在其家庭电价中开始增加全球变暖对策税额,并重新评估了其成本费用,最终决定家庭电价1千瓦时提高了005日元,按此计算,一般来说平均每户家庭每月的电费增加约145日元。大阪燃气公司也从2012年12月开始在其燃气价格中夹征收7日元左右的全球变暖对策税,但通过燃料价格调整,燃气价格反而降低了20日元。而东京燃气公司,东邦燃气公司均从2013年开始先后加征,平均每个家庭每月增加6,7日元左右的开销。因此,在实际征收时,家庭承担的环境税要低于预计值。

从上述的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出日本环境税对二氧化碳的减排效果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第一,价格效应。碳税的实施能够从供需关系出发,降低了消费者对高碳能源的需求,而消费者对低碳能源需求的增加也可以激励企业积极地去研发和使用低碳能源设备。第二,宣传效应。通过碳税征收的选产,可以使人们的生活消费和工作方式都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不断向低碳的方式进行转变。第三,财源效应。碳税征收所得到的财政收入,被专款用于低碳新能源新技术设备的开发,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为节能减排奠定一个良好的经济基础。

碳税对经济的影响研究表明,虽然从2009年碳税开征至今GDP下降0035%;但如果采取各类减缓措施,则其影响会小于0.01%,但这却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4%左右,既大约能够消减600~2400万吨的碳排放,这对于环境和经济的长远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三、日本碳税对我国的启示

中国是以消耗煤炭能源为主的国家之一,同时也是排放二氧化碳较大的国家。近年来,由于城市化与工业化的不断发展,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也随之增加,同时增长速度非常之快。为了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能够有效实现,我国政府当前工作的重点已经变成了节能减排,并采取了多种政策来实现减排目标。通过对日本的碳税政策进行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开征碳税可谓是实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最为有效的手段。对缓解中国城市的生存环境,雾霾气候等自然灾害具有重要的作用,还可以在国际树立起中国负责任的国际形象,对于中国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对我国开征碳税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初始设置较低税率,逐步提高

碳税税率的设置将会对碳税的成功推行以及环保目标的成功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从日本碳税征收的实际情况来看,在碳税推行的初期,先设置低税率,从而减少推行的阻力,之后再根据实际推行情况进行适当缓慢地调整,大多数的情况下,再慢慢提高的方式似乎是一个可行的方式。

同时,在设置碳税税率是,更加应该注意维持本国工业的国际竞争力以及平衡碳税的环保目的。如果设置地太高的税率,会对国家工业企业施加过重的税负,企业可能会通过提高价格的方式将税加进去,这一定会影响到工业的竞争力;而如果设置比较低的税率,这对于纳税人来说,就是形同虚设,无法形成一定的威慑力,减排的目标就无法实现。所以,我国在设置税率方面,设置高含碳量的税率比低含碳量的税率高,以及对于不同种类的人群(例如家庭、纳税人)设置不同税率的方法来解决此问题。

(二)碳税收入专款专用与财政预算结合

在碳税收入的使用制度上,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是专款专用,就是将征收碳税所得的收入专门用于环保目的,例如用于宣传环保征税、推广节能产品、补贴清洁能源的使用等等;另一种方式是将碳税收入与其他税收收入一样收归财政,统一支配使用。在刚刚开始征税时,我国可学习日本将碳税收入列入专款专用。如果将碳税收入和其他税收收入一起列入财政统一使用与前者专款专用相比,那一定是前者更加会被社会接受,将前者专款专用不会导致碳税的收入不知去向或被挪作他用,也就更加支持了环保的理念。另外,专款专用可以让社会进行监督,让社会都能了解税收收入的使用用途,有利于人们能够更加地接受这一税种,有利于树立民心。但从长远考虑纳入一般财政预算的方式更有效,因为将碳税收入纳入一般财政预算有利于国家进行统筹兼顾,将资源进行有效地配置。所以,我国在碳税的推行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这两种方式的优势,将专款专用作为推行碳税之初的过渡性安排,待时机成熟,可择机将碳税收入纳入一般财政预算。

(三)做好碳税相关的配套工作

从日本的实践经验中我们可以看出,为了能让碳税得到顺利的实施,必须具备完善的碳税优惠和配套制度,尽量减轻碳税带来的税负加重和社会福利降低。首先,可以先从家庭入手,是人们自愿的去选择更为环保的生活方式,如对购买电动汽车的家庭采用环保车辆减税措施,对购买低能耗家电的家庭给予财政补贴等等,并借机对碳税实施的必要性和积极影响进行大力的宣传,增加社会公众对碳税制度的认知,坚定居民的信心,以减少碳税开征的社会阻力。然后再深入企业,可以对能源密集型行业的企业实行财政补贴或者税收返还机制,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并对积极采取减排技术且效果明显的企业,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参考文献:

[1]邢丽.碳税国际协调的理论综述[J].《经济研究参考》,2010,(44),507-518.

[2]王岩.国外碳税研究文献综述——基于碳税的设计与制度安排[J].《广东社会科学》,2011,(1)234-256.

[3]刘小川.二氧化碳减排政策比较以及我国的优化选择[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34-40.

猜你喜欢

碳税日元税率
5月起我国将对煤炭实施零进口暂定税率
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碳税立法模式问题探究
内外部因素共同作用下的日元走势
从黑水城文献看西夏榷场税率
日元贬值,日企倒闭猛增
欧盟征收航海碳税对我国航运业的影响与对策
2011年将开始个税改革
碳税蹒跚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