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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坏榜样”?

2015-05-25湘溪中央电视台《世界周刊》栏目编导

世界知识 2015年10期
关键词:卡利亚佐科毒贩

湘溪?中央电视台《世界周刊》栏目编导

对于印度尼西亚总统佐科·维多多来说,刚刚过去的4月底5月初可谓是经历了“冰火两重天”。4月22日~24日,亚非领导人会议和万隆会议60周年纪念活动在印尼举行,作为东道主的佐科受到全球媒体的空前关注;而五天后,印尼驻澳大利亚悉尼总领馆的大门上便被贴上了一条标语——“我可怜你,佐科”,随后便是澳政府在5月3日晚召回了驻印尼大使,佐科则被西方舆论推向了被攻击的靶心。

戏剧般的“场景转换”背后,“变数”发生在4月29日。当天早晨,印尼政府“顶着巨大的国际压力”处决了八名毒贩,其中两人是澳大利亚籍,还有五人也分别拥有外国国籍。此前,霍克、基廷、陆克文等澳大利亚六位前总理在《澳大利亚人报》上向佐科喊话,表示坚决反对死刑,呼吁对澳籍毒贩“宽大为怀”,但佐科并不为所动。

之所以让西方舆论一片哗然,还因为印尼停止处决死刑犯已有四年,而佐科去年10月就任总统后,从今年1月起就开始重新执行死刑。当然,这样做也有其不得已的苦衷,正如印尼《罗盘报》在毒贩被处决后所说的:“拒绝赦免,显示了政府打击贩毒的决心。” 近年来,印尼涉毒案件及人员不断攀升,全国约有450万吸毒者,据政府统计每天至少有40人因吸毒过量死亡,许多国际贩毒团伙甚至将印尼作为其主要市场向周边辐射。正因为饱受毒品之苦,才让佐科新政府坚定贯彻“以死刑阻吓贩毒”的政策,这也得到了该国民众的认同,民调显示多数印尼人赞成实施死刑,尤其是针对毒贩。

而这恰恰触动了西方舆论最敏感的一根神经。死刑的存与废,一直是西方世界与亚洲及伊斯兰国家之间存在的分歧,认识差异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不同社会与文化之间的观念之别。

“死刑不可能是有益的,因为它为人们提供了残酷的榜样。”18世纪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的这句话两个多世纪以来被西方社会无数次地引用,对于死刑是“坏榜样”的认识同样也来自他的思想。贝卡利亚首次提出了废除死刑的主张,其依据是从“社会契约论”中推导出来的:国家是一种社会契约,而订立契约时人们没有赋予公共当局处置自己生命的大权,因此国家对个人判处死刑意味着非正义性。自贝卡利亚以来,这种观念逐步被西方社会接受,目前世界上有超过120个国家和地区废除了死刑,或在很长时间内没有执行过死刑。

然而,在许多亚洲和伊斯兰国家中,死刑依然被看作是一种罪与刑的等价交换,也就是说:一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侵害,就应通过舍弃自身利益包括财产、人身自由甚至生命来进行对等补偿。像东盟十国中有八个国家法律规定,可以对毒品犯罪实施死刑,伊朗、沙特等国也都保留了死刑。这种观念和法律的差异,造就了西方国家屡屡为其公民在上述国家被判死刑进行“奔走”,请求“刀下留人”的现象,西方国家也因此指责保留死刑的国家“不讲人权”。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西方人权理论的创始者们并不主张废除死刑。英国政治学家洛克说过,“谁使人流血,人亦必使他流血”,认为政治权力包括判处死刑的权力,“只要这一切都是为了公众福利”。提出“社会契约论”的思想家卢梭则认为,“正是为了不至于成为凶手的牺牲品,所以人们才同意,假如自己做了凶手的话,自己也得死”。

“处死一名罪犯就给公众提供了一个坏榜样”,西方国家这种认识的一个重要支撑是认为死刑对于有犯罪意图的人基本上没有什么威慑力。经常被提及的是,德国、奥地利、意大利和加拿大等国,在废除死刑后杀人犯罪率并没有突然上升,甚至会下降。不过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亚洲国家中却存在着反例,如韩国在1998年~2007年这十年里曾暂停执行死刑,但年均犯杀人罪的人数比执行死刑的1994年~1997年增加了32%。

事实证明,死刑的存废是异常复杂而重要的问题,与一个国家的历史传统、民族感情、物质条件、发展程度、现实情况等诸多因素相关,因此只能因国而异,而不能强求有一个统一而固定的模式。“印尼处决毒贩事件”背后反映出的,是西方将其某些观念强加给文化背景等并不相同的国家,没有尊重他国的传统。西方一方面强调价值观多元化,另一方面却反过来强迫亚洲和伊斯兰国家接受他们的“普世价值”,无疑是自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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