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中的女性意识体现的探讨
2015-05-30杨敏
摘要: 本文简要介绍了世界名著《简·爱》的创作背景与小说所讲述的主要故事情节,以主人公成长经历中依次发生的事件为顺序,分析在这些事件中反映出的女性意识,阐述主人公思想的进步性,此外,对其思想解放的局限部分做了简单的探讨,了解主人公为了争取自身女性权利而做出的抗争。
关键词:《简·爱》 女性意识 思想解放
《简·爱》是英国著名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一部经典文学作品,夏洛蒂·勃朗特与其两个姐妹被合称为“勃朗特三姐妹”,每一位在文学上都很有造诣。夏洛蒂·勃朗特在19世纪创作了这部具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并且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简·爱》反映了故事主角对不公现实生活的有力抗争,体现了作者的生平境遇。这部作品的创作时间正处于女权运动兴起的历史时期,因此本文将对女性意识在这部作品中的体现进行分析。
一 创作背景及故事简介
女权运动也叫妇女解放运动,19世纪末正是女权运动兴起的阶段,在这一时期,人们开始正视妇女,就男女平等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此前,女性的地位较男性而言十分低下,女性不能拥有男性的大部分基本权利。女权运动强调两性之间的平等,认为女性和男性的智力与能力并不存在差别,积极为女性谋求公民权和政治上的权利,同时反对贵族的特权。《简·爱》就诞生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这一女性解放运动浪潮使以阐述女性主义为主的文学得到了发展,《简·爱》所塑造的经典文学形象也得以深入人心。
《简·爱》的主人公是一位平凡的家庭教师,在她的成长经历中充斥着生活的坎坷,简·爱在小说中的设定为失去双亲的孤女,年幼时只能借助舅妈一家的收留生存,然而却饱受舅妈一家的欺凌,长期忍受难以想象的苦楚。但简·爱并没有屈服于舅妈一家的压迫,而是勇敢反抗;此后简·爱又在孤儿院里度过了一段艰难的时光。成年后的简·爱离开了孤儿院,应聘成为桑费尔德庄园的一名家庭教师,邂逅了庄园的主人罗彻斯特,最终与之结为伴侣。
小说中的简·爱拥有十分独立的性格和思想,是一位敢于进行抗争、拒绝不公平对待的女性,她独立勇敢,向往平等和自由的特点,与当时小说内外的社会背景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作者所要表达的女性意识也随着简·爱的形象在当时的社会上掀起了波澜。
二 女性意识在作品中的具体表现
1 意识萌发
简·爱的女性意识最初体现在她的童年时期。简·爱自小寄居在舅妈家,没有获得应有的爱护,反而受到了来自表亲甚至仆人的歧视和欺辱,但她只是默默忍受。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心理的成熟,她的心里出现了“我为什么总是受苦”的反思,逐渐意识到自己遭受的待遇是不公平的,并产生了反抗的意识。此时她对于其他人的行为已经有了一个判断,她会对表兄里德斥道“你这个恶毒残忍的孩子”,她毫不客气地把他比作杀人犯、奴隶监工,以此来进行反抗,不过她在这一阶段的反抗还停留在语言的层面上。简·爱的语言抗争越发频繁,在她心里,反抗意识愈演愈烈,最终在表兄再一次的辱打中爆发,她第一次还手进行反抗,与表兄厮打;这次反抗的结果是她被舅妈关进了舅舅死亡的红房子中,小小年纪的她因过度恐惧而昏厥。这是简·爱的女性意识的首次明确表现,虽然这次反抗并没有给她带来好下场,但这是这部作品首次将女性意识明确表现出来,同时也是简·爱思想觉醒的一个开端。
2 初步发展
简·爱与表兄之间矛盾的激化,成为了她离开舅妈一家的契机,冲突发生后,舅妈里德太太将她送至一所名叫罗沃德的孤儿院。孤儿院的院长是一位叫布罗克赫斯特的父权倡导者,由于受到父权主义的深刻影响,他十分厌恶、痛恨女性。父权制又叫男权制,十分强调男尊女卑,因此在院长的思想观念里,女性可以由他来进行支配。院长经常性地惩罚、折磨孤儿院的女孩,他最为痛恨贫苦的女性,并顽固地认为这些女孩的灵魂都需要被拯救,且只有通过惩罚折磨的方式才能使她们的灵魂得到救赎,并将此作为自己的使命来贯彻。但事实上,他的做法让这些女孩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生活无比困难痛苦;他把她们应有的天性和性别意识扼杀在工作生产的流水线上,磨平她们的反抗意识。面对这样一位虚伪的男权拥护者,简·爱并没有退却,她勇敢反抗,在一群麻木的、饱受迫害的女孩中显得格外与众不同,逆来顺受的性格早已被她丢弃在与表兄的冲突里。在孤儿院的这段时间里,简·爱对女性意识的认识变得更加清晰,也更为坚持。
3 逐渐成熟
(1)思想独立,自重自爱
简·爱成年后,曾经以教师的身份在孤儿院停留了两年时间,但因为无法继续忍受孤儿院的氛围,她毅然离开了。离开孤儿院的简·爱通过广告找到了桑费尔德庄园家庭教师的工作,并结识了庄园的主人。庄园的主人罗彻斯特性格变化无常,相当阴沉,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一个固执的人,他与简·爱之间经常發生针对某种思想而展开的激烈争论。这也是简·爱具备女性独立思想的一种表现,在小说的背景下,女性的身心都受到严厉的控制,女性对男性的话理应是言听计从的,不应该反驳甚至挑战男性的绝对权威。简·爱却从不如此,她勇于向罗彻斯特表明自己的观点和立场,不畏惧他的男性地位,拥有并坚持自己的观点,与之进行争论。这对于其他“温顺”的女性来说,是几乎不可能发生的一件事情,然而简·爱却做到了,她站在与罗彻斯特平等的对立面,向他阐明自己的看法,她骨子里透着一种独立和自强,她的思想是自由的,不被任何人所操控。此外,简·爱对罗彻斯特为她大手大脚地置办衣物和饰品的做法并不感到欣喜,她对此有着不一样的看法,她把这种状态下的自己比喻为被苏丹宠爱着的一个奴隶,并表现出自己的反感。她不希望过分的依赖罗彻斯特,因此选择了继续担任庄园的家庭教师一职,以此来坚持独立。
故事发展到罗彻斯特向简·爱求婚的阶段,简·爱,正视并答应了罗彻斯特的求婚,她因为家庭教师与庄园主身份差距悬殊而产生自卑心理减少,坦然接受、追求自己的爱情。这一情节看起来非常圆满,但在结婚前夜,简·爱发现罗彻斯特患有精神病的合法妻子,她不能容忍罗彻斯特在与她结婚的同时还拥有一名合法的妻子,她在悲痛之下离开了庄园,没有与罗彻斯特完婚。她的做法显示了女性思想的发展,在以往的婚姻中,绝大多数女性会对男性忍让,她们的思想观念在长期的压迫下已经变形扭曲,给自己地位的界定也低于男性,换句话说,如果遇到罗彻斯特的是另外一名女性,这桩婚姻极有可能顺利完成,毫无阻碍。然而简·爱不同于一般的女性,她拥有优于其他女性的女权意识,她能够自重自爱,捍卫自己的地位,且不为男权左右。
(2)坚持对爱情的追求
在她离开庄园后,境遇不佳,沦为乞丐,幸运的是她被自己的表哥圣约翰救助,并获得了来自叔父的遗产。圣约翰是一名传教士,在得知简·爱是他的表妹,并与之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圣约翰进行了求婚。但是他的这一举动并不是因为爱情,他告诉简·爱,因为他需要一名教养很好的助手,所以才决定向她求婚。简·爱对圣约翰的求婚感到为难,一方面,她对圣约翰所持的是一种感恩,而非爱情,另一方面,她又希望能够报答圣约翰给予了她许多帮助的恩情,这使得她一度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当中,最后简·爱没有选择圣约翰作为终身伴侣。在阅读这一情节时可以发现,圣约翰并不重视简·爱作为一个人的权利,他会利用宗教的教义来约束简·爱;他把自己的求婚目的告诉简·爱的做法,隐晦地表现了他对女性的不认同。这对简·爱而言其实是不公平、不尊重的,但他依然这样做了,所幸简·爱没有因为感恩而选择嫁给圣约翰,这表明了她在内心深处依旧是尊重自己的,如果她对自己缺乏这种尊重,那么很有可能会抛下与罗彻斯特之间的爱情,与圣约翰结婚。
简·爱回到庄园,发现庄园已被罗彻斯特的妻子烧成一片废墟,罗彻斯特在此次事故中失明,手臂烧伤,离开庄园孤独生活,他的妻子在火灾中丧生。简·爱找到罗彻斯特,向他坦白自己的感情,最终两人在一起,建立了幸福的家庭。结局把两个人放在了相对平等的地位上,罗彻斯特失去了健康,气质不复从前,简·爱也不再是那个一无所有的平凡的家庭教师,他们感情的障碍,罗彻斯特的妻子也已去世。从这些来看,简·爱在感情上的争取是成功的。
三 抗争中的不足
简·爱比起当时的许多女性拥有更强烈的女性意识,她为了这份女性意识进行积极的抗争,但這不意味着她的思想已经获得了全面的发展。简·爱在小说中的一些表现反映了她身上的女性意识还未成熟。
简·爱在她的自信之下又隐藏着一种自卑,这种自卑来自方方面面,包括外貌、出身等,她在很多时候都表现出自强的一面,正如她所说:“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她尊重自己,但还是不可避免地自卑,她形容他人貌美,却描述自己是孤苦无依的、相貌平庸的一名家庭女教师。在童年时期,她也做过假设,想象如果自己是一个漂亮、性格开朗的人,兴许不会遭到舅妈一家的欺凌。书中关于简·爱对自己外貌的形容不在少数,只是每每她提及自己的容貌,都是在遭遇了挫折的情况下,可见她对外貌存在着一种轻度的偏执,从字里行间都可窥探到她的自卑心理,只不过这种自卑被掩藏在她的倔强与独立之下。
她的偏执还表现在对婚姻的看法上,虽然简·爱因不愿接受罗彻斯特有一个合法妻子的事实而拒绝与其结婚的做法是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的,但是她以离开的方式解决这件事情稍显不成熟。她如此愤怒,是因为她的婚姻观念仍然包含一种传统性,并且,如果联想到她对于外貌的自卑,思考她和罗彻斯特的结局,就不得不考虑她和罗彻斯特在一起,是否受到了罗彻斯特外貌变化的影响。受到苦难折磨的罗彻斯特已经没有往日的风采,看起来似乎与简·爱更加相配,而简·爱也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笔财产,两人门当户对,因此,简·爱下决心与罗彻斯特厮守,多半与此相关。另外,圣约翰向她求婚时,她明知其意图,却不仅没有坚决拒绝,反而因为想报恩产生了纠结的心理,甚至想要答应圣约翰的求婚。从这不难看出,她的思想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放,因为如果简·爱思想中的女性意识已发展成熟,是不会将报恩因素强加到婚姻当中的。不过,尽管简·爱的女性意识不够强烈,抗争不够彻底,她依然是一个积极争取女性独立、尊重及权利的经典小说人物之一。
四 结语
《简·爱》从问世到现在,已经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时间,虽然如今女性的地位已经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但这部出色的作品所传达出来的精神一直影响至今,简·爱也成为了众多女性的楷模,为女性争取权利起到了激励作用,促进女性加强自我修养。《简·爱》将继续作为女性意识解放的模板,在文学领域持续发光发热。
参考文献:
[1] 周洁:《〈简·爱〉中女性意识的体现及其局限性》,《文学教育(下)》,2014年第7期。
[2] 郑红艳:《〈简·爱〉中的“女性声音”品评》,《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
[3] 陈晶:《试论〈简·爱〉中的女性主义》,《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杨敏,四川师范大学基础教学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