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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现状、经验与展望——基于江苏省的调查研究

2015-05-30尹伟民

职教论坛 2015年34期
关键词:江苏省校企职业

尹伟民

校企合作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是指学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产品开发等方面的联合活动行为。[1]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实际上是一种利用职业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不同资源和环境,把以课堂传授间接知识为主的教育环境与直接获取实际经验为主的现实环境有机结合起来,最终达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的的一种教育行为。一方面由于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联系的紧密性,开展校企合作被认为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的必然选择,也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但另一方面,由于合作双方利益诉求的不一致以及合作过程的复杂性,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困境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瓶颈局面难以真正破解,因此,基于事实层面的实证调研,在把握现状的基础上,探索有效开展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策略和举措显得紧迫而重要。

本文选择东部沿海地区的江苏省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该省各市教育主管机构、样本职业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试图勾勒出该省校企合作的区域镜像。职业学校问卷采用目的抽样的方法,在江苏全省共抽取样品职业学校119所(含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学校,不含三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以下同),占全省同类学校的近半数。实际回收93份,占比78.15%。累计发放上述学校的学生问卷950份,回收有效问卷735份,占学生问卷总数的77.37%。发放企事业单位问卷498份,回收383份,占调查单位总数的76.91%。同时对13个省辖市教育局主管职教的部门也全部发放了问卷进行调查。问卷调查的时间为2014年2月至2014年5月。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先后对江苏省中高等职业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实施了访谈调查,调查时间为2014年6月至2014年11月。

一、江苏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发展现状

江苏省职业学校类型较为复杂,有建国后不久兴建的中等专业学校,有改革开放后兴建的职业高中,也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贯通一致的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这些不同类型的学校由于不同的办学历史、学校功能和所在地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而形成了多样的校企合作传统。从总体来看,截至上世纪九十年代,江苏省职业学校普遍建立了校企合作的机制,各校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校企合作。进入新世纪后,特别是近年来,为了实现“两个率先”①的既定目标,江苏省对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强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活动的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表现为以下一些鲜明的特点。

第一,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数量显著增加。从江苏全省的范围来看,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数增加迅速。根据相关统计,截止2011年底,全省范围内,与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数量为4066家。到2013年底,这个数字已增至近万家,短短的两年时间内合作企业数量翻了一番,平均每校的合作对象达36家企业,其中无锡市平均每所学校的合作企业高达91家。这些数字一定程度上表明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得以提升,长期以来存在的校企合作“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困境正在得到改善。

表1 江苏省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数量和校均合作企业数量

第二,校企合作形式呈现多元化态势。调研表明,目前,江苏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形式也在发生着明显的变化:已经由过去相对单一的企业接受学生实习、学校接受企业委托为其培养人才以及学校为企事业单位输送毕业生的模式逐步发展到现在的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合作。比较典型的合作形式有组织教师进企业接受实践锻炼、订单培养(含冠名班)、学校在校外设立基地、企事业单位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活动、企业委托学校开展职工培训、企事业单位根据学校要求为其提供兼职教师、引企入校(企业设立在学校)、学校与企业联合科技攻关、企业为学校捐赠实施设备等。

图1 江苏省职业学校开展的校企合作形式(多选)

图1表明,绝大多数职业学校都组织了顶岗实习、教师进企业锻炼、订单式人才培养(含冠名班),也引进了企业人员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超过半数的学校在校内设立了企业的生产性实习工厂、接受了企业的设备捐赠、为企业开展员工培训等工作;另有近一半的学校与企业开展了联合技术攻关。这些数据说明江苏省职业学校的校企合作已经从相对简单的形式拓展为校企间的全方位合作,企事业单位已经介入到学校人才培养的诸多环节。

第三,新的校企合作模式不断涌现。针对校企合作中的特点和复杂情况,江苏省各地、各校均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校企合作新模式,涌现了一些典型案例。

苏州市某中专学校深入挖掘校企合作的丰厚内涵,积极探索“三位一体”育人新模式。所谓“三位一体”就是指校企双方共建基地、共育师资、共设课程。在共建基地方面,学校采取多种举措与合作企业在校内校外共建技能教学基地,努力创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专业环境;在共育师资方面,学校建立了“教师工作站”和“企业工作站”两大平台,与企业共同打造六个教学团队和八个校企合作项目教学团队;在共设课程方面,学校将企业的用人需求目标和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统一起来,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专业课程,使专业教学更加贴近生产实际、符合企业实际需求。

南京市某中专学校的汽车专业在与宝马的合作中创新了基于BEST(即BMW Education of Service Technology宝马售后服务英才教育项目)的“双元”校企合作模式,即让学生先在学校培训一段时间再去企业实习,实习过程中会积累一些问题和疑惑,回到学校再接受培训,帮助学生解答疑惑后再去实习。学校实训基地引入了宝马的管理体系。从人员架构到职责,从实训组织到环境卫生,实训基地严格按照企业的要求进行管理,完成了从过去的目标管理到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有机结合的转变。

无锡市某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商贸旅游专业群根据旅游行业的特点,探索实行了旺进淡出的交替合作模式。其核心内涵是:旅游旺季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淡季回到学校学习,构成两个不同学习地点的科学安排、合理交替,既满足了企业用人需求和学生顶岗实习需要,也使学生经由实践再返回学校学习,学习的兴趣、热情、自觉性以及学习的效果得到显著增强。

南通市某中专学校为提升校企合作效果,与当地唯一的五星级酒店开展了深入合作。考虑到五星级酒店对服务品质的要求,该校的烹饪专业试行了“模拟厨房”模式,引入五星级酒店标准建立了校内五星厨房,同时配合酒店的工作特点为教师和学生进入酒店实习制订了特殊的管理办法,使学生既能在校内掌握完整的知识和技能,也能在企业进行实际操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南京市某校则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建立了“跨企业公共培训中心”,由学校提供场地和专业师资、企业提供培训师资、可供多家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学习的公共实训平台。其中中建总公司等“跨企业培训中心”是学校与中国建筑总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合作建立的,是全国最大的建筑类企业公共培训基地。“Switch-Asia建筑节能培训项目江苏中心”是学校与同济大学、瑞典环境研究院、欧盟商会等四方共建的建筑企业公共培训中心。“供热专业跨企业公共培训中心”是学校与德国布德鲁斯公司、菲斯曼公司、瓦克公司合作建立的。上述公共培训中心的建立,一方面为合作企业提供了员工培训的平台,同时为学校学生的实习实训提供了保障,学校也获得了最前沿的技术标准和需求信息,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合作多方获得了共赢。

第四,校企合作的社会认同度显著提升。正由于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开展了密切的合作,合作双方以及学生均从合作中获得了不同的收益,因此无论是企业、学校还是学生都对校企合作给予了正面评价。

问卷调查表明,93.55%的合作企业认为通过校企合作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了提升”,91.40%学校认同校企合作“能够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校企双方都对校企合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作用持肯定态度。除此以外,84.95%的学校还认为校企合作“能够提高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在学生中,认为校企合作效果非常好或良好的学生比例高达85.67%,认为效果不好的只占0.3%。

图2 学生对于校企合作效果的回答情况

二、江苏省促进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经验

(一)构建开展校企合作的良好制度环境

2012年12月11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提出要积极“推进校企深入合作。坚持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主动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为此要“建立校企合作办学激励机制,表彰奖励校企合作优秀典型,重点培育200个左右校企合作示范组合”。在市县政府层面,有关部门也不断认识到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在所属市县层面上陆续加强了组织建设和制度保障。如南通市早在2010年10月就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意见》,明确了校企合作办学任务。位于苏南的苏州市于2013年制定了 《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要求成立由教育局牵头,经信委、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大型企业和骨干学校参加的苏州市职业教育经教联席会议。这些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聚焦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为提升校企合作的成效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明确提出“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并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扬州市政府于2014年3月出台了《关于组建扬州市职业教育集团促进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意见》,要求今后在教育费附加中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职业教育发展基金,用于职业学校的校企合作、师资建设、资源库建设等方面,同时积极探索机制,明确鼓励社会资本以各种形式参与到职业教育发展中,鼓励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扩大发展基金规模。

上述市级层面政策的发布除了促进本市区域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开展之外,还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带动了区县层面相关政策的出台。如泰州市下辖的县级市——泰兴市出台了《泰兴市校企合作管理办法》,成立了泰兴市校企合作管理委员会,在全市工业企业30强中推进校企合作。同市的姜堰区也建立了校企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筹集专项资金对优秀校外实习基地实行奖励,并给予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以政策优惠。上述举措一定程度上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推动了校企合作的进程。

(二)建设促进校企合作的大平台

江苏省以职教集团为主要载体建设校企合作的大平台。目前,江苏全省已经组建了商贸、农业、建筑、现代服务业、财会、信息、纺织、旅游、化工、交通、机电等10多个职业教育集团,参与的职业院校近三百所,加盟的行业企业近六百家,初步形成了校企融合、资源集成、产学结合的新局面。与此同时,在上述行业性职教集团之外,目前全省部分地区也成立了地区性职教集团。例如,扬州市政府牵头组建了扬州市职教集团,并以高职院校、部分办学条件较好的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为牵头单位,吸收相关学校和企业参与。不仅如此,该市还在职教集团内成立了八大专业中心,使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落到实处。课题组认为,校企合作形式和合作领域的多元化一方面为江苏省职业教育质量的提升提供了动力,同时也为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入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结合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特色化校企合作

在已有的国家级示范校建设、国家级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等建设项目中,均对校企合作的范围、成效作出了明确规定。江苏省一方面加强对上述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检查督促,另一方面,江苏省在本省省级层面制定的省级职业教育示范校项目建设、省级职业学校星级评估和省级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等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十分注重校企合作的开展情况和效果评测,特别鼓励各地、各学校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本地本学校的办学传统与办学优势因地制宜地开展有特色的校企合作实践,从而在全省形成了重点项目带动、地域特色鲜明的校企合作局面。

三、江苏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展望

尽管江苏省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领域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努力,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从全省范围来看,仍然存在着企业参与面较窄、合作层次不高、地区不平衡等问题,特别是企业积极参与、主动参与、深度参与等方面,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尤其是在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的变化和企业的转型升级速度加快的时代背景下,对校企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加快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区域统筹的促进校企合作的制度与政策框架

公共政策理论认为,政府对待公共事务制定的政策可以分为积极政策和消极政策。前者是指政府为达到某一目的而主动采取的政策,如政府为提高就业率而采取的失业者培训等措施。后者是指通常情况下政府不予干预而只有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被动采取的政策,如政府为保持失业者基本生存条件而采取的救济金发放。积极政策和消极政策就其性质而言无所谓优劣,是根据不同情况而采取的不同的政策选择,不可缺失也不能混淆。缺失了就是行政不作为,混淆了就有可能产生越位,越厨代庖——做了由市场或其他社会主体该做的事情,效果反而会适得其反。具体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随着江苏省苏南、苏中、苏北协调发展的推进,全省的人员、技术、信息流动将更加频繁,传统的以学校或地域为单位的校企合作促进制度与政策的作用将变得更加有限。因此需要从全省统筹的角度对江苏省的校企合作工作进行整体谋划、顶层设计,促进学校与学校之间、企业与学校之间、地域与地域之间的大联合、大合作,形成一整套有利于校企合作的制度与政策框架,从而使校企合作真正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抓手与载体。这一顶层设计的具体体现,就是要尽快制定指导全省推动校企合作的纲领性文件《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和《江苏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和《细则》)。 《条例》和《细则》要力争体现创新性、实用性与可行性,注意到江苏省特点和经济、教育、文化等省情,充分考虑到这一工作的实际难度和现实条件,有序推进、分阶段实施,不幻想一蹴而就,不搞一刀切,切实解决好企业用工与学校育人的矛盾,处理好合作过程的权益问题,使之发挥其应有的规制、指导和引领作用。

(二)有的放矢,提高校企合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效率边界理论表明,校企合作只有遵循校企双方各自发挥最大优势的情况下才是最有效率的,也是校企合作理想的目标追求。换言之,只有职业学校承担了学校本身应该承担的通用知识和技能培养的任务后,尚需企业完成后续的专用知识与技能的培养的情况下,才应选择校企合作。如图3所示,假设L1、L2、L3、L4分别代表不同技术水平岗位人员的学习和成长过程,A为四类人员的职业教育起点,A-B的阶段表示学生在职业学校的学习年限(学制),C为学生在校期间开始校企合作的起点。由图示不难得知,处于L1专业岗位的学生,因其学习的内容简单而无需进行校企合作即可满足进入社会就业的岗位需求;L3和L4所代表的专业,由于本身需要更长的在校学习时间才能具备参与校企合作的基本条件,因此此时的合作即使进行了,也会因为职业学校没有完成相应的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培养,而使学生不具备合作企业的要求出现低效合作;只有L2的学生的校企合作才是有效合作。

图3 专业知识与技能学习与成长阶段[2]

边界效率理论一方面告诉我们,推行校企合作不应一刀切,因根据具体专业特点而选择相应的合作之路;另一方面则揭示了职业学校基本的合作责任,即学校应发挥自身的教育功能,为合作学生打好基础。同时,学校如能为合作企业提供必要的服务并带来效益、获得双赢就更为理想了。调研的结果也揭示了这一点:分析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成功典型后就会发现,其共性就是这些学校自身实力不菲,服务企业社会能力强,同时又主动积极。这无疑给我们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借鉴的样本。

(三)建立校企合作服务网络,方便校企实现“联姻”

在当今时代,信息和数据的价值已无需赘言,在校企合作领域尤其如此。建议利用已有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构建全省统一的校企合作服务平台,将学校的专业信息、课程信息、学生信息等进行整合,同时与重点企业或企业联盟、企业集团、职教集团等联网,使学校、专业、学生信息以及企业的生产、用工信息双向透明,尽可能减少校企双方之间的信息盲点。

设立校企合作协调机构。由于校企合作涉及学校、企业、教育部门、劳动部门、人事部门等多部门,因此,可行且适合的方式是由政府组织牵头来协调上述各方。建议省政府成立由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税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省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总体规划、组织领导、条件保障等全局性工作。校企合作促进会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

与此同时,由于校企合作的多元主体和复杂过程(调查表明,平均一个学校要和几十家企业开展合作),最好由专业化的服务机构进行运作协调。政府应根据属地原则,采取积极举措增设专业化的校企合作专业化服务机构,具体运作实施校企合作事务。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的成功经验,率先在省内设立一批“校企合作事务中心”(暂用名),免费为合作学校、企业和学生提供服务,以提升校企合作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四)推动分类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建设,试点校企合作资质单位认证

作为社会组织的一部分,企业理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但到目前为止国内仍未制定科学、务实、可行的企业社会责任分担制度,建议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分别厘定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和大型企业的社会责任范围,鼓励小微企业以企业群或企业联盟的方式参与校企合作,鼓励中型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或开展与学校的校企合作,对大型企业或上市企业提出明确的校企合作的要求与目标,从而形成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企业组成的校企合作企业群,推动校企合作工作的有序开展。

建议试点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资质单位认证制度。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税务局、国资委等部门,共同制定《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资质单位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可以选择1-2个市、县(县级市、区)进行试点。《办法》包括认定标准、认定流程。认定标准重点是企业管理者与技术技能人员的素质、企业设备条件、培训场所条件等,认定流程包括企业申请、认定评审、发放资格证书、定期考察复审等程序,对达到标准的企事业单位认定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资质单位”。政府需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根据职业学校的专业类别,按照一定比例标准拨付生均校企合作常规性经费,专门用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资质单位开展校企合作。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应及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支持资质单位参与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具体可以通过税收、奖励、资金支持的方式来实施。同时要加强对资质单位的管理,实行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五)适应“互联网+”发展新常态,推动创新型校企合作的开展

江苏省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服务业比重的提升已成为必然,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根据江苏省统计局的数据,[3]2014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46.7%,比2013年提高1.2个百分点。不仅如此,2014年,服务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达到50.6%,对整体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成为拉动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发展后劲持续增强。其中,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发展最为迅速。而江苏省职业学校中工科专业的比重较大,服务类专业则以面向传统服务业为主,如何面向新型的现代服务业开展校企合作已成为摆在面前的一道必须破解的难题。其解决途径需要借鉴“互联网+”的思维,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这是江苏保持传统优势、打造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途径。

其次,纵观全省不难发现,江苏省企业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已不是纸面上的口号,而成了许多企业的不二选择并正在积极实施。为此,江苏省职业学校应根据自身的人才和技术特点,积极适应企业自动化、智能化改造的新需求,推动创新型校企合作的开展,同时也使之成为倒逼学校专业、课程与教学改革的契机和工具,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需求,由教师和学生共同组成团队开展有真实任务背景的项目设计或模拟操作,使学生有机会在校内通过远程的方式认识甚至参与到企业的生产实践中。

不言而喻,校企合作不是单方面行为,而是事关合作主体各方的共同行为,其结果取决于这一合作组合体的综合作用。组织学理论告诉我们,合作一方的职业学校和另一方的企业是两种性质不同的社会组织。前者是以人才培养为主要目标的社会公益性组织,而后者是以盈利为目标追求的经济组织。当两者的目标集中到以人才培养为主的合作活动中时,这两个组织的不同特性就成为矛盾产生的直接因素。其矛盾结果的表现形式,要么合作双方停留在较低层次上,其特点以不触动双方的根本利益为限,矛盾呈现为隐形形式;要么由外部资源和力量介入,采取强制性或补偿性措施等弥补因合作带来的利益损失而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而对于理想的合作图景,最好莫过于合作双方能够找到双方利益的交叉点,变浅尝辄止或强制合作为双方志愿“联姻”,这不仅需要合作双方的共同努力,也关涉合作双方所在地域人文和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更依赖有关各方的极大智慧。期翼本文探讨的江苏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现实图景和未来展望,一方面能够有助于今后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迈向更深层次,另一方面能够为国内其他地区更好地开展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注释:

①“两个率先”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2003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大精神,江苏省根据该省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提出了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并以此作为今后江苏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要求的基础依据。

[1][2]申家龙.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效率边界[J].教育发展研究,2012(11):19,22.

[3]中国江苏网.2014全省服务业增加值首超3万亿元[EB/OL].http://jsnews.jschina.com.cn/system/2015/03/12/0239645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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