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FTA现状及战略分析
2015-05-29魏思敏
魏思敏
(东北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辽宁 大连 116000)
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步伐,在新形势下积极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商议自由贸易区建设,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以加强双边和多边的经贸合作。自此,自贸协定涵盖的内容不断深化,自贸区的版图也日益扩展。截至目前,我国正建设19个自贸区,其中已签署14个自贸协定。
一、中国自贸区建设的必要性
(一)应对FTA浪潮,避免被边缘化
在多边贸易谈判受阻,自由贸易区蓬勃发展的大环境下,大多数国家都参与了双边或多边的区域贸易协定。自贸区给区内成员带来货物、服务、投资、技术等各方面的经济效应,这让各国纷纷意识到,不参与自贸区的建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甚至被边缘化。
(二)发展对外贸易,“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的需要
对外贸易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自由贸易协定降低关税与非关锐贸易壁垒,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国内外投资,促进各国各地区的经济合作与竞争,都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给相关企业带来切实利益。另外,积极参与自贸区也为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有利于其规避贸易与投资的壁垒,缓解企业走出国门面临的政治经济压力。
(三)我国能源战略的需要
近年来,经济增长受煤、电、油、运的瓶颈制约日益突出,原材料供应更加紧张,资源约束的矛盾直接导致了石油、铁矿石、铜、氧化铝等主要矿产品进口的大幅增长,从而迅速提高对国际资源的依赖程度。基于此,我国与新西兰、澳大利亚、智利、东盟等资源禀赋充足的国家建立自贸区,以促进经贸往来,保证资源的充分供给。
二、中国自贸区建设的特点
(一)入世之后积极推进自贸区建设
加入世贸组织之前,我国主要发展多边贸易体制,除APEC之外很少参与区域经济合作。2001年以后,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受阻以及FTA浪潮来临,中国开始积极参与自贸区建设。《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巴自贸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等都是入世以后签署发展的。
(二)体现了“港澳优先”原则
众所周知,内地与港澳CEPA的谈判和签署效率都非常高,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与中国所有其他FTA协定不同,CEPA是一个动态跟进、不断发展的协议,截至目前,内地与港澳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已经签署并实施了14个CEPA补充协议,由此实现的递进开放,早已延伸到了内地的一些地方省份,“港澳优先”是我国自贸区建设的特色之一。
(三)以周边为重点,向全球范围辐射
我国在自贸区建设的过程中,遵循“立足周边,面向全球”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先后与东盟、巴基斯坦、新加坡等亚洲周边国家建立自贸区,发展与亚洲其他国家的资源、产品、服务的经贸关系。另外,我国与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韩国分别签署了自贸协定,与海合会、澳大利亚、挪威、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等就建设自贸区问题积极商谈,将辐射范围扩向非洲、拉丁美洲、欧洲。
(四)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和深化
随着我国自贸区战略的实施,与各国的合作领域也在不断的拓展和深化。2002年我国与东盟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启动了自贸区建设进程。2004年1月实施“早期收获计划”;同年11月双方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2007年又签署了《服务贸易协议》;2009年再次签署了《投资协议》。另外,我国与冰岛于2013年4月16日签署的《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中涉及了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知识产权、服务贸易、投资等方面的合作。由此可见,自贸区的合作领域由农产品向一般货物再向服务、投资、知识产权不断拓展和深化。
三、完善自贸区战略,充分发挥其外贸促进作用
(一)进行全方位的市场布局
1.促进东北亚自贸区建设。东北亚经济的活力和发展从根本上必须依靠东北亚各国的合作,从而提升其经济政治影响力。我国应加快中日韩自贸区建设的步伐,求同存异,促进中国、日本、韩国、蒙古、朝鲜、俄罗斯各国间经贸往来、人员流动、旅游文化的合作,为建设东北亚区域自贸区打下良好的基础。
2.加强南南合作。面对全球市场的竞争和摩擦,我国应加强与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团结与合作,自贸区战略的网络布局应辐射到拉美、中东、中亚、非洲,以南南合作发展对外贸易,带动发展中国家的共同繁荣。
3.探求“大国战略”。已签署的自贸协定中,我国大多与经济规模较小的国家和地区展开互惠合作,而尚未与美国、欧盟等大经济体建设自贸区。美国和欧盟都是我国进出口贸易大国,建成协定伙伴关系将出现一个双赢的局面,我国应当探求与其建设自贸区的可能性。
4.构建大中华经贸区。进入21世纪,两岸四地经济日益融合,面对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格局变化,两岸四地建立某种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度更趋必要,内地、香港、澳门、台湾这四个经济体,应该首先谋求建立“大中华自由贸易区”;而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开展,也应在放眼全球的同时,进一步整合港澳台。
(二)提高FTA利用率
尽管中国自贸区战略的实施已有成效,但对于已经签署的自贸协定却存在利用率不高的问题。要想充分发挥FTA对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促进作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是不可或缺的。对于政府来说,需要拓宽FTA信息提供的平台,及时分享FTA的新进展,深度分析FTA相关优惠条款,安排专业人员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积极搭建企业与FTA的桥梁。另一方面,企业应该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告了解各项优惠措施,尤其是要清楚可享受优惠关税的产品清单。对于进口企业来讲,应关注国家年初和年中颁布的海关税则中“协定税率”,及时了解情况,督促出口商主动申领优惠原产地证。出口企业可从商务部官方网站上了解自贸区成员国对我出口产品关税优惠情况,及时申领原产地证,享受关税优惠。
(三)加大自贸区相关研究
加大对自由贸易协定的研究,即增加研究经费和研究力量,制定专门的研究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展开自由贸易区的研究,尤其要把握全球自由贸易协定的发展趋势,洞察主要贸易伙伴的动向,有针对性地制定我国的谈判策略。我国应与时俱进,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在未来FTA谈判中,将重点从农产品转移到卫生与植物卫生、环境问题、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上,让自贸区战略不仅促进对外经济中的货物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更要发挥其在投资、贸易救济、技术性贸易壁垒、自然人流动、可持续发展等更宽领域的促进作用。
[1]荆林波.“中国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研究”.《国际贸易》.2013年第7期.
[2]张小瑜.“当前形势下的中国自贸区战略”.《国际贸易论坛》.2013年春季号.
[3]庄芮.“亚太区域经济合作下的中国FTA战略”.《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
[4]沈铭辉.“对构建中国FTA战略的思考”.《新视野》,2009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