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的十六大以来对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探索
2015-05-30王越芬商琳
王越芬 商琳
摘 要: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从世情、国情以及党情进行全面分析,认识到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针对当前农村民生存在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公共财政范围,加快建立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同时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为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通过这些探索,使我们认识到改善农村民生,在政策制定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农民利益放在突出地位,把公平正义贯穿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始终,把统筹兼顾作为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根本方法。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农村民生;公平正义;以人为本;统筹兼顾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7-0028-03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顺应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立足于国情、党情的新要求,认识到必须高度重视农村民生问题的解决,让农民拥有平等发展机会,共同享受社会发展成果。认真回顾十年来党对解决农村民生的探索,全面总结党的经验,对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可续发展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重要性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对新时期国际与国内环境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世情、国情和党情都指向解决农村民生问题必要性。
(一)世情:经济全球化趋势要求中国共产党重视农村民生
21世纪以来,和平、发展、合作是时代的潮流,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继续深入,给我国既带来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世界金融危机,使得我国面临有史以来最深刻、最广泛的全球性挑战。受其影响,世界经济总体趋缓,全球需求结构明显变化,给中国出口主要对象美国等国家的经济造成了疲软态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出口国外产品和服务的数量。为确保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国必须在内需和外需的平衡中把握机遇。尤其在扩大内需方面,充分挖掘占全国大多数人口的农民的消费潜力。现阶段农村消费水平低是因为收入水平低,只有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才能扩大农村消费,农民切实有了足够的购买力,中国的市场才能真正并且大范围的打开,对中国经济社会的长远和深入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国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迫切要求重视农村民生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进入到加快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胡锦涛同志指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中国是人口大国,更是农民大国,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然而,由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国家都将财政建设重点放在城市,忽略了农村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村人口受教育水平偏低、养老、医疗等农村居民关注的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严重制约了农民发展能力的提高,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存质量,并导致城乡、工农差距的拉大。城乡间的不和谐,农村发展程度不高,制约着整个社会的进步,是威胁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党情:巩固执政根基需要中国共产党重视农村民生
建党九十多年的历史表明,我们党要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必须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农民作为中国最大的社会阶层,中国的事情不依靠农民的支持与參与,是不能成功的。现阶段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生活仍然面临着种种困境,很大程度上威胁到社会的和谐和长治久安,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要充分认识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紧迫性。中国共产党必须把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放在重要地位,加大农村民生工作力度,给农民带来实惠,带来实际利益。只有这样,中国共产党赖以执政的基础才能够得到巩固和增强,才能够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够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二、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对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探索的内容
(一)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机制
1.“多予”——完善并落实农业补贴政策,为农民创造增收条件
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开始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等农业补贴制度,开创了直接补贴农民的历史先河。
首先,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为了避免国内农业受冲击,有效地保护我国农民利益,2004年5月起,我国粮食支持政策由粮食保护价政策转变为按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户直接给予补贴的粮食直接补贴政策,从价格支持开始转向收入支持。
其次,为缓解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保证农民种粮收益的相对稳定,2006年起,政府对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包括化肥、柴油、种子、农机)实行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补金额依据农资价格的相对变化而定。
再次,为有效增加农产品产量,鼓励农民使用优良作物种子,提升农产品质量,2002年开始实施良种补贴政策,设立良种推广示范区,对选用农作物良种并配套使用良法技术进行的农民进行资金补贴。
最后,为推广农业机械化进程,鼓励农民使用先进农业机械,促进农民节本增收,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对农民个人、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
2.“少取”——减免并最终取消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
赋税从古至今一直是困扰农民的一项负担,党的十六大以来,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以“减轻、规范、稳定”为目标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深入。2000年4月,农村税费改革以安徽省为试点正式拉开序幕并逐步扩大试点省份,2003年进入全国全面推行阶段。2006年起正式废止《农业税条例》,除烟草以外的农业特产税以及牧业税全部取消。农村税费改革从减税到最终的免税,直接减少了农民的支出,调动了农民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使农民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农业生产上来。
3.“放活”——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为积极推进剩余劳动力公平流动,党中央国务院采取多种措施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不合理限制。2003年起取消了专为农民工设置的就业登记制度;2006年提出建立健全县乡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信息咨询等方面服务;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多项劳动法,加大对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制保障力度;为了使农民工更好地适应岗位要求,提升岗位竞争力,2003年9月,国家为农民工培训设置专项经费,将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培训纳入公共财政范畴。“十二五”规划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支持力度,推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以培养技能适用型和技术熟练型非农人才。
(二)农村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公共财政范围,促进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
1.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使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学有所教”
为进一步减轻农村家庭的教育负担,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够接受义务教育,2005年底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公共财政保障范围。2007年“免学杂费”制度扩展至全国,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家庭学生都无需再担心学杂费问题。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对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提出将对农村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
2.加快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问题,使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为解决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机会不平等、就学过程不平等等诸多方面的限制,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明确规定流动地政府要负责进城务工子女进入以全日制办公中小学为主的教育机构接受义务教育,流入地学校对农民工子女要平等对待,不再收取借读费、择校费等额外费用。另一方面,对于父母进城务工长期得不到家长直接管护的农村留守儿童,提出要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护工作,制定有效的留守儿童教育与管护措施。
3.优化和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结构和素质,为促进教育公平提供坚实保障
为了使农村教师“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2006年开始实施“特岗计划”,积极鼓励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工作。2010年加入“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与其结合实施,全面提升了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为提高农村教师的生活保障水平,2009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开始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有效增加农村教师工资。2010年起开始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国家“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提出改善农村教师队伍工作和生活条件,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加快建立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1.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广大农民“老有所养”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入了新阶段。2008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新农保制度要结合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并采取有效方法使其与城市养老保险制度衔接。2009年起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开展,预计2020年前所有农民都将享有新农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为农村居民提供老年基本生活保障,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农民“养老不犯愁”的愿望成为现实。
2.普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广大农民“病有所医”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就农村、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集中的探索。2003年起,以大病統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中央给予每年每人10元的补助,地方每年人均不低于10元。2007年新农合由试点转入全国推进阶段,并且补助标准逐年上升。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人员一旦因病住院便可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按比例补偿,减轻其医疗负担。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3.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广大农民“衣食无忧”
为进一步解决农村中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中央和地方开始探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7年国务院召开会议决定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中央财政给予固定补助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对象为生活常年困难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农村居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中国上千万困难群众提供了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为困难农民的基本生活构筑了最后一道保障线。
(四)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
1.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善农村住房条件让广大农民“住有所居”
提高农村房屋质量是保障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前提。2008年2月,温家宝提出在贵州省率先启动了农村危房改造“万户试点”,将灾后房屋重建和修复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结合,补助对象以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为主。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由试点阶段转向全面实施阶段,其中特困地区和特困农户将在补助标准上给予适当的倾斜照顾。
2.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缓解广大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
党的十六大以来为了“让农民兄弟走上油路和水泥路”,党中央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连续启动了乡镇、建制村通达、通畅工程,并开发扶贫公路、红色旅游公路,实施了农村危桥改造、乡村客运站点建设等专项工程,农村公路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13年起,国家交通部把农村地区、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作为公路建设的重点,并启动了溜索改桥工作,使农民出行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3.推进农村水电建设,解决农民饮水安全和用电问题
为保障农民饮水安全,2005年我国启动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末已基本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饮水安全问题的目标,预计2015年将全部解决“十二五”规划中饮水安全问题的目标任务;在农村电力供应方面,针对中西部偏远地区农村电网改造面低,开始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06年3月国家电网全面启动农村“户户通电”工程,预计到“十二五”末,彻底实现“户户通电”的目标。
三、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对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探索的启示
(一)在政策制定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农民利益放在突出地位
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更加自觉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正是要解决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生活的各方面,因此,要在“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基础上坚持“以农民为本”的原则。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在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探索过程中,不论是在满足农民基本的生存需求方面,还是在满足农民发展自身方面的需求时,都始终贯彻以农民为本原则。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党和国家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进程中,在政策制定上更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农民的各项权益,切实给农民提供均等化的教育、平等的就业机会、良好的居住环境和基本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农民、发展依靠农民、发展成果由农民共享的良性循环。
(二)把公平正义贯穿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始终
党的十七大提出,“实现公平正义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党成立以来不断追求的目标,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切实体现,同时也是党的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在对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探索过程中,始终都坚持以公平和正义为价值取向,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根本的利益,以保障农民享有权利上的平等、机会上的均等和分配上的合理,实现农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温家宝曾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安定团结的基础,党在探索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过程中认识到必须在制度上坚持、促进公平正义,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才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持续地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三)把统筹兼顾作为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根本方法
统筹兼顾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社会建设和改革过程中总结出来的一条重要的历史经验,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在发展问题上的科学运用与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对科学发展观内涵进一步阐述,将统筹兼顾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我国农村生产力落后、全国农村发展水平不平衡,想要彻底改变农村落后的生产生活条件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在当前形势下,解决农村民生问题不仅需要紧迫感,更需要树立“统筹兼顾”的观念,从中国农村各地区的实际和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协调好各方的关系,如农民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统筹农民物质需求的同时,兼顾农民的精神文化建设,推动农村民生全面得到改善。只有统筹兼顾各利益集团的利益,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农村民生得到最大限度的改善,让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共同享受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逐步完成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
参考文献:
[1]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
[2]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
[3]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
[4]简赋.我国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与政策-十六大以来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概述[J].农村经济管理,2007(11).
[5]孔文华.中国共产党“三农”政策的历史演变、经验与启示[J].保定学院学报,2011(7).
[6]张瑞.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的基本经验[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