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列宁的妥协思想
2015-05-22葛媛媛
葛媛媛
【摘 要】列宁的妥协思想是在苏俄面临严峻的国内外形式,经历了不同时段的实践历程的情况下提出的。列宁给妥协下了一个定义:“为了同别的政党达成协议而在某些要求上让步,放弃一部分自己的要求,这在政治上称为妥协。”列宁又区分了两种不同意义的妥协,一种是为客观条件所迫而做出的正当的合理的妥协:另一种是叛徒的妥协。列宁“妥协”思想的态度是妥协不能伤害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妥协是有限度和条件的。
【关键词】列宁;妥协思想;妥协思想的态度
妥协,是政治斗争中的一个重要策略。列宁在领导俄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时时处处体现着必要的妥协的思想。他提出要妥协,是为了更好的巩固新生的政权,是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和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但是列宁主张的妥协不是无条件和无分寸的随便妥协,他的主张的妥协是有原则、有分寸的,是为了以退为进,占据主动。巩固苏维埃政权、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列宁及其领导的俄共(布)做出妥协的最高价值取向。
一、列宁妥协思想的提出
(一)列宁妥协思想提出的历史背景
十月革命胜利后,苏俄经历了巩固政权的时期和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这段历史时期,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面临着严峻的国际和国内形势。正如列宁所说:“是一个被他们所进行的掠夺的、罪恶的、非常痛苦的战争弄得完全破产的国家,是一个被俄国和外国的帝国主义者劫掠一空的国家。” [1]这些内外勾结的敌对势力对苏维埃政权进行猛烈的攻击,他们不仅在前线野蛮杀害红军战士和人民群众,而且在后方还策划暗杀等活动。以上种种表现都表明,俄共(布)执政之初的国内外形势非常严峻。
(二)列宁妥协思想提出的历程
1874年,恩格斯在《公社的布朗基派流亡者的纲领》中提到“不在中间站停留,不作妥协”这种极左的说法,他主张原则和灵活的统一。由此,列宁吸收了恩格斯的这种观点,并在以后的实践活动中不断地深化了恩格斯的观点。这为以后列宁“妥协”思想的提出提供了理论经验。1918年3月3日苏维埃俄国在布列斯特—里托夫斯克同德国、奥匈帝国、保加利亚和土耳其签订了《布列斯特和约》。这个合约使苏维埃俄国受到割地赔款的巨大损失,但却是当时刚建立的苏维埃政权为了摆脱帝国主义战争,集中力量巩固十月革命取得的胜利而实行的一种革命的妥协。列宁认为:“必须善于估计力量的对比,不要在社会主义力量还薄弱,作战时机显然不利于社会主义的时候同帝国主义者作战,便于他们反对社会主义,不要以此帮助帝国主义者。” [2]列宁在1920年《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对他的妥协思想进行了更多的阐述,妥协应该是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做出的。
二、列宁妥协思想的内涵
(一)妥协的含义
列宁在《论妥协》中,对妥协下了一个定义:“为了同别的政党达成协议而在某些要求上让步,放弃一部分自己的要求,这在政治上称为妥协。”列宁认为:“真正革命的政党的职责不是宣布不可能绝对不妥协,而是要通过各种妥协(如果妥协不可避免)始终忠于自己的原则,自己的阶级,自己的革命任务,忠于准备革命和教育人民群众走向革命胜利的事业。” [3]
(二)两种性质的妥协
列宁说:“一切都要看达成的都是什么协议,是在什么情况下达成的。在这一点上,也仅仅在这一点上,才可以而且应当去寻找从无产阶级革命的观点看来是正当的协议和从同样观点看来是叛卖的、变节的协议之间的相互区别。” [4]
1.为客观条件所迫而作出的正当的合理的妥协
列宁强调要区分妥协的不同性质的首要用意就是共产党人不能不顾客观形势和具体情况,不论什么妥协都一概加以反对。共产党人除了进攻之外,还要学会正确地退却,要善于根据实际情况,与各种力量实行必要的妥协。列宁主张在必要的时候要善于妥协并且指出妥协不是退让,是以退为进,是为了更好的占据主动地位。他说:“由于所处的情况,有时甚至连最革命的阶级的最革命的政党也不得不妥协,问题在于要善于通过一切妥协来保持、巩固、锻炼、发展工人阶级及其有组织的先锋队即共产党的革命策略、革命组织、革命意识、决心和素养。”[5]可以看出,列宁所主张的妥协是为了更好的巩固政权,是在没有别的办法的情况下作出的使苏维埃俄国的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2.叛卖性的妥协
列宁指出:“机会主义者就是贪图暂时得到的利益从而牺牲根本的利益。如果要在理论上给机会主义一个明确的说法,这就是它的主要内容。”[6] “他们贪图私利(工贼也实行‘妥协!),怯懦畏缩,甘愿向资本家讨好,屈从于资本家的威胁、利诱、劝说,捧场(这种叛徒的妥协,在英国工人运动史上,英国工联领袖作得特别多,然而所有国家的几乎所有的工人都见到过这种或那种形式的类似现象,却把原因推给客观。” [7]
三、列宁妥协思想的态度
(一)妥协不能伤害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
列宁不但十分重视妥协的原则和注意区分不同性质的妥协,他还反复强调不能伤害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在《新的时代和新形式的旧错误》一文中,列宁明确地指出了俄共(布)和苏维埃国家在进行妥协和让步时所应坚持的原则和遵守的底线。他指出:“我们要把任务定得切实一些;我们要多作一些让步,当然是以无产阶级在保持统治阶级地位的条件下可以作的让步为限。”[8]列宁在提出要同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对外贸易以改善苏维埃政权国际生存环境的同时也注意到在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交往的过程中一定要有风险意识,保持高度警惕,维护自己国家的主权独立和经济安全。
(二)妥协是有限度和条件的
列宁关于妥协和让步是有限度和条件的思想可以从很多方面体现出来。比如,为了利用文明资本家恢复、发展苏俄经济,列宁提出要对文明资本家实行让步,措施之一就是恢复资本家的领导地位。当时很多人不理解,认为这样做有可能导致资本主义复辟。列宁这些论述无疑是向人们表明,给资本家领导地位并不意味着资本家就可以为所欲为,而是这些在生产中被赋予领导地位的资本家要时刻受苏维埃国家政权的领导和监督。再比如,在租让问题上,针对一些人害怕会导致资本主义的复辟,列宁说到:“我们说的是租让,同时每一个租让合同都受到一定期限、一定协议的限制,并且有种种经过周密考虑的保证条件,这些保证条件在哪这次代表大会上和以后各种会议上我们还要不止一次地和你们共同考虑和讨论,所以这些临时性的合同并不等于出卖。”[9]
通过以上诸多论述可以看出,列宁实行必要的妥协政策是非常注意分寸和限度的,它的最高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就是不伤害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所有的妥协都必须在这一指导思想之下来实行。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列宁全集》:第3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336.
[2]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514.
[3]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86.
[4]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列宁全集》:第3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30.
[5]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列宁全集》:第3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319.
[6]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列宁全集》:第3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319.
[7]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列宁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4-501.
[8]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列宁全集》:第3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532.
[9]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列宁全集》:第4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136-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