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20万元矿难赔偿标准遭质疑

2006-11-30王娇萍

安全与健康 2006年11期
关键词:陈刚矿难毛利

王娇萍

煤矿死亡矿工每人不低于20万元的赔偿标准自2004年在山西省率先实行以来,一直被认为是遏制矿难、维护矿工利益的力举而广受褒扬。但在10月21日至22日在京召开的中美矿难法律治理学术研讨会上,有专家学者对施行20万元矿难赔偿标准的合法性、可行性表示质疑,认为仅靠提高赔偿标准并未起到预想的震摄作用,而各地赔偿标准不一更易引发事故处理争议。“让煤矿死不起人”,是各地方政府提高赔偿标准的出发点,但实际上哪怕是高达20万元的赔偿标准也没有起到预期的震慑作用。有专家算了这样一笔账:我国每百万吨煤死亡5人,按照目前的市场状况,百万吨煤获毛利高达1亿元,即便按每人20万元的赔偿标准也不过100万元,相对1亿元的毛利这算什么?

“生命是无价的,但这并不意味着靠提高死亡赔偿标准就可以保护矿工生命健康安全。”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司长陈刚介绍,一些省区执行20万元赔偿标准以来,矿难事故并未下降。更值得注意的是,迄今还尚未有一家煤矿企业主动将预期的伤亡赔偿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加大预防力度。“从实践层面看,通过提高矿难赔偿标准促进企业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的初衷并未实现,相反还造成企业存有更大的侥幸心理。”

陈刚还认为,在目前工伤保险制度覆盖面还有待扩大、中小企业占煤炭企业主流的现实背景下,长此下去还可能导致极大的支付风险。“因为对许多企业来说,今天可赔,明天赔不起;这个煤矿赔得了,那个煤矿赔不了,最终导致所有的隐性欠债都让政府来‘埋单,政府和社会将不堪重负”。

目前,我国尚没有全国统一的矿难赔偿标准,20万元的赔偿标准也只是部分地方政府出台文件作出的规定。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张要波处长认为,这种赔偿的性质是什么,其他行业的事故是否也可以照此办理,都值得商榷。

也有专家提出,包括矿难赔偿标准在内的工伤赔偿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政策选择,应该属中央立法权限,由国务院统一制定标准。目前这种政出多门、赔偿标准不一的状况,极易导致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的攀比和失衡心态,从而激发事故处理争议。“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遇难矿工的赔偿标准,建立平等的矿难赔偿标准应尽快提上日程。”

猜你喜欢

陈刚矿难毛利
本地人
双组分速凝剂在长大隧道湿喷中的优势探讨
滴水藏海
滴水藏海
“三数”求解大揭秘
陈刚:“千年大计”执行者
矿难
等……再……
巧说服,让要离家出走的他悬崖勒马
改进矿难报道的N个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