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房地产税初稿成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5-05-30端木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5年8期

端木

近日,房产税的消息再次引起市场关注。据国内知名财富管理机构的理财师透露,目前房地产税立法的初稿已基本成形。未来的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

有关房地产税,2011年就开始在上海和重庆两地试点。上海试点的情况是:在上海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按人均计算,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征收房产税。而按新规定,以后购房者每年在支付房产税时,还需要额外支付新增加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据相关统计,在目前的房价构成中,税费及房产商利润占到60%,建筑成本只占40%。在房价中,目前土地占有的税费太多,是形成房价过高的直接原因之一。如果将以往在房价当中一次性交纳的税费改成按年收取,那么,改革后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将大幅度降低。

假如地价和相关税费分70年交,目前售价6000元/平方米的房子,从理论上说,按3600元/平方米的价格销售即可盈利。今后,房地产税的征收逐渐向“保有”而征税,房产市场若干年后的情况很可能是买房容易养房难。

有关部门表示,房地产税立法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拟在房地产相关税费负担总体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保有环节税负,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但理财师认为,这些可能只是前期的一些“说法”,投资者应当关注的是税赋结构的改变。目前来看,房地产税的改革未来明显不利于多套房、人均面积过大的持有情况。

那么,投资者未来的投资方向应该如何转变?理财师指出,有房地产投资偏好的,不妨转向REITs房产计划这种海外房产投资形式,以多元化资产配置改变过去部分人群在国内房地产投资较为集中的不利因素。

当税负从交易环节转向持有环节,对“房叔”“房姐”们的杀伤力会更直接、更明显,更有利于公平税负、平抑房价。该征的征,该免的免,才是房地产税的本意,才能让刚需者笑、投机者愁。

无论税收二次分配,还是税收撬动的房产占有格局,房地产税注定将扮演一个促进公平的角色。放在社会公平正义的天平上考察,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需要格外谨小慎微,拿捏好技术与价值的双重取向,平衡好各方利益的动态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次立法不单单是法律事件,更是一场汇聚民意、民智,凝聚民心、民情的政治活动,需要立法者勉力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