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2015-05-30
发改委:2015年金融改革重在服务实体经济
5月8日,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8个方面39项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其中,推进金融改革的4项重点任务值得业内关注。
《意见》指出,在推进金融改革方面,要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制定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实施方案;二是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适时推出面向机构及个人发行的大额存单,扩大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有序放松存款利率管制;三是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探索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转板机制,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四是推出巨灾保险,推动信用保证保险领域产品创新,出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指导意见。
证监会修改《证券市场进入规定》
为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监管需要,切实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5月18日,证监会公布《关于修改<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适用条件和范围等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该《决定》自6月22日起施行。
第一,明确从事证券承销、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证券业务,故意不履行法定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可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第二,明确违反法律法规,隐瞒重要事实等恶劣手段的,可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第三,明确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进行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金额特别巨大,致使投资者利益损害巨大的,可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第四,针对执法事件中阻碍抗拒执法问题,出具虚假证据,隐瞒阻碍证监会调查的,可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第五,针对实践中有关机构个人多次违法,不改的,部分可以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第六,将非上市公众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等纳入规定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