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雾化吸入方式在小儿哮喘临床治疗中的应用对比
2015-05-15李俊清张燕萍甘肃省民勤县人民医院儿科甘肃民勤733399
李俊清,张燕萍 (甘肃省民勤县人民医院儿科,甘肃 民勤 733399)
小儿哮喘,是一种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对儿童的身体健康具有重大危害,具有反复发作的特点。其反复发作的病理特点[1],会对青少年的生长发育、学习、生活等造成巨大影响。如果不及时治疗,治愈不彻底的话,将会逐渐发展成为成人哮喘,导致肺功能受损,甚至有患者丧失体力活动能力,不能维持正常生活。当哮喘发作时,若不及时缓解救治将会危及生命造成死亡[2]。小儿哮喘与成人哮喘存在一定差异,儿童的免疫系统、身体机能等均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病情更为复杂和难以诊治,应该根据小儿哮喘病情不同进行治疗。本文为探究不同雾化吸入方式对小儿哮喘治疗的应用疗效,抽取2013 年9 月~2014 年9 月在我院就诊的90 例小儿哮喘患儿进行临床研究,取得满意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抽取2013 年9 月~2014 年9 月在我院就诊的90 例小儿哮喘患儿进行临床研究,其中男59 例,女31 例,年龄2.4 ~8 岁,平均5.2 岁,随机将患儿均分为甲组、乙组和丙组,三组患儿在年龄、性别、病情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治疗方法:所有患儿均接受常规治疗,包括抗感染、抗病毒、给予适当激素治疗、纠正酸中毒等。甲组接受空气压缩泵式雾化吸入法,乙组接受氧气压缩泵雾化吸入法,丙组接受超声雾化吸入法,药物:布地奈德4 ml 加博尼康尼2 ml[3]。
1.3 评价标准:显效:经3 d 以内治疗临床体征均已发生明显改善,心率明显恢复正常,两肺听诊哮鸣音多数消失;有效:经5 d 治疗后,临床体征出现明显减轻,心率基本恢复,两肺听诊哮鸣音基本消失;无效:经7 d 治疗后,临床体征、心率、两肺听诊哮鸣音无明显改变或加重。
1.4 统计学方法:本文数据均采用SPSS16.0 软件处理,用例数、百分数(n,%)进行数据表示,组间数据用χ2检验计数资料,P <0.05 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表1 临床疗效比对(例)
2 结果
经治疗,三组患者均得到明显改善,具有显著临床疗效。比较各组的治疗有效率,甲组的有效率(93.3%)明显高于乙组、丙组(86.7%,70.0%),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5)。见表1。
3 讨论
支气管哮喘是儿童最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它的本质是气道慢性变态反应性炎性反应,炎性物质可使平滑肌痉挛、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促进气道腺体分泌,导致支气管阻塞。目前全世界哮喘发病率约为0.1%~0.3%,各地区之间的差异性较大,原因多样,包括地理位置、种族、气候、生活习惯、环境、饮食习惯、城市化、种族、工业化等多方面因素。总体呈增长趋势。在发病机制、免疫学、病因学、病理学等方面[4],小儿哮喘与成人哮喘均无显著差别。吸入疗法是哮喘治疗的首选,但是不同的雾化方式达到的临床效果不同,本研究比较空气压缩泵与氧驱动两种方法治疗哮喘的效果。空气压缩泵雾化吸入是借助一台带低压泵并以空气为动力的射流装置,雾化器将药物通过毛细管喷射,52%的雾滴在5 μm 以下,平均4.8 μm,80%的药雾可被吸入,可到达细支气管和深部肺组织,从而有效地消除深部气道和肺组织的炎性反应和水肿,解除支气管痉挛,改善通气。氧气驱动雾化吸入是以氧气为动力,借助高速氧气流通过毛细管时产生负压,将药液形成药雾喷出,随患者的呼吸而进入呼吸道。雾化吸入同时还可以进行吸氧,更好地改善因通气不足导致的缺氧,缓解呼吸困难。超声雾化器一般是利用超声原理产生的药液气雾颗粒较前两种大,一般大于5 μm,使得大部分的药液仅能沉积在口腔、喉部等上呼吸道,不能够有效地到达下呼吸道,而且超声波雾化需要水作为传导能量,导致患者吸入了过多的水蒸气,使呼吸道湿化,加大呼吸道的阻力,可能会产生缺氧的现象。本文为探究同雾化吸入方式对小儿哮喘治疗的应用疗效,抽取2013 年9 月~2014 年9 月在我院就诊的90 例小儿哮喘患儿进行临床研究,比较三种雾化吸入方法,前两种疗效无明显差别,但明显好于第三种,个人认为空气压缩泵有操作携带更方便,可在家庭中使用;相比氧气更方便经济,而氧气驱动在明显缺氧患儿使用可同时给氧,疗效更好。超声雾化在治疗哮喘等下呼吸道疾病患儿效果明显较差。应尽量不用。
[1] 陈 晓.不同雾化吸入方式治疗哮喘疗效对比分析[J].中国医刊,2013,48(4):88.
[2] 刘 倩.应用不同雾化吸入方法治疗小儿哮喘的临床效果研究[J].医学美学美容(中旬刊),2014,(9):102.
[3] 应益人,陈珊梅,高 鹏,等.不同方式雾化吸入治疗小儿哮喘的比较研究[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2,26(5):71.
[4] 吴宗跃.不同雾化吸入方式治疗小儿哮喘的效果评价[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3,7(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