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实践探索
2015-05-14廉思
廉思
城市青年流动人口是在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在北、上、广、深这样的大都市中聚集起来的新生代群体。他们与传统的劳动者相比具有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是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先行军,也易成为被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政策边缘化的群体。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目前流动人口数量超过2.21亿,劳动年龄流动人口中新生代达到43.8%。
典型群体的特征
城市青年流动人口包含的三个典型群体是:新生代农民工、“蚁族”(青年流动大学毕业生聚居群体)和城市白领。
“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以经济诉求为主,呈现保障生计的特点。2010年,北京市1980年以后出生的流动人口占全部流动人口的50.2%。预计到2015年,这一比例将上升到60%以上。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的诉求多集中在经济利益上,希望提升收入水平,增大社会保障力度。同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程度相对较高,见识较多,维权意识也比较强烈。如果在劳动待遇等方面采取“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權”等歧视性、不公正的做法,会引起新生代农民工的不满,并使之丧失社会归属感。而且新生代农民工对于生活满意程度的参照主要是迁入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如果经济诉求长期得不到回应,易产生对抗行为,引发治安事件。
“蚁族”群体以留京居住诉求为主,呈现在职贫困的特性。调查显示,2013年北京“蚁族”群体规模达16万余人,平均年龄为25.9岁。虽然该群体中多数人具有工作岗位,月均收入4133元,但其生活质量较低,主要选择居住在房租便宜的城乡结合部,平均居住面积为6.4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及以下”的占到67.8%,41.3%的人与他人合租,基本生活支出月均1530元。他们的家庭经济地位相对较差,包括父母在内的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占94.7%,难以对其未来发展提供更多的经济资源和社会支持。几年的纵向研究发现,当出现国家利益受损、社会不公平现象严重,群体尊严受到打击,发展上升通道阻滞等特定情况时,该群体的集体行动就可能会发生。而聚集的居住状态,也使他们相对集中、容易组织。因此,社会管理应长期关注该群体的生存状况和思想动态,避免影响和谐稳定的因素出现。
“城市白领”群体以同城待遇诉求为主,呈现社会参与的特征。“城市白领”作为社会经济地位占优势的新兴群体,其受教育水平较高,工作收入较高,诉求更多地集中于同城待遇方面,比如子女上学、异地高考等问题,并呈现社会参与的特征。调查发现,有71.9%的“白领”表示愿意参加志愿活动,有50.1%表示愿意参与到社会管理工作之中,而当“对自己身边的事务有不满意的地方”时更有超过半数(50.3%)的“白领”表示自己会“站出来,向有关部门反映”。此外,该群体中社交网站的使用率为81.9%,微博的使用率为87.0%,有26.3%表示自己大多数时间使用智能手机上网。这些即时通讯工具的频繁使用,使得该群体的意见表达方式具有“跨地域性”和“共时性”的特点,往往使该群体的言论会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青年流动人口对社会转型的重要意义
青年流动人口是在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的条件下产生的典型阶段性青年群体。他们是未来中国城市化的重要力量,是人口城市化的主要推动力。从研究来看,青年流动人口的未来发展方向只能是融入城市,实现从“移民”到“市民”的转变,这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需要明确的是他们是分层次融入的,城市对其接纳是一个逐步、分批的过程。
人口城市化的排头兵、先遣队、主力军。白领在整个青年流动人口中,拥有最高学历、最高收入、最深卷入度,具有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是人口城市化的排头兵,是青年流动人口中转变为市民的第一梯队群体。“蚁族”与新生代农民工相比,接受过高等教育,对城市文明有着较高认同感,已将城市生活内化于心,他们与体力劳动者相比是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先行军,是青年流动人口中转变为市民的第二梯队群体。新生代农民工是青年流动人口的主体,职业状况和经济收入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但庞大的数量决定了他们会成为城市化的主力军。
维持经济增长、激发经济活力的主要载体。由于城市特别是大中型城市长期保持低生育率,长期以来支持城市经济发展的“人口红利”正在逐步减弱。具有活力的青年流动人口将在一定程度上填补城市的人力资本不足,成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供给者。这一方面是因为青年流动人口多是低龄劳动力人口,有较长的潜在就业年限;另一方面在于青年流动人口内部类型丰富,有受过高等教育的白领和“蚁族”,有受过专业技能训练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能够通过市场机制来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进而推动经济发展。同时,新移民作为青年群体,最具有创造力与活力,将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些新路径和新方式。
改变社会结构的重要力量。青年流动人口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希望,而原有以户籍为基础的公共服务体系不能覆盖到他们,以户籍为依托的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体系也将其置于城市的边缘,今后一段时间,城市公共服务将实现从“户籍人口”到“实有人口”的转变。应引导、鼓励该群体有序融入城市,共享发展成果。作为双重边缘人的青年流动人口,他们在城市的权益得不到维护,经济状况也处于社会平均水平之下,但他们认同了城市文明,具有乡缘、业缘、学缘和趣缘,具有广泛的社会网络,相对剥夺感强烈,是最有意愿改变社会结构而实现阶层跃升的青年群体。
城市青年社会运动的趋势
从近年来世界范围内发生的青年运动来看,它们的主要参与者多数为城市青年流动人口,并在不同程度上引发了一定的政治动荡和社会骚乱。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运动甚至构成了世界范围内的新一轮社会抗议周期。在这些运动中,也呈现出一些与以往不同的特点。
动员渠道从实体转向虚拟。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现代通讯技术在青年社会运动中发挥了催化剂的作用,他们作为信息的载体,加速了运动的组织与扩散过程,令其带有快速扩展性的特点——参加者数量迅速增长,展现了巨大的社会动员能力。在运动的酝酿阶段,网络和社交媒体主要是为人们的不满情绪提供宣泄场所,令一些抱怨及消极观点通过交流沟通相互激发、影响与极化,为运动的爆发营造社会氛围;在运动的爆发阶段,网络和社交媒体主要为参与者提供了快速联系,躲避政府监控,迅速组织人群的便捷;在运动的扩展阶段,网络和社交媒体主要发挥其快速广泛传播信息的优势,通过消息公告和朋友转发等形式,将在一地发生的事件尽可能广泛地传播到多地,激发异地具有相同相似诉求的群体一同参与。经此三个阶段,网络和社交媒体可令社会运动在短时间内扩展到多个区域并团结到多个阶层,发挥巨大影响力。
運动诉求由先赋转向后致。观察茉莉花革命、英国青年骚乱和美国占领运动,这些青年社会运动在一开始都没有明确的运动目标,更无鲜明的理论指导,而是随着事态的恶化、运动的发展以及参与人群的扩大渐渐展现出一些多元诉求。运动诉求模糊甚至虚无,便难以对运动的走向和规模进行把控,也就更难实现同抗议者的对话。另外,诉求的后致性也容易造成运动的开放性与易感性,容易受到诸多不可控因素的干扰,如敌对势力的利用及国外政府的干涉等等。这对政府的执政艺术产生了极大挑战,要求执政者审慎行事,任何一个节点的处理失当,都有可能让运动的矛头集中指向政府,造成不可调和的矛盾。
运动先锋由高校学生转向社会青年。分析茉莉花革命、英国青年骚乱以及美国占领运动可以发现,这些抗议、示威乃至骚乱活动的发起者多数是社会中的失业青年,而并非在校大学生。而在社会青年中最为敏感和蕴含运动能量最大的便是失业大学毕业生群体。高等教育贬值在很大程度上会导致社会阶层的板结化,进而出现“权力与知识背离”现象。它往往会导致底层知识青年群体对现行体制进行强烈的反思与极度的批判,并有可能在一定因素的刺激下最终演变为社会运动。
推进青年流动人口治理模式创新
实现青年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权责清晰责任到位、保障基本尊重特性、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工作原则,必须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型、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保障生产方式融入为出发点,以促进生活方式融入为支撑点,以实现精神文化融入为目标点,以城市社区、用工企业为基础,以社会力量为补充,不断加大对青年流动人口的工作力度,努力形成少部分青年流动人口成为新市民“融入有机会”,大部分青年流动人口提高技能本领“发展有希望”,所有青年流动人口在生存保障、精神文化方面“生活有尊严”的有序融入格局。
结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职业技能培训,合理引导大城市流动青年到中小城市发展。结合国家产业布局,积极引导城市流动青年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就业观,全面客观认识就业形势和自身条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有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扶持鼓励政策和基层创业成长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
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和引导,创新协商民主和权益表达的渠道。以党建带动群团组织建设,鼓励、吸引、支持大城市流动青年参与共、青、妇等组织活动。针对当前青年工作“重建制内轻建制外”现象,探索建立建制内外一体的联络机制、统战机制,创新群团组织开展协商民主的形式和载体,畅通流动青年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反映不同年龄层次,不同类别流动青年群体诉求,使流动青年的意见、愿望、利益能在重大决策和法律规章中得到较好的体现。
构建应对网络舆情的长效机制,引导青年流动人口在舆论战线发挥积极作用。要依法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及时通过果断、适当、适度的措施把网络社会政治动员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中,阻断其通往现实社会空间的通道。同时,有意识地选择、培养一批思想积极正面、网络影响力较大、能够为我所用的青年意见领袖,通过他们形成正能量“辐射源”,使流动青年成为“正能量”的发现者、传播者和放大者。
重视基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大城市青年群体服务引导工作。将城市青年流动人口纳入社区(村)管理服务体系,探索大城市流动青年参与社区(村)管理与建设的新模式,鼓励、支持城市流动青年参与所在区域的“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等公共活动。
(作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宋明晏