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欧盟茶叶农药残留超标通报的分析与应对
2015-05-28童小麟陈建民
童小麟 陈建民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福建厦门 361012)
1 前言
欧盟是我国茶叶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近年来,在出口企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突破了出口茶叶贸易瓶颈,我国出口欧盟茶叶呈现增长趋势。据商务部外贸司统计,2013年我国对欧盟(27国)出口茶叶2.48万t、金额1.07亿美元,同比出口数量和金额分别增长10.9%和18.3%,但出口量比2001年2.71万t下降了8.5%。自2002年以来,出口欧盟茶叶一直在1.61万t和2.5万t之间波动,持续徘徊不前的主要原因是受茶叶中农药残留的影响。近十多年来,欧盟不断建立和完善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至近乎苛刻的程度,对我国茶叶出口持续产生了不良影响,欧盟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已成为我国出口茶叶遭遇的主要技术性贸易壁垒之一,今年,我国出口欧盟茶叶因一些农残项目达不到其标准要求而被欧盟国家通报。
为了应对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我国出口茶叶贸易的快速发展,本文对2014年1月至10月欧盟国家通报我国茶叶农药残留超标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提出了应对措施,以期为帮助出口茶叶企业有效控制输欧茶叶中的农残,降低出口茶叶风险提供参考。
2 出口欧盟茶叶农药残留超标被通报情况分析
查询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报警系统(RASFF)[1],2014年1月至10月,我国出口欧盟茶叶因农残超标累计被欧盟国家通报29次,其中茶叶6次、绿茶18次、乌龙茶2次、红茶1次、普洱茶1次、绿茶提取物1次;通报的茶叶被欧盟国家销毁6次、官方扣押7次、产品遣回7次、海关封存3次、不许进口2次、市场召回2次、没有措施2次;这些通报由法国、比利时、捷克、奥地利、德国、西班牙、葡萄牙、波兰、爱沙尼亚发出,发出通报最多的国家是法国10次,其次是比利时7次,奥地利4次、捷克3次,其余各1次。
2.1 欧盟国家检出超标的农药品种、频次情况
我国输欧茶叶被欧盟国家通报,涉及农药品种累计17种,即蒽醌、氟啶脲、吡虫啉、噻嗪酮、唑虫酰胺、虱螨脲、啶虫脒、丁醚脲、毒死蜱、三唑磷、百治磷、氟虫腈、氟铃脲、氧乐果、腐霉利、甲基异硫磷和多菌灵,涉及产品批次共29批次,通报农药超标结果最多的是蒽醌10个,其次是吡虫啉8个,氟啶脲6个,噻嗪酮、啶虫脒、唑虫酰胺各5个,虱螨脲、三唑磷各3个,丁醚脲、毒死蜱、多菌灵各2个,此外,还有百治磷、氟虫腈、氟铃脲、腐霉利、甲基异硫磷、氧乐果各1个。
2.2 中国和欧盟相关农药限量标准比较
关于被通报的17种农药,中国与欧盟制定的茶叶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MRLs)比较见表1。
表1 被通报农药中欧茶叶MRLs比较
表1显示,中国制定了MRLs的只有吡虫啉、噻嗪酮、丁醚脲和多菌灵4种,且大大宽松于欧盟标准,其余13种均未制定;而欧盟全覆盖,其中蒽醌、噻嗪酮、吡虫啉、啶虫脒、虱螨脲、毒死蜱、氟虫腈、三唑磷、氧乐果、腐霉利、多菌灵11种的限量值均为方法测定低限(乐果限量是乐果和氧乐果总量),而氟啶脲、唑虫酰胺、丁醚脲、氟铃脲甲基异硫磷和百治磷6种则为“未批准物质”,实施“一律标准0.01 mg/kg”。可见,被通报的17种农药,欧盟的限量要求均非常严格,只要在茶叶中有残留就能被检出,被检出就将超标不合格。
2.3 欧盟国家检出超标的农药在我国茶树上的登记使用情况
在中国农药信息网上查询[2]茶树登记用药情况,在被通报的17种农药中,其中蒽醌、氟啶脲、唑虫酰胺、虱螨脲、毒死蜱、三唑磷、氟虫腈、氟铃脲、百治磷、氧乐果、腐霉利、甲基异硫磷、多菌灵13种是在我国茶树上未登记允许使用的农药成分,其中氟虫腈是我国大田禁用的农药(农业部第1157号公告),而吡虫啉、噻嗪酮、丁醚脲、啶虫脒4种是在我国茶树上被登记允许使用的农药成分。
3 通报原因分析
3.1 欧盟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苛刻和进境检验措施严格
欧盟是世界上茶叶农残标准最严格的地区之一,有几大特征:①制定限量的标准多,现有455项[3];②未制定限量的未批准物质实施“0.01mg/kg的一律标准”;③大部分限量都是方法测定低限,约占84.6%;④限量标准修订频率高,变化快,每年都有修订,2014年多次修订。此外,欧盟于2011年10月1日起已对中国产茶叶采取新的进境检验措施,其中包括对10%的货物实施农药检测,并且经过几年的强化监测,目前欧盟法规(EU)No 1021/2014仍要求对中国产茶叶实施10%的抽检比例。因此,输欧茶叶生产经营企业如果对此不熟悉,就很难控制茶叶中的农药残留符合其要求。
3.2 种植基地存在不规范使用农药的行为
种植基地不规范用药,就大大增加了输欧茶叶残留超标的风险。近年来,通过治理,茶农都不会有意使用禁用农药,禁用农药氟虫腈的检出[4],一般是采购使用了农药成分不明,含有非法添加其成分的农药,或是茶园周边农作物违规使用了该农药漂移污染所致。严格来说,未在茶树上登记使用的非禁用农药不能在茶园中使用,但在当前茶园常用农药的调查中发现,确实存在有使用农药不一定都是在茶树上登记允许使用的情形。因为当今农药的发展速度较快,新药多,药品名称多,混合药也多,备案种植基地若缺乏技术指导,不按规定用药,就很难控制在茶树上未登记的农药在茶叶中残留检出。
3.3 对基地农药的使用指导不结合欧盟市场实际
检出超标农药中,吡虫啉、噻嗪酮、啶虫脒、丁醚脲4种农药是在茶树上登记允许使用的农药。对出口欧盟茶叶而言,不是登记的农药都可以使用,如吡虫啉、噻嗪酮,欧盟的限量标准均是0.05 mg/kg,且为方法测定低限;丁醚脲为欧盟未批准物质,即实施0.01 mg/kg的限量;而啶虫脒的限量标准,今年欧盟委员会法规 (EU)No 87/2014将其修订加严一倍至0.05 mg/kg,也为方法测定低限。在茶树上使用的农药,若管理不到位,或多或少都会有残留,对农药限量标准为方法测定低限或“一律标准”的农药来说,有残留就会被检出,被检出就将超标。因此,有的农药即使是登记农药也不能使用,这就需要输欧茶叶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基地管理人员对基地农药的使用要结合欧盟市场实际要求进行科学有效的指导。
3.4 企业自检自控体系不健全
有的出口欧盟茶叶生产经营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自检自控体系,特别是在原料收购和成品出厂的农残检测方面,其针对性和有效性还控制不到位,导致茶叶中的残留农药满足不了欧盟国家的要求。
4 应对措施
4.1 强化准出口欧盟茶叶种植基地农药的使用管理
查询中国农药信息官网,截止2014年11月28日,我国茶树和茶叶登记用农药成分共55种,包括有机农药、生物农药和矿物源农药。欧盟对其中有机农药制定的限量指标大多数都很严格,其中许多是方法测定低限,或是未批准物质。因此,对出口欧盟茶叶的生产企业来说,要切实加强基地农药的使用管理与技术指导,不能盲目使用,对欧盟农药残留限量为测定低限或为未批准物质的农药品种,即使是茶树登记用药也不要使用。出口茶叶首先要符合进口国的要求,因此,针对欧盟市场,要特别加强源头管理,在其出口种植基地茶园大力推广农业防治、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生态控制和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进行综合治理,尽可能不用或者少用有机农药,生物农药印楝素(欧盟限量为0.01 mg/kg)也不能使用。若要使用有机农药,一定要严格按照通过风险分析制定的农药使用计划方案使用农药,使用有登记的且欧盟限量标准又比较宽松的农药如联苯菊酯、甲氰菊酯、噻虫嗪、溴氰菊酯、虫螨腈、喹螨醚、噻虫啉、噻虫嗪、草甘膦等,且严格按照农药的使用规则进行操作与管理。此外,应积极发展有机茶园来满足欧盟茶叶市场的要求。
4.2 进一步加强出口茶叶农药残留的检测与监控
面对当前出口欧盟茶叶的农药残留现状,当务之急,加强高风险农残的检测仍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控制措施。输欧茶叶企业要加强自检自控,重点加强茶叶原料收购与成品出厂时高风险农残检测和农药残留不合格的溯源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自检自控体系,以改善农药残留控制不到位的情形,确保符合欧盟市场的要求,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输欧茶叶的风险监控和风险评估,提早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欧盟国家多次检出的农药,基地使用而欧盟限量标准低或是未批准物质的农药等都应是高风险农药,应是输欧茶叶生产企业重点检测关注的项目。今年,蒽醌被检出频次之多,成为输欧茶叶风险之首,蒽醌现行标准是0.01 mg/kg“默认标准”,但欧盟委员会法规(EU)No 1146/2014,已将茶叶中的蒽醌限量修订为0.02 mg/kg,将于2015年5月18日开始实施。蒽醌限量虽然宽松了1倍,但从今年1月至10月欧盟通报的检出值来看均大于0.02 mg/kg,因此,要高度重视蒽醌在茶叶中的残留,加强检测。值得注意的是,蒽醌不是农药,常用于染料的生产、造纸蒸煮剂及双氧水原料等。据文献[5],蒽醌类化合物(Anthraquinones)包括蒽醌衍生物、不同程度的还原产物及蒽酮的二聚体等,存在于多种植物中,尤以蓼科、豆科、茜草科、鼠李科、百合科等含量最多。目前已发现的天然蒽醌类化合物有200多个,茶叶中是否含有蒽醌本底不得而知,至于茶叶包装用的纸张是否会影响茶叶中的蒽醌含量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4.3 密切关注欧盟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动态变化
输欧茶叶生产企业要通过多途径了解掌握欧盟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动态变化信息。当今互联网是获取信息的简便渠道,可在欧盟法规、欧盟委员会健康与消费等英文网站,国内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等网站查询欧盟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与修订信息。根据欧盟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最新要求和市场风险信息,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针对欧盟市场的农药使用方案,指导茶叶生产。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要加强对欧盟相关法规标准的宣传和对生产企业的技术指导,加强风险研究服务企业,有效控制茶叶中的农药残留符合欧盟标准。
4.4 进一步完善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修订
我国茶叶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无论是在制定的项目上还是指标上,与欧盟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为了突破欧盟贸易技术壁垒,扩大欧盟茶叶市场,降低出口贸易风险,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修订,以满足出口市场、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茶产业发展的需要。
[1]https://webgate.ec.europa.eu/rasff-window/portal/?event=search ResultList.
[2]http://www.chinapesticide.gov.cn/index.html.
[3]http://ec.europa.eu/food/plant/protection/pesticides/legislation_en.htm
[4]童小麟,陈建民.出口茶叶中氟虫腈的残留分析与控制措施研究[J].检验检疫学刊,2013,23(4):73-76.
[5]张永强,龙婷,牛亚军,等.天然蒽醌类化合物口服吸收及代谢研
究进展[J].海峡药学,2014,26(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