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约殉情,“梁山伯”成被告
2015-05-28冬天雪
冬天雪
古代,有个叫祝英台的女子,美丽聪颖,在求学途中邂逅书生梁山伯。两人同学三年,情深似海。当美满姻缘化成泡影后,他们凄然而别,立下誓言:生不能同衾,死也要同穴!最终两人阴间化为蝴蝶,在人间蹁跹飞舞。这个凄美的故事在民间一直流传着,但它毕竟是一个传说。
然而,这里有一个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祝英台”与“梁山伯”的故事。它说不上是对古代传说的一种效仿,也不可能成为流传千古的凄美故事,只是让人们听后在感到遗憾之余,更多的关注是“梁山伯”为何成为了被告。
城里小伙看上了乡下打工妹
文中的“祝英台”真名叫兰小燕,1989年3月出生在湖北江汉平原农村。由于家里比较贫困,兰小燕高中毕业后,就带着一丝遗憾到南方工厂打工。2013年3月来到书店打工,便认识了赵晓禾。
赵晓禾就是故事中的“梁山伯”,一名县城青年,也就是人们口上常说的“城里人”。赵晓禾1987年5月出生,人长得斯斯文文,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文化人。
赵晓禾是兰小燕打工的这家书店的常客,经常光顾这儿。自打兰小燕来后,赵晓禾是来的更勤了。一段时间后,兰小燕就熟悉了赵晓禾所喜欢书刊的类型。只要赵晓禾一来,兰小燕就会把他引到新到的书刊跟前,推荐他选购。一来二去,他们之间就随和多了,有时还在一起就书的内容探讨一下。
生活中,有些你意想不到的事情,往往就发生在你的身上。说真的,兰小燕根本不会相信赵晓禾会真心看上自己这个农村姑娘。在这座城市里,自己没有户口、没有固定职业、没有住房、没有稳定收入。而在赵晓禾的眼中,尽管兰小燕是个农村姑娘,可兰小燕的美丽和纯朴已经让他着迷:肌肤雪白,身材苗条,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如一泓春水,白皙的瓜子脸上永远挂着迷人的微笑。
也许是命中注定了两人的情缘。此时,面对着自己喜欢的这位憨厚、有才气的小伙子,当听到他的真诚表白,兰小燕没有丁点犹豫地回答说:“我愿意!”
男女殉情演绎现代“梁祝”
赵晓禾是家中的独儿子,从小就被父母当着宝贝一样宠着爱着。然而,当赵晓禾的父母得知自己的儿子找了个进城打工的“乡巴佬”女朋友后,他们是坚决反对,而且把话都说绝了:“你要还是我们的儿子,就休想和那个乡下的女孩子在一起。”
为了抗争父母的阻挠,赵晓禾搬离了家庭,到外面租了房。每天除了上班,赵晓禾和兰小燕都待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休息,两人恩恩爱爱,如胶似漆,两人干脆同居到了一起。
然而,赵晓禾的父母并没有给他们更多喘息的时间和机会。为了彻底斩断赵晓禾与兰小燕的情丝,赵晓禾的母亲找到兰小燕,明确告诉兰小燕:“你和我儿子门不当户不对,不相配!你还是别缠我儿子,另攀高枝吧!”
面对赵晓禾母亲的指责和羞辱,兰小燕无言以对,她感到无比委屈,泪流满面。赵晓禾的母亲并没有就此善罢甘休,她隔三岔五地骚扰兰小燕。
2014年9月的一天,赵晓禾伤心又无奈地对兰小燕说:“小燕,我父母反对,又不讲道理,我们再交往下去,我想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停了一小会,赵晓禾还是鼓起勇气小声对兰小燕说:“要不,我们分……分手吧?”
“什么?你说分手?”兰小燕突然似被电击了一样,惊恐地望着赵晓禾。
赵晓禾无奈地直视着兰小燕,痛苦地说:“父母如此这般阻挠我们,我又不能跟他们决裂,那你说我该怎么办呢?”兰小燕听后只是流泪,她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
在一阵痛苦的沉默之后,无计可施的赵晓禾和兰小燕打开一瓶白酒,两人一边流泪诉说着一边喝起了闷酒。随后,两人结伴来到附近的护城河边。兰小燕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道:“既然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而由别人去摆布,这样活着,倒真不如死了的好。”赵晓禾听了,突然有些担心地问道:“小燕,你该不会想寻死吧?”兰小燕说:“如果分手,眼睁睁地看着你和别的姑娘谈朋友,结婚生孩子,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赵晓禾一声不吭,默默地低下头来。忽然,赵晓禾说了一句:“活着不能做夫妻,不如一起死后做鸳鸯!”
兰小燕一听,望了望护城河汪汪的水,竟对赵晓禾说:“干脆我们现在就到水中做鸳鸯,你敢吗?”“有什么不敢的。”赵晓禾说着,就牵起了兰小燕的手,他们一起向护城河中走去……
凉水的浸泡惊醒了酒后的赵晓禾,他一下后悔起来,不想死了。他拉着兰小燕的手,慌忙往岸边挣扎。但兰小燕挣脱开他的手,拼命往河中深水处而去……
赵晓禾上岸后,早已吓得目瞪口呆。当他缓过气清醒后,恢复常态的他第一个念头就是想知道女友兰小燕到底怎么样了?他想到了呼救和报警。然而一切都晚了,等到“110”民警和附近的人们赶过来,此时的河面上早已没有了兰小燕的踪影。
赵晓禾死里逃生,兰小燕由于错过了关键的抢救时间,溺水而亡。这对热恋的情人既没有选择割舍这段恋情,各自另寻新爱;也没有与家庭决裂,走自己的幸福之路,而是出乎人们意料地选择了一条相约同赴黄泉的惊世骇俗之路。
法不容情,告上法庭
看到兰小燕的尸体被打捞上岸,赵晓禾大惊失色,他跪在地上,大声叫道:“小燕,你别这样啊!别丢下我!要死,我们一起死吧!”忽然他从地上爬起来,“扑通”一声,又一头扎进了护城河里。办案民警听到水声巨响,急忙跳进河里,将正在下沉的赵晓禾救了起来。
赵晓禾喝了很多河水,神志不清,在民警送他去医院途中,他还在不停地哭喊着“小燕啊,我害了你,我要随你而去的……”
后来,办案民警根据兰小燕平时的日记和现场手机录音证实了赵晓禾陈述的事情经过,认为赵晓禾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便没有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两个缺少理智的年轻人,酒后用极其愚昧的手段,稀里糊涂地重新改写了自己的全部人生。兰小燕撒手人世,留给父母无尽的苦痛。痛不欲生的赵晓禾一直不能原谅自己,整天把自己关在家里。
处理完兰小燕的后事,兰小燕的父母便找到赵晓禾,说女儿的死,公安局虽然认定是自杀,但赵晓禾和他的父母是脱不了干系的,他们要对兰小燕的溺水死亡负责和赔偿。
看到自己儿子整天不说不笑、精神萎靡的样子,面对找上门的冤家,赵晓禾的父母也是气不打一处来,指责兰小燕的父母是无理取闹,说兰小燕是自己去死的,跟他们和他们的儿子没有关系,同时还阻止赵晓禾与兰小燕父母接触,并打电话报了警。派出所民警来后,把两家人组织到一起进行了调解。由于双方依然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没有结果。最后,派出所民警告诉他们,说这件事只有让法院来公断了。于是,兰小燕的父母又来到律师事务所,请了律师,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要求赵晓禾对兰小燕的溺水死亡负责并赔偿各项损失19.66万元。
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犯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加害行为从表现形式上看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行为。2014年年底,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被告赵晓禾一次性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类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6万元。
编辑:程新友 jcfycx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