哆啦A梦版权形象遭侵权
2015-05-30
中国知识产权 2015年9期
因认为重庆万州万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重庆亿众传媒有限公司未获得授权举办的“哆啦A梦”展览,侵犯了其享有的“哆啦A梦”著作权的相关权利,艾影(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日前,法院经审理判决二被告赔偿艾影经济损失12万元。
2015-05-30
因认为重庆万州万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重庆亿众传媒有限公司未获得授权举办的“哆啦A梦”展览,侵犯了其享有的“哆啦A梦”著作权的相关权利,艾影(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日前,法院经审理判决二被告赔偿艾影经济损失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