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的犯罪趋势和心理特点
2015-05-28殷守福包广华
殷守福 包广华
摘 要: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社会的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其犯罪案件居高不下,被视为三大公害之一,直接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定和经济建设,成为了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犯罪概率也成为了广泛关注焦点。本文综合前人的研究,阐述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研究现状,探讨当今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特点,为今后的教育和干预提供启示。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心理
一、引言
青少年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少年实施的危害社会、触犯刑律,依法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1-2]。青少年犯罪居高不下,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与吸毒贩毒、环境污染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在我国,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在全国刑事犯罪中的比例始终维持在70%以上,而且这一比率还在不断攀升。根据2007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数据,“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增长迅猛,其中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犯罪5年间增长12.6%,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情况更加突出,5年间上涨68%。青少年由于处于身体迅速成熟而心理发展相对滞后时期,容易出现为追求娱乐、满足感官刺激或填补精神空虚等而实施的犯罪行为,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社会的安定秩序,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并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同时对青少年自身发展也具有相当严重的危害当前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趋势[3]:
(1)犯罪主体低龄化。以前青少年犯罪作案的高峰年龄以16至18岁年龄多,而进几年13至15岁的年龄段为多数。一些青少年犯罪从10岁、11岁就开始小偷小摸,12岁至14岁就已经能“小人作大案”了。
(2)暴力型犯罪倾向明显。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调查显示:暴力型犯罪和淫欲型犯罪占到72.29%,故意杀人、贩毒、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占34%,其中16、17岁学生抢劫3起。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罪犯中,25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占56%[4]。
(3)犯罪动机简单化。青少年正处于人生发育阶段,在心理、生理上尚未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少,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尤其在心理和情绪上变化非常复杂,极不稳定,稍有诱因,极易发生突发性犯罪,犯罪动机简单,作案没有明确目的,一般没有事先预谋,多属一时冲动,有的出于好奇、自我表现和寻求刺激,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4)犯罪组织团体化。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酗酒滋事。团伙作案究其原因是他们存有恐惧心理,往往依仗人多势众,相互壮胆,一人动手,团伙齐上,共同犯罪。青少年犯罪变成了一个很严峻的问题。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特点
(一)逆反心理
逆反心理是客体与主体需要不相符合时主体产生的具有强烈抵触情绪的社会态度。青少年逆反心理的产生有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育成长的不稳定时期,大脑皮层的兴奋和抑制过程不平衡,兴奋性较强,易冲动,不善于自我控制,容易做出偏激或别人难以预料的事情;另一方面,青少年处于社会角色的过渡期,个体逐渐形成自己的认识系统、道德观念以及价值观系统,开始从心理上、行为上获得新生并成为一个完整的个体。这是逆反心理形成的基础。青少年的依赖和独立同在,矛盾的心理导致他们出现了一些反抗期的出现,比如逃学、早恋等偏差的行为,严重的更会涉及刑事犯罪。
(二)追求低级,具有一定的反社会性
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由于认识水平的低下和精神世界的极端空虚,心理需要的主要特征是低级性、恶性膨胀和反社会性。拜金主义、崇洋媚外等等的物质享受欲在青少年之间表现的极为强烈,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中,物质享受的需要占据了他们的生活中心,他们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手段很多变成了非法途径,同时嫉妒心理、片面心理、心胸狭隘等很容易导致青少年的冲动行为。
(三)好奇心理,寻求刺激
少年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向着由不成熟向成熟过度,处于一个探索认知的阶段,对具有神秘感的新鲜事物,有强烈的认知需求,在认识上有好奇的心理,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由于认识水平低下以及缺乏正常的教育培养和引导,精神空虚,没有正当的精神需要,通常很容易接受诱惑,以填补空虚的精神世界。一些青少年由于对异性、毒品等未知事物充满好奇心,这样的心理会驱使其去寻求刺激,得到满足,殊不知这是一条犯罪的过程。许多违法犯罪也相应的由此而发生了。
(四)闭锁心理以及人际关系上的“义气”心理
当青少年必要的物质需求得不到满足,或是渴望父母关爱的心理需要得不到满足,或是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与委屈得不到及时倾诉时,会产生一种孤单寂寞的情绪体验。此时他们往往不把精力放在学习、生活上,而总是抱怨别人不理解自己、不接纳自己,心理学将这种心理状态称为闭锁心理。闭锁心理带来的犯罪行为表现出来可以有三种类型[5]:(1)学习状况不好,考试失败,自尊得不到满足而陷入孤独,出现越轨行为。(2)青少年为了满足心理需求而寻求“填充物”。容易受到不良事物的引诱或结识不良人群,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3)排斥家庭和学校等主流生活圈,加入一些有组织的犯罪集团,以获得一种归属感、安全感,这种组织以“义气”为纽带,模仿影视作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青少年在朋友的选择上开始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选择性,开始讲究志同道合和共患难的决心,他们对朋友之间的情义在错误的人之下以“为朋友两肋插刀”等显示方式来表现出来,他们就容易被身边的人给拉入到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上。
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已经属于不可忽视的一块内容,应该受到学校教育工作者和社会机构,以及政府机关的大力关注,青少年是国家未来的希望,如何根据亲少年犯罪心理的特定来制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干预方案和教育方针是每个教师、家长必须掌握的内容,而不是对犯罪青少年不管不问,放任自流。
参考文献:
[1] 林崇德.发展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
[2] 张理义.青少年犯罪心理[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
[3] 霍启兴.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特点分析[J].辽宁警专学报,2008(4):64-67.
[4] 宾雪花.青少年犯罪现状,特点和预防对策探析——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例[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6(1):136-138.
[5] 张延华.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动因及教育措施[J].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3(2):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