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改革动态
2015-05-18
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会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提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按照分类推进改革的要求,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推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实现管护方式创新和监管体制创新,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更大贡献。
《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提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发挥国有林区生态功能和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为导向,以厘清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各方面关系为主线,积极推进政事企分开,健全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创新资源管护方式,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区新体制,加快林区经济转型,促进林区森林资源逐步恢复和稳定增长,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二、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
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会议指出,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而采取的重大举措。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运行一年多来取得了积极进展,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扩展区域后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要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继续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贯彻“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率先挖掘改革潜力,破解改革难题。
三、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印发。《意见》指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是,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构架,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3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中国北车南车重组进展情况汇报,强调以国资国企改革优化资源配置。会议听取了中国北车、中国南车重组进展情况的汇报,要求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自愿原则,为重组创造有利条件,确保企业稳定运营,促进效益提升。会议强调,要继续加大国企国资改革力度,加快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试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强强联合,优化资源配置,有效解决重复建设、过度竞争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进核心技术研发和整合,创新商业模式,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利润率,促进税收增加。推动中国装备走出去,打造面向全球的竞争新优势。
四、科技体制改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发布。《意见》指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是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提升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效率和效益,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
五、行政体制改革
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将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意见》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作为地方行政职权的主要实施机关,是这次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重点。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意见》部署了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大力清理调整行政职权、依法律法规审核确认、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公布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工作和强化权力监督和问责等方面的主要任务。
六、金融体制改革
《存款保险条例》公布。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0号国务院令,公布《存款保险条例》,《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存款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举措,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维护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深化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
七、地方改革
天津市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3月23日,天津市正式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伴随着首批“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河东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颁发,“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在天津市范围内正式启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将现行申请人分别向原工商、质监和国税、地税4个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改为申请人在同一窗口通过一次申报,一次性领取载有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实现“一窗收件、联合审批、信息共享、颁发一证”的审批模式。目前有部分省市在市、县一级试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天津市是在省级层面率先全国推行这一制度,实行主体类型也是最多,包括内资企业法人、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的除个体工商户外所有企业类型。此外,业务范围最完整,登记业务范围涵盖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全部登记审批流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