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投行:“交锋”刚刚开始?
2015-05-25王亚娟
嘉 宾/庞中英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羌建新 国际关系学院国际经济系副主任、副教授
徐秀军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
主持人/王亚娟 《世界知识》杂志编审
亚投行,究竟属于哪种类型的银行
亚投行“令人惊讶”之处
羌建新:
亚投行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的简称。现实生活中谁也离不开银行,都得和银行打交道,但要是问银行分几种类型,有人可能就不太清楚了。大体上说,银行分为中央银行(简称央行,如中国人民银行、日本银行、美联储等)、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交通银行等)、投资银行(如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的美国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等)、政策性银行(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几种类型。不同种类的银行定位、功能完全不同,因此亚投行究竟属于哪种银行,这个问题必须搞清楚。
亚投行是一个区域性的多边开发金融机构,正如一国国内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如中国的国家开发银行)的开发金融属性一样,亚投行在其名称中虽然有“投资银行”的字眼,但其属性绝非投资银行。世界上这样的多边性开发金融机构很多——如全球性的世界银行,区域性的亚洲开发银行、美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以及次区域性的欧亚开发银行、加勒比开发银行、拉丁美洲开发银行(安第斯开发公司)、西非开发银行、东南非贸易与开发银行,等等,但它们大多主要选择减贫作为切入点,而亚投行则是主要选择了“基础设施”这个亚洲最需要开发的领域作为切入点,这是亚投行与世界上其他开发性金融机构的不同之处。我们知道,金融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领域,涉及大量的资金融通,但这个领域却存在着大量的市场失灵,因此就需要一个政策性机构来提供长期的发展资金的支持。很多发达国家也有类似的开发机构。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有时其所需的长期发展投资往往超越了单个国家的发展融资能力,因此,就需要通过多边开发金融机构开展的国际合作来为长期发展筹措资金。
多边开发金融机构实质上是一种国际开发援助机构,但援助不等于无偿(会是低息,当然对最贫穷国家也会提供一些无息贷款,但也要偿还本金),因此必须遵循的一个标准就是要同时兼顾到股东、债权人、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毕竟这种多边金融援助不是免费的午餐。而实际上如果是免费午餐的话,一定会带来很大的道德风险,因此多边开发金融机构确实有一个资金合理使用的问题。
庞中英:
亚投行是中国发起的一个多边的国际金融组织,是中国第一次组织的一个全球性的国际组织。在性质上,它是与世界银行(WB)和亚洲开发银行(ADB)等一样的国际发展机构。银行如果经营不善,项目都做砸了,亏了本,那就得关门。所以,开发银行也要维持正常运营。国际开发银行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有本质的不同。亚投行不是一家新的商业银行。
在亚投行出现之前,亚洲开发银行大多被简称为“亚行”,而不是“亚开行”。亚投行出来后,“亚行”的名字似乎消失了。但在“亚投行”这个简称中,“基础设施”的含义没有被体现出来,所以这个简称是有缺陷的。投行是投资银行的简称,从事的是证券发行承销、企业并购等方面的业务。不少人对亚投行有一个极大的误解,认为它是投资银行。我个人更愿意叫它“新亚行”。
亚投行成员主要有两类国家,即发展援助的接受国与发展援助的提供国。在亚投行中,中国的身份已开始发生变化:由前者变为后者。对这样一种身份转换,需要一个更客观合理的认知。而对其他一些国家而言,加入亚投行与它们加入世行和亚开行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徐秀军:
从中国的角度来看亚投行,可能与其他国家不同。中国是将亚投行放在“一带一路”的框架之下,将其视为我们与世界对接的一种具体措施。在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文件中,与其他国家共同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是“一带一路”建设的资金融通举措。但从整个世界的角度来看,由于有些国家不是“一带一路”的参与国,所以它们主要是从全球治理的框架出发来看亚投行,看亚投行在现有的全球治理框架下到底有什么样的作用。
这是两种不同的视角,但都统一在了亚投行这个平台上,且没有出现根本性的矛盾,只是因为视角不同而对亚投行有不同的看法。这就是亚投行一个令人惊讶的地方——它实际上是将中国的优势和世界的需求相结合的一个产物。我们认识和理解亚投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可以从这两个方面入手。
亚投行是“被逼出来的”吗
羌建新:
世界上存在着两类国家。一类相对发达,一类相对不发达。后者可能面临着更多的长期发展任务,同时也面临着发展资金缺乏的问题,需要通过多边机制融入资金。
亚投行实际上是现在的多边开发体系中新加入的一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一员呢?更多的还是要从2008年金融危机开始说起。金融危机提出来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国际金融体系的治理改革问题。这项改革实际上在两个维度上展开,一个维度是国际金融稳定机制的改革,包括国际金融监管、金融危机国际救助机制等领域的改革,这涉及全球层面的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相关的改革,也涉及区域性的欧洲稳定机制(ESM)、清迈协议多边化以及跨区域的金砖国家应急储备安排的建立,等等。另一个维度就是开发金融领域的改革,这涉及全球层面的世界银行的改革问题,也涉及区域性多边开发机构(如亚投行)以及跨区域的金砖开发银行的建立,等等。全球金融治理改革的这两个维度同时展开。直接将亚投行与IMF的改革相类比,可能稍微有点简单化。亚投行的出现属于开发金融领域的改革,它与世界银行的改革更有可比性,也会有利于推动亚开行的改革。应该说,对于亚投行,中国政府的理解、政策定位是很清晰准确的。
中国现在搞亚投行,是针对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现实的需要提出的一个具体改革路径,是对现有的国际开发机构的优化。现有的各个层面的多边开发金融体系面临着很多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既有的、尤其是发达国家主导的多边开发机构在治理结构上面临约束。这种约束使得它们在如何更好地满足发展中国家资金需求方面存在一定的不匹配性,这是世界面临的现实。于是我们提出亚投行这样一个新的机构,它对于整个多边开发机制的优化和改革一定会起到推动和促进的作用。
既然我们认为建立新的多边开发机构是必要的,那么,接下来该如何做呢?这最终一定会体现在目前正在进行的亚投行章程谈判中,而章程谈判一定会涉及亚投行的治理结构,并进而影响到亚投行的实际运营效果。
徐秀军:
为什么中国要倡导建立亚投行?为什么筹建亚投行倡议能得到这么多国家的积极响应?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还是要从全球治理的供给方面来看。全球治理,特别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呈现出新的格局。既有一些原来的机制——比如IMF、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WTO)等货币金融和经济协调机制,也建立了一些新的机制——包括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G20)合作机制等。这些新机制的出现,从侧面反映出原来某些机制的效力、作用甚至合法性存在一些问题,不能够满足一些应对国际危机、解决全球问题等方面的新要求以及一些国家在具体领域的新需求。
从现实来看,如果我们现在将努力集中在推翻现有的全球治理架构上,那显然是行不通的。既然不现实,那么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努力应该都归结到一点——怎样去优化现有的全球治理机制。而优化有两条途径,第一条是对原有的机制进行改革,第二条是新建一些组织、机制,亚投行就属于第二条途径。亚投行并不是“另起炉灶”,而是通过新建机制的方法来优化现有的机制。
其次,从亚投行具体的业务范围来看,我们之所以建立亚投行,是因为在亚洲地区,甚至亚洲以外的地区的确存在实实在在的需求。据估计,未来十年,亚洲基础设施建设需要8万亿至10万亿美元的投资规模。而现实情况则是庞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与实际的现有资金和资源的配置、运用能力之间很不匹配。成立亚投行就是要解决这样一个问题。
再次,中国具有主导建立这一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的能力。这主要是说,一方面中国有资金优势,另一方面中国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产业方面有优势。有人说亚投行是“被逼出来的”,或者是“凭空想出来的”。我不太同意这些说法,应该说,亚投行符合时代的要求和形势的需要,体现了中国对世界的责任。
把这几点结合起来看,可以说,亚投行是恰逢其时、应运而生。
庞中英:
现有的国际金融机构,尤其是IMF和WB等,已经不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让国际金融机构适应世界的变化,G20峰会机制确定了改革国际金融机构的目标和任务。但是,国际金融机构改革进展缓慢,已经陷入僵局。2014年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的G20峰会,要求美国国会批准IMF的改革方案。然而,实际情况是,即使国际金融机构的改革实现了,也不能满足需要,所以才有了亚投行这一类新建的国际金融机构。
关于亚投行的争论主要是国际政治方面的。也就是说,亚投行是否挑战甚至颠覆了现有的世界金融秩序,是否是“另起炉灶”新建世界金融秩序?实际上,对亚投行这样的质疑主要来自美国。中国对此的明确回答是,亚投行不是挑战更不是颠覆现有的世界金融秩序,中国也是现有的世界金融秩序中的一部分。但亚投行也不是继续所谓的“华盛顿共识”,而是为了弥补现有国际金融机构的不足,促进世界金融秩序的改革与完善。
非西方国家,如中国,也开始在新建的多边机构中发挥“国际领导”作用,这是历史性的。但这种国际领导不同于霸权。美国在国际金融机构中的领导与霸权是一致的。中国的国际领导,显然是非霸权的,中国不会复制美国的“霸权治理”即“全球统治”。关于亚投行,有许多讨论说中国此举意在取代美国霸权,但事实上中国搞亚投行,不管别人是否喜欢以及是否有意,更多是在促进没有霸权的国际合作。
任何新建的国际组织都面对着“国际正当性(合法性)”问题,亚投行也不例外。中国是大国,却推动“没有霸权的多边合作”,这本身就是最为高明的,从一开始就解决了任何霸权必然遇到的“国际正当性(合法性)”问题。截至目前,亚投行拥有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其中包括十几个欧洲国家,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西方国家,一些非洲和拉美国家等。这一可喜情况说明,亚投行在筹办之初,其“国际正当性”问题正在获得稳步解决。今后,亚投行也要处理好与地区组织(在亚洲主要是东盟和上海合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的关系,如果这些问题解决好了,亚投行的国际正当性问题就进一步解决了。中国在参加G20等国际组织时,感受到了“国际正当性”问题的挑战,也体会到如何解决一个新建国际组织的国际正当性问题。G20尽可能地让国际组织和地区组织,以及有关国家、非政府组织等介入其进程。当然,这也使得G20变得越来越复杂。
另外,“意向创始成员”是一个值得注意的术语,这是筹建国际组织时的专业术语。在国际组织或机构刚开始筹建的时候都是“意向”创始成员,在最后谈判结束、签订组织章程后才能成为正式的创始成员。创始成员享有一些特权。此后再加入的就是普通成员。
亚投行“新”在何处
羌建新:
与其他的区域开发银行重点关注长期发展和减贫目标相比,亚投行“新”在它确实选择了一个点,即基础设施的投融资。现有的大量经济学研究证明,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到一个经济体的发展绩效,甚至影响到最终减贫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