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蒙山连片特困区金融扶贫路径探析
2015-05-29柳一桥
柳一桥
(贵州师范学院,贵州 贵阳 550081)
贫困是制约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贫困地区金融业的稳步发展,可以缓解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资金约束,有效减少贫困的发生。乌蒙山区横跨滇、黔、川三省,是我国连特困区之一,贫困面积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是国家现阶段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加速乌蒙山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步伐是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历史任务。分析乌蒙山连片特困区金融扶贫面临的困境,探讨该区域金融扶贫的有效途径,对加速乌蒙山区经济发展、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加快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有着深远而现实的意义。
一、乌蒙山连片特困区金融扶贫面临的困境
乌蒙山连片特困区是西部后发展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市场化进程滞后,金融发展水平尤为落后,金融服务供给不仅总量不足,在结构上也有待优化。
(一)金融机构网点少,金融资源严重缺乏
随着金融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金融资源日益向投资收益率高的地区流动,四大国有银行将营业效益欠佳的分支网点逐步撤离乌蒙山连片贫困区,金融资源流动呈现向东、中部地区集中、向平原地带城市集中的态势。以昭通市为例,至2012年,昭通纳入扶贫开发的10县中,有5个县没有中国农业银行的网店,没有工商银行的县更是高达7个县。此外,乌蒙山区的金融机构吸收存款多而发放贷款少,“惜贷”现象十分突出。少量的资金投放,难以满足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而且存多贷少现象的存在,使得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不断缩小,而面临的利息压力却不断加大。
(二)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不完善,服务力度薄弱
乌蒙山连片特困区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主要由农村信用社来承担,农信社的金融服务对于缓解乌蒙山区扶贫开发资金缺口,加速资金流转,提升扶贫效率有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历史原因,乌蒙山区的农村信用社再管理体制上较为僵化,难以实现和国家扶贫战略的有机结合:首先,金融产品单一,存贷款业务和转账业务仍为该区域的众多农信社的核心业务,“小企业贷款”、“个人理财服务”等新的业务形式发展缓慢;其次,乌蒙山区农信社普遍监督机制不健全,金融体系内控力较弱,对系统性金融风险也缺乏有效的防范意识;再次,农信社工作人员年龄结构上,青年人较少,并且现代信息化技能的应用不全面,在服务手段上也有所欠缺。
(三)农业保险发展滞后,农户抗风险能力弱
农业是弱质产业,农业生产容易受到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冲击,发展农业保险,对于提升农户抗风险能力,维护农业生产的稳定性有着重要的意义。宏观环境来看,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一直比较迟缓,农业风险保险业务效率低下,农户在遇到自然灾害,损失严重的情况下,只能得到少量国家补贴,农户因灾至贫的现象在各地较为突出。乌蒙山区国土总面积为11万平方公里,多数地区属于农业生产区,由于该区域地理气候条件独特,低温寡照、干旱缺水、风雨冰雹等自然灾害较多,农业生产经常因为自然灾害而蒙受损失。现阶段,乌蒙山区农业保险主要是商业保险,农业保险所涵盖的险种只有养殖险和种植险两大类,险种少问题较为突出。
(四)政策性金融机构功能不完善,业务覆盖面窄
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农业发展银行是专司扶助农业发展的政策性银行。但是,现阶段,乌蒙山区的农发行金融服务类别和覆盖范围非常有限,主要承担农产品销售、收购、运输、仓储等方面的金融扶植业务,而对扶助贫困山区小企业发展、扶贫项目开发却少有涉猎。从资金来源分析,央银借款和财政拨付成为其资金获取的两大方式。但因为财政资金使用的多向性,农发行能取得的资金非常非常有限。此外,由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农发行从商业银行贷款所花费的成本也日期提升,使得本来实力薄弱的贫困山区农业发展银行对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金融资助力度非常有限。
二、提升乌蒙山连片特困区金融扶贫效率的路径
(一)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大力发展山区微型金融
微型金融组织结构较为简单,资金存量也规模较,微型金融机构能扎根基层,能在不同的区域开展业务,其服务对象也主要针对个体农户和小型企业,适宜在再广大的贫困山区开展业务。微型金融机构的开办可以填补乌蒙山连片特困区金融体系中的空白,对于提升贫困山区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有着重要作用。微型金融可以通过构建债务人联保机制,实现债务人的相互监督和协调合作,提示债务人的信誉意识。
(二)构建山区金融扶贫激励机制,提升金融机构扶贫动力
健全的盈利机制、优良的信用环境是金融机构在贫困山区开展的核心动力。对此,首先,政府要构建完善的激励机制,对参与扶贫工作和贫困地区产业开发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奖励,尤其是对能在贫困山区长期扎根,扶贫工作成绩突出的机构要大力宣传,树立金融工作的榜样,同时在资金融通上给与资助。此外,对于在贫困开发工作中表现不利,敷衍塞责的金融机构要给与一定的惩处,比如提高其所缴纳税率,加大其成本。最后,金融监管部门也要定期开展对贫困山区金融机构的检查,督促其更好的行使职责,同时,也要要到其注意防范金融风险。
(三)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提示山区农户抗风险能力
要逐步构建起农业风险分担机制,通过农业保险作用的发挥,提升贫困山区农户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强化其农业自然灾害之后重新开张农业生产的能力。对于乌蒙山区而言,可以先出台相关政策予以引导,同时在财政上给予一定的补贴,可以在先在农业生产的重点区域开展试点,有成熟的经验后,在逐步推广。引导商业性保险公司积极参与进来,大力开展参保宣传,提示农户参与保险的意识,加速山区农业保险发展,减少因灾致贫现象的出现,使贫困山区农村经济能够持续平稳发展。
(四)提高贫困户的金融意识,构建良好的信誉环境
乌蒙山区的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下乡宣讲,电视播放,张贴标语等多样化的形式,逐步转变山区贫困户传统金融观念,使其理解现代金融机构的功能,了解办理金融贷款业务的一半流程。同时,也要通过多样化的措施加强贫困户的信誉。比如,在办理贷款业务时,贫困户要有诚信意识,如实向金融机构反映自己的情况。对于具体的贷款金额,要依据自身资金需求量和还贷能力综合考量。要让贫困户明确,金融扶贫是一种借贷行为,不是资金转移支付,在到期后必须按合约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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