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飞行动态固定格式电报DOF/项运用浅析
2015-05-30金璐
金璐
【摘要】 民航浙江空管分局飞行服务报告室(以下简称站调)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由于DOF项的运用不当引发的错报。作为站调管制员,如何修改此类错报以及如何判断错报的错误原因成为困扰管制员的一个小难题,本文尝试利用ICAO4444号文件关于亚太地区实施空中导航服务-空中交通管理第十五版第一修正程序的指导材料提供的例题,对DOF项的难点进行分析总结。
【关键字】 民航飞行动态固定电报 编组18 DOF项
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为了规范民用航空飞行动态固定格式电报(以下简称电报)的使用,保证飞行动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保障空中交通安全、有序和高效,依据民航局规章《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参考国际民航组织文件《空中交通管理》(Doc4444),制定了《民用航空飞行动态固定格式电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一、民用航空飞行动态固定格式电报的种类和定义
民航管制单位支持的电报收发和处理的终端系统一般为航空固定电信网(以下简称AFTN),持照管制员在工作运作中拍发的电报既AFTN电报。 这些电报种类包括:
(一)紧急电报:告警报(ALR)、无线电通信失效报(RCF);
(二)动态电报:领航计划报(FPL),修改领航计划报(CHG)、取消领航计划报(CNL)、延误报(DLA)、起飞报(DEP)、落地报(ARR);
(三)协调电报:现行飞行变更报(CPL)、预计飞越报(EST)、管制协调报(CDN)、管制协调接受报(ACP)、逻辑确认报(LAM);
(四)补充电报:请求飞行计划报(RQP)、请求领航计划补充信息报(RQS)、领航计划补充信息报(SPL)。
在站调的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电报一般为FPL、CHG、CNL、DEP、ARR、DLA和CPL。
二、编组18(DOF/)的应用解析
在许多情况下站调管制员都是谨慎使用18项DOF/,原因在于它的使用太复杂,在个别情况下使用还容易引起分歧和混淆。其实它的用法在ICAO 4444号文件关于亚太地区实施空中导航服务-空中交通管理第十五版第一修正程序的指导材料(以下简称指导材料)里就有详细的说明,文件原文是这样表述的。
图1中指出CHG/DLA/CNL/DEP/RQP电报的编组18只要DOF值,不需编组18的其他信息,而且DOF项与跨日无关,只在当前拍发时间的24小时之外(24至120小时,即五天内)需要加。例如现在时刻北京时间“09:00”,拍发明日“07:00”的电报则不加DOF项,而拍发明日“09:30”的电报就得加上DOF项。
特别要强调的是有DOF项的电报在涉及UTC时间跨日的时候,就会变得复杂。为什么我们说拍发带DOF项的延误报非常容易系统出错?指导材料中又举出了两个例子来说明这种情况(图2、图3)。
从图2、图3中我们看到,一个ABC123航班从“UTC22:30”延误到“UTC02:00”,指导方法是先用CHG报过渡,跨过“UTC00:00”时间,后续再有延误(在当天内)时,才用DLA报拍发。
这么做是因为拍发DLA报时系统要去找当日对应的FPL,比如图2例子里的FPL的DOF项值为“100304”(10年03月04日),则DLA报的DOF项也自然生成“100304”,生成的報文则为图3中显示:
(DLA-ABC123-NZAA0200-VTBS-DOF/100304)
这里我们发现报文延误的时刻为次日(100305)的“02:00”起飞,而DOF值则为当日(100304),先要指出是这是一份正确的报文,因为“02:00”时间比FPL原先时间“22:30”时间数值小,系统能正确分析,所以在这份跨日DLA报发出后,若后续再发延误4小时的DLA报时,系统则会正确拍发DOF值为“100305”的DLA报,但是对于操作人员而言,整个报文就会产生误读,造成安全风险。所以为了避免这种风险,指导材料里推荐了比较妥当的方法,即先用CHG报过渡这个跨日时间(图2)。
(CHG-ABC123-NZAA2230-VTBS-DOF/100304-13/NZAA0200-18/STS/HOSP PBN/B3 DOF/100305)
非常清楚地表达了次航班是从“100304”延误到“100305”的概念,此后再有延误4小时时,才用DLA报拍发:
(DLA-ABC123-NZAA0400-VTBS-DOF/100305)。
三、结束语
目前我们的航管系统已经为拍发电报设置了层层安全保障,电报格式自动检测功能更是大大加速了管制员审阅电报的时间。不过作为飞行服务报告室管制员尽可能熟练掌握电报各个要点、系统性能或错报处理方法,完善业务水平,将是对电报正确拍发的又一层保障。适当总结错误,完成错报修改从知其然到知其所以然的过渡,将有利于管制员更准确地掌握和判断各种电报情况,更好地保障航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