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创业投资适用有限合伙制

2015-05-22周丽丽

智富时代 2015年3期
关键词:创业投资风险投资

周丽丽

【摘 要】有限合伙制的特点决定其适用于风险投资行业,这一点已经被风险投资业发达的国家所证实。相比传统产业,风险投资业在我国是新兴产业,其最大特征是从业者极强的风险偏好意识。我国风险投资产业历史较短,从有限合伙的角度探讨我国风险投资产业发展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风险投资

一、创业投资的涵义

什么是创业投资呢?我国学术界对何谓创业投资众说纷纭,法律上创业投资的涵义在2006年3月1日实施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有明确规定,具体规定为:“创业投资系指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式”、“创业企业,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成长性企业,但不含已经在公开市场上市的企业”。综上可见,现代的创业投资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它投资的企业限于创业阶段或称成长阶段的企业;第二,它不仅为创业企业提供资本,而且常常参与创业企业的经营,用最直接的手段寻求资本增值。

二、创业投资的组织形式

我国的创业投资有哪些形式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创业投资的组织形式主要公司型和非公司型两种。

公司型又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公司型的优点主要在于:公司以自有资本进行投资有利于控制风险;公司对于投资收益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作必要扣除和提留后再作分配,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主要缺点在于:不能有效解决内部人控制、大股东操纵公司的问题,管理人员的投资决策很大程度上是凭良心做事,道德风险大;难以实现专家投资的初衷;有限责任公司因为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因此很难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吸纳更多的投资,而股份有限公司虽然可以解决股东人数过少、吸纳投资有限的问题,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审批且审批手续繁杂,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型的创业投资企业实践中不是很常见。

非公司型主要是有限合伙。根据2007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的特点主要在于:有限合伙制企业将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是合伙事务执行人,有限合伙人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合伙人人数没有限制,能够吸引更多的人和资金参与经营。有限合伙这种组织形式在合伙人的出资数额、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上适应了创业投资风险防范的需要。有限合伙制的创业投资企业中,有限合伙人投资收益获得保证的优势能明显的体现,比如:有限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认缴的出资分段投入,并要求确保投入资金的安全,如果创业投资企业运营出现问题,可以立即终止投资。另外,由于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是合伙事务的执行人,负责经营管理合伙企业,如果合伙企业亏损,普通合伙人将对此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可以使投资收益变化首先影响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普通合伙人的利益,如果企业资不抵债,普通合伙人必须以自己的财产弥补损失,这就使普通合伙人的风险和收益完全对称,从而可以约束普通合伙人忠诚经营并弱化道德风险。可见,有限合伙这种组织形式是目前创业投资的优选组织形式。由于有限合伙制既使创业投资有人承担无限责任,从而提高创业投资机构的信誉,同时又能允许许多有限责任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可以使更多的人参与创业投资,能使一般合伙人投入的有限资本形成放大效应,吸引更大的资金参与创业投资,从而促进科技与实业投资的发展。

除以上方面外,按照世界各国税法,对于合伙包括有限合伙在内部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是因为法律对于这类企业组织不视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有限合伙公司将其收入分配给每一个合伙人时才由合伙人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就使有限合伙较一般公司具有减少税赋的优势,从而对拟从事创业投资的人或机构投资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三、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呼唤有限合伙制度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有限合伙是一种优于公司制,并能使一般合伙人更关注企业投资效益的创业投资组织形式。从国际创业投资发展的经验来看,投资者往往更乐意采取这种组织形式。实行有限合伙组织形式,首先使合伙企业经营者的利益与企业投资经营效益相联系。有限合伙要求企业的经营者(即事务执行人,下同)要对企业投入资本,并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企业出现亏损,不能完全偿还债务时还要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偿付债务,从而促使他们加倍关注企业经营效益。其次,由于有限合伙允许经营者在投入极少资本(例如总投资的1%)的前提下,以承担无限责任为代价取得企业的经营权,从而使风险投资家和有关科技人员能参与创业投资,使其少量投入能起到放大资本的作用。第三,有限合伙允许投资者的投入资本实行认缴制,当企业没有好的投资项目时,其认缴资本可以暂时不到位,而在企业选到好的投资项目时,又可以集中投入资金,既有利于充分发挥资本集合的效应,又能避免资金闲置浪费的风险。

对于有限合伙人而言,他们希望以其有限的资本取得更高收益,又不愿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能够满足他们的这一愿望。同时由于他们在这种合伙中只承担有限责任,其责任程度与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所负责任相等,但收益却要高于有限责任公司。与此同时,无限责任合伙人承担的无限责任和他们在寻找高回报投资项目的能力、管理经验上的魅力和专业背景,能使其他投资者放心地把钱交给他们管理,从而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进而促进科学技术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总的来说,我们要借鉴和移植国外先进的法律制度,制定可行的、本土化的规范创业投资的法律规范,促使创业投资在法律框架内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朱少平.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与合伙企业法的修改[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

[2]梁晓燕,糜仲春,叶跃祥,王宏宇.国外公司创业投资理论研究及其启示[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7(5).

猜你喜欢

创业投资风险投资
创业投资企业的经营风险管理机制
风险投资企业财务管理途径的思考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类分数阶房地产风险投资系统的混沌同步
银行对风险投资的金融创新研究
浅析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现状
浅析风险投资阶段性
创业投资推动杭州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研究
关于国家新型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创业投资对组织冗余与企业绩效关系的影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