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动态
2015-05-18
天津出台四大举措
促进农民增收
为加快天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持续推进农民增收工作,天津市由市农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出台《2015年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目标是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710元,比上年增长10%。为确保2015年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重点实施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推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加快郊区产业发展,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提高农民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不断提高企业工资待遇水平。其中重点推进农民转移就业、鼓励农民创业和促进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
二、加快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建设,稳定家庭经营收入
继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农业设施化、产业化、组织化、标准化水平,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功能拓展,推动家庭经营收入稳定增长。其中重点继续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建设,调减粮食种植面积40万亩,增加蔬菜、水果、花卉、优质牧草等经济作物种植30万亩,增加经济林、生态林、苗圃10万亩。优化养殖结构,提高优质水产品养殖比例,建设全封闭循环水养殖车间17万平方米,改造池塘10万亩。推进农业技术帮扶,着重推广农业新品种30个、新技术30项,建立2000个科技示范户。加快培育职业农民,年内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达到4万人,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达到3.3万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到年底,全市休闲农业直接从业人员达到6.5万人,带动农民就业达到28万人。
三、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创新,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加快推进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农民有条件享有更多的财产收入。其中重点推动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创新。农民合作社稳定在7000家左右,带动服务的农户数量达到40万户以上。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扶持30家村集体领办、全村80%以上农户以其承包土地入股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到年底,土地流转率争取达到40%以上,流转土地规模化经营比重达到80%。加快普惠制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支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业设施所有权“三权”抵押融资,对市级农业担保机构给予担保费补贴和融资奖励。加大政策性保险补贴力度,扩大险种、提高保额,支持开展生猪价格指数等险种试点。
四、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农民保障水平
继续增加财政支农投入,加大惠农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农民保障水平,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使农民享受更多的财政阳光。其中重点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20元统一调整为670元;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起付标准调整为每年500元;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就医范围由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扩大到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并按照一级医院就医报销标准执行。继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自2015年4月1日起,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40元调整为540元;农村低收入家庭救助(原特困家庭救助)标准由每户132元调整为162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6960元调整为集中供养标准12960元、分散供养标准9720元。加大对困难村支持力度,确保年内50%的困难村形成“一村一品”,80%以上的村实现“一村一社”,50%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以上。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帮扶力度。继续实施农村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建设,扶持3000户低收入农户。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
“自我革命自我净化年”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建设“两美浙江”、全面深化改革等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发展改革委机关清正廉洁、务实高效良好形象,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开展“自我革命自我净化年”活动,今年3月,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发改委“自我革命自我净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自我革命自我净化年”活动以简政放权、流程再造为切入点,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核心,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完善惩防体系,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环境氛围。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全面推动发展改革工作落实,为建设“两富浙江”、“两美浙江”作出新贡献。
围绕“自我革命”,提出了推进简政放权、再造审批流程、规范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优化规划和课题管理等五大任务,明确了30多项具体举措,努力将自由裁量权“归零”。 其中要求凡涉及项目审批、资金申请及分配的处室,年内必须制定出台相应的改革方案,明确简政放权、流程再造、规范管理的量化目标和具体举措。围绕“自我净化”,提出了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学习、认真组织案件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内部管理等四大任务,明确了15项具体举措,切实增强自我净化的能力,确保全委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常抓不懈
3月17日上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新常态新作为”大讨论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委党组书记、主任张务锋同志作重要讲话。
张务锋同志指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从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至关重要。近年来,委党组在坚持历届党组行之有效经验做法和打下的坚实基础上,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进一步创新理念、丰富内涵,大力弘扬“创先争优、敬业奉献、团结协作”三种精神,增强“大局、机遇、创新、责任”四个意识,提高“把握宏观、研判形势、统筹协调、服务发展、勤政廉政”五种能力,在“善谋、务实、求合、勤政、清廉、严纪”六个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创新力、执行力和公信力。目前,全委广大党员干部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更加扎实,机关形象明显提升。特别是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持续推进“两转变两强化”,加快建设“阳光审批、勤廉发改”,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的工作规范等五个特色鲜明的自选动作,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热情、鼓足了文明创建的劲头、营造了人才辈出的氛围,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事实充分证明,加强机关建设与做好业务工作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
张务锋同志强调,经济进入新常态,思想要有新状态,工作要有新作为。在全委开展“新常态新作为”大讨论活动,主要是为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明创建活动成果创新载体;常抓不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文明创建加油鼓劲;为凝聚全委共识不断增强“创新力、执行力、公信力”提供有力抓手。要紧紧围绕“新常态新作为”展开大讨论,做到“敢为会为有为”;要紧紧围绕“两转变两强化”展开大讨论,放大文明创建效应;要紧紧围绕“抓重点出亮点”展开大讨论,争创工作一流业绩;要紧紧围绕“把口袋里的生产力全都掏出来”展开大讨论,建设“阳光审批、勤廉发改”;要紧紧围绕“多添彩不添乱”展开大讨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紧紧围绕增强“三力”展开大讨论,加快工作“定位转型”,通过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巩固放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明创建活动成果。
张务锋同志指出,要突出“新常态”这个主线、紧扣“新作为”这个主题,制定切合实际、目标明确、措施扎实的细化工作方案,有组织、有步骤地抓好大讨论活动;要领导带头、全委参与,做到思想上重视、态度上坚决、行动上自觉,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要联系实际、确保实效,把开展大讨论活动的过程变为谋划对策、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过程;要统筹兼顾、相互促进。要把改革的成绩、创新的业绩、担当的实绩,作为衡量和评判这次大讨论活动成效的标准,统筹考虑,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大讨论活动与推动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张务锋同志强调,此次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奏响了加快改革发展的“集结号”。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自信不自满,知难不畏难,敢干不蛮干,以大讨论推动发展改革工作的大发展、大提升,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山东“由大到强”和“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湖南六十个县启动退耕还林
湖南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正式实施。60个县退耕还林10万亩的任务要在今年春季到位,锁定国家投资1.5亿元。
湖南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坡耕地和重要水源区的15—25度坡耕地。此次60个县的10万亩退耕还林,全部为25度以上坡耕地,主要分布在武陵山片区、罗霄山片区及南岭山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
据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一轮退耕还林,不再自上而下分解任务,而是由农民自愿申报,政府不搞强迫命令。实施过程中,国家不再限定退耕地还生态林和经济林的比例,也不再禁止林粮间作,允许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缓解因退耕带来的眼前收入减少等问题。
新一轮退耕还林,中央每亩补助1500元,5年内分3次下达,退耕还林第一年800元(含300元种苗造林费)、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此次全省60个县退耕10万亩,共补助林农1.5亿元。
退耕还林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湖南首轮退耕还林工程于2002年全面铺开,至2013年圆满完成,国家累计下达我省退耕还林任务2114万亩。从全省首轮退耕还林来看,坡地着绿装,林农鼓腰包,生态富民效果好。
据了解,省发改、财政、林业、农业和国土五部门共同编制了湖南省2014—2020年退耕还林实施方案,总规模拟定400万亩,如获国家批准,对农民的补助总额将达60亿元。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力推
“三化”管理 着力打造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项目
廉政服务窗口
为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简政放权部署,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等要求,结合委内全员目标管理等相关规定,积极实践,勇于探索,建立和实行了《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阳光服务窗口制度》,创新推行项目管理规范化、项目审核审批简化、项目服务强化“三化”管理,着力构建和完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了项目公开公平公正管理和实施。
一是坚持项目管理规范化。针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际,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建立了“项目廉政风险防控阳光服务窗口流程图”,坚持和实行“一集中”、“两专审”、“三明确”规范管理事项。“一集中”即县(市、区)的可研报告等材料务必送至省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两专审”即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可研报告进行专项评审;组织召开会议对县(市、区)所报材料进行专题审定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三明确”即明确三个关键时限,明确可研批复在收到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明确下达给州(市)的投资计划在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明确项目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于验收结束后的10日内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二是坚持项目审核审批简化。为防控人为因素对项目审核审批的影响,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分配给云南的项目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项目的累计覆盖率,将项目建设个数计算分配到各州(市),由各州市选定年度建设项目上报申请扶持。即,将项目的具体审定权下放给州(市),由州(市)发展改革委确定项目建设的县(市、区),防止和杜绝选项中轻重失衡和人为干预的现象,让州市实实在在感受到权责同担。同时将项目的验收授权给州(市)发展改革委,由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延伸州市管理权责。
三是坚持项目服务强化。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坚持项目建管并重,侧重于管,强化对项目建设和项目运行的服务管理,从项目规范建设情况、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进度等方面对项目加强督查,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规定的质量建设完成;强化项目后续管理,保障建成的基层服务平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管理规范,让当地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办事简捷、明了、方便。
资源型城市转型:甘肃省白银市坚持工业强市
构筑现代产业格局
近年来,白银市坚持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计划”,工业经济实现稳健升级,现代产业格局逐步强化。2014年,累计实现工业增加值180亿元,增长10.1%。
白银市坚持以有色金属(稀土)深加工及新材料、化工、能源及高载能3个千亿元产业链和装备制造、陶瓷建材、农畜产品深加工、生物制药4个百亿元产业为重点,积极打造“3+4”产业集群。一是努力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加快铜锌冶炼技术提升、铜矿铅锌矿资源开发、稀土开发利用,推进TDI扩建、PC新建项目,壮大硝基复合肥、高锰酸钾、钛白粉产业规模,加快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能源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热电联产。二是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产业,着力抓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积极扶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三是大力扶持发展富民产业。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向县城和中心城镇集聚,实施“小微企业成长计划”,加快县区中小企业产业园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深入开展全民创业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