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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拉美:风险与应对

2015-05-30张明德

国际问题研究 2015年6期
关键词:中拉拉美企业

〔提 要〕 中国对拉美投资正在成为中拉经贸关系发展的一个新亮点,拉美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目的地。中国企业在拉美投资建业面临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风险。为有效应对风险和挑战,应特别从拉美政治生态、市场环境调研入手,严格按照国际通行规章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事,创建多元合作方式,签署国家层面的双边和多边投资保护协定,保障投资利益和安全。

〔关 键 词〕投资风险、拉美、中拉经贸合作

〔作者简介〕张明德,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美洲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F12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2 8832(2015)6期0122-10

经贸关系是中拉全面合作关系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中国对拉美投资的扩展在中拉全面合作关系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现。由于中国和拉美国家国情不同,投资拉美也将面临方方面面的风险。正确认识、规避以及有效应对各种投资风险,对保障投资企业合法利益和人员安全,促进中拉经贸合作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对拉美投资快速发展

进入新世纪,随着中拉整体合作关系的稳步发展,中国装备“走出去”战略的积极实施,拉美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目的地,对拉美投资的增长正在成为中拉经贸关系发展的一个新亮点,并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第一,增长势头强劲。进入21世纪,特别是2010年以来,中国企业在拉美投资取得长足发展。据联合国拉美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统计,1990—2009年中国累计对拉美和加勒比国家(以下简称拉美)投资仅70亿美元。2010年为中国对拉美投资的分水岭,当年中国对拉美投资突破140亿美元,占拉美吸引外资总额的11%。此后中国每年对拉美投资额达90—100亿美元,占拉美吸引外资总额的5%—6%。 据商务部统计,截止2014年底,中国在拉美投资存量已达989亿美元,累计在拉美工程承包实际完成营业额676亿美元。

第二,投资领域相对集中。中国对拉美投资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领域(包括能源和矿产)。2010—2013年,90%的中国投资进入该领域。2010年,中国石化在巴西、中海油在阿根廷并购两个大型项目,金额占中国当年对拉投资总额的四分之三。中国目前是阿根廷、委内瑞拉、巴西、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和秘鲁石油及天然气的主要外国投资方。除墨西哥和玻利维亚外,中国的石油公司几乎在所有拉美油气出口国都开展业务。2013年底,中海油、中石油与法国道达尔、壳牌公司组成财团,赢得巴西利布拉深海油田竞标,未来35年该项目需投资约2000亿美元。中国是巴西和秘鲁矿业的主要外国投资方,2014年,中国五矿斥资70亿美元收购秘鲁拉斯巴马斯铜矿,中石油投资26亿美元收购巴西能源秘鲁公司。目前,中国公司在秘鲁至少有四个矿业投资项目。

第三,投资领域和目的地国家呈扩展势头。近年来,中国对拉美投资逐步由能源、矿产资源领域向基础设施、农业、机械工业、汽车制造业、电子产业、服务业等方面扩展。比较典型的是2010年中国国家电网通过收购西班牙在巴西的公司进入巴西市场,目前已是拉美地区最大的基础设施投资方之一。到目前为止,国家电网在巴西拥有输电线路总长超过6000公里,并计划在2015年完成100亿巴西雷纳尔的投资。2013年,联想集团宣布斥资1亿美元在巴西建立研发中心,主要致力于高端服务器、存储和云计算软件的研发。此外,还有许多中国公司在拉美承接基建项目,但仅中建、中国港湾等少数公司获得大型建筑项目的承建资格。在农业投资方面,重庆粮食集团正在巴西投资建设一家大豆加工厂,黑龙江农垦集团在阿根廷农场种植大豆面积达30万公顷,并将产品出口至中国。 中国的长城、奇瑞、比亚迪、江淮汽车、格力电器、三一重工、中国中车等一系列制造业品牌,开始在拉美设厂、合作、参与改造等投资。华为和中兴通讯进入拉美电信行业,华为成为阿根廷三大主流电信运营商最主要的设备供应者之一。2015年2月,中国与阿根廷签署《关于在阿根廷合作建设压水堆核电站的协议》,标志着中拉在高科技领域投资合作又上新台阶。目前,中国企业进入拉美已逐步形成规模。中石化、中石油、中国建工、中国铁建、五金矿产、中国铝业、首钢集团、华为、中兴等公司在一些国家已经家喻户晓。特别引人瞩目的两洋铁路建设(从秘鲁的太平洋港口城市至巴西的大西洋沿岸城市)开始可行性研究,在拉美国家中引起极大反响。

中国对拉美投资之所以快速扩展,主要受益于下列因素:

第一,中国政府积极推进中拉经贸关系。2008年,中国政府发表的《中国对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政策文件》提出了企业投资拉美的原则,明确提出政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有信誉的各类企业赴拉美地区开展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业等领域投资合作,为促进中国同拉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2014年7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席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领导人会晤并发表主旨讲话时倡议共同构建中拉“1+3+6”合作新框架。“1”是“一个规划”,即以实现包容性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制定《中国与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合作规划(2015—2019)》;“3”是“三大引擎”,即以贸易、投资、金融合作为动力,推动中拉务实合作全面发展,力争实现10年内中拉贸易规模达到5000亿美元,力争实现10年内对拉美投资存量达到2500亿美元,推动扩大双边贸易本币结算和本币互换;“6”是“六大领域”,即以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制造业、科技创新、信息技术为合作重点,推进中拉产业对接。 2015年5月,李克强总理在中国—巴西工商峰会上提出契合拉美国家需求,以产能合作为突破口,推动中拉合作转型升级,打造中拉合作升级版的3×3合作模式,即共建物流、电力、信息三大通道;实行企业、社会、政府三者良性互动;拓展基金、信贷、保险三条融资渠道。 为落实这些倡议,中国政府正式实施100亿美元中拉基础设施专项贷款,并在这一基础上将专项贷款额度增至200亿美元。中方还将向拉美国家提供100亿美元的优惠性质贷款,全面启动中拉合作基金并承诺出资50亿美元,设立300亿美元的中拉产能合作基金等资金支持。中国为深化中拉全面合作关系所做的努力得到拉美国家的高度赞誉和积极响应。美洲开发银行行长莫雷诺(Luis Alberto Moreno)表示,“拉丁美洲与中国的贸易是近几十年来最为重要的经济佳话之一。现在中国在拉美的投资越来越多,拉美人不排斥来自中国的投资。” 2015年9月,由中国公共外交协会、上海市政协、拉美国家驻沪总领事馆联合主办的“中国企业走进拉美”活动在上海举行,阿根廷、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古巴、厄瓜多尔、墨西哥、秘鲁、乌拉圭等国驻上海总领事悉数与会,介绍了各自国家的投资环境和政策,表示欢迎中国企业前往投资。

第二,拉美的发展需要与中国企业“走出去”高度契合。经历了21世纪头十余年经济中速发展后,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和石油、矿产品等初级产品价格下降因素影响,拉美国家经济增速普遍下降。资金不足和基础设施落后成为制约经济振兴的重要瓶颈,经济发展亟需增加投资,以改善交通、能源、电力、水利工程等方面的条件。美洲开发银行在其参与的《能源:拉美和加勒比地区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展望》研究报告中指出:“今后20年,拉美需要投资2万亿美元用于基础建设。” 联合国拉美经委会执行秘书巴尓塞纳也指出,2012—2020年期间,拉美国家每年用于满足基础设施需求的投资应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6.2%,约3200亿美元,基础建设投资可以增加卫生、教育和娱乐等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减少出行和物流成本,拓宽进入商品和服务、就业和金融市场的渠道,这是拉美国家融入21世纪全球经济并提升区域内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条件。 拉加经委会副执行秘书安东尼奥·普拉多表示:“中国与拉美携手,加强在该地区投资,这对拉美非常重要。目前,中国在机械设备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可以弥补拉美地区的不足,合作空间广阔。” 对中国来说,对拉美的投资合作可以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大市场,契合中国装备“走出去”战略的积极实施,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拓宽了新的发展空间。

第三,中国和拉美经济发展具有较强互补性。拉美自然资源丰富,而中国经济发展需要稳定的能源和原材料供应。巴西是世界最大铁矿砂生产国和出口国,智利是全球最大的铜矿生产国和出口国,委内瑞拉和墨西哥均为世界前十位石油储量国和生产国。中国拥有充足的资金和富裕的产能,在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制造业等方面积累了极为丰富的经验。对拉美而言,中国对拉美的投资合作为拉美带去了急需的技术、装备和资金,为拉美国家突破资源出口依赖型发展瓶颈提供推动力。因此,中拉合作拥有广阔空间,既可在诸如电网、光伏电站、公路、铁路、港口、桥梁、农场等拉美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开展投资合作,也可逐步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绿色经济、生物产业等科技含量更高的领域延伸。

二、中国对拉美投资面临的风险

中国对拉美的投资符合中拉双方发展的共同需求。中国对拉投资不仅有助于拉美国家产业升级,提升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还可以帮助拉动当地就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尽管中国对拉美投资是双赢的格局,但由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中国企业在拉美投资仍面临一系列风险和挑战。

第一,政治风险。拉美国家多数为代议制政府,反对党在议会占据多数席位并不鲜见,他们利用在议会的多数或影响力,阻挠执政党推行重大政策举措;政府换届后新政府推翻前政府时期决策;一些国家因国内经济社会动荡引发执政危机,也会导致政府被迫改变重大经济政策决断,从而给外国投资造成损失。2014年11月,由中国铁建牵头的国际联合体中标墨西哥城至克雷塔罗高速铁路项目,但仅时隔四日,墨西哥政府突然宣布取消该中标的高速铁路项目,并于2015年1月宣布高铁项目无限期搁置。这一投资合作的“流产”完全是由墨国内政治因素造成的,执政党难以抵御反对党的发难,做出了牺牲中国企业的决定。2007年10月,厄瓜多尔突然颁布总统令,宣布对在该国投资的外国石油公司征收99%的高额暴利税。2009年初,玻利维亚新宪法宣布,对在玻投资的天然气开采、运输企业实行国有化措施,对外资企业实行新的征税标准。2012年4月,阿根廷政府决定对西班牙雷普索尔公司控股的子公司、阿根廷第一大石油公司YPF实行国有化。类似的“国有化”政策措施都与国内政治社会形势密切相连,在相关国家投资的中国企业也蒙受了不小的损失。

第二,经济金融风险。拉美各国发展模式、体制机制不同,对外国投资政策也不相同。有些国家税收、财务制度比较复杂,政策多变。还有的国家如巴西,除中央政府的税收制度外,地方州政府还有地方税收标准,为前往投资的企业带来相当多的困难。拉美国家金融市场整体较为脆弱,受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影响大,抵御金融风险能力较差,在历史上多次发生债务危机,20世纪80年代爆发的拉美债务危机至今还留着残痕,有的国家不断要求延期偿还或重新安排偿还债务,更有甚者还会威胁停止支付债务,赖账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受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低影响,原油、铜、铁矿砂、大豆等商品价格下跌,这不仅使拉美国家经济受到严重影响,经济增速下滑、货币贬值、通货膨胀高企,还导致地区国家外汇收入减少、储备骤降,国内融资和偿还债务困难。

第三,劳工、环保制度风险。拉美国家劳工法重视保护劳工利益,通常对外籍劳工比例、外籍与本地劳工收入比例有着严格限制。而中国企业习惯于从国内派出相当数量的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这与当地政府鼓励投资者使用本土劳工的政策相悖。拉美国家有着强大的工会力量,一些国家工会组织势力强大且具有影响力,依托强大的工会组织实现对工人权益的保护,工会组织又对工人的要求有求必应,一些细小问题都有可能引发罢工,罢工要求又极具攻击性,致使劳资关系普遍紧张。工会组织的罢工活动已成为困扰中资企业的难题,越是中国企业大型投资项目和独资项目,劳工问题带来的困扰也越多。中国首钢集团在秘鲁投资的铁矿项目,多次发生严重劳资冲突,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中国在委内瑞拉修建迪阿铁路过程中也因工人多次罢工导致工期延误和财产损失。

尤其是针对油气、矿产等领域的开发项目,当地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和社区居民会提出越来越高的环保标准、补偿条件和福利要求,这将抬高企业投资成本。2006—2007年,中国在厄瓜多尔的最大石油项目曾因补偿等问题在当地引发大规模骚乱,酿成流血惨剧。一些拉美国家土著部落较多,土著居民对自身的生存环境有着特殊感情,外国企业在土著人群居住的区域投资开发,被印第安人视为乡土遭侵,必然遭到强烈的抗议和反对,在过去几年中因土地引发的投资者与土著部落纷争不断。为保护农业可耕地,2011年12月,阿根廷、巴西宣布限制外国(包括中国)资本大规模购买该国土地。

第四,社会安全风险。社会治安问题在一些拉美国家相当突出,走私贩毒、凶杀绑架、抢劫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近年来针对中国企业、华侨华人的打砸抢事件呈上升趋势。此外,一些原本属于国内经济、社会矛盾引发的冲突也殃及中国企业和华侨华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013年阿根廷警察因对薪酬不满而举行罢工,暴力团伙借机抢劫华侨华人公司和商铺,给中国企业及华侨华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损失。个别国家的反政府武装力量与政府军武装冲突也是重要的安全隐患,在哥伦比亚,反政府武装“革命武装力量”与政府军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波及面广,破坏力大,2011年6月中国石油公司工人曾在哥伦比亚遭到绑架。

第五,人文风俗习惯的风险。拉美大多数国家居民信奉天主教,生活习惯与风俗与中国大不相同。除了巴西和部分加勒比岛国之外,拉美地区通行西班牙语,而中国赴拉美投资经商人员相关语言能力和商务活动经验却非常有限。中国企业大量技术性和日常性问题只能通过西语翻译沟通,这不仅大大限制了中国企业人员的活动范围,也影响了与当地居民的交流和互动。不少中国公司去拉美投资之前对该地区实情了解不多,更欠缺文化习俗方面的知识,融入当地社会十分困难,更有触犯当地宗教风俗的风险。出于安全考虑,中方派驻人员大都生活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加之不善于对外宣传,与当地民众发生误解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投资项目地处偏远地区,周围居民以印第安土著人居多,更容易因误解发生冲突。

第六,西方干扰的风险。美欧与拉美国家有着传统的经贸联系,目前仍是拉美首要的投资来源地,中国企业在拉美投资合作的成功被看作抢了它们的“蛋糕”。美国对中国在其“后院”投资扩展一直保持警觉。对于中拉投资合作,特别是一些大型建设项目,美国不时发出质疑的声音,一些官员和学者甚至发问“中国想在拉美干什么”。美国特别关切中国与拉美左翼政党执政国家的合作关系、中拉军事合作,不时散布中国“威胁论”、“资本主义掠夺论”。一些欧美跨国公司则以中国企业“经营不规范”、“缺乏透明度”、“质量低劣”、“不按规矩办事”等论调恶意唱衰中国企业,阻挠和抹黑中国对拉美的投资合作。

三、克服和规避风险的途径选择

为了预防投资合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和挑战,使得投资合作取得更加有效的成果和可持续的发展,可有针对性地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拉美国家投资环境的调研

拉美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情况与中国有很大差异,必须做好投资前期的市场调研,了解相关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的基本概况,特别要熟知投资目标国家的外国投资法、税收法、劳工法、环境保护法、金融和外汇管理法等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与此同时,也要认真了解当地文化习俗,做到入乡随俗。因此,要重视和发挥官办和民办咨询机构的作用,以保证企业在“走出去”前对目标国国情、市场和项目可行性有充分的了解。

(二)严格按照国际通行规章、法规行事

投资企业要以合法、合规、透明、互利共赢的合作理念开展经营活动,加大对保护知识产权、国际通行的收购、并购、招投标的法律透明度、国际组织和机构以及投资地国家采用的环保标准、预防腐败等问题的重视力度。密切结合当地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尽可能聘用当地律师、经济师、会计师,逐渐培养一支以当地人为主的管理和经营队伍,将中国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与当地习惯性的经营管理模式有机结合。中国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当地社会和改善民众生活贡献力量,创造友好、和谐的外部投资环境。

(三)密切与跨国公司合作,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在拉美的美欧跨国公司进入时间早,实践经验比较丰富,可寻求与之共同合作,建立投资联合体,形成利益共享、责任共负、风险共担的合作关系,减少投资成本和压力,共同分担投资风险。与美国、欧盟国家跨国公司、大企业开展合作,还有利于纾缓欧美国家及其跨国公司对中国企业进入拉美的疑虑和负面看法。中国企业要以更加积极地姿态与美欧跨国公司合作开发,创造和谐包容、互利共赢的投资氛围。正如李克强总理访问拉美时所指出:“中拉产能和装备制造业合作是开放的,欢迎第三方参与。……我们欢迎发达国家共同参与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不仅寻求中拉合作的双赢,也寻求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多赢”。

(四)签署国家层面的双边和多边投资保护协定

政府间正式的投资保护协定是保护投资利益和安全的最重要保证,除政府间双边协定外,也可以依托中国—拉共体合作论坛机制签定中国与拉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多边投资保护协定。通过政府层面交涉要求拉美国家创造和改善投资环境,保持政策稳定性,尽量减少劳动法、税收法、生态环境保护法等设置的障碍和可能产生的纠纷。

(五)建立风险预防与管理机制

政府可以建立国家层面跨部门的对外投资合作指导、协调、风险管理和应对机制,在政府相关部门与企业之间﹑银行与企业之间﹑合作企业之间建立集体联动的风险预警﹑协调和应对风险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地与相关国家主管部门进行沟通,采取灵活有效的、可操作的保障手段和应对措施,保障投资方的安全和利益。中国企业应有系统性的风险防范预案,提高应对投资对象国内部政治和经济等因素所引发的各类风险的能力。

【完稿日期:2015-10-25】

【责任编辑:李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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