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全国价格举报情况
2015-05-18
2015年3月全国价格举报情况
2015年3月,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接到价格举报、投诉、咨询、信访总计55713件,同上月数据相比环比上升34.41%。经济制裁总金额为2.42亿元,其中退款0.59亿元,没收0.92亿元,罚款0.91亿元。价格举报件办结率为95.56%。价格举报压力表处于100%的安全线之下。
一、价格举报总体情况
2015年3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接到价格举报、投诉、咨询、信访总计55713件。其中价格举报3340件,价格投诉2531件,价格信访54件,价格咨询49788件。
(一)受理内容以价格咨询为主
在价格举报件中,价格咨询49788件,占89.37%(1月为87.49%,2月为89.19%);价格举报3340件,占6.00%(1月为7.24%,2月为5.91%);价格投诉2531件,占4.54%;价格信访54件,占0.10%。数据显示,12358价格举报工作量的绝大部分仍然是价格咨询。
(二)举报途径以来电居多
在价格举报件中,来电53244件,占95.40%(1月为95.1%,2月为95.87%);网站1050件,占1.88%;来信570件,占1.02%;来访307件,占0.50%;其他渠道242件,占0.44%。数据显示,拨打12358电话反映价格违法行为、咨询价格政策依然是优先选择。
(三)举报热点较为集中
在价格举报件中,前五位依次为:交通运输15388件(停车收费8793件,出租车2604件,公路运输1179件),占27.63%;教育6996件(社会培训5724件,学前教育527件,义务教育135件),占12.56%;房地产及物业管理5596件(物业收费3863件,房屋价格342件,房屋中介248件),占10.05%;商品零售4758件(实体店购物2816件,电子产品820件,网购457件),占8.54%;医药3506件(医疗机构1953件,药品经营企业928件,药品生产企业42件),占6.30%;以上五项合计占总数的65.08%。(如图1)
(四)举报数量与当地经济水平呈正相关
价格举报件中,最多的五个省区市依次为:北京市7463件,占13.37%;江苏省4617件,占8.27%;重庆市4400件,占7.88%;上海市4070件,占7.29%;山东省3314件,占5.94%。最少的五个省区市依次为:西藏自治区0件;新疆兵团38件;青海省102件;吉林省348件;海南省356件。结合数据分析可以看出,群众维护自身价格权益意识与所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同时和人口稠密程度也呈正相关。(如表1)
(五) 3月举报总体特点
3月的价格举报总体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举报量环比大幅增加
3月价格举报量同上月数据相比环比增加34.41%,北京、江苏、山东、四川等省市举报量占比上升近1%。究其原因,主要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了12358价格举报系统宣传,消费者和经营者更加了解价格举报渠道。
2、教育行业举报大幅增加
数据显示,交通运输行业依然居首,教育行业由上月第五位一举跃居第二,商品零售行业则从上月第二位落到第四位,医药行业超越社会服务行业,位居第五位。经分析,教育行业举报量上涨主要因为3月是开学季。
3、价格举报办结率稳步提高
价格举报办结率是衡量价格举报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指标。数据显示,自系统开通以来,全国价格举报办结率呈稳步提高态势(1月为92.04%,2月为94.05%,3月为95.56%),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价格举报件情况
(一)从行业看
在受理的3340件价格举报件中,热点行业前五位依次为:交通运输1157件,占34.65%;商品零售516件,占15.44%;房地产及物业管理407件,占12.15%;医药251件,占7.43%;教育234件,占6.92%。后五位依次为:协会社团7件;律师公证认证检测服务11件;网络服务收费11件;金融服务12件;农产品及农资产品价格17件。
(二)从所属地区看
举报件数前五位依次为:北京市715件,占21.30%;广东省418件,占12.48%;江苏省268件,占7.95%;山东省194件,占5.71%;福建省166件,占5.02%;。后五位依次为:西藏自治区0件,青海省1件,新疆兵团4件,宁夏自治区6件,内蒙古自治区16件。
三、价格咨询件情况
(一)从行业看
在受理的49788件价格咨询件中,热点行业前五位依次为:交通运输13383件,占26.88%;教育6575件,占13.21%;房地产及物业管理4780件,占9.60%;商品零售3971件,占7.98%;社会服务3005件,占6.04%。后五位依次为:协会社团5件;网络服务收费96件;律师公证认证检测服务97件;农产品及农资产品价格121件;金融服务126件。
(二)从所属地区看
咨询件数前五位依次为:北京市6714件,占13.49%;江苏省4234件,占8.50%;重庆市4104件,占8.24%;上海市3811件,占7.65%;山东省2998件,占6.02%。后五位依次为:西藏自治区0件;新疆兵团33件;海南省38件;青海省76件;吉林省247件。
根据2015年3月各类价格举报数据分析结果,全国价格举报工作显现出举报量增加、热点转换等特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强化价格监管工作,一是随着举报量的增加,要采取可行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二是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近期热点行业变动较大,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及时掌握季节性价格举报热点变动规律,加强节日期间或特定时期相关行业价格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和巡查工作。“五一”假期将至,各地应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