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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网络文学:一场大浪淘沙的造神运动

2015-05-30艾德宇李瑞慧

杂文月刊(学术版) 2015年6期

艾德宇 李瑞慧

摘  要:东烨(原名穹风)是藤井树强力推荐的网络作者,是台湾最具影响力的新生派网络写手。他将台湾网络文学的发展比喻成一场造神运动:大部分的神袛起初都只是个人,他们既没有想过自己将有一天可能成为神,甚至也从来未曾企图为神。简单说,那一切都只是个意外,或一连串的意外。同时,有另外一些人,他们打一开始便拼了命的、想方设法让自己成为神,唯恐不像,所以就得更像、再像一点。无论何者都只证明三个道理:其一,原来神是可以创造的,其二,退下神的光环,走出圣殿后,他们会发现自己原来依旧是人类,同样会感到受伤或哭泣,其三,我们会诧异,世上的神竟如此多。从台湾网络文学的造神运动反观大陆网络小说改编如火如荼的势头,给网络文学市场带来一些启示,繁华落尽洗尽铅华,文学无论轻重终究要坚守文学本质。

关键词:台湾网络文学 网络写手 造神运动 文学本质

一、网络写手的生存状态:能不能让人解决温饱问题

第五代著名导演张艺谋说,影视产业的兴旺必须以文学的兴旺为前提,电影没有离开文学這根拐棍。如今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大潮风起云涌,小说版权疯涨至千万,甚至有影视公司成立专业部门囤积网络小说,以待日后改编。而网络文学的发源地台湾却是另一种景观,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并未成风,网络写手的主要报酬依然来自出版社。

台湾网络小说出版有完善的版税计算方法。首先,出版社会给这本书一个定价(一般是200元台币,折合人民币大约40元),这只是出版社的定价,这本书实际上卖多少钱,或者在网路上有没有折扣暂且不管。其次每个作者都会有相应的级距,例如比较年轻的写手级距可能是10%,再次每本书都会牵扯首刷与再刷的问题,首刷是这本书的第一次印刷,一般是3000本。如此一来作者获得的首刷版税就是六万元(3000×200×10%)。且这3000本书一定是已经流通出去的,是不是马上卖完不确定,有可能一年就卖完,有可能五年甚至十年。如果是经济能力较强的出版社,首刷版税在出版后隔月就会付给作者。如果这个出版社周转调度比较困难的话,可能会推迟很久。首刷的书都卖完后,再刷时数量以实际销售为准。网络写手之间唯一的差别在于作者之间的级距不一样,一般的网络文学作品定价都在180-250元之间,而级距却有8%-18%的差距。

二、大陆文学网站模式复制到台湾的结果:南橘北枳

在网络文学发迹初期,BBS(电子布告栏)扮演着网络文学集散地的角色。所谓的电子布告栏是从学校开始的,在web网页还没有发达之前,很多学校都有各自的BBS站,通过连线版将各个大学的BBS站联系起来,而且只要将某个主题的BBS站加入连线系统,所有上传的文章就可以被读者浏览,这是当时成名最快的机会,九把刀、藤井树、痞子蔡都是从这里白手起家的。当年之所以利用BBS发迹主要因为web系统不发达。而今台湾拥有发展成熟的文学网站——POPO原创,它是集合线上创作、线上阅读、线上出版的专属服务平台,它代替了BBS的地位。POPO原创的背后是城邦出版集团,城邦出版集团旗下有商周、麦田、尖端、独步、脸谱等很多出版社,而POPO本身也称得上是一个小型出版社。BBS不能保障获得任何收入,因为它是完全免费的空间,而POPO就有收费机制,作者可以自行决定文章收费或是不收费、决定什么时候开始收费以及一回要收费多少钱。读者想要阅读就去买POPO的代币,一段时间以后,网站就会与作家分账。一般作品都会收费,但不是因为付费阅读可以带给作者满意的收入,恰恰相反付费阅读带给作者的收入微乎其微。之所以阅读付费完全应网站背后出版社的要求,因为这种做法可以逼着读者去买实体书。

从表面上看,台湾文学网站的性质、规模、功能与大陆文学网站所差无几,但复制盛大模式这条道路却在台湾行不通,台湾网络作家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大约十年二十年后台湾才会进入全民电子时代,因为电子书在台湾开发费用太高,没有形成完善的运营模式,因此网络文学阅读失去一块巨大的风水宝地,成为网站快速做大做强的障碍。第二,台湾的网络文学作者不够多。但是台湾的有关新闻报道称台湾的网络作家要比网络读者多很多,这里就牵扯到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哪些人算是网络文学作家?做文章的人一般被分为四个层次:最低层级的叫网络写手、第二层级叫做文字工作者、第三层级的叫做作家、最高层级的叫文学家。所谓的网络小说作家充其量是文字工作者,靠文字挣饭吃的。作家卖的作品叫长销书,网络写手卖的东西叫畅销书。长销书卖20年,畅销书大概只卖三个月。所以台湾做不出盛大模式,其中一个原因网络写手很多,但网络作家很少。每个网络作家各有各所属的出版社,作者很分散且不希望在一个网站被集中管理。台湾的出版社数量很多且各有各的专长,出版社也很分散。因为每个出版社都想赚钱,每个出版社都会养一批作者,所以无法有效地联合起来。

但大陆文学网站模式也是一体的两面。优点明显缺点也有所显现。优点就是它是联系作者出版社和影视公司的桥梁,也是与读者互动的园地。第二,作者会因为网站而集中,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他的曝光度。如果没有它就会发生像台湾这种现状,每个作家都在单打独斗,每家出版社都在跑马圈地。网站会有一个集市的效果,想看这种小说的读者会到这里阅读,想和这些作家合作的影视公司回到这里谋合作。第三,作者与作者的交流以及作者与读者的交流都会增加。这种交流都是让作者进步以及曝光度增加的一种方法。网站可以规划出版合约甚至法律的部分甚至于行销活动。同时缺点也很明显,第一每个网站都有自己的风格,如果你的风格比较独特或者是小众化,那么就有可能被埋没。正如台湾文学网站那样,网络写手发表的文章都属于各家出版社所有,这些出版社各有其风格与路线,他们的网络平台也是如此,当平台的方向由出版社来主导时,他希望网站上大部分的作者都跟着某个风格来写,因为这将是他们找到下一棵摇钱树的好机会。如果一家网站以爱情故事居多,其他类别的小说大多乏人问津。这就像一道看不见的藩篱,尽管表面上市完全自由的,是绝对的开放空间,但事实上他始终无法抛弃这个现实的潜在规则的。第二这些网站都有门槛,集聚性的网站都有排外性。同时也会存在作者与网站之间有关合约和佣金等利益矛盾问题。

三、网络文学商业化的必然结果:作者与作品谁比较红的较量

从1998年至今台湾网络文学的发展已经超过十年,算得上颇具规模,近年来更是百家争鸣,他跳脱了传统的文字创作框架后,写作形式变得很自由,而且传播速度很快,更在年轻族群间引起共鸣。不过,这也透出一个隐忧,在如此自由的领域里,谁也不受限于谁,或不师承于谁,没有追随的目标。没有教育的动作,自然也就缺乏进步优势。面对目不暇接的资讯,思考与判断的能力相随下降了。网络环境是快、杂、不真实的,在这种环境中产生的文学会发展成什么样子,很多人都在隔岸观火、静观其变。而当大众把网络文学当成消遣,认为这不是文学,不曾拥有文学性质,认为它只是生活化的、休闲的东西时,就会影响作家创作的态度,快文学会丢掉深度这是不争的事实。如果作者是靠码字生存,那就必须考虑读者喜好和市场走向,而且必须写得很快,那无疑会损害文学本质的东西。

另外,台湾的网络小说之所以被文学前辈唾弃是因为前辈们觉得很浮夸、很不真实、很虚妄。浮夸与虚妄都来自于作者的文学程度不高,自身经历不够,台湾网络小说的问题就在这里,三角关系中的作者、读者、出版社构成了恶性循环的结构。一方面,出版社为了发掘一个明星作家,他会去找尽可能多的作者,只要100个作者里能出一个九把刀、藤井树就成功了,其他的99本书是废书都无所谓。所以出版社会很努力地跑马圈地似的给作家贴上标签,宣称某个明星作家从属某个出版社。这样一来其他出版社就不会挖墙脚了。这样做却是以市场存在着99本烂书为代价的。另一方面,作者会去照顾他的读者,经营他的粉丝团。但过度重视读者,作者会失去自我。而每一个作者都是从读者开始的,读者也想成为作者,就会模仿作者努力写质量并不好的书交给出版社,出版社为了找到一棵摇钱树,他只会努力的出版。出版社会将更多的资源投资在作者身上,一本书的销售是有时间性的,尤其是网络小说。当热度过去后,这本书就会变成库存数量大于市场流通数量的滞销品,但如果包装的是作者本身,那就不同了。有太多读者憧憬、仰慕、或者习惯了某个著名写手的文字风格,重点是这个作者的形象塑造已经成功了,所以读者走进书店不需要翻阅书本内容,看到作者名字就会心甘情愿的买书,这就是品牌价值。当它结合在人的身上时,可以获取的效益,将远远大于单独的一本书。这也就是所谓的造神运动:作者远比作品红。这样做的好处是大家都赚到钱了,但问题是它拉低了网络文学的品质。

四、网络文学拒绝被捧杀:回归文学的本质

东烨说,我从台湾网络文学兴盛的时候加入一直走到现在,对我而言,我们起到的过渡期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我们想告诉所有人的是,不只是报纸、杂志,网络其实也可以作为文学发展的一个平台,我们只是证明了这样一件事而已。但是网络过度的自由的确造成了混乱,网络环境里的确没有制度和规范。投身网络写作的写手也许会生活窘迫,也许会不小心被塑造成明星。

但究竟什么是创作的本质,是说一个故事的满足感,或是说完一个故事之后的成就感,抑或是操弄人物曲折际遇那份狎谑的快感吗?文学探讨的始终都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反映的是生命中所有的悲欢离合,文学作品的优劣是从中评断的。至于网络文学为什么而“轻”,文学真的非要分出个轻重,这根本没有深究的必要。如果把轻文学跟纯文学放在天平的两端,倘若发现它偏向了另一边,请问谁会有能力可以去控制它的平衡,再者,控制它又有什么意义呢。文学是具备时代性的,不同的时代会出现不同风格或类型的文学作品,而它也会有淘汰性,当某种文学体例走到了瓶颈时,自然会被下一个新的东西所取代。汉赋唐诗也好,宋词元曲也罢,那都是时代性的产物。文体不会消灭,只是退了流行。

因此,不管作者站在什么角度,写的是什么样的东西,事实上,只要他坚定不移的确信,自己描述与呈现的内容,已经探究到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情感,那么,透过这些文字再传达出去的,就已经是完美的作品了。文学没有兴废问题,文学永远不会死,只要文字还存在的一天。文学是一种意念,努力书写,打动了自己,同时也打动了人,让文字中的情感與理念传递出去,只要认真去做,就会得到回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