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工问题的时代属性
2015-05-30陈紫鹏吴九占
陈紫鹏?吴九占
摘 要:人类满足自身需要是历史发展的逻辑根源,农民向工人转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乡分离对立融合规律下的农民工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当代中国的农民工在经济、政治、文化公共服务、利益表达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我们应该聚焦这个弱势群体的实际需要,真正关心他们的生活,切实保证他们的社会利益,才能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这个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
关键词:农民工;时代;弱势群体
一、中国农民工问题产生的历史逻辑
1.人类满足自身需要是历史发展的逻辑根源
历史发展的逻辑根源是指历史发展客观规律形成的本源性原因,人满足自身更好生存发展需要的必然要求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逻辑根源。马克思与恩格斯在探究人类历史的发展问题时,对人类的需要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他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肯定了人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认为人类的需要是“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人类首先要满足自己的本性——“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才能“创造历史”,进行历史活动。
同时,在马克思与恩格斯看来,人类的需要不是单个的抽象物,而是鲜活的事实;它不仅仅是生物本能的需要, 还包括现实生活中的社交需要、劳动需要以及其他形式的社会需要。这是因为人类为了满足自身衣、食、住等最基本的生理需要必然要依靠一定“满足需要的手段”,而为了满足“满足需要的手段”的需要又会产生一些新的需要。交往的需要、生产的需要以及认识并改造世界等各种“新的需要”就是这样历史地生产出来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人类历史首先是人类满足自身需要的历史。人类历史正是在这样的逻辑根源下——即满足自身需要和产生新的需要形成的往复循环——显现着人类自身需要的不断变化发展,也映射着人类历史、文明不断发展进步的脚步。
2.农民向工人转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伴随人类不断满足自身的需要,人类历史、文明也在不断进步,社会生产力也在不断发展。新的生产力发展会使社会分工愈加细化,分工的细化使得农业与工业部门分化,进而出现农业劳动者与工业劳动者的分化。工业劳动者进一步的分工又促进了工业化发展,工业化的发展扩大了生产规模经济效应,吸引了更多人集聚,从而形成了社区与城市。同时生产力的发展也使得农村多出了许多剩余劳动力,这压缩了农民的生存空间。另外为了进一步发展社会生产力,城市需要许多城市工业工人,而城市生活的现代性也在吸引着农民。如此一推一拉形成的合力,就造成了农村向城市的劳动力转移。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农民向工人转化是农民满足自身更好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传统农业社会主体力量的农业劳动者必然会向现代工业社会需要的工业劳动者转化,农村居民也因此向着城市居民转变。这正如迟子华在《农民工与近代社会变迁》一书中所论述的那样,“工业的发展,城市的近代化,势必产生对农民工的需求;而农民,特别是失地农民,要在剧烈的社会变动中求生,更渴求有工可打。共同的需要所形成的张力,不断孕育、催生农民工,一代又一代。”[1]
3.城乡分离对立融合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向国家的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过渡而开始,它贯穿着全部文明的历史直到现在。”[2]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加深,也产生了个人利益或家庭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一部分有着共同利益的人集合,而另一部分有着共同利益的人集合,这样就产生了不同的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因共同利益再聚合就逐渐发展成了不同的阶级。在私有制社会,“代表城市”阶级利益与“代表乡村”阶级利益的分裂与对立,致使城市与乡村走向分裂与对立。这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 “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是迄今已知的生产力单纯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某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3]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有限,尚不足以避免或杜绝城乡之间分离所引起的利益差别与分化。同时,为了更好地创造生产力,我国在社会生产劳动中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制度,而不是按需分配,那么城乡之间就有差别,阶层利益之间就有差别。于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与阶层间各自利益的诉求就产生了矛盾,这是形成农民工问题的根本原因。
二、中国农民工问题演化的逻辑历史
基于历史发展的逻辑根源,农民向工人转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城乡分离对立融合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那么在这些历史逻辑的作用下,我国的农民工问题具体是如何演化的?这就需要探讨我国农民向工人转化的逻辑历史(印证历史逻辑的历史事实)。
1.早期的自然转化
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19年五四运动,随着外国资本经营的企业、清政府洋务运动的官办企业、民族资本企业的建立,近代工人阶级队伍产生并壮大。1894年甲午战争前,在上述三种企业中的产业工人人数大约有10万;1911年辛亥革命加速了封建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的瓦解和崩溃,我国农村劳动力开始了一定规模地向城镇转移就业,中国工人阶级人数也由甲午战前的10余万增加到100万左右;到了五四运动前后,全国产业工人的总人数约计260万,这些产业工人大多数来自于破产农民。[4]
这时期中国自然出现了农业劳动者与工业劳动者的分化,农民向工人转化是自然进行的,加上城市的利益(如城市的人口承载力等)尚未饱和,转移进城的农民大多数相对顺利地完成了生活地域与职业身份的彻底转变,很快适应和融入了城市生活。
2.自然转化通道的堵塞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新中国的建立,中国开始工业化道路。1956年完成的三大改造使得中国的生产力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城市的发展吸引了大量的农民向工人转化,向城市迁入。“这时候全国的产业工人有4651万。”[5] 而巨大的流动人口给社会发展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从1954年到1960年,全国人口的迁入、迁出的发生率,高达35%到50%,绝对数波动在2000万到3000万之间。1957年3月2日,国务院公布《关于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补充指示》;1957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表《关于制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由此可见当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问题的严重。”[6]
有鉴于此,同时为了便于计划经济的实施,中国政府开始对人口自由流动实行严格限制和管制。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次明确地将城乡居民区分为“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同时,农民想变成产业工人,享受城市工人待遇只能通过单位招工的形式。这样事实上就堵死了农民向城市产业工人主动自然转化的通道,造成了农村与城市利益的差别,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开始形成。
3.“离土不离乡”与“离乡又离土”
自然转化的通道被堵塞,但是工业化发展需要产业工人,需要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这样就衍生了早期具有“离土不离乡”特征的农民工。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此中国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改革开放首先是农村土地所有制的改革,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业生产力,农产品和农业劳动力出现剩余。原来的社队企业变为了乡镇企业,因此大量农民脱离土地进入乡镇企业就业。对于这些身份是农民,但职业是工人的群体,张雨林在1984年写文章时,首次以“农民工”这个概念来描述他们,而后农民工作为对这一群体的称谓被继承至今。
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其对劳动力的需求吸引了更大量的农民离开乡镇进城务工,因而出现了“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工。“到1988年我们全国的农民工,大概是三千万人。1992年,小平南巡讲话以后,经济进一步大发展。后几年,基本上是每年增加一千万农民工,到1996、1997年的时候,农民工已经达到八千万人。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工就有八千万。到2002年的年底,农业部的统计,农民工达到九千四百六十万。离土离乡的农民工大约九千多万。那么,乡镇企业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有多少呢?虽然最近几年有所减少。我认为这两类的农民工,大约到过一亿三。”[7] 可见随着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入城市务工的农民将会越来越多。那么可预见的,在这些数量可观的农民工与城市原有的利益阶层将会产生一定的矛盾。
三、中国农民工问题的时代焦点
如上文所述,在城乡分离对立融合的客观规律下,农民向工人转化与原有城市阶层产生一定的利益矛盾是无法避免的(即使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这一矛盾也是存在的,如劳工与移民问题)。那么当前我国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时代焦点就应该是让农民工阶层更好更快地融入城市,公平地享受城市利益。但本应是“城市主人”地位的农民工当前却仍处于利益弱势地位,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
1.经济利益的弱势群体
有学者按2010 年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农民工分成低收入农民工阶层、中收入农民工阶层和高收入农民工阶层三个层次,并以此对重庆市农民工群体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低收入农民工阶层月收入1000 元以下的约占农民工总体的26%;中收入农民工阶层月收入1000~2000 元的约占农民工总体的60%;高收入农民工阶层月收入2000 元以上的约占农民工总体的14%。[8]这个数据从侧面反映了大部分的城市农民工月收入是较低的。
农民工群体平均工资水平低下深刻表现出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城乡利益格局。改革开放前,就一直有少数农民被基层政府公派到城市中从事非农业生产,这些农民在城市的工作性质是非正式的,而且与城市工人做着相同的工作,却拿不到相同的工作报酬。农民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在改革开放后也一直存在。某些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同样是相同岗位与相同的劳动生产率,城市农民工群体的工资平均比城市正式工低约32%。仅从这一项推断,全国近一亿多的农民工每年就能让相关企业增加利润七千亿元。在同工不同酬现象的同时,企业还存在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农民工通过非理性的集体行为追讨薪水的状况时有发生。这样反过来看,就是说农民工没有得到原本属于他们的利益所得,他们属于经济利益的弱势群体。
2.政治利益的弱势群体
农民工群体政治参与的成本较高,使得他们的政治利益被动性地受损。国家法律规定,农民工与城市职工同样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享有参与政治生活与管理国家事务等权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的政治权利在其外出务工的地区无法得到实质性的保障。比如按照相关的规定,选民在没有转出户口而实际上已经移居异地的情况下,要取得原户口所在地的选民资格证明,才能在现在的居住地参加选举。然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农民工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选民资格证明,要付出较高的时间成本与金钱,那么他们更多地会因为这些繁琐的选民资格手续而选择放弃参加选举,放弃自己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诸如此类的因素都使得农民工在城市的政治参与中无可奈何地扮演着局外人的角色。
3.公共文化服务的弱势群体
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农民工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相比传统的老一辈农民工,普遍为“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生活更为向往,因而他们有较大的文化生活诉求。但是农民工群体自身具有特殊性。他们在城市的经济地位本来就处于弱势地位,因此缺乏足够的文化消费能力(看一场演唱会或者一场芭蕾舞表演也许要花费他们四分之一的工资)。加上他们普遍从事较为辛苦的体力劳动,辛苦的劳动让他们更倾向于用睡觉来打发自己的闲暇时间(或者看看手机新闻、上网聊天娱乐这种成本较低的文化娱乐活动),这就使得他们更加缺少时间来进行文化生活。同时在现实工作与生活中,城市的公共文化服务对农民工群体的覆盖是不足的,特别是社区与企业对农民工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足。在企业方面,企业对农民工的文化生活投入是非常有限的。因为农民工主要是在中小型企业工作,这些企业自身的资金与企业管理经验等方面本身就存在不足,加上农民工的基数大、流动性强与企业逐利的本性等原因,企业就更不愿意在文化建设上投入过多。在社区方面,社区缺乏对农民工文化生活工作的重视,特别是城中村等农民工聚集较多的社区,缺少面向他们免费开放的农民工文化娱乐设施(如农民工社区文化站、农民工社区服务中心)与文化娱乐活动(如农民工文化汇演、农民工生活知识竞赛等)。那么总体来说,农民工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弱势群体,他们文化生活的缺失使得他们业余生活单调,甚至会导致心理问题。
4.利益表达的弱势群体
在城市社会中,农民工处于“失语者”的位置。他们缺少对自身生存利益与相关社会事务的话语权,缺乏便捷的制度化的利益反馈表达渠道。在我国的劳资关系中,劳动者应该依靠工会来维护他们的权益。然而,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寻找工会帮助维权的意愿较小,即使工会组织愿意承担起农民工维权的重任,但缺乏强力的维权手段、维权政策,工会维权同样困难重重。加上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缺乏、经济困难,通过诉讼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可能性同样微乎其微。虽然,我国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但法律援助机制不健全、人员缺乏、经费不足等原因也使得农民工无法有效地通过该项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来说,农民工是利益表达的弱势群体,他们很多时候只能通过非理性的集体行为来维权。
四、结语
农民向工人转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生产力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城乡分离对立融合的客观规律下,农民工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农民工问题的实质就在于农民工利益的合理分配,农民工作为城市的主人理应得到本应就有的城市利益。现今我们应该聚焦的是如何更好地关照这个弱势群体的实际需要。
首先,要切实提高他们的经济水平。要落实这一点最根本的是做好农民工的职业培训与他们子女的教育工作。“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自身的素质提高了,才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更好地进行阶层流动。其次,要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改变以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做法,要把公平正义提高到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那么对于现阶段的农民工问题来说,就要加大力度改革城乡二元结构下的户籍制度。国家应废除户籍与利益的挂钩的条例,减少黏附在户口上的利益差别,实现公民权利平等;采取过渡性的措施, 逐步建立以经常居住地为标准的统一的户籍制度;系统地将户籍改革与其他各项政策、措施密切配合,如社会保障制度、土地制度、住房保障制度等。再次,要深入调查农民工在政治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关的规定,降低他们政治生活参与的成本,保障他们依法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最后,要关注农民工的文化需要与利益诉求,提高城市文化公共服务的有效覆盖面积;建立完善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利益反馈机制,加强发挥工会的作用。
总之,农民工问题就是牵动中国社会全局发展的一根“命脉”,是现阶段中国最大的民生问题,只有真正关心他们的生活,才能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发展,只有切实保证他们的社会利益,才能更好地实现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中国,进而实现这个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
参考文献:
[1]迟子华.农民工与近代社会变迁[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6.
[2][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王永玺.试论中国工人阶级早期的组织状况及特点[J].中国工运学院学报,1988(01).
[5]何美金,郑英隆.农民工的形态演变:基于中国工业化进程长期性的研究[J].学术研究,2007(11).
[6]崔晓黎.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与政策建议[J].今日中国论坛,2009(01).
[7]陆学艺.农民工问题的由来与解决之道[N].云南政协报,2004-11-17(6).
[8]李佑静.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及影响因素研究——对重庆市的调查分析[J].西部论坛,2010(06).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政治与公民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